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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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老哈,穿越了整整两个多月,才弄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年代,丁天爵只花了一个时辰,就弄明白了自己到底到什么朝代,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杭州涌金门边的码头上,一群人正在围观。

    他的阿玛尼西装照例碎成了破布条,不过买办毕竟是买办,他手上戴的卡迪亚8克拉白金钻戒,24颗镶钻的leef手表,以及脖子上那个价值40万美元的,白金为底,镶了18颗克拉钻石的十字架,都还随身带着,没有损坏。

    看着他这一身珠光宝气,谁都知道这不是寻常人,自然没人敢打主意,等他醒了,反倒是有个路过的老板送了他一套府绸的儒生服装,好生的巴结了一番。丁天爵知道自己在杭州涌金门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穿越了,涌金门后世因为梁山好汉浪里白条张顺而相当的知名,他后世在杭州游览的时候,也曾路过,老城门还是那个样子,不过周围的高楼大厦却全都不见了,近在眼前的西湖,更是另一番景象。他现在最想弄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到了什么时候,好在他以前有过浙江同学,南方的方言变化不大,他能够听得八九不离十,照着那腔调说话,对方也能明白。可是问那老板,得到的答复是绍圣三年,丁天爵历史并不很好,听了这年号,一头雾水,连是南宋北宋都不知道,好歹绞尽脑汁,想起王安石变法时候的年号好象叫熙宁,当得知这是先帝的年号,现在太后过世,圣上刚刚亲政不久时,他才猛地想起来,他穿越到了小说天龙八部结尾的那一年,至于是公元多少年,那个老板自然不知道,不过他知道有人知道,就是基督教会。仔细打听了一下,杭州倒还真有树着十字架的景教堂子。那老板很是客气,立刻雇了两乘轿子,一路送丁天爵过去。

    他们刚到,丁天爵立刻问神普现在是公元多少年,神普回答是公元1096年,根据他贫乏的历史知识,这一段时间的历史完全是一片空白,早几十年那是王安石变法,看着王安石和司马迁两大巨头PK,有意思,再往后到了宣和年间,那就更热闹了,水浒传,金瓶梅,可都是那个时代的,而这中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从历史教科书,到网上的那些“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们,似乎选择了集体性遗忘。

    早个两三年也好呀,咱们可以去大理,看看段誉,能和北乔峰南慕容交上朋友也好,偏偏就在半年前,丁天爵同学非常喜欢的乔峰同志,已经舍身取义,在雁门关外挂了。穿越就穿越了,为啥不能穿越个好年头呢,让他大为的失望。

    接着那个老板和神普便八卦了起来,详细地打听丁天爵的身世,以忽悠为职业的买办,对于撒谎骗人,从来是信手拈来毫无问题,更何况自己本来就是基督教徒,对基督教的历史相当的熟悉,糊弄住这个神普,更是小菜一跌了。他便说自己从小流落海外,在世界西端英吉利学习基督教,两年前乌尔班教皇计划要收复胜地耶路撒冷,所以派他当使者,前往东方,招募基督教徒来支援圣战,他脖子上的十字架,就是教皇的信物。然后,就说他如何做海船遇险,四处飘流,随口讲起了辛伯达航海记。

    神普虽然不知道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事情,但是拜占庭皇帝可是向天下所有基督教会都发了收复胜地的求助,他们聂派也是知道的,再看到丁天爵那个镶满钻石的十字架,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当然是深信不疑,那老板听了丁天爵那神奇的遭遇,更是下巴都掉了。

    正在丁天爵一把鼻涕一把泪讲故事的时候,突然一群人冲进了小教堂,为首一个,身高和丁天爵一样大概180,生的是膀大腰圆一脸横肉,和丁天爵一样,大约也有180多斤,两个人看起来,竟然有三五分相似。

    只听到来人进门看了一眼,便指着丁天爵大喝道:“这人就是我弟弟?!”伸手一指,只见身后五六个泼皮飞奔而上,把丁天爵按倒在地,丁天爵大惊,想着挣扎却被人按得结实,虽然他身材魁梧,足比那几个泼皮平均高出一头,分量更足,可惜他读书人一个,却哪比得上泼皮们每日在街头厮打,被人制得一点脾气没有,没两下,裤子便被人扒了下来。

