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心如止水,什么片叶不沾身的鬼话都飞到脑后去了。相较起来,她吸引我的地方不是天使般的笑容,更不是傲人的身材,而是一些零碎的画面,与同路的大叔开朗的交谈,对溪中的游鱼有着莫名的好奇心,坐在地上旁若无人的脱下球鞋,露出白色的袜子。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这个女孩子很本色,最少在这山峰之上显得很本色。
下山的路在白天看来很是漫长,每个下山的人都不复上山时的兴奋,只是机械的尽力走着,人的潜力真的很大。一路上,我很少说话,因为越走一步,我们离城市越近一步,而我离她,又会再远一些。
说不上自己是不是已经爱上她了,我只知道,这很难,现实是女人比男人会多上很多次选择的机会,特别是漂亮女人。
听她说起过自己的过去,过去也爱过恨过冲动过,身边的男子条件都不差,最后或这或那的原因还是分开了。
现在的她,已对爱情没什么想法,很坦然的说,自己不过是一个物质女孩罢了,也不是完全不想要爱情,不过更重要的是面包。我知道,她想要的面包不是普通的面包,是最好的那种。而我呢?什么都没有。
终于到了山脚下了,坐上了回程的汽车,车上的众人都很累,看来我真的是那种精力旺盛型的,车上还醒着的只有三个人,我,司机,售票员。
静静的凝视着她睡着的样子,并不安份,皱着眉头,看来她真的是太累了。我的肩膀很硬,靠在上面并不舒服,她试了试便放弃了。我的怀抱很温柔,不过没有机会再让她感受到,因为我不想惊动她的睡姿。就这样,时间不断的流逝,也许满车的人都在希望快些到家,只有我,希望时间能过得再慢些,再慢些。
人与人之间真的很奇妙,我以为我不会再有感觉,不会再真的爱上任何人。这世间看得透彻了,不外如是,男男女女,熙熙攘攘,利来利往。
但是这一瞬,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我自己。可是一股无力感马上侵袭了我,现实的距离为什么这么遥远,我看不清了。
旅途再长也会到终点,终于,我们的终点到了。在一家窗明几净的餐厅里,我们开始恢复理智,开始把山中显现出来的激越收藏,连带着这份珍贵的回忆也一并收藏。我们之前很坦然,很理智,理性得不像在谈我们的事。
糖糖坦然的说道:“你对我付出,而我却给不了你什么承诺,这样对你是不是很不公平?”
我眉头轻扬,淡淡的答道:“你想让我问你什么?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和我恋爱?在我看来,一个女孩子如果喜欢我,我不用说,她也愿意跟我在一起,如果不喜欢我,我问了会有改变吗?”
糖糖很平静的说道:“我现在没办法回答你什么,因为我现在对爱情没有信心,我只想在将来,找一个事业心强,有事业的人结婚就行了,你知道的,每个女孩子都希望生活能过得好一些,你明白吗?”
