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集 第一章 初战告捷--第三章 弓音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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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明白了吗?”费要多罗清澈的眼光从在座的每一位高级将领脸上扫过。

    费要多罗一到达前线,立即召集高级将领开作战会议。他被誉为“大陆第一名将”,确实不是幸至,第一天晚上了解了大陆上十多年来发生的大事情和现状,第二天在上书房就给女王提出了一个战略计划。整体构想和女王设想的差不多,不过,他的计划既有战略措施,还有执行方面的步骤,整个计划融合了他数十年军事经验,堪称典范,听得费浦不得不服气。费浦和费要多罗同列帝国元帅之列,费浦对费要多罗并不怎么服气,但听完费要多罗宏伟的构想,不得不从心里服气。

    当然,费浦在临走之前,并没有忘了去见辅政王,把军事会议的主题汇报。

    至于费浦不解自己为什么会出任副职一事,辅政王淡淡地说道:“既是好事,也是坏事,一招两用。

    在赶往前线的时侯,费要多罗进一步推敲和完善,当他到达前线时,一个完美的作战计划已经完成了。费要多罗在历史上享有很高的地位,然而他的部下总是吃不消他的作风,说他太武断,因为他召开的军事会议不是来听取部下的意见,而是他告诉部下,你要怎么做,要怎么达成他的目的。这并不是说费要多罗听不进去意见,对于好的建议,他还是乐于采纳的,卡普和风天狼就是因为向他提出过不少好的建议,而平步青云的。

    对费要多罗这种作风,长久以来,人们的看法不同。有的指责他太武断,不讲究民主,不能纳善而从。有的人则是大声赞扬,说他是天才,用不着听取笨蛋的建议,你只要执行他的计划就行了,用不着你去恩考,因为费要多罗才是真正的大脑。

    费要多罗自己的解释是,“哪些人拥有怎样的才情,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就知道他能不能给我有效的建议。向明知不可能提出好建议的人问计,无异于问道于盲,还不如多做点实事。

    费要多罗召开的丝城会战的第一次作战会议还是秉承了他的一贯作风,只简单地说了一句话——“丝城会战不仅关系帝国的前途,也关系大陆的命运,诸位很荣幸,是大陆命运的决定者。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而且还是主宰。”然后就直接切入主题,进行军事部署。

    费要多罗隐居十多年,外界传闻他已经不在人世了,知道他还活在世上的人不多,与会人员除了卡普、风天狼和费浦知道他以外,没有一个人知道是他。为了保密,费要多罗脱下了元帅服,穿了一件普通士兵服装,更重要的是还化了妆,变成一个满脸此髯的老兵,这是女王的命令,他只有执行的份。

    听着一个军龄虽长,军阶却低下的老兵给自己下达作战任务,那些万骑长们不以为意,心里讥嘲不已,不住地在心里冷笑。碍于军令,不敢在召开作战会议时提出来,早就打定了主意,要在布署任务完成之后提出对他的不信任案。

    可惜的是,他们的算盘打错了,任务一布署完,费要多罗不留给他们一点提问的时间,而是说:“我知道,你们心中在讥嘲一个年岁虽大,军阶却低的老兵痞给你们下达作战任务是耻辱。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们完不成我的任务,行动迟缓,不能快速到位,我要砍下你们的头颅。”

    他眼里神光暴射,如刀似剑地盯着他们,看得众将领心中发毛。

    卡普站起身,冷冷地扫了众将领一眼,道:“你们不用知道老兵的名字,他是你们的神!”

    风天狼一下站起来,冰冷的眼神看着众将领道:“你们可以怀疑我风天狼的头脑,但不能怀疑我的冷酷,要是你们不能完成老兵的任务,我会用我的剑刺穿你们的胸膛。”

    卡普和风天狼两人身为两大主力军团的军团长,在众将领心中的地位是相当的高,他两人都这么说了,众将领隐隐约约地猜到,老兵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要不然,这两人也不会如此高抬他。

    胸前挂满了勋章的费浦站起身来,把佩剑往桌子上重重一拍,威严地道:“还有我的剑,它好久没有喝自己人的血了。”

    就连名义上的总指挥费浦都这么说了,与会将领都不敢再存疑惑了。费要多罗要是不化妆的话,与会众将中有不少是他的老部下,肯定认得出来。正是基于有很多人认识费要多罗,怕秘密外泄,女王才要费要多罗化妆。

    与会众将站起身来,大声道:“明白!”

    “我可以向大家保证的是,耗子会钻进笼子里。你们的动作一定要快,一定要猛,以连串的、没有间隙的攻势吃掉它。”费要多罗特别强调一点。

    “是!”数十声铿锵有力的声音同时响起。

    “铃儿,你怎么这么说话?你没看见我的头都一个两个大了,你再这么说,它就更大了。”吉乐郁闷地抓住敖铃儿的双肩,烦恼地质问,摇晃个不停。

    吉乐今天的糗事特别多,倒霉事一抓一大把,弄得他的头好大好大,再听敖铃儿说出如此绝倒众生的风话,郁闷得想撞墙了。

    敖铃儿一迭连声地嚷道:“吉乐哥哥,你快放手,快放手,疼死人家了。你也是,老欺负人家。”

    “谁叫你乱说?”吉乐大声为自己找理由,一巴掌拍在敖铃儿的小屁股上,道:“看你还敢不敢乱说?”

    敖铃儿一张粉脸涨得通红,挣脱吉乐的魔爪,阵了一口道:“呸!不要脸,打人家的……”及时缩嘴,一下蹦到眉茵跟前,拉着眉茵的小手摇个不停,“眉茵姐姐,你要给我作主,帮我揍他。他好不要脸!”

    眉茵拍着敖铃儿的小脸蛋,安慰道:“铃儿乖,不要闹了,公子今天心情不大好,你不要乱说话。”

    “他心情不好,也不能拿人家出气呀!人家可没有惹他哦!”敖铃儿嘴上不依,心里倒是有一点异样味道,很是羞涩,美丽的月牙眼闪着希冀之光,很是热切,“眉茵姐姐,听说吉乐哥哥得到了一个幻兽森林,是不是有很多幻兽?”

