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魂牵饶之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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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仙于2003.7.4在网站幻剑书盟首发,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04年也算比较早的一批读者了,从那个时候开始自己喜欢上这本书了,那个时候似乎并不能说出喜欢的真正理由,现在我又重读了一遍,发现这本书的确有着许多过人之处。

    一、诛仙之情

    《诛仙》一书始终围绕一个“情”字。

    五年相扶相望,五年手儿互牵,五年青梅竹马,五年情比金坚。可以说灵儿是小凡的初恋。无论什么人的初恋都是美好的,是那么的诱人,我们都曾为初恋傻过笑过。可以说初恋是青涩的。看着小凡对灵儿的爱的一天一天成长,可能是受金老笔下令狐冲的影响,我的心一半是朝霞漫天,一半是阴云密布。

    也许没有了齐昊,小凡和灵儿就可以到老也把彼此当做手中的宝。齐昊的出现增加了小凡的自卑同时也改变了他的命运。命运真是个有意思的东西,它安排给你一个美丽开始的同时也给了你一个痛苦的结局。

    灵儿最终选择了齐昊,但是那个曾经和自己朝夕相处,充满感情的女子,怎能让我们忘记?更何况是那个为之魂牵梦饶的小凡?然而自卑和软弱,让小凡甚至失去了表达的机会,只有把这份悲哀放在自己的心里。多么可怜的孩子,对人生没任何过多要求,即使在失去了至爱父母的时候也没有怨天尤人,但是生活又是如何不公,让刚刚从在苦寒的森林中迷路的孩子得到一点点温暖的时候拉了出来,拉进了一个更大的苦寒之地。

    小凡又何曾不想表达自己的感受?可是小凡又能怎么样,可以说他自卑,当然也能说他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只是一个青云门里最弱的大竹峰里最让师傅看不起的弟子,齐昊却刚好相反,可说两个人在青云门的地位则是天地之别。所以自卑的小凡只有无奈的把那份纯真的感情深深的保留在心底。

    也许世界本该如此吧,如果非要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话,我想有个例外,就是小凡遇见了碧瑶。

    鬼王的女儿碧瑶呼风唤雨,拥有极大的权利,更加上本人的美丽,一般人怎么敢轻忤她的面子。然而也正如此,她无法用有平凡如小凡那样的心灵。她接触的是勾心斗角,是尔虞我诈,是阿谀逢迎。而小凡却单纯的什么都不知道,可是他们却偏偏相遇了。

    “叮当咽,百花凋,人影清瘦鬓如霜

    深情苦,一生苦,痴情只为无情苦。”

    命运让这两个苦命的人相遇,让这两个人不断纠缠,让这两个原本对立的人相依为命生死相依。血滴洞里的生死相依和轮番彼此照料,她们的感情也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升温,心里彼此都有了对方,有了牵畔,有了不舍,有了思念,有了无奈。

    “九幽阴灵,诛天神魔,以我身躯,封为牺牲,

    三生七世,用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曼妙的歌谣响了起来,痴情咒语开始生效,化作生命的希望也化作生命的绝望,那是一场华丽的告别,碧瑶用痴情咒替小凡挡下了那一剑,那惊天动地的一剑,当这美丽的花朵迅速枯萎之时我震撼了。即使碧瑶知道他心中还有他的师姐灵儿,即使她深知正邪不两立,即使她明知那一剑的威力足以让她魂飞湮灭,可是她依然毫不犹豫的用鲜血捍卫了自己的爱情,用生命救下了自己的爱人。这份勇气、这份执着难道不该打动我们吗?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幸好萧大侠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可那也仅仅只是一丝希望而已,而小凡也只好因为这不容辜负的情留在了鬼门,成为了鬼王的左膀右臂,守在碧瑶的身旁,为碧瑶的复活而努力着。从此以后,平凡善良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副宗主鬼厉,行尸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旧时意,沧桑过,还记否,伤心人。

    白发枯灯走天涯,一朝寂寞换宿醉”……

    既然提到了碧瑶,那么书中自然还有一位不得不提的女主角----陆雪琪。

    学艺于小竹峰的仙子,近于不食人间烟火。她的出现不可否认的是让我们和见到碧瑶时一样,眼前一亮。

    如果说碧瑶爱是炽烈的,那么雪琪的爱则是伟大的。

    碧瑶可以爱得义无返顾,而雪琪却只能左右徘徊;

    碧瑶可以和小凡相坐于竹林,而雪琪却只能远远眺望;

    碧瑶可以和小凡在血滴洞一同感受死亡的威胁

    而雪琪却只能一次次和小凡擦肩而过;

    碧瑶可以为小凡挡下那震撼天下的诛仙剑,

    而雪琪却只能远远地在看着,看着爱人险些丧命。

    她当然很想和小凡携手而去,可是还有恩同母亲的师傅,可是还有碧瑶。雪琪有着太多太多的放不下,所以她只能:

