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心里那个位置那么容易代替,又怎么会有人追寻一生求一良偶而不可得?这是那些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无法明白的。
这几天发现整天没事可做,于是带着露露和妮雅上街去逛,没有钱,叫公爵买单好啦,反正他那么有钱。
我大概是这塞班城里唯一一个在早上就光临酒馆的客人,还带着一个女仆,一只魔宠,在旁人的眼神里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诧异。不过光是我身上的代表贵族身体的长衣以及左胸那枚金灿灿的莫拉雷斯家族的族徽,就没人敢不对我点头哈腰。有点不同的是,他们尊敬的是公爵本人,而对于我,只是尊敬这身份而已。
不过渐渐地,塞班城的居民好多都知道我和克莉丝的事,对我也开始毕恭毕敬起来。让我觉得很奇怪。找了几个熟点的守卫一问,才知道这世上愿意娶平民为妻的贵族大概用两只耳朵数都够了,而且我对克莉丝的爱意让他们对我这个奴隶出身的贵族充满好感,尽管还没正式册封下来。而附带的,他们对宰相以及弗兰是深恶痛绝,四个城门都被自发的装上“安德列家族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我怕这样会影响公爵与宰相之间的关系,不过他倒是高深莫测的一笑:“我们家族人少,但也不怕得罪他们那些人,反正我们本来就是互相看着不顺眼。”真不明白为什么公爵为什么底气这么足。
酒馆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独自带着一个儿子过活的寡妇。一个女人又要做生意应付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有时甚至要面对骚扰和无礼,又要照顾孩子,也挺不容易的。长期的操劳使她那张脸看上去倒有四、五十岁的样子,笑起来的时候还可以看到年轻时隐约的一点美丽痕迹。她看到我,用那近似于男子般的豪气语调:“高贵的莫拉雷斯男爵,您又来啦?还是老样子吗?”
我笑着点点头,就算我以后当了上帝,我也实在摆不出用鼻孔看人的贵族架子。
我和妮雅坐在吧台前,她清楚我的脾气,如果不坐在我身边陪我,我才是会生气的。再说我现在真的要人陪,尽管我还会笑。
就连露露我也把它抱到一张凳子上,这小家伙迷上了这里一种酸酸的果子酒,每次喝多了,就和我一起在屋里发酒疯。
那个叫维维安的女老板很快把我们的酒端了上来,我的是一大杯足够我喝到发酒疯的麦酒,金色的液体在杯中缓缓流转,刺激着我的唾液腺。妮雅和露露都是果子酒,不同的是妮雅是一个小杯子,而露露面前的却是个大盘子,用杯子的话,估计要学某只乌鸦一样往里面丢石头才喝得着。
麦酒有点象前世的白酒,浓烈的酒精使我的脸一下就通红。我不喜欢如红酒般的果子酒,和啤酒一样,要么就是苦的,要么就是酸的,倒不如白酒一样辛辣来得刺激。
正在自我陶醉的麻痹自己,那男人般的女老板的儿子,却害羞得象个女孩一样,怯生生的跑进来站在我面前,“尊敬的男爵大人,公爵府来人了,请您好回去一躺。”
嗯?又有什么事了?这个时候公爵不可能叫我啊?
我有点大舌头了,跟老板打了个招呼,“酒钱到公爵府来收吧,”经过小家伙身边,拍拍他瘦小的肩膀:“谢谢你,小男子汉。”他的身体一震,小身板竭力挺得笔直。妮雅抱起仍然意犹未尽的露露,不理它“咩咩”的哀求,快步跟在我后面。
麦酒的后劲有点厉害,开始还能走直线,到后来我就只能走猫步了,两只脚互相使绊,吃力的扭到另一只的侧面去,成一个怪异的角度才能站得稳。妮雅想上来扶着我,又不敢放下露露,这个时候放下它,铁定会掉头往酒馆跑的。
好不容易进了公爵府,被告知公爵和客人在客厅等我。又是什么大人物?如果是弗兰,我咬也要咬死他,虽然这是我酒后才会做的傻事。
进去才发现是多日不见的格林回了,身边还有一个全身罩在红色魔法袍里的白胡子老头,虽然脸上的褶子可以夹死苍蝇,但那炯炯有神的目光提醒着我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头。
公爵却象是见了美女一样的笑逐颜开,热情的招呼那个老头,见了我,亲切的拉着我的手:“来,我亲爱的侄子,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格林大师的老师,也是魔法学院的院长——霍华德大师。”又一手指指我:“他就是张•;莫拉雷斯。”
我才注意到这老头和格林全身脏兮兮的,蓬头垢面,好象多日没有洗漱。
这时格林在旁说到,“老师听我说有人对两系四级魔法免疫,说什么都不信,非要马上来看看。我们一路上没停过,一直用疾行来的,只睡过两次```”想不到冷脸的格林在他老师面前表现的居然象个孩子,不知道会不会撒娇?
魔法师果然都怪得很,不理对他殷情倍至的公爵,这老头围着我转了两圈,伸出手,对着我发出几种颜色的光,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半晌,悠悠的说:“原来真有这样的异人存在,可惜就是年纪太大了。”
我一听,本来就倍受酒精煎熬的神经实在经受不住,直接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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