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焚早就下定了决心,他已经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这里的所有人都不可能活过今天。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决定杀掉哈瑞斯,或者说是杀掉哈瑞斯所寄宿的那个身体。他至少还是个人类的身体,而人类的身体是很脆弱的。焚并不认为自己能战胜哈瑞斯,但他在想如果自己全力应战,至少应该可以重创那个身体。于是他就纵身跳下了城墙,在空中制造一次空间置换,就好像基珈德和阿德莱特决斗时做的那样,只不过他这次直接转移到了哈瑞斯的面前。
“去死!”他将心念集中在阿德莱特持剑的右臂上,妄图通过奇袭扯断他的一条手臂。但一切都如他之前预料的那样,后者的防御结界可以轻易的将他的攻击挡下来。
“四千年来你们的魔法水平就只发展到这种地步?”哈瑞斯轻蔑的说道,“我想你刚才用的是重力魔法吧?通过两个不同方向的重力场直接撕碎对手,对于人类来说的确是无法防御,但比这样做却是得不偿失。”
“你废话够了没有!”说话间焚打了一个响指,哈瑞斯周围的空间立刻开始错位。
空间错位属于空间魔法中的一种,借助瞬间的空间移位或者分离可以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害。这也是一种无法用物理方式来防御的魔法,也就是说想要防御这类魔法就必须拥有与之对抗的魔力所结成的魔法防御结界。而哈瑞斯正好就属于这种类型,空间的错位使得哈瑞斯身下的战车立刻一分为二,但他本人却丝毫没有变化。
“这就是你的全部本事?”哈瑞斯无聊的说,此时他已经落在地上了。
“还没露完呢!”焚继续展开他的攻势。
阿曼人的巫术其实和西赛姆勒人的魔法异曲同工,只不过他们更趋向与精神、空间、重力和幻术,像塔里莫格那种主要控制火和风的巫师其实很少见,而西赛姆勒人的魔法则更注重对各种元素的研究。比如阿德莱特就是专门研究火与闪电魔法的高级法师,而焚正好是专门研究空间和重力的巫师,而且还是非常厉害的那种。
此时他已经在尽全力攻击哈瑞斯的防御结界,但无论他用什么法术,都无法破坏那层固若金汤的魔法结界。而后者则若无其事的看着焚一个人在那里耍猴一般的上蹿下跳,似乎是在打发无聊的时间。这就是实力上的差距,一种绝对的差距,这种差距是无论用什么计谋都无法抹平的。
“你玩够了吗?”哈瑞斯突然说道。
“混蛋!不要小看人!”焚怒骂着再次让空间错位,但依旧只将周围的地面裂出一条整齐的沟壑。
“别费心了,仔细看看你身后,你的王城马上就要被我们毁灭,你不和你的部下在一起跑到我面前来耍什么杂技?”哈瑞斯的话语中充满了蔑视。
“即使我在那里,结果也是一样的。”焚终于停下了手中正在酝酿的魔法,“他们都是军人,而且都是自愿留在那里的。我不会为他们的死而难过,至少他们的死是再光荣不过的。所以我决定来你这里探个究竟,运气好的话可以给你造成伤害,运气不好的话,我至少可以把从你这里打听到的消息告诉格里芬。”
“你说什么!”哈瑞斯愤怒得说道,地狱的烈炎随之平地腾起。
这就是魔王的威力,普通人类法师需要费劲心机才能施放的所谓魔法,其实不过就是这些身居地狱深处魔王们活动时所造成的一种“正常现象”。就好比人在走路时会引起气流运动,或者在地上留下脚印一样,只不过他们所附带的“正常现象”比人类要夸张出不知道多少个档次。而且不同得恶魔所发生的现象也不同,甚至他们的心情好坏也能引发不同的效果。比如火山喷发、地震、海啸等等,有时候甚至连瘟疫、蝗灾、旱灾这些现象也能引发。
书归正专,当烈火烧片四周的时候不少低级的恶魔躲闪不及都被来自地狱深处的烈炎所吞没。他们的身体被瞬间烧焦,散发出一股刺鼻的臭味。而焚也算眼疾手快,见势不妙就立刻对自己放了一个空间置换术,将自己拉回到城墙上面。
