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逛到这里,发觉作者的文笔不错,但以十万字而言,推荐有点少,想来有点原因:
1.对於书名「逆」这个字,除了开头一小段,似乎有点离题,主角也许该弑叔,叛师,卖友一下,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2.喝错药的手法过於简单,加上些副作用,再加上些老混子的用心(防止徒弟背叛)会好一点。
3.以精灵剩2000人而言,150金二人太便宜了。
4.教会的舖垫不足,路西法出现得太快,恶魔应该一步步的小小诱惑,主角的内心冲突没表现出来。
5.如果对方有二个高级法师加上优势的武力,那麽直接屠村再来收尾救一些村民,顺手强占矿区比较快吧。
6.庄园赌场的写法太儿戏了,以前面描写帝国的**程度与上下的矛盾,这种桥段如果可行,应该重覆发生多次了。而且即使能成,事後的线索也不可能清掉。其实留个宿敌对全书的发展是好事。
发表人:zh_TW(普通用户)
回复:
首先感谢W兄的真诚意见!
书里面确实有些bug,雨季我在发现后也在及时修改,但有些小错误确实自己意识不到,希望仁兄能多多体谅!
关于仁兄所提的6点建议,让我看了很是感动。
能如此认真地把自己想法和建议写出来,这并非一时兴起就能做到的,再次感谢仁兄!
光明教廷确实前期铺垫不足,新手新书,没什么经验,而且还忐忑着读者会厌烦这类信仰、教会之类的桥段,所以考虑有些不周。
关于摩德镇应当屠村一事,后文会有所交代(其实老约瑟现在根本没有闲情逸致跟狄罗这儿死磕,这不仅仅是出于法律保护上的原因)
关于第6点看法,我原本是铺设了整整8章的,但赶上第二拨网络扫黄了,只得锐减。我不想让自己在同一个地方跌倒第二次。
辛辛苦苦百万字,最后被网警枪毙的感觉太痛苦了……
作为对于仁兄的感谢,本贴永久置顶。雨季我现在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希望仁兄不要见笑……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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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一套铠甲,少说也要用掉十多斤铜,根据一般铜矿的含铜量和冶练技术的限制,一般来讲矿石的开采量要上吨,这么多的矿石,又不是从地上捡起,而是挖坑道进去凿出来,在没有火药的情况下,包括挖坑道在内,一个奴隶
至少要数月的工作量。
五万套铠甲,估计要用上万人的矿山才供应的上来
发表人:游客
回复:
感谢朋友的宝贵意见!
狄罗后面肯定要去购买大量的奴隶,现在被几宗迫在眉睫的大事逼得他,只能把挣钱的事儿先放在一边,第一个解决能够“活”下去的问题……
谢谢你的意见!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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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作者你怎么搞的?,你今天发的光明圣子,昨天在精神冲击那章里就发过了,为什么今天还发一便啊?总叫人支持,自己都对自己的作品不负责任,别人怎么能支持你,下回发之前自己检查一下在发,这么弄是对你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支持你的读者的不负责任
发表人:非常君子
回复:
万分感谢君子兄的不吝指正和留言!
如果不是仁兄你提醒,我到现在都不知道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
昨天晚上实在是有些晕菜,连续坐在电脑前10多个小时,确实晕菜了。
对于我的疏忽,想大家表示诚恳的歉意!
希望君子兄及大家不要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放弃了狄罗……
万分感谢大家了!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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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讨厌猪脚被人几乎完全窥视透和掌握的感觉
希望能快点拜托脱离大王子的阴影~
发表人:枫语无声
回复:
首先感谢枫兄的捧场,正是大家的一次次点击,才使得我有了拖着165、140的恐怖血压还连夜码字的决心!
奥古雷罗是全大陆唯一一个在27岁便踏入圣域的武技天才,圣域赋予了他强大而罕见的能力,此时的狄罗在他面前却是微不足道,被看透也属正常。
不过随着狄罗经历一次次生死攸关地血战和他自己“几近自虐”的疯狂学习,以后的狄罗绝对不会是个任人摆布的“小卒”!