我从容不迫的答道:“我明白,我们并不是小孩子了,那种朝夕相处,亲亲我我,看不到前途的生活并不适合我们。我可不希望等到自己40岁了才有成就,再凭此去泡小MM,我的生活我会自己创造,我会在不多的时间内打下基础,作为男人,就算是为了自己,也要拼一拼。”
我相信自己,因为我现在的工作对于我来说,实在太过轻松了点,这个世界,不知从何时起,变得如此的现实,明明两个人相互喜欢,却没有勇气在一起,这和爱情本身并没有关系,和爱情的深度更没有关系。
也许有人会嗤之以鼻,两个人只要真爱了,什么都挡不住,就算物质条件差一些还是能过。可在我们看来,王子和公主的爱情只能是童话,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了的结局也只存在于故事之中,最少对于我们这样的现实主义者来说,完美即是不存在。
“我们做个约定吧,个自过好个自的生活,如果有条件,有缘份能在一起最好,不能在一起,做好朋友也是不错。”
我不知这算不算是拒绝我,最少这也是我所想到的最好结局,我本身也讨厌烦琐的生活,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所谓情侣,一点个人空间都没有,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时快乐就好了,一瞬间的感动有时能沉浸在记忆里许多年,为什么一定要粘在一起!应该说我们的这次旅行是愉快的,发自内心的愉快,能在记忆中存留许多年的愉悦,这就够了。
其实我知道,她喜欢我,因为我们真的算是很有缘的那种,只不过,我现在还不够,不够承载两个人的梦想,加上我们都对爱情本身没什么信心,都看得透了,花前月下,诗酒风流终不过是镜花水月,现在唯一能做的,算是给自己一个交待也好,给未来一份信心也好,从华山归来,我只有一个决定,在最短的时间内做点什么出来。
〈糖糖〉之后的一个星期里,他只是偶尔每晚打一个电话给我,登山之后的倦累始终没有消失,我的脚一直在痛,好几天了,我都没有下楼过,我不知他在做什么,只知道他很忙,一个男人打拼起来是很投入的,而他,正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坚忍的一个,虽然他有时也像个孩子一样,在我面前说话笨笨的,可我知道其实他一点也不笨,他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聪明的,只是喜欢用这种方式表达和我在一起的快乐罢了。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了好多天,他越来越忙,电话里声音也越来越疲惫,有时晚上只是例行公事般的给我来个电话,聊不了两句我们就收线了,因为我知道,他不爱在电话里说废话,而我,也不是很喜欢在电话里说太多无聊话的女人,我们都不再年青了。
两周了,他没有打电话过来了,我并没有多想,也许他是累了吧,我们之间并没有过什么,介乎于朋友和恋人之间的关系,也许他已经烦我了,我这种对爱情太过现实的女人,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也许我不应该奢望,一个我可以爱的人拥有我想要的一切。年青,有钱,有事业心,有事业,能够全心全意爱着我,我也喜欢他,这样的男人存在吗?存在过吗?我希望他是,我是不是期望太高了。胡思乱想着自己的未来,今夜没来由的,我睡不着。
又过了三天,他还是没有给我打电话,我没有打电话给他的习惯,以至我是最晚知道那件事的人。第四天,我终于打电话给他了,一个陌生的女人接的电话,我礼貌的挂断了,我的心有点乱,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罗婕,他和我共有的唯一朋友,来到了我的家。
〈成〉我真的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我只是想多赚点钱,多搞点有价值的新闻,早一点出头上位,早一点达到她认可的那个高度。
昨天同事老胡神神秘秘的找上我,说道:“小成,老哥有个大新闻,捅出来我们就能赚上一大笔,你手脚机灵人又年青,敢不敢和老哥去做?”
我有什么不敢的,这一个星期多来,我不放过任何机会,能赚钱的事我一定跑得最快,能出新闻的地方我一定会冲上前去,我心底只有一个目标,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我的原始积累,我相信我自己,我认真起来,没有人能强过我!
我面无表情的答道:“胡老师,不用多说,有机会的地方我一定会试试,我跟你走!”
老胡喜出望外,拍了拍我的肩道:“年青人有冲劲,你和刚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我看好你,我们一会就出发。”
道路很不好走,车子颠簸得厉害,老胡这才告诉我,在郊区的山沟里,有一个小村,似乎土地全被某个人买了下来,村民们还是在村里劳动着,只是不知道在做什么,上回有个摄影记者上山采景,路过那村子,还没拍到什么,结果村里人给架进去,管吃管喝不说,临走时还塞了个大大的红包,回来一拆,足足有一万块。这记者把这事谁也没说,昨晚老胡和他两人在一块喝酒喝到兴头,才一时得意给捅了出来。
老胡分析,这村里估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说不定又和上回报社捅出的那事一样,全村造假,只不过不知这回是造的假烟还是假酒了。
老胡一路上唾沫横飞的说着,我们过去,要是人家发现了,就收个大红包改善一下生活,要是没发现,那我们就给捅出来,今年的新闻奖说不定就落到咱们头上了。
我冷冷的道:“那我们为什么不故意让他们发现,收了红包,我们再捅出来,一样拿奖,没什么不好的。”
老胡睁大了眼睛道:“绝,绝,你小子真绝,将来一定是个狠角色。”
也不知为什么,当我决定不顾一切开始想赚钱的时候,我体内似乎有种天性开始觉醒了,我和面前这滔滔不绝的家伙有着本质的区别,我本来就应该是强者,是高高在上的,只是生于太平盛世,埋没了我的天性而已。我没法回头了,我回不到从前,那个淡泊开心的年青人,我要强,我要得到我想要的一切,那么我就必需踩着旁人爬上去。
进到这个村子,我们的车停到路边,村子并不是全封闭式的,路边的村民来往得很少,也很安静,并没有人多注意我们两人,隐隐间,我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个村子有种死气沉沉的味道,静寂得可怕。我们加快了脚步,四下张望着前进。
对了,是了!我猛然间发现,这个村子里没有孩子,这是极不正常的,通常的农村,老人,儿童,妇女是最常见的,这一路走来,青年男子倒见了不少,俱都是低着头一声不吭,妇人和儿童根本就没见半个,这怎么可能?一股莫名的寒意直上脊背。
我拉了把老胡,道:“这个村里怎么妇女孩子一个都没见,你不觉得有问题吗?”
