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界的常理来讲,两个人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那最多是一个数学上的概率问题,和别的扯不上关系。或者按照比较意识性的说法是,这叫做“鬼使神差”,也和别的扯不上关系,充其量是一个偶然罢了。但就是这个偶然性的东西,偏偏有很多人把它叫做“缘分”,并且来定论两个人能不能在一起。说实话,我很不能理解。
郑愁予说:我达达的马蹄是个他妈的错误,我不是龟人,是个过客……看来这就是没缘分的意思。但这句话说得未免有点招人厌烦和摆臭架子,而且从语气上看,可能他遇到的是一个长得相对对不起观众的角色,于是觉得这个遇见要是贴上一个“缘分”的标签,真是太不和谐了,于是只好承认自己“不是龟人”,而以一个“过客”的身份糊弄过去。但说白了,倘若碰上的是一个貌美如花温柔可人的角色,我估计很多人说的肯定就不是这一句,而变成了张爱玲的那一句鬼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相形之下,个中分别,分外明朗。
关于缘分,佛家云:世间万物皆因因缘合和而生,因缘聚则物在,因缘散则物灭。我们暂且不管这种说法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我们先分开来讨论,“世间万物皆因因缘合和而生”就很不能理解,倘若这个“万物”都是因为缘分使然,那么你我也算是缘分的生成物了,何需再以“缘分使然”的过程而生造出一个“相遇”呢,另一方面,我们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断“缘分”的存在与否?佛曰:因缘聚则物在,因缘散则物灭。那么,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表现的时候,算是因缘散了?我是不能理解的,佛家还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了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从这个角度追究过去,我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是不是要考虑一下,为了和这么多人“擦肩”,上世的我一定是死于颈椎病的,因为我首先就得为了回眸那么多次而扭伤脖子。
所以我并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不论它是以什么样的论调出现,我觉得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偶然,两个人的偶然偶然地产生了一个个体,很多年后,这个偶然来的个体再去偶然,再偶然地创造了偶然。或者,生命的行走路线客观地讲,本身就只一条细线,像是佛罗斯特《未选择的路》里说的:多少年后,我在当初的路口久久伫立,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这一切,都是选择标准的不一样,你走了这条路,就不会再有“偶然”让你去走另一条。但这,关缘分什么事?
而两个人之间的,就更不能说是缘分使然。即使如电影《缘分》里说的:所谓缘分,就是在合适的时间遇见合适的你。这只是心情所致,和前面所说的郑愁予以及张爱玲有“臭味相投便称知己”的相似性。当一个女孩子跟一个男孩子说:我们没缘分的时候。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多么神秘不可测的问题,你只要看看你和她之间的差距就足以了解一切。当一个人在大街上对着你说:啊,我们穿过了茫茫人海,相遇了,多么有缘。妈的,你应该指着他的鼻子说,滚蛋。当一切都变得物质化,这个时代没有看儿童般的想象力的时候,你必须得记着:谈缘分这种东西是很一件和大背景不和谐的事情。
缘分是一个抽象概念,是中国文化和佛教的一个抽象概念,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无形的连结,是某种必然存在的相遇的机会和可能。缘分只是这些,它决定不了你和你喜欢的那个人能不能在一起,它也决定不了你和那个人该不该分开,所有的事情的发生和发展都是有一个客观的主线牵引的,而不是由一个抽象的虚幻概念去控制。
所以,我大可以高调地宣称:我不相信缘分,我不相信天长地久,我也不相信距离产生美,我更不相信你我的努力能被一个抽象概念左右。
因为缘分,只是一个抽象概念。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