    “嗯,是有很多幻兽。”眉茵随口答道。

    “好耶,好耶!眉茵姐姐,我们去看看,有没有小懒虫那样可爱的幻兽。要是有的话,哼,人家可要了,让吉乐哥哥眼红死。”敖铃儿拍着小手,跳脚叫好,一点淑女形象也没有。

    眉茵敷衍道:“有空,我们就去幻兽森林看看,给铃儿捉一只好看的幻兽。”眉茵是随口说的,没想到这一后果有多严重。

    敖铃儿抱住眉茵的脖子,在脸上亲了一下道:“眉茵姐,你太好了。哼,比他强。”脸一甩,看都不看一眼吉乐,好像吉乐和她有深仇似的。

    率领死囚来增援吉乐一事,屠轮心中始终有愧,自责甚深,道:“大人,他们都是死囚,要是大人用不上的话,关进牢里就行了。”

    吉乐正没好气,指着屠轮的鼻子,恨恨地道:“你不是带他们来增援我吗?我就接受你的增援。现在,我以神封要塞最高军事长官的名义任命你为他们的军团长,在一个月内给我把他们训练成精锐部队。要是做不到,我就砍了你的脑袋。哼,有头无脑!”

    袖子一拂,吉乐扬长而去,怒哼声不断传来。

    魏莽、李奇、夜狼、劳德斯、布巴罗和龙闪,还有眉茵四女,忍着好笑,忙跟了上去。

    特别是魏莽他们,既是好笑,又是放心。吉乐本身的奇言怪行就够多的了,要是他哪天突然心血来潮,任命自己为死囚的军团长,整天和死囚打交道,那不就惨了?现在,死囚们“名花有主”了,自己就没那份“荣幸”了,是天大的喜事,能不乐死他们吗?

    屠轮原本打算快点赶到香城,完成这桩倒霉的差事,哪里想得到,竟是这种结局,不仅扔不掉这个包袱,还给这个包袱拴得死死的,心里郁闷得不得了,恨不得跳河。

    他脑袋里嗡嗡直响,一屁坐在地上,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恨恨地道:“我真笨,怎么在这种时侯说出这种话?这不是和自己过不去吗?”向后一仰,躺在地上,无奈地长叹一声。

    在吉乐的一生中,有许多著名的任命,比如任命魏莽出任军务总长,任命帕金奇为参谋长,都是历史学家所乐道的。可对这两人的任命,并不是历史学家最欣赏的,他们最欣赏的是吉乐任命屠轮为“三夫军团”的军团长一事,对此盛赞不已,不惜笔[bbs.xxyd.net]墨,堆了一大堆辞藻,把吉乐吹到天上去了。说他如何如何英明,慧眼识英雄,任命了一位拥有杰出才干、仁慈之心的卓越军团长,把一帮死囚打造成一流的军队,创造了一个神话,人人封侯得爵,这是任何军队不能比拟的。而对于被任命者,则大书特书其具有别人没有的胆识、勇挑千钧重担,自动请缨。

    历史学家们哪里知道,任命者和被任命者心里有多郁闷?都快发狂了!

    风陵关以北三百里有一条不大的小道,名叫绝畜之路,意思是说只能过人,不能过牲畜,因为道路实在是太窄,只宜人通过。这一条信守了不知多少年的教条已经被打破了,正有一支五万精骑在快速前进。清一色的黄骤马,个头高大,膘肥体壮,是出自奔马王国的良驹,这种马的好处在于耐力极长,经得起长途跋涉。

    兵器钩上挂着两丈长的骑士长枪,枪身是精钢造就,闪闪发光,特别是磨得锋利的枪尖,在日光照射下发出幽蓝的光,要是这道幽蓝的光变成一道优美的曲线,那就是死神的召唤,会把挡在骑士身前的敌人刺个透心凉。

    五万名骑士全都是牛高马大的大汉,双睛明亮,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气势,只有身经百战,在死人堆里爬过无数回的勇士才能有的凌厉杀气,从他们身上的恺甲的曲线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坚韧肌肉蕴育的巨大力量。精钢打造的头盔和恺甲覆盖在他们身上,显得那么的威武,亮闪闪的盔甲给本就英挺不凡的骑士增色不少。

    骑士的左肩上插着二十柄制式标枪,左腰挂着一把制式骑士马刀,刀身极长,足有五尺,刀鞘上的风云图案是他们身分的象征,那是奥玛里维精心打造的休卡王国最精锐的“风云骑士军团”。

    风云骑士军团一直是奥玛里维手里的尖刀,很少使用,就是在攻夺丝城的战斗中,奥玛里维也没有打出自己手里的王牌。奥玛里维在攻占风陵关的同时就在策划,要一举攻占蓝月帝国的首都,把蓝月帝国的行政、军事、经济中心掌握在自己手里。

    奇袭勃英特,一举消灭蓝月帝国,是一步风险极高的棋,奥玛里维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经过深恩熟虑后,他还是决定进行这次奇袭。主要的原因在于,想早点结束这场战争,把蓝月帝国的领土尽最大可能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要知道京唐国的百万大军已经翻越断云山脉,出现在断云三角洲,正和凤。花明统帅的紫云军团对峙。

    凤。花明虽是不世名将,能不能把京唐国的大军阻挡在断云三角洲,还是未知数,不是奥玛里维不相信凤。花明的军事才干,而是据他的情报网报告,京唐国有一个囚犯帕金奇因向菲因五世献计而被打入囚车。

    出于好奇,奥玛里维指示要把帕金奇的计策搞到手,他的情报系统不负他所望,如愿以偿地搞到了帕金奇的计策。

    奥玛里维看完了被人称作“疯子的胡言乱语”的计划,拍案而起,赞叹不已,“真是奇才!”

    据他的情报部门报告,帕金奇给菲因五世用囚车拉着随军,原因他当然是想得到的,心里不断地祈求神明保佑,菲因五世早点把帕金奇给杀了。

    要知道,在战争中有很多偶然因素会改变战争的进程,帕金奇眼下虽是囚徒,谁知道有没有偶然因素把帕金奇变成座上宾,让他提出绕过云阳要塞,出南门,过金鸡岭,走壶关,直取勃英特的计划?要真是那样的话,勃英特就会落入京唐国手里,这场战争就会演变成为京唐国做嫁衣,出力的是北方四国,得好处的是京唐国,这正是奥玛里维无法接受的,所以,他决定冒险,打出自己的王牌,让风云骑士军团奇袭勃英特。

    据情报显示,勃英特有奥森的豹影军团和女王军团数十万大军拱卫,奥玛里维对他的王牌依然信心十足,只要这支军队突然出现在勃英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进攻,依然可以攻下勃英特,控制住女王及其政府首脑。到那时,主动权就会掌握在他手里,问题就好办了。