老胡低头想了想道:“也许他们造的假货是用妇女儿童来做事的吧,可能是细致活。”
这个解答倒也说得过去,可我心底还是毛毛的,不知怎么的就是觉得不对劲。我提出,我们索性摸进农夫家里去看看有什么蛛丝马迹,再做打算。
老胡沉吟了一下,点点头,示意我进去,他在外面接应。
应该说农家比起城市住家来说,防御低了很多,在土墙边听了半天,房内没有动静,应该是没什么人在家里,对于我来说,这扇纸窗很容易就弄开了,翻身进了屋,我很清楚,我这样的行为,和一个贼没什么分别,和我作为记者的身份完全背离,但是我不管,只要有一分的可能性,我就要达到我的目的,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有想要的未来在等着我。
进屋之后,一切都很正常,屋子里很简单,并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只是,如果真要说的话,那就是这家的女主人太懒了点,屋子里满是灰尘都没有打扫。
我忽然想起糖糖,她说过很会做家务的哦,特别是做饭,据称她做的饭人人都说香得很。我晃了晃脑袋,怎么在这个时候想起了她,不过说真的,此刻脑中胸中,溢满了不知所谓的幸福感觉。原来我真的很在意她!
纵身翻出了农家,我对着老胡摇摇头,意思是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并不死心的再次翻入了另一家农户,情况和刚才的一样,也是没有人,也是满是灰尘。从屋里出来,我已是一身都沾落了尘土,灰头土脸的站在老胡面前。
老胡道:“难道我们搞错了,天快黑了,要不我们回吧,也许是那家伙说醉话,害得老子们白跑一趟。”
我望着手掌上的尘土,愣愣的,一言不发,努力了却什么也没得到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不对!我猛然醒转道:“老胡,事情不对,现在快天黑了,正是做饭的时候,这村里却家家都没有人在,屋子里灰这么多,长期没有人打扫,一家这样,两家三家也是这样?你不觉得奇怪吗?”
老胡得我提点,抬头看过去,日沉西山,整个村庄却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没有炊烟,没有人声,诡异莫名。
老胡神色浓重的望着我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一字一句的道:“因为所有人根本不住在这里,这村子只是个幌子,这里一定存在着一个秘密的大工厂。”
老胡激动的说:“我,我们这次挖到宝了!”
我一摆手,如灵狐一般游走在村舍的边缘,老胡紧紧跟在我的后方,此时他已完全毫无保留的相信我的能力。
终于让我尾行到了一个村民,带着目的去观察,发现明显有问题,这村民毫无知觉的前行着,身上一丝生气都没有,仿佛行尸走肉一般。我和老胡心惊胆颤的跟在后面,路越走越细,越来越荒,前方眼看着没有路了,只有一面绿绿的山壁,我和老胡对视一眼,难道被人发觉了,故意带我们到这里来消谴?
