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大盗”田伯光在《笑傲江湖》中一开始是反面人物,自称“万里独行”,被令狐冲以“坐着打天下第二”的刺苍蝇的武功成功救出了恒山的小尼姑。
后来被不戒大师强制服毒后到华山思过崖去请令狐冲,这才使令狐冲交了狗屎运,得到了风清扬的指点,习得“独孤九剑”这一绝学。而田伯光自己也结交了令狐冲这个朋友。
但老是在尼姑堆里混,着实让人不放心,于是被不戒收为徒弟并阉割,取法号“不可不戒”,最后在嵩山追杀恒山派弟子时,因答应不戒和尚要保护好仪琳,在山崖上不幸中箭身亡。可见田伯光是一守信之人(以上为李亚鹏版电视剧中的内容,原著中田伯光没有死)
田伯光是《笑傲江湖》中的邪派人物,人称采花大盗,人倒不坏,与令狐冲斗了几场,武功虽胜过令狐冲,却不逼之过甚,亦能识得令狐冲是英雄,颇有惺惺相惜之意,可谓是竖子可教也。古怪的是田伯光掠了绝色尼姑仪琳姑娘,既是采花大盗,不但没采了这朵花,反让令狐冲从中搅弄得倒认仪琳为师父,后来又认仪琳其父为太师父,再后来做了不可不戒和尚。能解开这古怪事之迷的就是田伯光的痴情。
田伯光痴情处是,自己痴得连自己都不知道。为天下第一糊涂痴男子。
(有相当的人会不同意把田伯光列为痴男,认为这纯是无稽之谈;也会有好多理由不同意,但这都无妨,容我说完再议。)
我已说了田伯光痴,痴得自己都不知。不信的话我们剖析说来,让田伯光自己也明白明白。
一是,田伯光为什么没采了仪琳这朵花儿。
倪匡先生对此有独到见解。他认为“从表面上看来,田伯光之没有侵犯仪琳,是因为令狐冲在从中作梗,所以未能成事。但是仔细去看原作,却发现这一点,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内在另有原因。”
他详细分析了田伯光捉了仪琳去之后的所作所为,认为田伯光至少有时间和机会轻薄仪琳,一是,捉了仪琳到山洞后,虽然仪琳的三位师姐在外面喊,可仪琳被点了穴道,喊也喊不得,动也动不得,这期间是“隔了好一会儿,”在这段时间里,田伯光没有动手。二是,洞外的三位师姐走远后,到令狐冲在洞外笑,也有一段时间,田伯光也没有什么实际行动,由此,倪匡先生得出结论,之所以田伯光这般对仪琳,虽是当初意欲不轨,终未动犯,是他对仪琳已经产生了一股不可遏制的爱意,原因是仪琳太美了。“世上的确有一种这样的美女,美得叫男人可以欲念全消,只想如何去呵护她,去爱她,不怀有任何目的去为她做任何事。”
男人爱美女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爱到田伯光不犯仪琳,韦小宝当着阿珂自抽嘴巴,都是一种美的力量,所谓魅力所至。所以,田伯光确实爱上仪琳了。
二是田伯光为什么认了仪琳这个师父?
金大侠笔下有两对怪师徒,一对是段誉和南海鳄神岳老三;另一对就是田伯光与仪琳。这后一对师徒俩尤值得玩味,你想啊,采花大盗和绝色尼姑成了师徒,且是采花大盗管绝色尼姑叫师父;且这个师父的武功照徒弟差之太远,就像是一只行动矫捷,胃口极好的猫儿,对着一条躺在盘子里的鱼儿叫师父,这个怪事能说没意思吗?