    为了保证奇袭的成功,奥玛里维决定转移敌人的视线,才策划了奇袭风陵关,摆出一副利剑对准勃英特的架势。风陵关是勃英特西部门户,风陵关失守,足以让任何人心惊胆跳,要不惜一切代价,夺回风陵关。可以说,没有人想得到,奥玛里维真正的利剑并没有悬挂在风陵关,而是在这条绝畜之路上。

    之所以选中这条难以行走的小道,是为了出其不意,在不利骑兵行动的小道上行军,而且还是骑兵,除了意外事件能让他失败外,基本上没有人想得到的,正所谓“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还有一点,这条小道的出口离勃英特只有三十里路,以骑兵的速度,只是一股作气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勃英特,深夜奇袭,利用夜色的掩护,拿下勃英特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执行这一可以改变大陆命运的任务的将领是奥玛里维的得意弟子塔布,塔布本是一个小兵,性格古怪,为同僚所不容,奥玛里维发现他具有军事天赋,性格坚毅,多谋善断,破例收他为自己的学生,亲传他兵法。

    这个风云骑士军团就是塔布一手打造的,不仅得到奥玛里维的赞扬,就是休卡国王英罗凡。休卡也是赞赏有加,亲自为他挂上休卡王国最高荣誉勋章大十字勋章,还称他为继奥玛里维之后的第一名将。

    能够执行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塔布兴奋不已,骑在他的宝驹,通体漆黑的夜神驹上,站在山岗上看着他的士兵疲意而缓慢,却兴奋不已的行军,眼里露出赞许的神色。

    “勇士们,前进吧!蓝月帝国将因你们的勇敢行动而灰飞烟灭,大陆的命运操控在你们的手中!我们的子孙会说,我们是命运的主宰!是命运之神!”他大声地鼓舞士气,拨出马刀,高举在头上,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大声疾呼:“死神!死神!”

    死神是风云骑士军团的战斗口号,骑士们听着他们敬仰的统帅熟悉的声音,忍不住拨刀出鞘,高举马刀,五万把雪亮的马刀组成一条雪亮的长条,蜿蜒在这条小道上,雄奇而令人振奋,高呼:“死神!死神!”

    五万声怒吼,汇成一首壮歌,飘荡在山岗上,缭绕在云霄,久久不绝。

    塔布的个子并不高,是个中等个子,满脸的络腮胡,再加上他锐利的眼神、脸上特有的光辉,显得活力十足,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对付的人物。还有,他手握重兵养成的一股大权在握的霸气,让人不敢不服,这就是他的士兵对他的评价。

    塔布在高高的山岗上,马刀向勃英特的方向一挥,仿佛勃英特在他的一挥之间变成了碎片,风云骑士军团的士兵们朝他的马刀指示的方向坚定的前进。

    为了保证这一计划的成功,奥玛里维派出了大量的斥侯在这一地区活动,用各种方法,暗杀、收买、屠戮,只要是有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把可能泄露机密的人与物全部清除,就是飞鸟都不可能有泄密的可能性。

    在风陵关左右两侧的崇山峻岭中,正有两支骑兵部队在艰难地前进着,他们的方向不是向东,而是向西,和风云骑士军团的方向正好相反。风陵关一关扼要,修筑在风陵山最险要处,要通过风陵山,除了风陵关没有其他的道路。

    左路军是风天狼统帅的两万名最精锐的剑狼军团的骑兵。他们遇山开道,逢水搭桥,在崇山峻岭中开凿出一条小道,缓缓地前进。

    与这些人一道前进的,还有数百个狩猎队和割草队,都是由优秀的猎人和割草能手组成的队伍,他们之所以从军是因为军队向他们高价收购猎[bbs.xxyd.net]物、鲜血和马草。要穿越风陵山,至少需要一个礼拜的时间,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军队的负重绝对不能过重,口粮和马草都受到严格控制。把这些非战斗任务交给他们去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士兵省出更多的时间,让士兵有更多的时间休息,消除疲劳,把战力保持在最大限度。当然,他们的自由是受到极大的限制,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下,目的只有一个:为了保密。

    士兵们在有水泉的地方可以喝到山泉水,要是没有的话,就只有喝鲜血。而且,每顿只能吃一个模,其余的就是生肉,为了保密,绝对是不允计生火做饭的。当然,每顿还可以喝到一口酒,酒也是严格控制的,只能一顿一口,多喝了就要军法从事。之所以让士兵每顿喝一口酒是为了压制腥味,鲜血和生肉都很血腥,喝上一口酒,可以压制住血腥气,保证肠胃不出问题,也算是在保护士兵。

    右路军是赫连辛率领的两万名飞狮军团的士兵,他们也和左路军一样,吃着同样的食物,喝着血腥气十足的鲜血。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迅速地插到风陵关的后面,执行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这是费要多罗亲自下的命令。

    费要多罗送行时,郑重地告诫两人,一定要成功,一定要快速到位,这场战役最不能损失的就是时间。正是从这一点考虑,费要多罗才把军队分成两支,因为走一条路的话,时间就要更多。

    此时的风陵关下,杀声震天,蓝月帝国的军队在费要多罗的指挥之下,已经完成了集结,准备向风陵关发起进攻,夺回风陵关,解除对勃英特的威胁。

    第十二集 第二章 神奇之旅

    “什么?你说什么?她生了一个女儿?”吉乐火烧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蹿起来,一个站立不稳,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响,好不响亮。

    “吉乐哥哥,你是不是激动得摔倒了?你这个好色的男人,连刚出生的女婴都要打主意,太好色了吧!”敖铃儿马上诠释吉乐的举动。

    “呜呜!我惨了,我完了,我至少二十年的青春韶华就这样给浪费了。”吉乐在地上叫冤,一脸的模样,让人心怜心疼。

    玉露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用柔黄为他抚着胸口,道:“公子,你别这样,好不好?”

