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时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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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时迁

    三伏天,夏日最热的时候,纪南身披吉利服,趴在乱草丛中,汗水早已将他衣服浸透,在身子下面形成了一小片儿水洼。

    前面的小村庄炊烟袅袅,看起来祥和而平静,在望远镜中,甚至能看到头发花白的老人,年纪幼小的孩童,坐在大树下摇着蒲扇乘凉,但是纪南却无法确定,里面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有多少是恶名昭彰的毒枭。

    “连长,我带一排摸过去看看,最好能搞掉他们的重火力。”

    纪南望着猴子年轻的脸,想了想,从衣服口袋儿掏出一颗很精致的红色五角星,塞进猴子的衣袋里,这是蔚蓝做的那一玻璃瓶五角星中,最大最漂亮的一颗,纪南甚是喜爱,一直带在身边当护身符用。

    “听着,带多少弟兄去,你就要带多少回来,决不允许出现伤亡。”

    “是。”猴子答应一声,打个手势,一排的兄弟跟在他身后窜了出去。

    在这样紧张的时刻,纪南却无法抑制地想起自己温柔而美丽的妻子,他甩甩头,企图把那个在心中扎根的身影甩出去,可是成效不大,纪南叹了口气,她要在就在吧,能有这样一个美人在心里陪着,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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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蔚蓝一向不是一个很任性的女人,在她确定,自己语言的力量无法打败周余的执着之后,她开始认认真真地考虑退学,毕竟,现在是假期,还能避开他,可是一旦开始上课,再避着他就不那么容易了。

    当然,退学不是小事儿,康教授和几个相熟的老师都劝她再考虑考虑。

    蔚蓝也不想太快地做出决定,说实话,她对中文真的很感兴趣,一直觉得,中国的文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文字,中国的文学,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文学,她非常希望在北大这样的文学圣地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修养,所以,对于退学,她还是有些抗拒的。不过,在那之前,计算机学院的课她是不打算去上了,而受到惊吓,需要修养,这样的理由拿出来糊弄一下李大教授,似乎也不是说不过去。

    “兹……”蔚蓝轻车熟路地翻着五分熟的小羊排,酱汁撒地很均匀,味道香醇,就是五星级饭店里的顶级大厨,最多也就是这样的水平。

    将羊排扣在雪白的瓷盘里,増味汤也好了,切一小块儿品尝,满意地啧啧嘴儿,行了,晚餐就是它了。只要条件允许,我们的蔚蓝大小姐从不肯委屈自己的口舌,现在兜里的钞票还算富余,她那点儿骨子里的吹毛求疵自然而然又有抬头的迹象。

    优雅地拿着银刀叉小口小口地吃羊排,玻璃杯里的红酒酒香与美人的体香混合,味道很是诱人。

    不得不说,杨蔚蓝是一个很特别的女人,她优雅,永远怡然自得,喜欢世界各地的美食,近乎挑嘴儿,举止平平常常,对人和和气气,可是,自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沉静又高贵,也难怪像周余这类人会为她着迷到这种程度了。

    吃完晚饭,忽然想起上午乌娜娜打电话来说,想要吃点儿好东西,那个女人怀孕之后,胃口变好了不少,她本来也不是那种一碗饭吃不完,整天喊减肥的城市娇娇女,如今更了不得了,据周娜同学报告,乌小姐如今一天六顿饭,还经常喊饿。

    既然还有一大半儿羊排吃不完,那放着也是浪费,杨蔚蓝找出自己许久不用的饭盒,把羊排装起来,穿好衣服,打算给那女人送过去。好歹也应该关心关心同学嘛。

    小心翼翼地离开小区,蔚蓝虽然已经交代了门卫,不许像周余这样的闲人进大门,但是依旧不得不防,还好,没有发现敌情。

    周娜的小别墅离蔚蓝家不远,只隔了一条步行街,当初周娜买下它的一大目的,就是方便跑蔚蓝家去蹭饭,所以,杨蔚蓝也不打车,正好顺便消食。

    一路悠闲地走过,一边打量街边的风景,呃……炸酱面、豆汁、炒肝、爆肚、卤煮火烧、油条、炸糕、酸梅汤,花孔雀……咦,花孔雀?杨蔚蓝擦擦嘴角的口水,疑惑地望着那只花孔雀轻轻松松地用小刀割开一个大妈的包,将里面的钱夹掏出来,然后又挨近下一个目标。

