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些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为尽快敛财便设下一个骗局,以‘营销高速公路’为诱饵,诱惑那些急于发财的人,然后让这些受骗上当的‘准营销员’首先购买该公司一份价值不菲的产品。”李科长翻阅着卷宗补充道:“然后以不断介绍他人到该公司购买产品,使其成为你的下线,作为你的业绩,并从你下线的入门费中提成,还给你50元补贴。如此种种的‘激励机制’,使该团伙走上了快车道,在短短的5个月己销售产品2285份,经营额高达754050元。虽然该团伙在世上仅存活了5个月便被我们摧毁,但它的欺骗性和诱惑性佐证了这样一个事实,非法传销的组织和操纵者不是靠销售的产品牟取暴利,而是‘棋高一着’,靠‘人头传’(即无物品作为“入门费”)来赚钱,即便是用一些象征性的商品也是用来掩盖其违法行为,或取得双赢的结果,而商品的价格却严重背离其价值,商品的功能且作为传销者骗取钱财的道具。”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