    十八宁芙神卫、眉茵、玉露和许真真都摆出一副我为你心疼的样子。

    按照吉乐和琴心之间的约定,要是琴心生个女孩,吉乐就要冒充夏华直到琴心的女婿入赘之后,才能离开,重获自由。琴心的说法是,这至少需要二十年时间,吉乐一想到二十年时光为一个小女孩而虚度,心里就不是滋味。

    偏偏敖铃儿就是不放过他,看见吉乐脑袋在玉露的酥胸上蹭了蹭,讨点小便宜,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讨你的便宜了,他真是一头白眼狼。玉露姐,不要理他。”

    玉露一张粉脸羞得通红,娇嗔道:“铃儿,不要胡说,你再说,姐不理你了。”

    眉茵、青鹭和许真真似笑非笑地看着玉露,玉露本就红红的脸蛋更加红了,把头埋得低低的,道:“你们看什么看?我不好看。”

    吉乐趁机在玉露的嘴上亲了一下,品尝樱唇的消魂滋味,在玉露耳边道:“宝贝儿,你是不是想了?”

    玉露还没有说话,敖铃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发花癫了。玉露姐,你要小心哦!”

    玉露本不想惹吉乐失望,要点头的,一听敖铃儿的话,只得违背本意轻轻摇摇头。

    吉乐大失所望,惨叫一声,“我惨了,我好惨哦!”

    眉茵、玉露、许真真和青鹭知道吉乐为什么大叫,笑笑,不作声。

    敖铃儿一双月牙眼眯成一条小缝了,道:“眉茵姐,你们不理他,大色狼怎么会惨叫?”

    眉茵一愣,忍着好笑,道:“铃儿,你不知道,公子的事情不顺心,心情很不好。”

    这也不是胡说,在同一天,吉乐连遇三件头疼的事,心情是不好。第一件是为军费发愁,这是最愁的一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想到好办法。第二件是一千死囚,好在把这包袱甩给了屠轮,好歹也出了一口恶气。第三件就是琴心居然生了一个女婴,他的青春韶华看来要白白浪费至少二十年了。

    敖铃儿忽闪着月牙眼道:“眉茵姐,他心情不好,你们怎么不好好疼他?你们不疼他,我都想疼他。”

    吉乐一下从地上蹦起来,瞪着敖铃儿道:“铃儿,你怎么疼我?”

    玉露在背上轻轻捏了他一下,一副你连铃儿也不放过的大色狼模样。

    敖铃儿摇着吉乐的手,道:“吉乐哥哥,我们出去散心,好不好?到你的幻兽森林去玩,好不好嘛?”

    吉乐大失所望,在眉茵四女脸上扫过一眼,见四女大有香城待腻了,想出去散心的意思,点头道:“好,我们这就去。

    至于出兵西进一事,吉乐压根就没有想到,因为他给军费弄得一个头两个大,一想起这些烦心的事儿就头疼,为了头不疼,干脆不去想,这是吉乐的行动准则。

    敖铃儿大喜,月牙眼都大了好多,拍着小手嚷道:“好耶,好耶,吉乐哥哥,你真是太好了!耶!”

    吉乐坏笑着,指着自己的脸,道:“疼一个。”

    敖铃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在吉乐的脸领上亲了一下,突然之间,飞霞扑面,羞不可抑,一双粉拳在吉乐胸口捶个不停,道:“吉乐哥哥,你坏,你坏死了。”

    吉乐得意地哈哈一笑,换来的是四女的大白眼,意思是说“真是头大色狼”,吉乐心情大好,也不计较。

    说到就做,吉乐带上四女、敖铃儿,还有宁芙十八神卫、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等人,在没有知会魏莽他们的情况下,偷偷溜出了香城,开始了被后人称为神奇之旅的旅程,这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旅行。

    晨曦初开,朝阳初升,万道霞光以金色的太阳为中心,洒向大地,把大地照耀成一片金色的海洋。这片金色的海洋,不是大海碧涛,是京唐国的远征军,身上明亮的盔甲给金色的太阳光一照,就汇成了这片金色的海洋。

    击败凤。花明一直是菲因五世的夙愿,提兵赶到云阳要塞下,已是昨天黄昏时分。一踏上断云三角洲这片土地,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片土地是他从蓝月帝国的手里抢来的,为大军北进准备好了跳板,更重要的是这是粮仓,拥有了这片土地,就解决了军粮这个一直让他头痛的问题。

    夺取断云三角洲,曾使菲因五世享有极高的荣耀,为他的臣民乐道,称他是京唐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

    对这一点,菲因五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笑着婉拒美名,“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耀,我受之有愧,实在不敢当。不过,除了菲因一世,我是当之无愧的!”

    历史似乎老是喜欢和他开玩笑,当他一连击败蓝月帝国五个名将,如日中天的时侯,他却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凤。花明。当时,凤。花明率领紫云军团这个二线军团到来时,菲因五世还摆了一次庆功宴,预祝再次获胜,掳获凤。花明这个据说是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作他的妃子。要是掳获凤。花明做他的妃子的话,就可以说完美无缺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的安排发展,凤。花明成功地阻止了他前进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他的阴谋,使他的辉煌难再,荣耀难续。

    一想到这些往事,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同时,他的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情,心想要是不能在蓝月帝国遭受两线夹击的情况下击败凤。花明的话,他的最好归宿就是断云山的万丈悬崖。

    斗志昂扬的菲因五世催动大军急赶,终于在昨天黄昏时分,前哨赶到了云阳要塞下。对这次北征,菲因五世下足了血本,志在必胜,亲自随着前哨第一批赶到云阳要塞下,望着这座自己费尽心机,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始终无法攻克的不落雄关,复杂的心情变得翻腾不已,好像翻江倒海似的。

    菲因五世骑在他那匹雪白的神骑上,一双虎目望着云阳要塞,眼里闪现出复杂的神情,仿佛穿透了时空,看见了云阳要塞后面那位有着飒爽英姿的美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和他上演了多次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戏剧,每一次咫尺天涯的上演,都是他的恶梦。

    每一次恶梦醒来,他对那个给他带来恶运的女人的心情就复杂一分,恨意加一分,爱意浓一分,为此,他命令画工根据他的记忆画出凤。花明的画像,挂在自己睡房中。

    往往在深夜爬起来,他会凝视着凤。花明的画像,咬牙切齿地道:“凤。花明,你这个臭女人,我恨死你了。”跟着就会深情地说:“凤,我爱你,我会爱你一万年。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多情的眼泪就会顺着脸领流下来。

    晚风微拂,吹得菲因五世征衣飘飞,给他英挺不凡的身姿增色不少,更加的不凡。

    南疆的三月,春风还是有点冷,菲因五世一点感觉也没有,嘴里喃喃地道:“凤,我回来了。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

    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之所以流传千古,不是菲因五世的痴情,也不是他真的追到了凤。花明,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真心付出的痴情汉子。后世,少男向少女求爱时就会引用他这句话。