    那神普当然怕教皇使者受了伤害,但架不住另外两个泼皮直接就把他扔到了另一边,罗马天主教和聂派并不算完全的一家,所以神普也没继续搭救,丁天爵只听到那商人在一旁说着:“朱大官人,这一定是误会,误会呀!”然后就是噗通一声,估计那商人也被扔到了一边。丁天爵闭上眼睛,等着挨扁。却感觉那朱大官人的手,在他的屁股上来回抚摸……

    “哦,卖糕的,他不会是好这一口吧!”想到这里,丁天爵咬住了嘴唇,他知道,生活就像是强奸,如果你没办法抵抗,那就闭上眼睛享受吧。

    “谁让你们手这么重的?还不快把我弟弟拉起来!”听到这里,丁天爵还没睁开眼睛,就又被那几个泼皮拎了起来,那个朱大官人却一下子给他来了个hugehug,让他完全喘不过气来,哭得和小孩子一样,喊着:“兄弟,可把当哥哥的相死了,你知道你这一去十八年,咱们全家可把两浙路上上下下数十个州县都翻遍了,可算找到你了,呜呜……”

    丁天爵彻底迷糊了,四下看去,发现那数十个跟来的泼皮也都一起跟着和死了爹娘一样痛哭,他一看就知道,这朱大官人肯定是个厉害角色,那帮泼皮对于老大,肯定是怕得要死,又敬佩的要死,可见此人的不一般,一定小心对付,当前之计,就是先装糊涂,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再说。

    只见那个商人爬了起来,走到那朱大官人面前,行礼道:“朱大官人的小弟弟失踪18年,这位兄台正好流落海外18年,难怪了大官人上下寻觅却无法找到半点踪迹,如今令兄在异域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刚回中土,就能和大官人相认,实在是可喜可贺呀。”

    “快快快,赶快和我回家,奶奶在家中等着你呢!刘半仙真的是太灵了,”说着,朱大官人放开了丁天爵,对着身后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说:“赶快准备一百贯,给刘半仙送去。”丁天爵听到这个数字,眼睛顿时有了光彩,对于宋代货币的价值,他并没有清楚的概念,不过还是记得有出戏文叫做十五贯,讲的是什么不记得了,但是,十五贯已经是个大数字了,都能逼死人命了,这抬手就能给人一百贯的主,家境可想而知了,估计不是大官便是巨商,到他家当衙内,自然少不了吃香的喝辣的。

    PS:宋人的财富,并不可能像某知名网络写手在他的小说中强调的:“宋人一般有多少家产??宋哲宗时期岑象求评估说:‘十六七万缗,中人家之产也。’意思是说:宋人的家庭平均财产约为1600余贯。北宋后期,江西人谢逸评估:“十万缗,中人家之产也。”,亦即每家平均财产1000贯。南宋由于物价因素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人均家庭财产约为3000贯至10000贯。”

    真不知道这位兄台看过水浒传,金瓶梅,三言二拍或者任何一本描写宋代的书没有。真钱可不是网游里面游戏币,人人都是亿万富翁。当然了,要当亿万富翁还不简单,去津巴布韦就好了,随便一张钞票后面都有15个0,但是,这有意义吗?。

    朱大官人是骑马来的,拉着丁天爵也骑马,他倒是在坝上草原玩过几次,不过那里的高头大马和朱大官人的差不多,却比原本是另一个泼皮的坐骑,让出来给丁天爵的那头比驴大不了的小马要雄壮的多,结果只有两个,第一,丁天爵并没有费很大力气就爬上去了,毕竟,这马的肩高只有1米出头。另一个结果,就是这匹可怜的小马跟着朱大官人的大马跑了几步,就呼哧带喘不能坚持了。他巴不得下来和那个商人一起步行,买办是聪明人,听了商人几句解释,就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朱大官人名叫朱冲,是杭州一霸,放在水浒里面,那也是天王晁盖,柴大官人级别的主,他奶奶现在正在病重眼看着就要咽气了,而奶奶的病根儿,在于十八年前正月十五灯会,他带着家里的小孙儿出去看灯,谁知去给孙儿买个糖葫芦的时候,小孩子就丢了,从此留下了心病,朱家更是到处打听寻访,却都没找到这孩子。那时候朱家还不富裕,也没法像如今般到处发榜悬赏,所以打听不到也便作罢了。