而此时的安拜斯已经成了恶魔怪兽们的“餐厅”了。无数的恶魔和魔兽在城中肆意虐杀人类,将其残忍的杀死,吸食他们的血肉。人类在这些强大生物的面前突然变得这么软弱无力,甚至连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安拜斯全城都能听到凄厉的惨叫和恶魔们的咆哮。焚就那样一直站在城墙上眼看着人类一个个被杀死,直到整个安拜斯只剩下他一个活人。
这时候所有的恶魔都把眼光落在了他身上,然后张牙舞爪的朝他扑过来。在即将接触的那一瞬间,焚突然发动了大规模的空间错位,无数恶魔的肢体在空中飞舞,伴随着怪异的哀嚎和飞溅的血液。然后焚在自己周围画下一个移动魔法阵,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见鬼!他一定是去通知格里焚去了!”哈瑞斯想了想说道,“不过管他的,反正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
太阳历1175年2月18日,奥格兰首都安拜斯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这个拥有一千一百年历史,历经了大小无数战役的著名王城终于在魔鬼军团的铁蹄下化为乌有。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干的,总之,当日后人们回到安拜斯废墟的时候,发现整座王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砖头或者瓦片。虽然160年之后安拜斯得以重建,但那是后话,在当时没有一个奥格兰人为之落泪,同时也为魔鬼军团的残暴而愤怒。据称当时防守安拜斯的所有阿曼人与安拜斯人的联军中没有一个人活着从安拜斯走出来(他们并不知道关于焚的事情),而魔鬼军团的这一举动也直接导致了后来人类与“异己类文明”长期的大规模冲突,最开始便是人们开始主动对魔鬼军团发动进攻。
而当安拜斯被毁灭的一周之后,萨姆才赶着马车到了阿曼人居住的沙漠边境。日夜兼程的赶了半个多月的路,马匹和人都已经到了极限,而且车上的食物供给也不足够了。接下来他要面对的可是沙漠,那里可不像森林或者平原这么亲切,没有随处可以给水的河流,也没有四处游走的野兽可以狩猎。白天热得要死,而晚上则冷的要命。一个不走运碰上沙尘暴什么的能活下来就已经是相当走运了。
虽然萨姆曾经多次进入过东部大沙漠,但这并不能帮他消除沙漠中潜藏的危险。再加上长期的奔波,早已经人困马乏,而且在沙漠中用马来拉车并不是一个好注意,骆驼在沙漠里的生存和奔跑的能力更为突出。综合以上经验,萨姆最终决定在附近绿洲的一个旅馆里暂住一夜,补充一些给养,再用他的马和车换两匹骆驼。如果运气好的话,他甚至能从走私商人那里买到一张标着绿洲和水井位置的沙漠地图。
这个营地是最近几年才新建的,以前萨姆来这边的时候从没见过这营地。营地用石头堆砌了高耸的围墙围了个圈,来抵御风沙和不怀好意的人。这个营地并不算大,直径也不过就五十尺。两层楼的旅店就占据大半个营地,和围墙以及其它建筑一样,旅店也是用石头堆砌的。在这里人们很少砍伐树木,因为树木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们极少砍伐树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也没有砖,一来是因为他们没有可以用于烧砖的泥土,再则就是烧砖窑也需要大量的木头,而他们找不到这么多的木头。
旅店里的设置并不像它的外观那么糟糕,至少还算整洁。虽然来自各地的旅行者已经将这里弄得一塌糊涂,但是比起水牛镇的“甲板炮”来,这里还差远了。这也可能是因为最近战事的原因,因为萨姆觉得这里的人似乎并不欢迎他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没个人都在用一种打探的眼光盯着他。萨姆就这么走到柜台前要了一间客房,然后给了伙计一个银币让对方照顾好他的骆驼,并帮他的水袋装满水,再为他准备半个月的食物。其实那些东西根本用不了一个银币,不过给这些伙计一些小费至少可以让他为你多卖点力气。骆驼是他刚才从一个奸商那里用马和车换来的,为了这个他还不得不付给那个奸商两个银币。