    菲因五世最终湮没在历史的尘垢中,然而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历史又一次和他开了玩笑。据历史学家统计,历史和菲因五世开的玩笑很多,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他和凤。花明站在敌对立场上,他对凤。花明又爱又恨。第二个是帕金奇向他献计,他曾经一度为之心动,却没有采纳,后来的历史演进,把帕金奇这个卓越的军事统帅推到吉乐的怀抱。第三个玩笑就是菲因五世以悲剧收场,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成为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

    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夜幕低垂,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他才从沉思中醒来,明白这是在战场上。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从侍卫手里接过,没有要任何人跟随,举着火把,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

    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南疆的气侯温暖,四季如春,正宜于鲜花生长,开了一季又一季,始终是香飘山岗。

    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弯腰采下,嗅了嗅,道:“真香。”

    而后,他露出古怪的神情,道:“凤,你是我的敌人,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还是我的清人,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我的尊敬的敌人!我的真心朋友!我的梦中情人!”

    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咬破手指,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我回来了”,叫来侍卫长,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亲手交给凤。花明。[bbs.xxyd.net]

    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亲手交给了凤。花明,还带回了凤。花明的口信——“谢谢”两字。据侍卫长说,凤。花明在说这话时,酥胸起伏不定,好像很激动,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连觉都睡不着了。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凤。花明美丽如昔,更加成熟,更加具有女人味,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

    一到云阳要塞,收获就不错,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等军队扎下营寨,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依他的严令,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要军法从事。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连夜练习,整个晚上,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彻夜未停。

    五更造饭,一刻钟用饭完毕,然后列阵。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训练有素,顷刻成阵,行列整齐,刀出鞘,弓上弦,枪如林,旗帜飘飞,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端的是气势惊人,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

    中央骑道上,菲因五世一身戎装,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控缰而来,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直贯云霄。

    菲因五世来到阵前,立定战马,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著名的不世名将凤。花明,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

    凤。花明美艳不可方物,美玉般光洁的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哪怕是一点点也是没有,分明的曲线、平滑光洁而突起的脸蛋是那么的完美,就是艺术大师的倾心杰作也不可能有她完美。

    钻石般的美目如夜空中闪烁着的美丽星星,会说话似的,秋水转动间,无边的美丽尽在这一动之间。

    高挑的身材是那么地匀称,堪称完美,胸挺臀翘,小腹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曲线分明,而又协调之至,就是最挑剔的人也是找不到一丝的不足。

    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一个云髻就像戴在她头上的名贵装饰品似的,就是出自名家的珍贵装饰品也不及云髻万分之一。

    小巧的樱唇微微上翘,嘴角始终挂着一个高贵如女神一般的神奇微笑,具有颠倒众生、一笑倾城倾国的魅力。

    窄袖劲身箭装穿在身上,是那么的英姿挺拨,飒爽不凡,火红的凤恺裹在娇小的娇躯上,使整个人衬托得像只魅力四射的火凤凰,让人目眩,让人迷醉。

    和凤。花明这道美丽到极致的风景线截然不同的是瑟梅兹。花明,无论是身材容貌,还是气质来说,都有云壤之别,一个在天地上,一个在地下,让人不得不生出感叹:“龙生九子,子子不同。”

    瑟梅兹虽然穿了一身盔甲,倒有点威武之气,可惜的是,配上他那双让人倒胃口的水泡眼,就让人恶心。这还不是他最让人恶心的,最让人恶心的是他的说话,充分发挥了他作为空谈家的想像力。

    “哦,我的天啊!这么多的浑蛋,他们一人撒一泡尿,就足以把我们淹死。”瑟梅兹水泡眼转动了几下,继续道:“啊!这么多的浑蛋小子来送死,也够我们把钢刀砍缺。”

    紫云军团都知道这个空谈家的怪脾气,都当作没听见,睬也没有睬他,可惜他的表演了,成了独角戏。

    有“紫云辣妹”之称的黎漪狠狠地白了瑟梅兹一眼,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要不是大战当前,我会把你的臭嘴撕烂喂狗!

    对紫云辣妹黎漪,瑟梅兹还是有点怕的,翻翻水泡眼,不吱声了。

    黎漪一身的戎装,更能把她的火辣气释放出来,好像她天生就是火辣辣似的。

    巨汉似的科伦穿了一身特大号的盔甲站在凤。花明的身后,仿佛一尊天神。他和凤。花明一大一小,一高一矮,好像是在相互映衬似的,一个英气逼人,让人生出不敢仰视之感,一个宛若天神,威风凛凛,让人畏俱。

    菲因五世透过眼里的雾气凝视着城头上的凤。花明,久久没有说话,只觉真人比画像美丽得多了,心中又在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早点来看她呢?

    终于,菲因五世清醒过来,大声道:“一别经年,将军可好?”

    凤。花明仿佛天籁的声音从城头上飘下来,是那么的悦耳动听,就是珠玉之声和她的声音比起来也是不及万分之一,道:“多谢大王问侯,小女子很好。大王为何一再发兵,侵我疆土?大王请听小女子一声劝,即刻回师,我保大王平安归去,要不然的话,旧事重演,有伤大王体面。”

    一提旧事,菲因五世心头没来由地一疼,道:“我提兵到此,岂能无功而返。我劝将军识时务者为俊杰,蓝月帝国北有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帝国,南有我京唐百万大军压境,不日将灭亡,你还是打开城门,让我大军通过。我可以向将军保证,我京唐大军一定秋毫无犯,不伤云阳要塞一个人,不拿一根针。”

    “大王此言差也。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与我国世代为敌,已非一日,百多年的征战,他们徒劳无功,连我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占到,徒自劳民伤财,让生灵涂炭,实为不智。我劝大王不要误听人言,贪图一时之利,趁火打劫。等大军到来,必定收复断云三角洲,翻越断云山,进入贵国灭贼。到那时,大王悔之晚也。”凤。花明针锋相对。

    “将军盘算虽好,只可惜此一时,彼一时。形势于贵国极为不利,贵国四边临敌,已到绝境,何来大军?将军危言耸听而已。”菲因五世丝毫不为所动。

    “小女子再三晓以利害,无奈大王固执己见,就战场上见真章。”凤。花明一语说出,一场大战就要上演了。

    “将军提议甚好,本王也是这般想法。在大战之前,请将军稍待片时,容本王送将军一件礼物。”菲因五世意气风发地说。

    “大王厚礼,小女子不敢擅纳,还请大王体谅。”凤。花明婉拒道。

    菲因五世转过身,面对着他的百万大军,双目炯炯有神,神光湛然,呛啷声中,拨刀在手,高举在头上,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