    这些年朱家忽然就发了,但是老奶奶却越病越重,眼看着奶奶快不行了,朱冲便找来了杭州城里最有名的刘瞎子刘半仙,半仙卜了一卦,算说这孙儿就在杭州城内,如果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能够找到,就是解了老太太的病根儿,老太太便能再活一季,若是找不到……

    丁天爵中午在涌金门出现的时候,衣衫不整,屁股露了出来,被人看到上面有一块和朱大官人悬赏要找的一样的胎记,便马上报告了朱冲,因为已经到了第四十七天,那朱冲听了消息便立刻根据他们的行踪找了上来,把他架去认亲,也才有了自己被人扒了裤子摸屁股的事情了。

    朱冲是谁,丁天爵一点概念没有,虽然日后他衙内朱腼闹花石纲闹得厉害,方腊起兵就是打着要杀小朱的旗号,可见其影响之恶劣,但是老爹的名气明显是小得多了,虽然丁天爵不知道老朱很快就要和一代奸相蔡京打得火热,他就看这朱冲的派头和架式,便直觉感到,这家伙日后不会是流氓头子这么简单的,如果要在这个穿越的年代干点什么,借助他的力量,绝对是上好的选择。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编好一通瞎话,在他们家当好衙内,不过,这朱家小弟的名字叫做朱?(gan),可远没有自己的名字好听,怎么才能留住自己的名字呢,这是个问题。

    丁天爵看着朱冲的背影,竟然是一样的身板儿,虽然这家伙一脸横肉,看着有七八分不善,哪像自己慈眉善目,和笑弥陀一般,但是光光两人都比常人高上半头这一点,说两人是兄弟,便没人不信,更何况,他那失踪的弟弟,屁股上正巧也有个胎记。而自己之前的身世已经编好了,那商人便是人证,两相对比,竟然没有破绽,至于说名字,自己就说自己现在的名字,是教皇的赐名,便如同中国皇上赐的名字一样,是无上的光荣,至于说本家的姓名,就在家里用好了,出外还是需要用这个赐名的,看到他那个大钻石十字架,神普马上吓得行礼,便知道这种值钱的东西,还是很能糊弄人的,还没走回家,丁天爵就想好了一切。

    看了老太太第一眼,丁天爵的想法是,这老太太明明是营养不良呀,虽然看着还算富态,但那是浮肿呀,朱冲对这老太太哭了半天,老太太竟然哼哼唧唧神志不清,很显然,血糖已经低到一定程度了,看来再晚两天,那肯定是没救了。

    丁天爵问了下丫鬟,果然老太太因为牙掉得差不多了,那时代又没有什么烤瓷牙之类的东西,便没法吃硬的东西,加上有吃斋念佛,只能一天三顿的喝粥。大米的蛋白质含量很低,远远比不上小麦,这也是北方人比南方人普遍强壮些的原因之一,难怪老太太喝久了,蛋白质不足,便浮肿了。然后病得差不多了,这两三天连粥都没喝,自然消耗光了身体内的糖原储备,结果低血糖,大脑能量供应不足,便迷糊了。

    既然老太太没什么大病,那么治起来就很容易了,丁天爵马上嘱咐厨房,准备麦芽糖水,那个年代没有葡萄糖注射液,只能用这个先顶顶了,然后再去找豆浆,再到药店去买来大量的杏仁,泡水磨成杏仁露。

    丁天爵没想到,朱家和西门大官人一样,也是开生药铺的,里面坐诊的郎中七七八八没有几十也有上百,也有人说过老太太身子虚,可是说要进补的都是些猪肝鲫鱼之类,老太太不吃的东西,所以就错过了。

    等东西准备好了,老太太却要不行了,本来身子就弱的不行,一下子又被朱冲折腾了半天,更是迅速耗干了最后的储备,现在已经到了浑身虚汗,牙关紧要的时候了。既然翘都翘不开,丁天爵也只能使出杀手锏,气管切开了。

    他问了问朱冲,这大哥已经哭得瘫在了地上,他问什么都是哭,既然他哭成这样,是把奶奶当死的看了,那么自己做什么,结果也不能再差了,当然,如果这个流氓头子清醒过来,自己又没救活人,他翻脸把自己碎成八块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自己要是万一成功,那收获的,就将是这位大哥的百依百顺,琢磨了一下自己的急救知识和把握,药铺里面最锋利的小刀也已经送到,丁天爵决定,干!

