琼斯回身抓了一顶钢盔戴在头上,又把四名士兵的子弹夹全部集中起来塞进两只挎包里。他见两名士兵的手脚在动,干脆抡起枪托在他们头上猛砸。枪托断了,估计这几名倒霉的士兵永远也不会再苏醒了。琼斯换了一支冲锋枪拎着,把装满弹夹的挎包挂在脖子上,跳出车外。
驾驶室里到处是血和脑浆。琼斯把两具尸体拖下车,拖到车尾,都扔进车厢里,然后坐进驾驶室发动了车子。他在狭窄的公路上进退了几次,让车掉过头来,向来路驶去。现在他自由了,心中的狂喜使他忘了浑身的伤痛。
琼斯知道,大约十五分钟就会开到刚刚经过的边境哨卡。他打算闯过去,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不行。越军只要发现他闯关就会用电话通知附近所有的驻军和村庄,同时也会通知老挝的军队,那他就插翅难逃了。琼斯收了收油门,让车速慢下来,紧张地思考着。他非常想开着这辆车跑得远一些,但为了安全,只能在接近边境哨所之前丢弃车子,步行越过边境。
十分钟过去了,琼斯不敢再往前开。见路边有一片树林似乎可以通过汽车,便把车开下路基,小心地躲避着大树,让车子尽量深入林中。撞倒了一些小树和灌木开了几百米后,车子卡在几棵大树中间动弹不得了。
琼斯跳下车,观察了一下。这里很隐蔽,他放心地再次爬进后面的车厢,检查死者的物品。他把死尸身上的香烟、食物、水壶收拾好,又脱掉一个块头大些的士兵的衣裤穿在自己身上。虽然不合身,却比赤身露体强得多。这下子他又全副武装了。他跳下车辨认了一下方向,朝西走去。
琼斯翻过一座山梁,他判断这里可能已是老挝境内了。他下到一条狭窄的山涧里,溪流清澈见底。他洗了洗脸,灌了一壶水,钻进草丛中躺下,掏出缴获来的食物边吃边思考着下一步的去向。
刚才他已经想了一路,回岘港、西贡都行不通,他已经没有脸面回部队了。由于他的出卖,汤姆他们可能已经被越共抓获或打死了。按汤姆的性格,他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因此他只要被包围,战死的可能性最大。但别的人难免不会有被俘的,他们必然会知道是他出卖了他们。他知道,自己如果回部队,且不说路上会不会再次被捉住,就算能够回去,好多事情是不能自圆其说的。一旦不能通过测谎这一关,或者日后有谁活着回来,军事法庭的审判就在等着他,四个人丧命或被俘这笔账毫无疑问要记在他头上。对琼斯来说,判刑坐牢是小事,一辈子背着懦夫、叛徒的罪名,像一只老鼠生活在暗无天日的黑暗中那才是最可怕的。他曾被人公认为勇士、斗士,但是在敌人面前却像一条狗似的乞求怜悯、出卖同伴。四条人命啊!他绝不能让人知道这件可耻的事,也绝不能背着骂名活下去。他可以去抢劫、杀人,但绝不能让人知道他是一个无耻的懦夫。尼尔斯如果能回到南方,也许会报告其他人都失踪了。尼尔斯大概不会知道他被俘的事,即便知道了,只要自己不再露面,也会被列入失踪人员名单。也好,那就让自己失踪吧。好在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度,他有的是办法在美国隐姓埋名地生活下去。让这段耻辱的经历永远埋葬吧。
作出这样的决定后,琼斯感到浑身一阵轻松。既然决定不回南方了,那就只能一直向西走,横穿老挝,再潜入泰国。到了泰国再想办法偷渡回美国去。
琼斯曾研究过老挝地图,知道从自己现在的位置一直往西稍偏南的方向走,大约走二百公里就能到达泰国边境。这段路程正常情况下需要四至五天,获得食物不是什么问题,他受过严酷的野外生存训练。最大的问题是能否保证不被人发现。他相信自己一个人目标小,可以安全走完这段路。只要能安全地进入泰国,他将把武器埋起来,装扮成平民,无论谁问,完全可以声称自己是探险者或是旅游者,丢失了行李、证件和钱,反正怎么说都成。到了曼谷再想办法。
短暂休息后,琼斯继续向西走。当天夜间他已深入老挝境内将近三十公里。
四天后,琼斯到达了泰老边境重镇他曲以南十多公里的地方。他埋掉了武器,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进入了泰国小城雷努那。
在琼斯经过的老挝境内,四天之中由东向西连续发生了几起案件。有两家人被洗劫并被残忍地杀害。另有四名妇女被人*后杀害。这几件案子都是无头案,凶手不知去向。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