    只要菲因五世一刀挥下,大战就要爆发了,所有的人都不免气为之一窒,空气骤然凝固,无不心为之一紧。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战场是可怕的,可怕的不是在冲锋陷阵,而是在漫长的等待,最痛苦的是在临战前的一刻。

    菲因五世左手高举,大声道:“花儿花儿开,预备,唱!”右手的军刀挥舞起来,划着优美的曲线,左手随着节拍挥动,嘴里和着节拍唱道:“花儿花儿开……”

    他的角色转变得真是快,瞬间就从指挥千军万马的帝王变成了舞台演出的指挥家——都是指挥家,此指挥家非彼指挥家。

    小兵兵们练了一晚上的歌,烂熟于胸,拉开喉咙唱了起来,心里天真地想要是和敌人的歌唱比赛赢了的话,说不定就不用打仗了,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无不卖力地唱起来。

    近百万张嘴一齐唱歌,那是何等的气势,声音之大,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声浪冲霄直上,震得天上的浮云都为之颤抖。脚下的大地就更不用说了,微微地抖动,真可以说得上惊天动地。

    城头上的蓝月军队开始是不明所以,诧异之极地倾听起来,越听越惊诧,差一点从城头上摔下来了。

    凤。花明美丽的凤目越来越大,嘴巴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圆圈,粉脸上越来越红,好像是美丽的朝霞。

    一轮明月高悬,月华如水,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把大地染成一片银白,是那么的美丽。只可惜,美丽的夜晚未必就是美好的,今晚,注定不是一个美好的晚上。

    山岗上,正站着一个美丽的白衣女子,高挑的身材、修长的玉腿,是那么的动人,明亮如天上繁星的双眼似是会说话一般,好像在传递出某种情感。脸上蒙了一块洁净的丝绢,一尘不染,更让这位沐浴在月光中的美丽女子更加神秘。

    她背了一把形式古朴的弓,弓与箭是联系在一起的,让人奇怪的是,她身上没有箭壶,也没有箭,仿佛这把弓是拿来看的,不是拿来用作武器。

    清风拂过山岗,把她的衣袂吹起,飘逸如仙,让人生出此女只应天上有的感叹。

    她的一双凤目盯着不远处的一棵合抱古树,仿佛天籁般的悦耳声音脆脆地响起,“你们这些卑鄙的小人,都给本姑娘出来。”

    树后转出一个老者和三个年轻人,背上背着形式古怪的刀。

    老者阴恻恻地一笑,道:“舞芊芊,上次让你蒙过去了,这次看你往哪里走。”

    上次交手时,他给御凰弓的威力吓破胆了,惶惶而逃,要是多坚持一会儿,就知道舞芊芊实已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他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高手,事后用心一想,才发觉上了舞芊芊的大当。

    “哼,你们这些阴魂不散的影刀门败类,都出来受死吧!”舞芊芊边对着一块岩石方向说话,边把御凰弓取在手里。

    岩石后面站起五个中年人,一身嘿悍气,气势不凡,一看就知道是高手。

    舞芊芊秀眉微微一皱,道:“就连五鬼都来了,你们影刀门还真是卑鄙。”

    这五人是影刀门的五大高手,号称影刀门五刀客,就连他们都出动了,不用说,影刀门对御凰弓是志在必得。

    这五人都是有数的高手,舞芊芊衡量了一下实力对比,就知道自己胜算不大,虽然御凰弓威力巨大,可惜的是,自己的功力不足,不能把威力发挥到最大,要不然的话,就是再多些人也不放在眼里。

    五刀客的老大眼里闪着某种光芒,道:“舞芊芊,你只要交出御凰弓,我也可以饶你不死,要是你让我爽爽的话,你会成仙的哦!”

    另外四名刀客会意,眼里露出和他一样的眼神,站好方位,把舞芊芊围在中间。

    舞芊芊玉颜一红,骂道:“无耻!”左手持弓,右手握在弓弦上。

    五刀客脸上的笑意顿敛,拨刀出鞘,凝视着舞芊芊那只白玉般的小手,仿佛那双美丽得让人发狂的玉手操纵了他们的生死似的。[bbs.xxyd.net]

    舞芊芊右手向后一拉,弓成满月,空间开始发生了波动,无边无际的能量波动开始了,汇聚到了舞芊芊的小手上。

    舞芊芊把御凰弓对准了老者,老者吓得面如土色,双腿发抖,勉力把刀竖在面前,他可是在这把御凰弓下吃过大亏的,哪有不怕的。

    舞芊芊拿老者开刀,当光箭射到自己身前时,能量将大为减弱,威胁也就小了许多,有人给自己做挡箭牌,那是天大的好事,五刀客忍不住在嘴角挂起了一抹笑意。

    五刀客的算盘打错了,舞芊芊迅速调换了方向,御凰弓对准他们,手一放,五枝光箭激射而出,直取他们的面门,一人一枝。

    五刀客顿时明白上了舞芊芊的大当,叫声不好,催动劲力,刀身突然之间暴发出明亮的光芒,好像明月一样明亮,在夜色中格外显眼。

    明亮的刀光说明了他们修为之不凡,然而他们面对的是十大神器之一的御凰弓,依他们的修为又哪里挡得住。自从上次一战之后,舞芊芊不停地钻研御凰弓的使用,已经给她明白了不少诀窍,再一次出手,威力大了许多。

    光箭拖着长长的箭尾,划着美妙的曲线,摇曳多姿,好像烟花似的好看,穿透了刀光,再穿透了五刀客的胸膛,劲力犹未衰竭,飞出好远,射中两棵合抱粗细的古树,一棵三枝,一棵两枝,拳头大小的洞孔出现在树身上,黑漆漆的不见其底。

    五声肉体撞击地面的声音响起,五刀客已经变成了五具尸体,胸口一个箭孔大小的伤口,鲜血正从伤口中流出。铛铛之声不绝,五刀客折断的刀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宣告这场不成比例的屠杀该终止了。

    舞芊芊白玉般光滑的嘴角出现迷人的微笑,一双凤目凝视着老者,山风吹来,把她的衣袂、秀发吹起,一副凌波仙子之态,具有颠倒众生的魅力。不是老者不解风情,而是他知道舞芊芊眼中的嘲笑之意代表着死神的召唤,哪里还有心情去欣赏这难得一见的美人神奇的微笑,大叫一声“我的妈呀”,站立不稳,直向山岗下摔去。

    三个年轻人也给适才雷霆万钧的一击吓破了胆,跟着滚了下去。

    舞芊芊以御凰弓支地,娇颜一片苍白,樱桃小嘴上渗出了血丝,大口大口地喘息起来。

    老者滚下的速度不可谓不快,上来得更快,舞芊芊眼前一花,老者仿佛给人掷上来的一般,飞上山岗,重重地摔在地上。

    舞芊芊陡然一惊,娇喝道:“谁?”