我只能说,狄罗和奥古雷罗只见还有一场空前绝后的好戏!
希望枫兄能继续支持下去!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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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评论]希望能看到大预言术
亵渎里黄金狮子那么猛,把血天使都废了,结果被教皇一个大预言术给秒了,威力巨大卖相又佳的大预言术一定要学啊,武器就用黄昏之十二乐章
给你找一点资料
主创造一切,主掌握世间,主说要停止的,就不会再向前主掌控一切(时间禁止)主创造世间!主说要毁灭的,即不会存在!
主赐与你荣耀,你却将它付与了魔鬼。主说,背弃我的荣光的,我将收回它。
主创造一切,主掌握世间。冒犯主之威严者,必被禁牿!定!背弃主的信仰的,必被剥夺主的恩赐!
主创造世间,主掌控一切,那信神的,必将远离一切不洁与邪恶
在古北欧,大预言术是最近神的力量,被认为是凡世的极限.
因为无人面见过神,所以人以这样一种近乎狂想近乎极端的方式靠近神,度测神的力量.
大精神者通过强大无匹的意念调动天地,并影响受术者,让自己在受术者的精神世界中成神,达到杀伤和控制的目的.
这有点像西方魔法系统的领域,在领域里,施术者无所不能.又有点像东方道术,芥子方寸化须弥,两仪微尘裂洪荒.成精神幻境
发表人:【恋战】闪电
回复:
大预言术一直是我准备加入进去的一个元素
但始终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和合适的人
总不能随随便便就出场,这样实在有些糟蹋了这个被称为最强悍的神技
再次感谢闪电兄的留言及关注!
我在努力构思,希望到时不要让你失望哦
^_^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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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手机].书评0楼
露西法的引入有点破坏故事的虚拟架够,完全可以说是任何一个神,诸如混沌之神等,干嘛非往圣经上靠,你的故事是自己构思的宗教和政治历史背景,就应该让它具有独立和独特*,自成一体。
发表人:匿名用户
回复:
感谢朋友的真挚留言以及指正!
关于路西法这一点,我的本意是想通过路西法来增添一些读者熟悉感。
可能确实有考虑不周之处,希望朋友多多体谅。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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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为何有那么强烈的敌视情绪
埃德芬尼对猪脚的那么强烈的敌视情绪是从哪来的咧,相关描写比较意识流,看的有些迷惑。而且此女的遭遇好像比较黑暗,貌似被亲生哥哥强x过,现在又跟王子殿下有着几腿,那么肯定是没女主或后宫的命了(读者们不容易接受哇),那么塑造这么一个人物,这么个莫名的强烈敌对的情绪,那么过分的言语和手段,为啥,难道是为了以后虐杀。。。这个俺喜欢。。。
发表人:破舞星岚(高级VIP)
回复:
感谢破舞兄的精彩留言。
关于埃德芬妮和主角: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讲,芬妮是相当看好狄罗的,尤其是狄罗犀利的手段。但与此同时,她又极为厌恶狄罗,比如狄罗的好色和过于圆滑的处事风格。
而最为关键的一点,埃德芬妮其实相当嫉妒狄罗的奇遇——神赦之源。
其实后文中会有所交代,埃德芬妮和狄罗之间有着很多交织点。
慢慢来吧……呵呵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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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提点意建0楼
本书每一章字数太少,而且每章的内容也太少,基本每一章没有写什么东西就结束了。比如最后这章53章,一共加起来就那一点点字数,还没内容,还没看到东西就没了。希望每一章增加字数,和内容,别光凑章数。
发表人:☆魔刃鬼剑☆
回复:
呃……其实这种现在我也挺无奈的
也许大家发下你了,我前几十章都是3000的字数,可实在没办法
为了增加点击和推荐,现在连各个大神都把连续的章节差分成几章来发,对于这种现象我也很无语。
以后我会注意的!
虽然内容是少了点,不过雨季我绝对没有凑字数的意思,因为从一开始,我的节奏貌似就是这样
以后一定会注意,呵呵!