虽然,仪琳这个师父是令狐冲与田伯光打赌为其赢来的。但令狐冲赌得近于赖皮,田伯光大可不认;即或是赌输了,所谓的师父也可以全不理会,因为田伯光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怪的是田伯光不但认了,而且后来在恒山派令狐冲接任掌门的大会上,田伯光当着江湖众英雄的面,还补行了拜师礼,认真认作仪琳为师父。虽然这个小师父从未教过他武功,但后来也确实端了一回师父的架子,仪琳曾写条子,相当是手令吧,支使田伯光去办事。诸位不妨揣摩一下,田伯光为什么心甘情愿地认仪琳为师父,就当时田伯光在江湖上的名头,以及应该说自信不差的田伯光,为什么会这么做?理由很多,但要是看不出田伯光不但是爱上了仪琳,而且爱得极深的话,那么你就被金大侠的障眼法蒙骗了。金大侠从没说田伯光爱仪琳,但不等于田伯光就不爱仪琳。
三是,田伯光为什么做了和尚?做和尚前后,田伯光是怎样想和怎样做的?
书上说田伯光采花没采到,反被不戒和尚捉了去,竟认做太师父。令狐冲在恒山派做掌门,去了一群男子壮声势,不戒大师考虑到田伯光的名声太恶,到恒山众女子堆中不好听,所以,一刀下去,叫田伯光做了和尚。问题是即使田伯光当时是被迫做了和尚(武功不如不戒大师也是没法子的事)。奇怪的是被迫做了和尚的田伯光,从以后的表现看,不但不见其记恨着恼,好像还有点暗自得意的样儿,恒山大会上把个不可不戒和尚的名号叫得满是响亮。如果田伯光真不愿意做和尚,被逼不过,事后,凭田伯光的心智武功,报复定应没什么问题,弄不死不戒大师,也能伤他,且还可以伤仪琳,那法子和机会应该是太多了,可从未见田伯光有什么报复举动,甚至想报复的想法都没有。真要想问出个缘故,不得不让人去想,田伯光虽不是自愿当了和尚,但从没为当和尚后悔,理由只有一个:
当了和尚可以更多更无顾忌地接触美妙的小尼姑了。
不说了,如果说到这,你还不认为田伯光是个痴情男子,我亦无法,这也怪不得,不但相当人不认为田伯光是痴男子,就是田伯光自己也许也不认。这也不为怪,痴男一派本有“痴迷”一说,说的就是田伯光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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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google论坛》喜欢田伯光需要理由吗?
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理由如下:
1、田性情中人,想做什么做什么!好色偏做个采花盗,才不象那些伪君子比如岳不群一样呢!
2、田是采花盗里的状元,闻女人体香的特异功能后来救了不少尼姑。真应了“三百六十行”的谚语。职业无分贵贱,都是为人民服务的。
3、田武功也不错,一把刀使得泼水不进。说明他还是有真才实学的。象这样一颗淫心,两手快刀的好同志,应该可以评上十大杰出青年。
4、田虽然生理上腐败,但心底还是有童趣的。有时还很有正义感。呵呵,这说明田还是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
5、田性爱技巧肯定很高,能够满足很多现代女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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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陪衬角色——田伯光吴霭仪评金庸之田伯光
田怕光是个非常好的坏人;或者应该说,田怕光是个改过自新、从很坏变成很好的人。
怎么说田伯光是坏人呢?他根本是出了名的“采花淫贼”,那就是专门**妇人的贼人。他不但专门**妇女,而且因为自己是个中高手而感到自豪。这样的人,实在不单止坏,简直是卑鄙。在武侠小说中,最下流的奸人就是采花贼,在现实
生活中,一个专门对妇女施暴的男人根本要不得。
但是金庸把这个采花淫贼写得不但可敬,而且可爱。这个效果是怎样做出来的呢?拆穿了也不难明白。
首先,田伯光虽然是“著名”的采花贼,读者看遍全书,也未见过田伯光做什么采花行为。连对什么妇女色迷迷的样子也未见过。他捉了仪琳“欲”施强暴,始终留在“欲”的阶段,何止碰也没有碰过她的肌肤?简直对她十分客气。金庸说他是采花淫贼,他的言行举止不但不像淫贼,简直一点也不贼头贼脑。这个采花贼定是冒牌货无疑。