紧接着让人难以至信的事情发生了,这村民直直的朝山壁走去,眼看就要撞上来,先是头,然后是身子,直接没入山壁中去了。我和老胡都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过了老半天才再次对望了一眼,在对方惊恐的眼睛里证实了自己并没有眼花。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蹲在草丛里半天,终于,我鼓起勇气站起身来,一步一步朝那面绿色的山壁走去,老胡并没有站起身,张开嘴想要喊出点什么,可是好奇心还是使得他没有阻止我。
我在绿壁面前站定,无论从色泽还是质地,在我眼里看来,完完全全是一块石壁,没有丝毫的特别,甚至连壁上面绿色植物的枝蔓,都随着晚风一动一动。我伸出手来,轻轻的朝石壁按了下去。
居然,居然真的不存在,我眼中看到的是我的手掌穿过石壁没入其中,而我的手掌,并没有触到硬物的感觉,只觉得凉凉空空的。
再不迟疑,一咬牙,我一头撞进了石壁。眼前猛然一亮,我看到了什么?耀眼的光把这诺大的空间照得雪亮,这是一个入口,一截传送带就在脚下不停的运转着,只要跨前一步就能随着它到达这秘密的核心。
背后忽然有了粗重的呼吸,我只觉得身上汗毛一炸,本能的反身一拳抡出。还好我练过几年拳,对自己的拳头尚能收放自如,拳面在老胡的鼻间停住了,带起的拳风把老胡额前的发梢吹起。
我虽然看起来眉清目秀,一副瘦弱的样子,其实我的身体很强壮,虽然有几年没有怎么运动过了,可过去的底子还在,犹其是小时候和混混打过不知多少架,胆气和拳头练得坚硬无比。
老胡也被这别有洞天的空间惊呆了,举起相机狂拍个不停。记者的本能就是探索,我们浑然忘了来时的目的,只是贪婪的用目光探索这奇异地方的一切。
我并没有选择上传送带,而是决定从下方自己步行过去,因为这个地方太过神秘未知,我可不想传送带的终点就是人堆里。
老胡紧紧跟在我的后面,这地方真神奇,地面和墙壁都不知是用什么材料造的,似乎是有机体,踏上去软软的富有弹性。
前行了约三百米左右,面前出现了四个门,准确的说是三个,因为还有一个门在我们的头顶,也就是传送带的终点。
一路上再没有见到过半个村民。我隐隐约约感觉到,门的背后就是答案。思商了片刻,我毅然的伸手推开了中间的那扇门。门里的景象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可怖的景象,我完全惊呆了。
一座血池,是的,一座完完全全的血池,暗红色的液体浸泡着人类的尸体,活着的和死去的全泡在里面,只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是女人,应该就是农家的女人们,死去的直直的浮在血池的上方,白得耀眼。
活着的,脸无表情,眼神空洞,静静的坐在池边,看不出一丝生气,还有几个正在分娩的,血色的婴儿连着脐带,连哭声都没有,睁着小小的眼睛木然的看着这个不正常的世界。
我费尽全身力气猛的关上门,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想我没有勇气再打开其余的门了,老胡从我的身后也是看到了刚才门内的情景的。太过惨虺的冲击让老胡有些崩溃了,准确的说,是站在崩溃的边缘了。
老胡口中喃喃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只是个小记者,我只是想来拿个红包就走的,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什么也看不见。”
太过刺激的画面连我都受不住,更别说一辈子连漫画都没有看过的老胡了。我感觉到老胡快不行了,果然,老胡在恐惧到了极点之后,猛的站起身来,狂喝道:“放屁,这都是在作梦,朗朗乾坤,天地有正气,子不语怪力乱神,我才不怕你们!”老胡的眼中已遍布红丝,狂嘶乱吼着冲向了另一道门。
人恐惧到了极点会变得无所畏惧,但是同时也会失去理智。左门的门猛的被拉开,我只听得耳边传来犹如洪荒巨兽发出的吼叫,然后就看到几条手臂粗的触手从门里急速伸出,一把裹住老胡,吸扯进去了。