希望剑兄继续关注……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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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多大~~~
他不大啊。别想歪,指的是年龄。却也不是作者,而是主角。主角的年龄才多少,就有如此心性,委实令人难以相信啊。实有夸大虚实之嫌。除非这是作者的一个大坑,就是主角以前必定发生了一些足以让他有这样的心性的事情,否则让一个十七八岁,在十四岁以前还在一个有点纯朴的地方长大的小朋友会有如此阴寒啊杀意的啊的心性。要不作者就真的是哗众取宠之辈,可以让一个人的性格是这样。所以,吾以为应当长期注意之。
发表人:骑士未远去
回复:
我汗,才发现骑士兄的这段内容是书评,乍一看上去,以为是广告呢……
抱歉了,抱歉了,回复晚了。
狄罗的命运其实相当坎坷,在莫塔里昂时也并非一帆风顺,尤其是跟摩德老约瑟之间……
关于狄罗和老约瑟之前的交叉点,后文会有交代,希望骑士兄能继续关注并指正呵呵
发表人:十二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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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还行
写得还行,不过就是把猪角的人物性格刻画的太阴暗了一些。再怎么说,虽然是一个贵族,虽然放荡不羁,但再怎么,还是对自己买来的奴隶会有对自己私有财产的爱惜吧,而不是随意杀掉自己的奴隶,等于随便抛弃自己的钱财。
再说,随意的杀人,这样不尊重生命本身的做法,估计没有多少看书的人喜欢这样的猪角吧。
发表人:邪道笑魔
回复:
相对于现在的大洪潮而言,狄罗的性格以及本书的主体风格,确实有些格格不入。
呵呵……
到目前为止,我记得狄罗只是把那个诺贝莎让雷多给抢了去,而对于安娜斯,他也只是觉得“精明”要懂得收敛,女人嘛,不能让她总是肆无忌惮
呵呵
仁兄的意见我会注意,其次,加不了精了,我的账号被起点封杀了……
真晕,解决后一定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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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评论]合理性的探讨
市场进门要收钱,奴隶贩子卖完后要交钱,这且不论,但是作为市场的拥有者,或者从身份来说,是保护者,或者就是市霸之流的吧,还是带着强势官方背景的,会允许手下如此胡作非为任意抢夺客人钱财么,这样的交易市场谁还会敢来。即便是现实中的黑社会,对于场子里正常来的客人,也不可能采取敲诈抢夺钱财的方式,那是断自己的财路。这个云淡风轻的二少爷,这样的出场和处理方式,很是不能理解呢。不会只是为了把奴隶贩子收进来吧,那也太。。。了。
ps:赶车的和奴隶贩子,都是啥恩,老对不上号。。。
发表人:破舞星岚
回复:
呵呵……每次见到星岚兄的话,我都是又爱又怕。
爱就不用说了,至于这怕什么呢?我只能说……YY的星岚眼里太毒了,而且不是一目十行,只看表面文字而不懂脑子的那种“快*眼”。
必须得感谢星岚兄这句句鞭策,很真心的说。
进入正题:
1、二少爷是这市场的所有者,其实不仅是迪耐特市场,就来主城的皮亚都是有很强硬的政治保护(因为这奴隶交易正如狄罗所说的那样,根本不可能禁止,其次,这也是政治上的变相疏导——总比让一个不受控制的人把这市场搞起来要好的多吧?)