    一般情况下,小偷遭遇蔚蓝,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蔚蓝同学眼神儿不好,小偷偷窃成功,逃逸。第二种:蔚蓝同学火眼金睛,打电话报警,小偷与警察搏斗,被抓或者逃逸。

    可是今天,我们杨大小姐既发现了小偷,也没有报警,甚至连多看一眼都不曾,乖乖地转身,打算离开了。那是因为,这只花孔雀我们杨同学认识,他正是国安六局,业务指导局的时迁同志,我们杨大小姐不是傻瓜,在大街上见到平时干干净净斯斯文文,放人群里找不出来的一平凡小生,国安干警,忽然顶着五彩爆炸头,特嚣张地在大街上乱逛,她当然不会傻地跑出来认亲戚,而是乖乖将那家伙看成路边一小草,视而不见。

    再说,这事儿明显有问题啊,名字可能取错,但是外号绝不会错,既然被称为时迁,那肯定是身具贼祖宗的潜质的,时迁偷东西,能让她杨蔚蓝看出来吗?别说一个杨蔚蓝了,就是一百个盯着瞅着,大约也发现不了什么端倪。遇上了这种反常的情况,聪明人的作法,尽快走人,避免卷进不可预知的危机里面。

    可惜,世间的事情,往往是不能如意的。

    “哟,小妞挺漂亮啊,怎么,一个人吗?给哪个情郎送饭啊。”

    时迁同学色迷迷地伸出手,搂住杨蔚蓝的小蛮腰,一用力,俩人齐齐坐在了路边的长椅上,杨蔚蓝翻了个白眼,很想说,时迁啊,你这个恶少忒不称职了,手应该往上一点儿或者往下一点儿那才是正宗色狼嘛!不过,她现在只能乖乖装成被色狼欺负的小白兔,至于装得像不像,那不在考虑范围内,毕竟,她又不是演员,没那么厉害的演技!

    “这是怎么回事儿啊,我从今天中午就开始忙活,忙到现在了,怎么一个报警的没有啊!”时迁懊恼兼烦恼,现在,这贼的日子太好过了,明目张胆地忙半天,没半个人去报警!

    “那是你选错地方了,应该跑警察局前面去嘛,那多快!”蔚蓝一边装作挣扎,一边低声嗤笑。

    “哎,人心不古,人心不古!”时迁叹了口气,低声道,“一会儿记着报警,我今天怎么也得被逮警察局去才行。对了,你最近千万小心,我不能多说,只能稍微透露一点儿,你昨天逮住那个通缉犯,近期一定会越狱,这几天没事儿最好别出门。”说完,他伸手抢了杨小姐的提包和饭盒,晃晃悠悠地走了。

    杨蔚蓝强忍住想脱口而出的——“你把包抢走就行了,反正里面只有三块五毛钱,可是饭盒给我留下成不成?”十分无奈地跑电话亭前报了警,详详细细地描述小偷色狼的长相。幸好拨110不要钱,否则光电话费就亏死。

    看着呼啸而至的警察把时迁铐起来,拉上车,杨蔚蓝甩甩手,也没有尽一个报警市民的责任,避开警察,转身回去。只是心里有些不自在,希望这件不在意料之内的突发**件,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至于一个国安的,干嘛要以这种方式进警局,自己不小心帮警察逮住的那个通缉要犯,为什么会越狱?这类复杂的问题,就不在蔚蓝同学的考虑之中了,好奇心会害死猫,也会害死人,所以,作为一个平凡女人,她从不放纵自己的好奇心,只是一心记住时迁同志的忠告,决定最近一段时间,安安心心躲家里当宅女,绝对不离开家门半步,她对小区的保安力量还是很有信心的,一共二十五个退伍军人两班倒,绝对能把大部分不法之徒阻挡于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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