在那一瞬间,我无从知晓老胡看到了什么。我只知道,我以后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最后的眼神,恐怖到绝望的眼神。当然,如果我还能有以后的话。
此时的我,不知不觉又想起了糖糖,这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虽然她会有些现实,不过这正是她成熟的地方,王子和公主的浪漫存在于童话中吧,我们之间,还是现实现实再现实的好。
老胡应该是玩完了,那我呢?如果我出不去,那么我就再也见不到糖糖了,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们的现实就再没可能实现了。为了她,为了我自己,我也要冲出这个妖异的地方,回到现实世界中去。
我不比老胡,我虽然也一直过着平凡的生活,可是我从小想像力丰富,也爱看很多灵异鬼怪的书籍,这种情况,虽然在现实中我是第一次碰上,不过在我的意识深处,这种程度的历险,也不是没有想过。
我咬咬牙,开始朝回走,只要走到我们进来的那个口子,应该就能出去。腿有些软,每走一步好象都要耗费我莫大的精力一样,人对未知事物的抵抗力还是太弱了。单是精神上的压力就巨大无比,我没有和老胡一样发疯已经是很难得的了。
走了近一半路程,忽然感觉到空气中有一丝振动,我此刻的神经已是绷得死紧,一感觉到异动,连忙停下脚步,找了个角落缩了进去,这里应该很安全,只有一个角度能看到我,而我则能看到差不多整个外面的情形。
看来我的感觉是正确的。脚步声四起,从头顶不住传来,借着缝隙看过去,看到不少衣裳破烂的人从头顶跑过,看打扮应该是村民,手里还大多提着些食物之类的东西。村民们站成两排,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不一会儿,地底传来轰鸣声,一架巨大的起落架式的机器升了上来,天啊,我看到了什么?长着如同头盔似的硬角,触手如同章鱼般四面挥舞,更可怕的是这东西居然口吐人声道:“你们这群垃圾,这么久了还没有搞来食物,真想我把你们全吃掉吗?”
村民们中有个高壮的大汉扬声道:“大神,我们村子周围已没什么像样的野物可以猎到了,您想快点养好伤,不如把村里的女人放了,我们全村人一起生产,用东西帮您到外面去换食物你看行不?”
这怪物高举触手猛的一弹,犹如标枪一样的触手射入有机质的地板,怪声怪气道:“狡猾的人类,我放你们的亲人出去,你们一定跑得没影了,说不定还会把那该死的A组给召来,不行不行。你们不用去找食物了,我的伤快好了,哈哈哈!你们都做为食物送我一程吧。”
说话间,怪物触手又是一弹,几条如巨蛇般的触手冲向村民们。我躲在角落里看得真切,大气也不敢出。
那名大汉道:“小虫,你真的一点旧情都不念吗?”触手停在空中顿了一顿。
大汉继续说道:“你一直在这山里呆着,我们世世代代都有关于你的传说,那年我7岁,一个人摸进这里来,认识了装在瓶子里的你,那时你还没有现在这么大,我们在一起玩了十五年,都长大了。后来只怪我贪玩,把你带出去了一次,结果你就离开村子到外面的世界惹祸,等你回来时,身受重伤,我们全村人把你背回这里,帮你治伤,把你当做我们的守护神一样供奉。可是你呢?你不仅把女人孩子们全关起来,这一个月来,村民被你吃了大半,天地良心,你虽然非我族类,可我们全村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藏在角落,听着这样的奇事,不禁骇然。
那怪物摇晃着也不知是不是脑袋的部位道:“我们本来就是天敌,我们不是同类,我在这山上也不知活了多少年了,你为什么要放我出来!我什么也不懂,但我知道我比你们强壮得多,我还能变成你们,可是那有什么用?我喜欢鹊儿,可是她不喜欢我 ,就因为我不是人,我是异类,她喜欢的是你!所以我出去转转,外面的世界实在是有意思,谁强大谁就能得到一切,我玩得好开心,好舒服。***要不是碰到该死的A组,我怎么也不会再回到这个破地方来。
不过现在没事了,我的伤只差一点点就好了,我要把你们全吃光,再到外面的世界去吃个痛快!哈哈哈!对了,忘记告诉你了,你的老婆,也就是鹊儿,那个我们一起喜欢过的好姑娘,她现在在我肚子里了,味道也没什么特别嘛!哈哈哈!”