田伯光可敬之处是他的君子风度:不肯乘人之危,见令狐冲无力回招,便宁愿收手;还有就是他的光明磊落,遵守诺言。可爱之处是他一直对仪琳十分好,对令狐冲很有义气,三番四次相帮,读者喜欢仪琳、喜欢令狐冲,田伯光对他们好,自然博得读者欢心,但一般而言,他重视友谊,是他可爱之处。
此外,田伯光坦白,自承“失威”事迹,不但好笑,而且令人感到可以信赖。但金庸为什么要耍弄出一个冒牌采花贼?一来是衬托出令狐冲的不羁:不怕与诸色人等来往,及令狐冲的不凡:只有他看得出田伯光的气度;二来自然是藉此讽刺“正派人士”,论操守行为,那许多伪君子远不如这一个最下流的采花贼,我们又回到正邪是否黑白分明的主题上来。
不过,金庸这一证题是不成立的,因为他把田伯光写得太好了,田伯光根本不
是坏人,他不是什么“真小人”,他是“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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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田伯光来自秦巴汉嘉
田伯光何许人也?一个淫贼,一个采花大盗。
这位仁兄在常人眼中只怕离十恶不赦已经不远。只因田伯光风流成性,采花无数。正邪两派均对此口诛笔伐。但田伯光仍然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对他人的言语毫无顾及。令狐冲的出现才是田伯光的名声由坏转好的开始。当日回雁楼一饮的确令田伯光颜面扫地,大失威名。但也正是从那一刻起他田伯光要在江湖中露脸。一个无所顾及的采花大盗,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正好配在一起痛饮。因而必将成就一段佳话。
当日令狐冲本是一死,却偏偏撞上了田伯光,再加上一张自己的溜皮嘴,愣是捡回一条小命。也难怪,两个与众不同之人聚在一起,所发生的事情也必然不同凡响。倘或没有田伯光的言而有信,令狐冲的小命怕早已烟消云散。田伯光并没有因自己与令狐冲之赌而反悔,况且田伯光再怎么吃亏也从未责怨令狐冲的滑头。令狐冲能被田伯光放过一马也在情理之中。
田伯光行恶而心实不恶。田伯光的骨子里的人性尚未泯灭,他仍有可造之处。要不然他日又怎能弃恶从善。华山思过崖的比武又和回雁楼如出一辙。思过崖上的比武几乎近乎无耻,然而田伯光仍认赌服输。令狐冲那一条条近乎无赖之辞在田伯光的无比忍让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紧要关头因其滑头而保住身家性命且屡试屡胜,可见必要时的滑头也是一种救命的手段。)当日田伯光被不戒和尚从万里独行变成不可不戒实是武林一大幸事。只是田伯光早就答应令狐冲不在为非作歹,不戒和尚此举未免有点残忍,有点不近人情。若按常理,事后田伯光必定找不戒和尚报仇。即便打他不过也可以滥杀无辜以解心头之恨。但田伯光并未如此。可见田伯光就是田伯光,就是他万里独行!这一切不都是令狐冲感而化之之功吗?想想,普天之下有几个人把田伯光当成“田兄”看。除了他令狐冲别无他人。可能后来田伯光挑上一担美酒从长安到陕北再到华山正有些许感谢之意。
因为有了令狐冲,才有了不可不戒。
自始至终,田伯光都恪守一个“信”字。这也正是日后田伯光的立身之本。只是这个“信”字只有在遇到令狐冲之后才显现出来。金氏武侠中此类例子并不在少数。《天龙八部》中岳老三也是一例。当日回雁楼事后认仪琳为师。虽当时并未称师但后来却也行为言从。《笑傲江湖》中提倡重信的社会也许正是金庸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的一部分。在那个充满杀戮的社会里,本该让血腥因信而减少,也因信而成就诸如田伯光之流。
田伯光自有其值得敬重的地方。再伟大的人也有渺小的一刻,再渺小的人也有伟大的一刻。我敬重他是敬重他那份言而有信,敬重他那份豁达豪放,敬重其弃恶扬善终成正果。活在一个充满虚伪的社会里,人要是不留点诚信,便如死去一般,毫无意义。即便活着,又有何用?!“某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想当日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不就为赴一个“义”字,继而成就一个“信”字。
言必信,行必果.做一回自己,做一回‘;田伯光‘;。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