萨姆只在旅馆里住了一天,第二天一早他就匆匆上路了。沙漠的正午酷热难耐,因此要出发的话最好在清晨就动身,可以趁阳光不是那么强烈的时候加快脚步赶路。等到了中午以后,那就只有走走停停的缓慢前行了。
萨姆并没有骑在骆驼身上,因为即使是骆驼的脊柱也无法支撑他和他的那柄巨剑的重量。虽然不会像马那样直接把脊柱压断,但也够它受的了。因此两只骆驼背上装的是满满的水和食物,还有帐篷和毛毯一类的东西。即使是步行,从萨姆所在的位置到炎狱山谷也只需要不到一周的路程,虽然萨姆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沙漠地图,但他知道一片矗立在沙漠中的小绿洲,正好在他去炎狱山谷的路上。他可以到那里去补给一些水,并让骆驼休息一阵。他估摸着从这里出发大约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到那个绿洲,但是等他前行到第五天的时候仍然没有看见一片叶子,更别提什么绿洲了。
沙漠里就是这样,一场沙尘暴就能改变沙漠的地形环境,所以那些绘制沙漠地图的人和他们的地图才会如此珍贵。萨姆以前到过的那片小绿洲在一年前就被沙尘暴淹没了,而没有地图的他却仍然一无所知。
如今没有了绿洲,他的给养倒的确能让他坚持到炎狱山谷,并返回来,但是骆驼就难说了。不过萨姆现在并没有工夫操那种闲心,他现在只想一门心思的尽早冲到格里芬面前,那些事情应该以后再说,于是他继续义无返顾的朝炎狱山谷挺进。
事情和上次他来这里的时候一样,骆驼在离炎狱山谷三里远的地方就再也不肯前进一步了。不过这也难怪,炎狱山谷中居住着超过大陆总数一半的龙和飞龙,还有大量的火蜥蜴萨拉曼达。(注:龙和飞龙是不同的种类,龙是类似半神高等级智慧生物,拥有智慧和独立的语言系统,相传他们是造物主最先制造的生物。注意!这里指的造物主并非众神,关于造物主和众神的关系其实才是本书最大的迷团,这个迷团会随着文章的进展逐步揭开,如果有情趣的看官可以尝试猜想一下。接下来说说飞龙:飞龙与龙不同,他们是自然演化的结果,飞龙不是智慧生物,而属于动物,只不过比较强大罢了。飞龙很喜欢伴随着龙一起行动,因此也有了‘灾星’这一称号。具体的相关信息可以参看本人上传的相关文稿。)
骆驼怎么都不肯再向前迈一步了,而且他们还在不住的调头想跑。萨姆同骆驼僵持了一阵之后终于放弃了,他卸掉了骆驼身上的货物,然后放走了骆驼。两只骆驼头也不回的用最快的速度跑向沙漠深处,而萨姆只能藏好行李,然后带上必要的水和食物向炎狱山谷走去。
炎狱山谷和他上次来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依然是炽热难耐,到处都弥漫着硫磺和火山灰的味道。翻腾的岩浆就在身边静静流淌,不时冒起几个气泡。有时候大地会有一些震动,这是地下火山频繁活动所引发的现象。地上的裂口也不时喷出炽热的气体,或者岩浆,如果被这些东西喷到的话马上就会被烧焦,这也使得萨姆的行进速度很缓慢。
天空中依然飞舞着龙和飞龙,他们在四处寻觅着食物,火蜥蜴萨拉曼达庸懒的趴在岩石上吸食岩浆度日,对周身的事物都漠不关心,但如果谁打扰了他的清净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飞龙们无时不想将眼皮底下的萨姆吃掉,但是看见龙都不敢那萨姆怎样,它们也就只好作罢。
萨姆早就解掉了他手臂上缠绕的绷带,这也是萨姆敢独闯这里的原因。他身上的咒印和身后格里芬的鳞片的结合充分说明了他的身份——他是格里芬放过的人。而格里芬是巨龙之王,他放过的人别的龙自然也就不敢对其下手了。而且萨姆来这里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见格里芬,所以别的龙也就对他不怎么感兴趣了。
经过一段相当长的路程后,那熟悉的熔岩山口终于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