    一次次小竹峰后山飘泪舞剑,

    一夜夜望月台上风嚎心孤寂。

    雪琪就是这么的孤独,至少碧瑶得到了小凡,而雪琪呢,十年一场梦啊,得到的不过是师傅一个耳光、掌门的惩罚和面对心爱之人的痛苦挣扎。十年,雪琪将女人最宝贵的青春无悔的赠与了小凡,而却没有得到什么,可是她依然无悔的深爱着小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和碧瑶是相似的。

    当小凡的以“魔”的面目的再次出现,雪琪的痛苦是无以加复的。一方面是自己最爱的人,一方面是人间正义。一方面是那个曾对自己手下留情救了自己的人,一方面是恩师抚养教育之情。而最爱的那个人偏又是人间正义迫成魔的。对小凡,她内心既怕他被别人杀死,又怕他杀死别人更增血腥。于是她强迫自己面对小凡,但是却一再挣扎。他们之间更本就不可能存在着杀戮,但是雪琪却不得不以以剑弑爱,以剑面对。这是怎样的一种痛苦!

    直到书的最后,雪琪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她的十年光阴终于没有浪费。她与小凡携手生活与青云山下的茅草屋。

    而这也算是悲剧里的喜剧结尾吧!

    二、诛仙之道

    诛仙开篇第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并且这句话也贯穿了全书。“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出自于老子《道德经》上篇《道经》第五章,按照字面意思是天地不存在仁爱之心,它将万物看作草扎的狗。其实天地不仁,就是天地的大仁之处。正因为不仁,看待万物都是如一,所以才是真正的平等、公正,所以才是真正的大仁。

    想想现实社会中又有多少人在为自己命运不公而感叹?想想书中那个少年小凡,心中的那个师父竟是他的大仇人,而他也不过因为保守秘密遵照约定便被所谓的正道不容,他苦苦守候碧瑶十年到最后却功亏一篑,他亲眼看着自己挚爱的师父被杀、师母殉情,他一生孤苦,可曾怨过上天不公?而现实生活中那些天天说上天不公的人可有比他还悲惨的经历?是的,上天是公平的,在他的眼里我们都只不过是刍狗而已。所以我们更不应该在这里抱怨,而是应该像他一样,去适应而非抱怨。

    “窗外那一点点灯火,便如一个个鲜活的人,人们都在这世间活着,或得意,或不如意,但他们终归是要或下去的,这芸芸众生中,不知有多少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又可曾思考过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难道只与猪狗无异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人平生有大憾事,日夜镂刻于心,生不如死,却又不能不生:生则尚有期望,死则为背情怯弱之人。此等情仇,猪如何能有?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父母生我养我,岂是希望我如猪狗般活着?

    父母疼我爱我,岂是让我为了活着而活着?

    人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要活出人的尊严、人的气概、人的魄力,与其浑浑噩噩与猪狗无异般的过日子,不如轰轰烈烈干出一番大事,这才无愧于天地,无愧于父母,无愧于自己!

    二、诛仙之新

    1.《诛仙》2003年在幻剑书盟首发,在那个武侠泛滥的年代,一本描写古人修仙的书横空出世,可以说《诛仙》开创了修仙类奇幻书籍的先河,让人们眼前一亮,再加上一开始就在网上连载,借助了网络的传播,《诛仙》点击率居高不下,深受网民们的喜爱。(新在选题)

    2.情节感人,文笔细腻。一个人,一根烧火棍,对抗整个世界,这样的整体设计,与之前的武侠和奇幻都有着不同,小凡一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经历着与众不同的挫折,对抗着整个世界。尤其是书中对正邪的评价让不少人都为之一叹。何为正?何为邪?正物也好,邪物也罢,关键是看使用它的人是正是邪。(新在情节)

    3.《诛仙》在2007年被改编为网络游戏,也叫诛仙,其主题曲《诛仙恋》和《我回来》更是由任贤齐演唱。这无疑更推广了小说《诛仙》的知名度。这当然得感谢网络的便利和发展,如果不是近年来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相信这也只不过是空想罢了。(新在时代)

    四、诛仙不足

    虽然《诛仙》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其作者萧鼎更是被誉为修真界的金庸,可是在我看来,《诛仙》依然有着许多的不足,而萧鼎和金庸更是相距甚远。

    1.《诛仙》还没有到开山立派的地步。金庸“创立”了丐帮(丐帮最先在金庸的作品中出现)古龙笔下的江湖百晓生、李寻欢等也都成了经典,被他人引用甚多。反观萧鼎的《诛仙》,这样的地方却很难找到。

    2.文笔虽然细腻可是文学修养依然不够。金庸文笔优美这是众所周知的,看他的文章会常常不由自主感叹其文笔优美,而《诛仙》虽然引用了《神魔异志》等古代书籍文字却依然不够优美,与金庸的知名作品相比甚至有些枯燥。文中有许多文字重复,每当描写修真人的打斗场面让我有一种画面重放的感觉。

    3.文中依然有不少模仿之处。张小凡有着令狐冲的影子,而鬼王宗宗主鬼王则多多少少有任我行的影子。

    4.结尾较烂,甚至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可能是前期铺垫太多、悬念太多、网撒的太大以致后来无法收拾,只能草草结尾了事。

    总结:虽有波澜壮阔之景,却无动人心魄之魂。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