    一个白衣胜雪的中年男子像幽灵似的出现在山岗上,双手负在背后,一副悠闲之态,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舞芊芊,俊俏的脸上挂着冷冷的笑容。

    “舞芊芊,你还真是走运。我们影刀门算好了可以杀光你们护弓一族,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你居然带着御凰弓在外面练功,逃过了一劫。你三番五次逃过我影刀门的追杀,就凭着你手上的神器,要不是你手上的神器,你早就死了无数回,也不知道白白便宜了哪个猛男。”白衣男子一副修养不错的外表,让人万万想不到,说出来的话竟然如此地舞芊芊怒喝道:“贼子,住口!”

    白衣男子无动于衷地道:“今天,你的好运走到了尽头,与其便宜那些没有品味的男人,还不如让我销魂。”

    他的眼里闪着男人在某些情况下才有的眼神,右手一抬,一声尖锐的破空声响起,一道无形的劲气直向舞芊芊飞去。

    这是无形劲气,要很高的身手方能具有如此的力道,舞芊芊心中明白,要是自己没有受伤的话,凭着神器在手,勉力可以与他一拼,现在身受重伤,万万不是他的对手,忙把弦向后微微一拉,一道光箭飞出射在无形劲气上,稍微抵消了一点力道,速度慢了一点。这对舞芊芊来说,足够了,转身就逃。

    白衣男子得意地一笑道:“看你往哪里逃!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追上你。”

    白衣男子还没有起步,地上的老者道:“你好毒的心肠,你怕御凰弓,才派出我们给你打前站,消耗她的功力。”

    白衣男子冷笑道:“你现在才明白,太晚了。”

    随即,白衣男子右手向后拍出一掌,一道凌厉的掌风飞来,老者直朝山下飞去,落下地来,已经是一堆肉泥了,血水从毛细孔中不断渗出来。

    白衣男子像掸灰尘一样掸了一下衣角,道:“死人知道再多的秘密也是让人放心的。”

    身形一晃数丈,朝舞芊芊追去,不几个起落就追到舞芊芊身后,笑道:“猫在捉老鼠的时侯总是喜欢逗弄逗弄,那是因为猫有十足的把握捉住你。你就是那只可怜的老鼠,而我,是那只强壮的猫。”

    舞芊芊知道这个男人的嗜好,说起来就有点让人难以启齿,心里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不能落入他的手里,拼出吃奶的力气逃跑,一口气冲到一座山峰上,收势不住,一脚踏空,从山峰上摔了下去。

    白衣男子万分惋惜地驻足悬崖边,听着山风吹来的舞芊芊的惨叫声,不无遗憾地道:“可惜了一顿丰盛的美餐!”

    皎洁的月光洒在他身上,山风吹起他的衣袂,一副飘然出尘之姿。

    “吉乐哥哥,你看,小懒虫好乖哦!”敖铃儿把小懒虫抱在怀里,一双月牙眼忽闪忽闪的,打量着摆着全世界最懒的姿势睡得正香甜的小懒虫,那块强力魔晶仍然牢牢地抱在怀里。

    这次的神奇旅程,吉乐是最开心的,最倒霉的就是小懒虫了。

    出发没多久,敖铃儿突然记起小懒虫,缠着吉乐要和小懒虫玩。

    吉乐乘机讹诈,道:“那我有什么好处啊?”

    “不嘛!吉乐哥哥,人家哪有什么好东西啊!要是有的话,我给你就是了。”敖铃儿拉着吉乐的手撒娇,“金币,你有的是,给你也不要。”

    一听“金币”二字,吉乐双眼放光,眼睛瞪得圆圆地盯着敖铃儿,道:“你要和小懒虫玩,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条件。”

    只要能和小懒虫玩,什么条件都无所谓,敖铃儿双手直拍,月牙眼眨得飞快,道:“好啊!好啊!吉乐哥哥,你说什么条件就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真的,不准反悔?”吉乐敲定脚跟,“我们来拉钩,反悔的是小狗。”

    “好耶!来,拉钩。你拉钩,我拉钩,反悔的是老花狗。”敖铃儿欢快地笑着,伸出右手食指和吉乐拉了钩,大拇指一碰,算是划了押。

    “吉乐哥哥,你要什么?你说。”敖铃儿可等不及了,直嚷着,“你说,你说,你说啊!”

    吉乐想也不想地道:“你身上什么最值钱,给我就行了。”

    敖铃儿歪着脑袋,眨着漂亮的月牙眼道:“没有啊!我身上没什么值钱的啊!你别急,我不赖皮的,我还小,不想当老花狗的,我找找看。”

    她把身上的东西掏出来,翻来翻去最值钱的还是一叠富华钱庄的金票,总共是一千两百万金币,当然是值钱得很了。

    “就这个哦,给,全给你。”敖铃儿大方地往吉乐手里一塞。

    吉乐一让,脸一沉道:“你骗人,这是你最值钱的?”

    吉乐给敖铃儿一句话提醒了,敖铃儿身携巨款,自己正为军费发愁,要是能把敖铃儿身上的金币搞到手的话,虽然说不能全盘解决问题,至少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也是好的。

    可庄票快到手时,他突然贪心不足,想占点敖铃儿的小便宜,要她“疼一个”,才如此表演的。

    敖铃儿嘴一撇,道:“就这些。你不要脸,你要反悔,你是老花狗。老花狗,汪汪叫!汪汪叫,老花狗!”