2、关于那些恶霸。其实说白了,这些人原本存在的目的只是维护市场,必要时候替市场出面的打手。但有的时候这种市井之人往往泼皮无赖,想严格梳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3、关于二少对这些手下的态度。二少爷并非放任不管,而至于跟狄罗叫上劲儿有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奎恩”的出手,作为市场的管理者,是绝对不会允许这些来摆摊的人犯革造次的。
4、其实这件事如果不是当初狄罗很“显摆”的扔了一个金币,也不至于找来这场事儿。
5、关于二少的出场。此人绝对不会就这么风轻云淡的过去,以后会有重头戏。其实从某种意义来说,二少要比卡罗德更具城府,因为他懂得隐忍,而且不会随意张扬。
6、关于名字总是混淆,这个责任主要在我。以后再出现人物的时候,我一定会认真设计,尽可能避免这种问题的发生。
呵呵。
PS:这条帖子会加入到“精品留言汇总”,权当是聊表雨季对星岚兄的答谢了,只要星岚兄别嫌弃就好。
呵呵……
回复:12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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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抒发感想,和谐探讨
昨晚刚看完这本书,特来此小小抒发一下。
主角的性格随着情节开展,逐渐变得清晰,总体看来是准备走狐狸路线,狡诈中交叉善良、友情和隐隐约约的“爱”?这种性格应把主角身边的人物发展的更复杂一些,才能充分把作者的全部人格丰富起来,读起来才更有嚼劲。
书名中的“逆”字在王储和主角的交集时显现,虽然不是很激烈,但是,主角“逆”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一个得不到的女人!这种设定很僵硬,理由很牵强,给人一种主角生来就准备“逆”的感觉,而作者在文中却交代主角是一个准备纨绔舒服过一生的人,实力的提高也是为了更好的享受他的乡下领主生活,这就和作者的设定冲突,希望作者好生处理这个问题。
在女主角的养成方面,作者太重口味,除了王子身边那位和苏珊,其他的都不太突出,这是本书很一个硬伤,会流失一些读者。重口味其实不算什么,作者没有更深入的描写,导致印象不深,看过去好像都是**。在描写苏珊方面,作者处理的不错,赞一个。
最后,我把此书定位在起点的中等水平,望作者雄起。
发表人:章节上传
回复:
非常感谢章节兄的宝贵意见!我非常的真心!
进入正题:
1、“逆”在之前确实表现的有些无力,但本文中的“逆”却不是和王子之间,所以也没过多的铺设笔墨。
2、关于埃德芬妮。埃德芬妮一直是个很有争议的角色,不少人说她‘邪恶’,其实对于像她这样身份的人,基本在看待狄罗时,都是这种眼光。只不过有人说了,而有人不说而已。
3、狄罗确实对大王子抱着一定的个别态度,确实有埃德芬妮的原因,却也不是全部——嫉妒,是每个人内心中都会出现的恶魔。
4、关于出现的女人。其实出现的绝大多数女人都不是第一女主。贝拉、琳娜、安娜斯都不是。
但不可否认,这两个女精灵的过早出场,让我有些尾大不掉了,正在想办法改进。
5、关于狄罗的理想。其实没有人甘愿固守,只不过有的人选择了不过一切的奋进,而狄罗却选择了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
用他的话说“一切过高、过大的目标都是妄想。”所以与其妄想,不如从小目标一步一步稳稳做起。
“无志者常立志,有志者立长志。”其实经过了三十几年的生活炼造,我觉得这句话……很没意思……
发表人:12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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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工艺倒退
主角虎躯一震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玩起泥范来铸甲了。。。。玩泥范的话,俺们老祖宗在殷商时期就技艺娴熟、炉火纯青了,司母戊鼎、四羊方尊那是大名鼎鼎、稀世遗存。回到盔甲,至少春秋战国时期,是出现过铸造的青铜头盔的,铠甲却是没有发现,多以皮甲为主,后来就是铁甲了。十二在文里好像说的是半身板甲?额,板甲在中国古代并没有机会出现,在欧洲的发展来看,板甲的出现有两个重要的前提,炼铁高炉和水锻机的出现。也就是说板甲需要延展性好的材料和锻打的工艺。请注意,是锻打,而非铸造,锻造工艺是比铸造工艺更发达先进得冶金加工技术。十二好像有过关于书里青铜矿的解释(青铜石人工的铜锡合金,而非天然矿石提炼),我记不清了,姑且就当这是异世界的一种金属,韧性延展性等等都很好,而非我等地球上的坚硬、脆的合金,那么,从锻打改为泥范铸来量产的设想,是真正的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提供伪劣产品的行为。无缝。。。。板甲成块整体无缝拼接就完蛋了。。。。
铠甲的事说起来比较啰嗦,所以简单写了点,供十二斟酌。
抛开上文不谈,如果只是想靠铸造的手段加快进度,那也是分部件进行铸造加工,而不是浇铸出一件整体,那是没法穿的。铸铁处女倒是可以。
发表人:破舞星岚
回复:
呃……
说实话,那章我反复删除、修改了不下七八遍,不得不承认知识面有限的窘境。
虽然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最后只得无奈地发现,纵使手工锻造工艺再娴熟,每天也就那么微乎其微的产量。
生活中确实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可是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完成五万套铠甲的任务设定,算是给自己挖了一个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埋上的死坑。
NND,有点天马行空了。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在那章最后加上了注释:“本章YY了”。
其实从最开始对于“青铜矿”一说我就有些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只能亡羊补牢。
归结起来,完全是没经验的缘故,以后会注意!