那名汉子得知自己的妻子早被这怪物吃了,怒得毛发炸起,好一条汉子,扬声道:“好狠毒,非我族类,其心必诛!今天我们剩下的男子汉们,早做了准备,要和你这没良心的怪物同归于尽!”
数十条汉子刷的全脱下衣服,我睁大眼睛瞧过去,所有人的身上都绑着一圈圈的黄色块状物体。空气中传过来一丝硝石味道,我知道这些全是烈性炸药。如果这些炸药同时爆炸的话,确实能把这座山都轰塌。
那名汉子高喝一声:“点火,兄弟们上!为我们的婆娘娃儿报仇!”数十条汉子纷纷点燃身上的烈性炸药,我看在眼里,也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没有一个汉子手软,个个身上冒着浓烟朝那怪物冲了过去。
爆炸声接二连三的响起,我躲在角落里,虽然炸不到我,不过却给震得耳膜出血,耳边声音渐渐越来越远,越来越静了。我知道自己差不多已经聋了。
硝烟渐渐淡了,在我眼前犹如上演了一出哑剧,只看到血肉横飞,满地都是残肢断手。
那怪物好象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依然手舞足蹈的挥舞着那该死的触手,而为首的那名汉子,居然也没死掉,而是被怪物用触手拖着,高高举起。
我用力摇了摇头,似乎能听到点什么了,可是又听得不真切。声音似乎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那怪物的声音道:“你们全死光了也对付不了我的!我和你们不一样,你们这种威力的武器,除非在我肚子里爆炸,否则没可能伤到的我的!哈哈哈!现在你的人全死光光了,好惨哦!我慢慢的给你死。”
说罢怪物将一根触手尖端缩成人的手指头粗细,直直捅进那汉子的口中,然后再把触手撑回原状。那汉子的嘴马上就撑破了,一脸鲜血,而这触手则换了另一个位置如法炮制。
这名汉子的眼光已渐渐焕散,没有希望没有了生机。
不,他的眼神回来了,似乎看到了希望,他不甘这异类残杀自己的亲人,更不愿这样的惨剧会降临到毫无准备的村外人身上。只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完好无损的人。
此时我已从角落站起身来,和这名汉子四目相投。我的目光沉静如水,遇上他火热的目光,我知道他的目光中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我点点头,面上依然没什么表情,因为我一旦想清楚了自己要做什么,就决不会回头。
一步,两步,五步,那怪物看来警觉度并不高,完全醉心于玩弄自己过去的伙伴中去了。我屏住呼吸,一步一步的接近,犹如死神一般,我从不知道自己会如此般的冷静,虽然赤手空拳,但是此刻的我完全等同于一只猛兽,一只择人而噬的猛兽,只是我要拼命咬下去的对象不是人罢了。
终于,那汉子涉死的目光炙热到了顶点,那怪物看来也发现了什么,怪物回头的一刹那,那汉子喉部发出低沉的吼声,奋力解下腰间的炸药,用残留的右手朝我抛来。
我此时目光如矩,稳稳的接住炸药包,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心里竟然涌起一丝甜蜜,因为我不抽烟,这只打火机是糖糖的,她爱抽的牌子是520。
520,我爱你!引线冒着青色的烟,犹如糖糖在我面前点燃的第一根烟。
我笑了笑,一脚蹬在起落架的支柱上,借力跃起,将炸药塞进怪物错愕的口中。与此同时,一截坚硬的触手从我的前胸冒了出来,带起如柱般的血花。
我一直在微笑,再次想起了糖糖,那个聪明的女孩,仿佛她就在我的眼前,也笑得很甜,很甜。
糖糖很甜,真的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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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字是我去年写的,中间有一些内容和感受算是真实的经历吧,可能有些朋友看完了之后会认为后面的太扯了,呵呵,其实在我看来, ‘我‘被怪物杀死和在街上被小流氓捅死,并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一份为了那时的心情,一种交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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