    吉乐弄巧成拙,道:“铃儿,你别乱叫,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嫌少?没关系,我可以和你签一份合约,就说我借了你很多金币,你可以拿着借条到……你要钱的时侯,我带你到我们家去收款就是了。你不用担心,我家的钱很多,他们都是财迷,个个钱多得堆成山,整天躺在上面睡觉,就是不拿来用,我早就看不过去了,想把他们的金币给弄光光。吉乐哥哥,你说这主意好不好?”敖铃儿越说越兴奋,一股作气说了一大堆。

    可惜的是,吉乐太没情调,也不知道回应敖铃儿的话,眼睛瞪得圆圆的,扳着指头算道:“金币堆成山,整天躺在上面睡觉,天啊!那是神仙生活啊!他们太懂得享受了。那会是多少啊?每堆算一千万金币,铃儿他们家就算十人,就是一亿。铃儿这么小,就这么有钱,他们家的下人肯定也有钱,大财主的生活是很阔气的,要的仆人也多,就算一百人好了,每人就算一百万金币,就是一亿金币。天啊!两亿金币啊!铃儿,你们家有两亿金币,是不是?”

    敖铃儿嘴一撇,一副吉乐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模样,道:“切,吉乐哥哥,你太也没有见识了,我们家的金币岂止两亿,就是二十亿也不成问题。”

    二十亿金币是个什么概念,吉乐还没有算过来,头脑就发热了,急急地道:“真的有那么多?”

    眉茵、许真真、青鹭和玉露她们也是不相信敖铃儿家有那么多金币,玉露好心地道:“铃儿,你不要乱说话哦!”

    敖铃儿不服气地道:“这是最低数字。你们不信,是不是?我说给你们听。我们……不说了,不说了,你们不信就算了。我要是说出去了,他们会,会,会不让我出来玩的。”

    看着敖铃儿那副焦急的样子,气呼呼地撅起小嘴,吉乐他们不得不信。

    吉乐兴奋得不得了,心里大叫:“我挖到金矿了,我挖到金矿了,挖到好大一座金矿了。”脸上装出一副和蔼可亲的笑容,道:“铃儿,我信,我信,我们的好铃儿哪会说假话呢!”

    “就是,就是,还是吉乐哥哥好。”敖铃儿大起知己之感,搂着吉乐的脖子,在吉乐的脸上“疼了一个”,开心得不得了。

    敖铃儿的话还没有落,吉乐白眼狼的本性又表露出来了,“铃儿,你吃我的,喝我的,这都不算钱,我们是朋友嘛!说钱就不好意思了[bbs.xxyd.net]。小懒虫这种超级幻兽是很少的,很可爱,很可爱,是不是?你也认为就好。你要和它玩的话,就得给钱,要是不收费的话,人人都和我的小可爱玩耍,不是要把它玩死?为了你以后能和它玩耍,你就付些钱吧!”

    敖铃儿二话不说,把庄票往吉乐手里一塞,道:“给你。”

    吉乐摇头道:“这也只够一次的啊!”

    敖铃儿大喜,在吉乐的脸上疼了一个,拍拍手道:“吉乐哥哥,只要我出钱,以后还可以和小懒虫玩吗?”

    “那得看你给得多不多了。”吉乐摆出一副由你定的样子。

    敖铃儿想也没有想,道:“吉乐哥哥,我出一亿金币,是不是可以玩十次了?”

    吉乐连连摇头,道:“不够。这钱嘛!玩的次数越多,价钱也就越高。要不然,像你这么有钱的人,不把钱放在心上,还不把小懒虫累死啊!”

    “那也有道理。那我出二亿金币,玩十次,可不可以?”敖铃儿很是紧张,月牙眼看着吉乐,生怕他不同意。

    “你得给我立个字据。”吉乐一副财迷模样,好像成堆成山的金币出现在眼前。

    敖铃儿说到就做,从怀里掏出一块丝绢,取出画眉毛用的画笔在上面写:兹欠吉乐哥哥两亿金币的游玩费,吉乐哥哥可凭此据到我家支取。敖铃儿(签字)蓝疆历二0五一年三月八日。

    吉乐还真是财迷,贪心不足,看了一眼,道:“不行,还要算利钱的。”心里暗忖:“两亿金币的利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比我在镜花阁赢的钱多得多,不能放过。”

    许真真、眉茵、玉露和青鹭一副于心不忍的样子看着敖铃儿在后面加了一笔:年利以百分之三十计。

    吉乐道:“才那么一点。”

    敖铃儿把三改成五,吉乐方才满意了,呲牙裂嘴地直笑,因为眉茵四女在他的屁股蛋上狠狠地掐了几把,就连一向不大惹他的玉露也是气愤不已,狠狠地给了他一下。

    吉乐签了字,递给眉茵道:“你们是公证人,也要签字的。”

    眉茵不接,敖铃儿急不可耐地道:“眉茵姐姐,你就签嘛!你不签,人家可就玩不成了。”

    眉茵摇摇螓首,万分不忍地在字据上签了字,许真真、玉露和青鹭三人虽是不愿,也是不得不签。

    吉乐兴致大好,把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和十八神卫叫来,要他们当公证人,在上面签字。阿基斯、水逐秀和十八神卫二话没说,直接签下大名。

    鲁光头是个直肠子,看了字据道:“这么多?太多了,就是买一千只小懒虫也够了。铃儿,你上了老大的当,快别签,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给你说,老大是个财迷,吃人不吐骨头的。”

    吉乐恨不得给鲁光头两个大嘴巴,敖铃儿不屑地道:“同是吉乐哥哥的侍卫,差距怎就这么大呢?”

    照她的月牙眼里的意恩,鲁光头是个十足十的白痴。

    “好,你不签没关系,我扣你五个金币。”吉乐恶狠狠地道。

    “签,签,签个字值五个金币,我划算,我划算!”鲁光头嚷着,大笔一挥,像鸡爪抓过的大名就落在上面了。

    可怜的小懒虫就这样给出卖了,无情地落在了敖铃儿的手里,受尽折磨。

    小懒虫不堪其苦时,就会把小爪子向吉乐恶狠狠地一伸,一副遇主不淑的无奈模样。

    吉乐就会抱拳打恭,意思是说:兄弟,委屈你了,我也是不得已嘛!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应该的,你为我这主人吃点苦头也是你的职责嘛!

    谁也没有想到,吉乐只是一时财迷心窍签的这份和约,带有开玩笑的意思,作不得真的,可是,事实的演进却与吉乐的初衷大不相同,竟是惹出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吉乐一生签有许多合约,比如与他国签订的政治合约、军事合约、经济合约,他能够签订如此之多的政治军事经济条约,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他和敖铃儿签下了这份闹剧似的合约。因而,这份合约具有很高的历史地位,被历史学家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第一奇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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