请星岚兄多多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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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我与逆骨不得不说的故事!~
首先,先谢谢作者大大,给我们带来精彩的故事!~回到正题,一开始看到逆骨,是在三江上,以为是哪位大婶又出新书了,刚好最近大婶出新书的很多,于是点进去看,但是你看到小说分类——西方奇幻……我马上就关掉了页面(大家别笑我啊,因为我最不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书了,也没有看过),隔天,别的大婶的更新章节已经看完了,点了几本上了推荐榜的新书进去。。。那文笔。。简直就是烂到家了,我感觉看那些书还不如自己去幻想来得好些于是我又想到了逆骨,我从未看过西方奇幻类的,再次点进去看,看了下简介,觉得蛮有意思,于是看了起来,这一看,便一发不可收拾,熬夜一口气看了一半,已经半夜2点了。。便匆忙下载到手机里,半天空闲时继续看。现在终于把所有已更新章节看完了,心中只有一字——爽,哥们我语言表达能力不怎么行,但是我就是看这书爽,我也没什么意见可提的,因为我觉得书是作者大大写的,那么就按这他自己的思路写下去,我觉得这个就是最好的!但是我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作者大大,您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在文章中出现“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某与某某某的第一次碰面,摘《某某大陆传记》”千万千万不要啊,因为我最痛恨的就是这个了,某些自以为是的大神。以为自己牛X,乱挖坑,到后自己也填不上,看了就恶心,还以为自己多厉害呢,其实那种人连新人都不如,这里引用狄罗很无辜的一句话“我可什么都没说哦”……哎呀,不好意思,讲着讲着就偏题了,第一次发那么长贴,没啥经验,希望大家谅解啊!别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总之我很喜欢这书,喜欢大家也能和我一起支持作者大大啊,而且作者大大是个很谦虚的人,能总结别人提的意见,完善文章的细节,我觉得这个很难得啊,现在的大婶身上都很少看到了,希望作者大大加油!!!!(第一次打那么多字,可不可以加精啊,虽然我没提什么意见。。。我只是很喜欢这书)
发表人:绝恋de幻想
回复:
看到这楼帖子,我感动得都快哭了……
太感谢兄弟们的支持了,
不得不承认,奇幻类型已经萎靡了,很少有人喜欢,现在都穿越,不穿简直就是叛逆,可雨季我实在看腻了那种书,相信大家也都是如此。
曾经见到一个朋友在简介中有这样一句话,很让我震撼、钦佩:大家放心支持,无论成绩如何,必定完美结本——因为我不光是要打这本书的名气,还要告诉大家我是谁~
这句话写的太具震撼力了,一个作者,能说出这样的话,真的不是一时冲动便可以的,当然,像那种把自己说出来的话根本不当回事儿的人,我不做评价,并保持沉默。
逆骨奔奔砍砍一路跌撞过来,如果没有兄弟们的默默支持,真的没有今天。
作者也是人,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结果没人看,或者看了的没人支持,真是一件残杀人性的事儿。
确实,新人新书玩得不是状态,而是寂寞,我已经深深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啥也不说了,一切看我行动!