    他把小刀用烈酒消毒,然后小心的夹起老太太脖子上的皮肤,老人就是好,皮肤下面已经没什么脂肪,很容易就割开了,他小心的割了一个T字形切口,接着小心的分开脖子上的肌肉,找到气管和食管,先在气管上割一个小口,然后插入麦管,这样老太太就不会窒息了,然后找到食管,也小心的切一个小口,然后用麦管,小心的往里送麦芽糖水,可惜麦管太细,不方便,丁天爵便亲自动口,含上一口麦芽糖水,缓缓的通过麦管送入老太太的食管当中。

    丁天爵是学过急救的,那是在美国遇到一起车祸,一个同学眼睁睁的死在了自己的面前之后,感觉自己要是会急救,自救救人的本事就会大些,所以特地去学了,手法相当的专业,那一群坐馆的郎中看着他如此操作,老太太却基本没有流血,加上他身份特殊,谁也不敢说什么,上前阻止。

    过了半个时辰不到,老太太的状况明显好转了,不出虚汗了,脸色也不象刚才煞白的,而是有了几分血色,丁天爵看得出,老太太的血糖水平回升,这条命基本是保住了。而刚才还哭得像个小姑娘一样的那个哥哥,也有了精神,跪在床前祈祷着,丁天爵看着,这可是传教的好机会呀,他放下手中的东西,开始大声背诵起圣经来:

    “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实在一无所缺。

    他使我卧在青绿的草场,又领我走进幽静的水旁,还使我的心灵得到舒畅。

    他为了自己名号的原由,领我踏上了正义的坦途。

    纵使我应走过阴森的幽谷,我不怕凶险,因你与我同在。

    你的牧杖和短棒,是我的安慰舒畅。

    在我对头面前,你为我摆设了筵席;在我的头上傅油,使我的杯爵满溢。”

    接着,他拉着朱冲的手,教他如何画十字架,并跟着自己念叨:“在我一生岁月里,幸福与慈爱常随不离;我将住在上主的殿里,直至悠远的时日。”

    这个时候,老太太动了一下,喉咙里也发出了声音,又过了片刻,竟然睁开了眼睛。丁天爵看了,马上嘱咐老太太,不要想说话,赶快闭上眼睛休息,什么事情听这就好了。

    朱冲又哭了,絮絮叨叨的花了半天才说明白,眼前这个,就是自己失散了多年的弟弟,老太太喉咙里面插满了管子,是发不出声了,不过眼角流出的泪水证明,她的神志已经恢复了,明白了发生的事情。

    丁天爵看杏仁露已经不太热了,便又含了起来,像刚才一样送入老太太的食管,接着,他嘱咐了丫环们如何给老太太喂食,如何翻身擦洗,灌了这么多汤,估计再有半个时辰,老太太就该尿了。

    那几个郎中看到这里,已经都傻了,想明白了的,已经偷偷溜走,回家收拾东西了,眼前的朱冲还好,等明白了,看着自己这么没用,自然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的好。

    丁天爵让家人搬来桌椅,准备好茶和点心,朱冲已经平静多了,开始和他聊起天来,询问他这些年的生活。这些丁天爵早就准备好了,没有一会,就把朱冲侃的完全找不到北了。

    丁天爵才想起来,自己忙糊涂了,和自己一起回来的那个商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连忙派人去找,才知道这人一直等在外面厅堂,没有进内室。朱冲也发现失礼了,连忙和弟弟一起到外宅招呼客人。

    那商人已经从仆役的口中知道了内宅中发生的一切,见到他二位出来,连声道喜,丁天爵发现,商人的身后多了个十五六岁,唇红齿白,看着就是聪颖伶俐的小伙子,看着一身丝绸装束,便知道不是寻常的小厮,看看年纪和模样,不用说,不是这商人的儿子便是侄子,商人也发现丁天爵在注意那小伙子,连忙介绍道:“这是小人的大侄子,小的还有笔生意急着处理,他就从店里找了过来,来找我请示。”

