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是个性格乖戾的孩子,五岁那年搬到南宫霆家对面,立即就对这个被小女生们奉为小王子围在中间争着抢着要做他旁边的公主的家伙的印象大打折扣。尽管如此,我不得不承认那时的南宫霆的确单纯如白纸,羞涩可爱得几乎可以掐出水来。当然这些仅止在他六岁之前,六岁之后的他虽然仍是小蝌蚪一只,但自恋无赖惹人嫌的尽头已经毫不亚于一只小孔雀了。
当时羞涩得可以掐出水来的小霆童鞋在漫山遍野的小百雀羚的包围中不骄不喜,完全就是以一双稚嫩的孩童的清澈双眼不明所以的看着身边那些过于早熟的小百雀羚们花样百出的争风吃醋,小手一摊伸到我面前,两只眼睛在太阳下笑得跟钻石一样闪耀。那是我搬到那片别墅区后第一次有人主动找我说话,但当时个性乖张的我根本就不屑跟这个几乎浸泡在醋坛子搅得风起云涌的小王子接触,于是在众小百雀羚愤怒又惊讶的抽气声中看也没看小霆童鞋一眼的转身摔上了大门。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霆童鞋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却也没有因为我的不友好而怒目相向,反而更加无可救药的缠上了我。素有“迟到大王”之称的我每天眼睛还没睁开就听到清脆的童声响起,愤怒的拉开窗帘,只见小霆童鞋站在楼下用中英文混合的语言一遍又一遍的邀请我一起上学。好几次气急扔鞋下去正中小霆童鞋的眉心,但小霆童鞋戴上新买的头盔后,又开始耐心的不屈不挠的在楼下喊中英文混合的句子。我对小霆童鞋的一切暴行只会让他越挫越勇,这让人很受挫,更让我一度怀疑小霆童鞋有喜好被虐的变态倾向。
最后,我终于对小霆童鞋烦不胜烦的妥协了,不再幻想小霆童鞋能从面前消失,只求小霆童鞋不要总是时时刻刻黏在我身边。从此,小百雀羚们再也围不住他们的小王子啦,于是开始变相的挤兑我,渐渐的我便被孤立成一个特立独行有思想的孩子。这么想着,好像从那时开始我便习惯了并喜欢上了这种孤立的生活。身边同龄的孩子一多起来,磕磕碰碰总是让人烦不胜烦。
小霆童鞋似乎无所谓小百雀羚的爱慕和围观与否,并且似乎对我因他而被孤立的现象也不以为然。在他看来,我们仿佛只要有彼此就有了整个世界一样。这让我对他更加烦不胜烦。
那个热得知了都懒得叫的夏天小霆童鞋兴奋兮兮的告诉我,他爸妈特地帮他换了个大浴缸,让我在一个星光满天的夜晚前往参观。在小霆童鞋拽着我的小手站在他那个可以来回自由泳的镀金大浴缸前利索的*了身上的衣服,赤条条的站在我面前像初次见面时摊开小手伸到我面前,眼睛像钻石一样闪耀的说:“我们一起洗澡吧!”
我立刻就想飞起一脚把这个脑残的家伙踹到银河系去,但我没有这样做,身为皇家帝都唯一继承人EQ还不算太差的我当时不动声色,无视小霆童鞋伸过来的小手,退后一步淡定的说:“我们不能一起洗澡。”
“为什么?”小霆童鞋无辜的睁大双眼,赤条条的逼近了我。
“因为你是男生,我是女生。”
小霆童鞋思绪脱线了N秒后,突然惊恐的睁圆了眼睛,赶紧收回了自己想拉我下水的小手,遮住了自己的小命根,用一种毁灭宇宙的惊声尖叫结束了此次共浴的美好愿望。
此后一连几天,楼下再也没有响起小霆童鞋特有的中英文混合的腔调了,而那群孤立我的小百雀羚们竟然破天荒的走出了六个对我示好,并且像事先安排好了一样,两个主动牵我的小手塞吃的给我,两个老是抢着帮我做作业挤在我身边,两个甚至递给我情书趁我不备偷亲了我的脸。我无奈的被这群瞎了眼的小百雀羚簇拥着度过了一天又一天,知道那天放学回来后,司机伯伯还没帮我打开车门,小霆童鞋便先于那群可爱的小百雀羚们扑到了我面前,红着眼睛说:“My mom曾经对my dad 说过,她把everything都给了dad,so dad必须对她负责!你看了我的everything,你也必须对我负责!Yst be my girl”
从这以后,小霆童鞋便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自恋狂老孔雀,秉承着“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腐烂精神,死缠烂打的围绕在我身边,整天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句“Be my girl”,并且总是眼角噙泪咬着小手绢的说我毁了他一世的清纯。知道后来小霆童鞋不知哪根神经被闪了,疯狂的爱上了旅行。起初几天不见人影,后来干脆一连几个月冒充病休。本来是跟我们一起考上K大的,可不知翻了哪本杂志,入学前一天留下一张“我去南美了”的字条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成了K大史上第一个还没入学便办了休学手续的学生。
作者题外话:这个章节本来是在第一卷滴
后来觉得不妥
故挪到了这里
希望大家喜欢这个让我写得抓狂滴家伙……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