还是那句话:我心已往已,管它地狱还是天堂!!!!!!!!!!!
发表人:12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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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致雨季0楼
当第一部仙侠小说、穿越小说、网游小说、都市小说、玄幻小说、机甲小说等等等等各种类型的小说出现后,第二部,第三部,甚至后来好多部类似的小说都被很多读者以第一部来做比较。这么多作者在这个漩涡中几经沉浮,坚持下来的,被时间的熔炉锻造成型,终成大神,没有坚持下来的渐渐被人们忘却。让我们看看如今的这些大神,又有几个是开创了先河,且又一直在那个他开创的道路上独领风骚的?好多大婶,不都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又撑起更高的天?最重要的说到底是文采和灵感、激情以及抓住广大读者阅读倾向的那颗敏锐的心。
雨季,大家总拿逆骨来与别人比较,其实对你就是个鞭策,希望你能在这条已经打开的路口上走的越来越坚实沉着,且能走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足迹,同时大家又希望你的文采和激情能迸发出更多姿多彩的光芒,在各个主题领域给大家带来更多的乐趣。一样的路也能走出不一样的精彩。期待你能给我们读者带来更多的快乐和更多的惊喜。
灵感是在你不停向前的道路上中突然闪现的。加油,雨季!坚持,雨季!
发表人:太阳上的鱼
回复:
谢谢鱼兄的支持,说真的,看了鱼兄的留言,我真的很是激动。
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了,NND,平时挺能废话的,这时候到一句正经地都说不出来了。NND!
呃……说点关键的吧,到目前为止,逆骨走过了太多艰辛的旅程,一次次推荐后的作恶成绩,一次次冷嘲热讽,有时候真是残忍了些,当然这说的不是读者留言,而是一些别的人……
坚持是一种信仰。
我喜欢这句话,也在努力践行着它。
“责任胜于能力”,这也是我恍然顿悟的一丝哲理。
对于我来说,努力、更新、完本就是责任,我相信只要把这份责任做好,才能对得起自己,才能对得起一直在苦苦追读的朋友们。
诚然,逆骨存在着诸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但有几十个兄弟的翘首等待,逆骨的更新就不会停止。
心与心的距离是最遥不可及的,却往往也是小小的一个细节就能融化那座相隔的冰山。
我心独往已,岂管它地狱与天堂!!!!!!!!!
发表人:12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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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我眼中的逆骨0楼
其实雨季的文笔相当不错,对某些情节描写的也是恰到好处,不过多的进行无谓的描写,点到即止,即能描绘出情节的走向,又能引发读者的无限遐想,对情节的控制也相当不错,读逆骨,有一种当初读凡人的感觉,当初忘语也是雨季一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写手,公众版免费章节写了50多W,依然不上架,也不气馁,仍然努力的构思、创作,说实话,我真的很感动,不然也不会一直支持凡人到现在,而且凡人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严谨、慢热,这类书一开始可能不受欢迎,但是金子总有发光的时候,凡人就靠着这份严谨,还有忘语的努力创作,坚持不懈,才走到了今天的位置,而且在修真小说没落的局势下,引领了修真小说的大潮流,真的,很敬佩忘语这个人,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公众版写手,一跃成为起点当红写手。说了那么多好象都在说别人也。。。看来我这初中毕业生的文化水平严重不够啊。。。。再说逆骨,我们也看到了一个底层的小人物,在为了过上明天能吃上一口烤鹅肝的贵族生活,不断压榨着自己那点微不足道的尊严和有些小聪明的脑袋,在实力相差巨大的情况下,依然能收敛起那可笑的自卑,面对那不能掌握的未来,小人物并没有退缩,也没有好高务远,而是做好自己眼前应该做的,并且坚持下来,然后利用自己的手段,不断的往上爬,有人说这主角太阴险了,我笑了,这底层的小人物,有什么好让他阴险的呢?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让自己的生死掌控在他人手上,这是最令我感动的,主角的那份坚持,更了令我钦佩,而我也只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罢了,我看到的不是那纸醉金迷,游戏花丛的表层,而是那份来自于小人物深深的悲哀,是我自己的悲哀。