    朱冲招呼大家坐下喝茶,正在此时,他手下当铺的掌柜也听到风声,跑过来道喜,朱冲毕竟是个粗人,便让那掌柜给丁天爵的十字架和钻石戒指估价。那掌柜看了看宝物,面露难色,丁天爵有些好奇,便让他照实话说。

    “如此大的钻石,虽不寻常,但也还是可以找到的,难得的是,这一十八颗巨钻,竟然是一般大小,一般模样,要收齐,那可是难比登天的。只是可惜,如此宝物竟然是镶在银上,而非赤金,倒是让小的想不明白,听说在大食国有种火炼的的宝石,名叫玻璃,样子和钻石一样,却便宜不少……”支支吾吾了片刻,才又说到“不过就算是玻璃的,如此做工,也是天工级别的,如果要卖,万贯还是应该能卖得掉的。”眼下之一,如果要自己买的话,按照当铺的生意,没有1/10估计是不会收的。

    听到这里,丁天爵鼻子都气歪了,这个土人,竟然不知道白金,以为是银子!还把钻石当玻璃!他瞥了一下,看到朱冲的手上戴这个巨大的蓝宝石戒指,便笑着对那当铺老板说,“玻璃,我可见过不少,在泰西,也只是寻常事物,钻石可比玻璃硬的多,是世上最硬的物件。”说着,对朱冲说到,“借大哥的戒指一用。”朱冲摘下手中戒指,只看丁天爵在用自己的戒指,在兰宝的后面不起眼处,轻轻一划,朱冲拿回戒指一看,上面已经多了一道深深的划痕,还好在后面,戴在手上是看不到的。

    “至于镶这些宝石的金属,虽非赤金,却比赤金贵得多,此物名叫铂金,赤金中有铂金,如面粉中有面筋,将赤金千炼万炼,才能得到此中精华,你用手垫垫,就知道它比银子重得多了。”

    说到这里,当铺老板没说话,朱冲却有些唏嘘,“天下竟然还有比赤金还要贵重的金属?”还没接着说什么,那商人却接过话茬:“小的听说钱塘桥边万年金铺的陈老板,算是东南炼金的第一行家,也许会听闻过此事,我的店铺离他家不远,两家也是相熟,不如叫我这侄儿去把他唤来,一同鉴赏这宝物!”

    “陈老板俺也认识,”朱冲说着,便想起手下鸡鸣狗盗销赃的时候,和城里几大金铺的老板都打过交道,这老陈的人品,向来是不错的。“若是可能,请来吃个饭,喝几杯小酒叙叙旧,也是不错。”

    “文昭,你便快去请陈伯伯过来,顺便把账本送回店里。”那商人叫过自己侄儿,嘱咐了一下,那小伙子便飞快的跑了出去。

    过了不到一个时辰,那小伙子带着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又进了宅子,不用说,便是金店的陈老板,朱冲和那老板客套了一下,又引见了下丁天爵,然后才说起戒指的事情。

    只见那陈老板掂量了下戒指,又用指甲划,再轻轻的用嘴咬了一下,脸上忽然洋溢了精细的神采,忙不迭的从衣袋中掏出一块碎银子,用那戒指的白金在上面划了两下,然后就木然了,过了片刻,突然一手攥着那戒指,另一手又抓起那个十字架,老泪纵横的痛哭了起来。

    (注释:白金比白银硬的多,更比黄金要硬。)

    一下子大家都莫名其妙了,只是看着陈老板独自在那痛哭了一炷香的功夫。

    “我从师的时候,便听太师傅说过,在泰西又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山顶燃烧着熊熊圣火,永不熄灭,如果用那圣火炼黄金,吹灰千斤黄金之后,能到得到一两无上精华,此物从来只有明教中最为尊崇的教主才能拥有,没想到老身有生之年竟然有幸一睹,实在是大喜过望,请诸位原谅老身的失礼。”说着,陈老板把戒指和十字架恭恭敬敬的递给丁天爵。

    丁天爵接过珠宝,眼中的余光却看到那个叫辛文昭的小伙子对子很诡异的笑了一下,让他心中一冷。这个时候朱冲的下巴掉了,张着嘴看着这个弟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个当铺老板更是两腿哆嗦,如果不是扶着桌子,估计已经瘫倒在地了。

