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嘎:“刚才鲁副局长传达了国务院的《禁止传销条例》,作为监管一线的工商部门,经过十几年持之以恒的打击己经效果显著地遏制了传销的漫延。违法人员为了逃避工商部门的打击,除了把变相传销从内地、沿海城市转移到西部欠发达地区,从繁华城市转移到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还采取‘这里注册,别处发展’的异地传销手段,而且流动频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同时,他们还用‘小规模多点聚集’的传销手段,遮掩真实面目,可谓‘昼伏夜出,行动诡秘’。对此,我们要研究在强势打击下,传销手段的变化和多样性,还要警惕这股浊流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阻碍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今天召集处室的负责人来此,就是要大家听听经济检查分局介绍的案例,再根据案例,集思广意、畅所欲言,归纳出那么几条,以利我们知己知彼,百战不贻……好了,我不再绕舌了,请坐镇前线的指挥官们发言。因为你们是战魔斗妖的天兵天将,是用缚妖绳、乾坤圈,还是用托塔李天王手中的塔……大家最有发言权。”
大家被洛嘎的结束语逗笑了,但笑容还没在脸上漾开,一个个皱起了眉头,甚至有的大口大口地吸烟,把皱着的眉头拧得更紧,思索这个严峻的课题。
其中,经济检查分局的李科长把嘴中的烟吐出,侃侃而谈:“传销是一种敛财手段,确实十分诱惑人。在九十年代初,那些在我国沿海城市抢滩登陆的外资企业和外商,在巩固前沿的滩头阵地后,他们的一部分人高扬起‘传销’这面旗帜冲锋陷阵,用这种营销方式攻城掠地,扩大其占有市场的份额。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便从中悟到牟取钱财的“真谛”,趋步紧跟学着洋人搞起了传销,甚至还“青出于蓝胜于蓝”,以“金字塔”这种形式发展下线,搞起变相传销,骗起钱财。眨眼间,三江四海,东西南北中热衷于发财的人都搞起了名目繁多的变相传销,似乎只有这条路才是发财的最快捷径。那时,他们常用的手段是以合作做生意、帮助介绍工作等为名,诱骗外地人到某地,再引诱或迫使其他人加入变相传销活动,而操纵者却从新加入者交纳的高额“入门费”###取暴利。这里就有这样的一个典型案例……”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