可能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看到人家大款左拥右抱,开着豪华轿车,住着豪华别墅的时候,心里都会产生哪怕是那么一丝的幻想:为什么我不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呢?但是却根本不付出实际行动,因为这个目标太迷漫了,只能做好眼前的工作,赚取那一点微不足道的薪水。这就是小人物,他可能会经常在劳累的闲余,或是休息的某一刻,肆无忌惮地在脑海里幻想着,但是在遭受老板“别偷懒”责骂中清醒过来,苦笑着摇摇头,把那不切实际的想法抛去,继续过着小人物的日子,回到茫茫红尘中的一员。可能大家觉得我讲的有些偏激吧,其实我就是那样的小人物,虽然面对现实,我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但是我依然对它充满幻想,幻想着哪天,我也能出人头地。。。。呵呵,讲过了。。。。其实狄罗就是我心中的一个梦,我自己不能完成它,那就让我看着它在书中实现吧,看着他一步步成长吧!看了那么多读者提了意见,实在弄地我心痒痒,我也跑出来吼两句,嘿嘿,希望主角别成长太快,能够让我们清晰得看到他成长的过程,不要到最后成了无敌的存在,最好是建立一个和光明教廷相庭对抗的黑暗教廷。。。。。。。当然雨季肯定已经有自己整体的大纲了,我这也只是说说了,如果说不对的话,别放心里哦!~最后再说一句,雨季加油!我们支持你!
写这东西,整整去了我一个多小时,NND,不把沙发占了,太对不起自己了
发表人:绝恋de幻想
回复:
说真的,看到幻想兄的留言……我的心竟然在颤抖
不是震撼,而是感动
说真的,有点语无伦次了……
NND!
幻想兄读出了逆骨的真谛,正如狄罗所说“一切过高、过大的目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凭空妄想”。
在生活中磨练了三十年,学习了三十年,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曾经说过,我觉得‘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很没意思,也许很多人看了都很反感,对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的生活经历、阅历不一样,所以从生活中领悟的哲理也是不同。
逆骨从我一开始下笔的那天,就铭刻上了我这样的小人物在生活中为了下一天下一周下一年而苦苦挣扎、苦苦求生的真实烙印。
可能就是因为太真实了,不能大众对于‘幻想’的那份满足,才没能让狄罗走入他们的视线。
不过我从构思的第一天起,就知道了会有这样的结果。
我很轴、很憨、甚至到了固执的程度,在已经预料到这样结果的情况下,依然开始落下了第一笔,并且一直坎坎坷坷走到今天。
狄罗是个小人物的典型代表,正如幻想兄所说:
“为了过上明天能吃上一口烤鹅肝的贵族生活,不断压榨着自己那点微不足道的尊严和有些小聪明的脑袋,在实力相差巨大的情况下,依然能收敛起那可笑的自卑,面对那不能掌握的未来,小人物并没有退缩,也没有好高务远,而是做好自己眼前应该做的,并且坚持下来,然后利用自己的手段,不断的往上爬”
虽然很残忍、很现实,但,这才是逆骨的真谛!
发表人:12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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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公国那来的国王
公国顾名思义最高统治者是公爵.必然是一个大王国灭亡后留下的产物.
发表人:[没有]
回复:
……我理解的意思是:公国和联盟的意思差不太多,就是几个小国、或者是大国兼并小国的一种国家存在形式……
可能我的意思没有太完整的表达出来,呵呵……
发表人:12月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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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91章咋的不像本人写的。。。
,变成清纯型了??
发表人:olihy
回复:
“鲜肉吃多了,也要尝尝淡水鱼嘛~”——老混混索耶这句话,很适合我,
逆骨还没有到让别人代谢的程度,一是雨季我还没有那个做派,二是……说真的,我还真信不过一般人帮我代笔呵呵
是我写的^_^
发表人:12月雨季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