    丁天爵忽然觉得刚才有些没听明白,便问陈老板何为吹灰,才听陈老板解释,吹灰是炼银的方法,银中经常杂有铅作杂质,把银烧熔了,然后吹气,铅化的话,银子融化的温度,前就已经化成了气,随着吹气变成了灰渣,剩下的便是纯银了。话中的意思,不外乎铂金和赤金相比,便如同银子同铅一样,加之悬殊。

    “厄尔布鲁士山上,那可是大仙普罗米修斯从天宫中偷来的圣火呀!难怪了……”丁天爵自言自语了一句希腊神话,众人都在发傻状态中,他也不知道有没人听见了。正在此时,忽听门外的小厮喊道:“刘神仙来了!”朱冲立刻从惊愕中惊醒了过来,带着众人出门迎接,丁天爵和那个辛文昭并肩走着,也很诡异的看了他一眼,那小伙子却只是笑笑。

    听过泼皮叫着刘神仙刘瞎子,出门一看,果然是个瞎子,瞎到了什么程度,一个小厮领着他,他竟然会摔倒在地,然后连滚带爬的又从大门退到了街上。

    一众人都相当的吃惊,却听到刘瞎子边往外爬,还在口中念叨着“夭寿呀!夭寿呀!……”朱冲追了出去,扶起刘瞎子,忙问怎么回事,刘瞎子却说,门内的贵人,不是他瞎子可以随便问,随便品评的,自己福薄命浅,断断不能在圣人面前胡说八道。十年前,朱冲还是个普通的街头小无赖,那刘瞎子只是闻了闻,便从一种泼皮中,把他拎了出来,说他会有倾国之财,如今虽然没有到这个地步,但也是杭州城内前十位的富户了,再有十年二十年,这目标定能实现。从那时起,朱冲就把刘瞎子当成了神仙,这次老太太的事情,更让他对此深信不疑。听到瞎子说贵人,朱冲心里暗喜,刚才听过金行陈老板的话,现在对于这个弟弟,再有任何东西,他都不会感到惊奇了。

    朱冲对刘瞎子说道:“无妨,贵人也是自己人,刘神仙相人无数,怎么如此胆小了,我来提神仙说两句好话,那贵人自然不会介意的。”刘瞎子听了,还是战战兢兢,说道,“折杀我了,折杀我了……公子,请受小人一摆,说着,走了两步,便扑通的一声跪下了。

    这一跪不要紧,朱冲的下巴又掉下来了,丁天爵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只听到怯生生地一句:“啊!?”那刘瞎子竟然跪在了那个名叫辛文昭的小伙子面前,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

    丁天爵对算命的向来不是很感冒,他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三人进京赶考,问一算命先生谁能考中?先生伸出一根手指。三人不明问何意?答曰:天机不可泄漏。三人走后,一旁观者问算命的一根手指何意?答曰:如果他们三人中有一个人考中的话,一根手指代表只有一个人考中了。如果有两个人考中了,一根手指就代表有一个没有中。如果三个人都没有考中,那就代表一个都没有中。所以,算命很准!这个刘瞎子,估计也是一路货色,他这个便宜大哥在一群泼皮之中,算得上人高马大,鹤立鸡群。自然是里面容易发达的,而老太太这一次,都找了十八年找不到,最后几天还找不到,那便是天意了,所以这半仙也做不得准,尽管如此,他还是对刘瞎子对身边这个小弟磕头感到有些意思,毕竟自己看了他几眼,也觉得不是个普通人。

    眼看着刘瞎子磕完头,就大声地咳嗽起来,然后死活也不肯多呆一刻,朱冲恭敬的送着他,想多打听一点,那刘瞎子就是死活咬定天机不可泻露,然后嘴巴上就贴了封条,一句话也不说了,朱冲只得让左右几个人背着那一百贯铜钱,跟着送半仙回家了。

    天色不早,丁天爵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一时之间,听到朱大官人失散多年的小弟弟居然被找到了,老太太身体也好了,一时间四下过来道喜的踩断了门槛,朱大官人也豪气,随手便在西湖边上风景最好的云天楼包了四楼整整一层,招呼所有前来道喜人。丁天爵和朱冲的身材差不多,朱冲便找了套刚做好的新衣服,丁天爵穿了,竟然和量身定做的一半,两人站在一起,若从背影上看,倒还有些不好分辨了。

    看着一桌子什么西湖醋鱼,东山羊,清蒸鲥鱼,蜜炙火腿之类的宋代名菜,丁天爵也不客气,毕竟饿了一天了,吃什么都觉得好吃,这可都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鸡是走地鸡,猪是两头乌,那些蔬菜更是没有农药化肥,虽然没有现代那么多调料,但是吃到口中,却也有种说不出来鲜香。

    至于酒水,上的都是上好的绍兴女儿红,丁天爵随口问了一句,有没有烧酒,却得知,这在地下埋了十八年的老酒,已经是本地度数最高的。至于烧酒,倒是听说过,不过据说是不传之密,只是专供皇家而已,普通老百姓,可是很难的弄到的。听到这里,他倒是觉得找到了个发财的好差事,大哥朱冲别的没有,酒楼还是开了三四间的,若能弄出好酒,那生意自然差不了了。

    虽然女儿红度数不高,但喝多了一样醉人,朱冲的人缘超级好,三教九流,纷纷跑来吃这顿白食,流水似的找丁天爵敬酒,怎么也是在商场上滚出来的,他的酒量还算不错,竟然连干了十八大碗,然后才憋不住去找厕所,回来又干了几十碗,喝着喝着,他便不记得事情了。

    迷迷糊糊中,他觉得自己下身暖洋洋的,甚是舒服,只听到两个女人在小声议论着。

    一个说道:“小浪蹄子,怎么,想当二少奶奶了?”

    另一个回答:“切,哪里有,我不过是二爷随手就把老祖宗给救活了,想过来看看清楚他到底是个啥样子人罢了。”

    “哈哈,把二爷吐得一身污秽都擦洗了,折腾了一个晚上,可已经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都看的通通透透了?”

    “去死,你若不是看上二爷了,怎么大早上不在大爷房里呆着,跑到这边来作甚?”

    “我可是来看宝贝的,据说二爷身上带着神教的无上法宝,大爷说,便是黄金万两,也买不上哦!”

    “哈哈,二爷别的宝贝我没看到,不过这宝贝可真是雄壮呀,足足有六寸多呢!”

    “六寸,你别糊人了,难不得比大爷还厉害?我倒是要看看……”

    说话间,丁天爵忽然觉得身下一凉,他忽然明白发生了什么,猛地惊醒,坐了起来,只听到丁丁冬冬的一阵吵闹,两个丫环被他这一来直吓的把手中的铜盆扔了,站在那里,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他一低头,却看到自己的小兄弟昂然挺立在光天化日之下,连忙抓起手边的一块绸布,猛地一拉,想盖上,谁知他拉的竟然是丫环的衣襟,只听到一声娇怯的“啊!”一个温热的双唇便封住了他的嘴,他的唇被人像吸果冻一样吸吮着。

    丁天爵吓了一条,连忙把那丫鬟推翻在地,然后找来被单,把自己重新裹好,对于女人,他并不排斥,但是对于来路不明而且质量低劣的,却还是保持着本能的戒心。在后世,他可以说的上是钻石王老五,十位数的身价,走到哪里,便有一群女人跟在后面,如饿虎逢羊,苍蝇见血般,恨不得从他身上撕下几块肉来不罢休。他却很明白一个道理,明码实价,否则一律无视。

    虽然他对自己的外貌气质学识,都还是很有信心的,但是也是有自知之明的,遇到女人见面就把他夸的比周润发还潇洒,他就知道这女人居心不良了。女人,尤其是家境差,地位低的女人,往往脑袋里面只有一个钱字,如果价钱合适,就可以不顾一切的出卖自己。

    这样的女人是绝对碰不得的,一旦有了什么瓜葛,到了后面,跟你寻死觅活的闹,其实不外乎要个房子,要多少钞票罢了。丁天爵圈中的朋友惹上这种事情的不少,他虽没吃过猪肉,却见过成群的猪跑,自然特别小心。

    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围绕着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哪怕是父母之于孩子,都是这样,在商场摸爬滚打过,他深知,从来无缘无故的好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道理。虽然穿越了,却可千万不能放荡,凡是小心为上。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