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幼小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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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的草原是是游牧民族的天堂。那一望无垠的草场,就像那宽广的母亲大海一样,波澜起伏,壮阔无比!游牧民族也同样的把这广阔的草场当成生养他们的母亲,把一生的精力献给了这丰茂的植被。草是他们一切生活的来源。没有草场,哪来的牛羊,没有牛羊,又哪有食物?

    天蓝蓝的,一眼望去,只见几条若有若无的白带,钩挂在天空,仿佛一位披着轻纱的少女,文静中带着淡淡的羞涩。

    太静了,连风声都听不到了,只有那低头吃草的牛羊嘴里发出唦唦的咀嚼声。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

    突然,一阵婴儿的啼哭震荡在草原这难得的静寂之中。

    一群人,一个婴儿,极不协调的出现在草原一片广茂的森林前面。为首一名老者正指引一对年轻的夫妇来到这片森林,而这夫妇赫然怀里抱着一个刚出襁褓的男婴!

    草原上的男人都是相当粗犷的,就是女人也因游牧生涯而变得特别彪悍,当真比的过那农耕生活的小伙。草原人心性坚韧,流血不流泪。可偏偏这对年轻人却热泪横流,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族长!真的一定要这样做吗?他毕竟是我的孩子,我不嫌弃的,也一定会管好他的,绝不会让他给大家带来麻烦,我求求你了!”女子痛苦失声,苦苦哀求。

    “哎。。。我也知道很难为你们,可这孩子是个怪胎,是妖物,会给草原带来灾难的,我不能因为一念之忍,而给全族带来不幸,这孩子,留不得啊!”

    “呜。。。。我可怜的孩子啊。。。”

    “就把他祭献给我们伟大的狼神,让狼神来给他带来永恒的安宁吧。希望狼神能保佑我们全族人”老人也哽咽这说到。

    无奈中,母亲把那弱小的生命放在了狼群出没的深林边缘,让狼来定夺这幼小的生命。当然又是万般不舍,千般难离,百般不愿。一群人目注半响,老者说道:“都回去吧,明天早上再来看看,如果他叫狼吃掉了,他的灵魂就可以安宁了。”大伙点点头,默默不语,低着头慢慢的往回走,仿佛那头颅有着千金重量,再也抬不起来似的。

    草原人有着自己特殊的信仰,他们信奉狼图腾。他们欣赏狼的智慧,群体的默契,还有那桀骜不驯,宁做饿狼,不做顺犬的个性。

    其实也有道理。草原上的狼群虽然是游牧民族最大的灾害,可也是保持草原生态平衡的关键。没有狼群,野生的马群,黄羊会把草场祸害殆尽,没有狼群,草原里的大田鼠,土狍子会把最嫩的青草连根拔起,连草籽都会颗粒无存,草原酒会沙化,那么他们的生活也就无法继续。但狼群也不能太多,数量太多也会带来大灾难,生物链就会受到破坏,草场一样保不住,所以当狼群太多的时候人们也会集体打狼,掏狼窝,做狼皮桶子。

    呀,不好意思,扯远了!咱们还是先看看这孩子吧!

    这孩子长的还真够可以的,不是一般的丑!

    小黄豆眼,塌鼻子,嘴很大,几乎占据了鼻子以下所有的面积了,最奇怪的是长了一头密密的,软软的,毛茸茸的蓝色的头发。脸上全是红褐色的斑点,密密麻麻,再看,身上也都是,几乎没有好的地方了,看着活活一个小妖精似的。怪不得他们把这孩子视为不祥之物,也的确够吓人的。

    孩子显然已经哭的的没有力气了,声音一声比一声小,一双小手挣扎着向空中乱抓,显然是在找那温暖的怀抱,可是却怎么也抓不到。

    森林里阴暗的角落突然出现了一双双蓝色的眼睛,警惕的打量着四周,眼睛里透漏着狡猾和凶残,显示着他们的力量。是狼群!看来这可怜的小生命真的要葬身狼吻了!一头体形壮硕,毛色闪亮的白色巨狼出现在森林边缘。说他是巨狼,因为他明显比普通的草原狼大上一半,粗壮的四肢显示着它浑身的力量,可以丝毫不用怀疑它奔跑的速度。白森森的两排长牙,开起来如此可怖。一身白色的长毛闪闪发光,彰显不它不一般的身份。它竟然就是草原上最令人心惊胆寒的白毛狼王。狡黠的双眼注视半响,抬头一生低嗥,一群身影出现在它的身后。警惕的,慢慢的走到小孩的身边,倒并不是小孩能对他们构成威胁,是在是多疑的天性在作怪。看了看四周并无危险,低头嗅了嗅小孩的身体,张开大嘴就要下口。孩子却好像感觉到了危机似的,突然一生啼哭倒把狼王惊得向后退了好几步。凶残的天性使这白毛狼王愤怒不已,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向这稚嫩的生命扑来!情况万分危急!突然一头母狼扑到婴儿的身体上死死的护住了孩子,并抬起头来几声怒吼,倒把狼王搞的直楞。原来这头母狼是狼王的伴侣,并刚刚不久为狼王产下了3只后代。可是如今狼群在这狼王的领导下日见强大,数目直线上升,已经危害到草原所有生命的生存,所以草原人也开始了一系列的打击。伏击狼群,掏狼窝,这不,狼王的幼崽也没能幸免,被草原人做成了狼皮筒子。这母狼痛失幼崽,神情低迷,蓝莹莹的眼睛也失去了以往的神采。恍惚间,发现了那可怜的男婴,却导致它母爱的天性倾注到了那幼小的生命上。狼王一阵长嗥,示意母狼把身体让开,母狼却死死护住身下的婴儿,寸土不让。这婴儿突然感觉到触觉上的温暖,便死死抱住母狼,同时先天的本能使他用嘴凑上的母狼的身体,却正巧含住了母狼那因为没有幼崽而涨的发鼓的乳房。一股热流瞬间流窜到了母狼的全身,身下这熟悉的感觉使母狼忘记了一切,愤怒的双眼死死盯着前方的狼王。狼王怎肯罢休,用爪子狠狠叨住母狼的身体,想把它拉开,怎奈母狼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死死相抗,不肯离开半步。僵持不下,狼王的巨口愤怒的咬住了母狼的脖子,使劲的向外拖去,鲜血顺着牙缝流淌下来,母狼苦苦挣扎,但就是不动半步,无奈之下,狼王只好默许,毕竟也不能真的咬死自己的伴侣吧,男婴的小命就算保全了。狼王回身举头高嗥一声,带领族群向森林走去,只剩下那脖颈带血的母狼,和正在吃着狼奶的婴孩。

    初升的太阳暖洋洋的照在无垠的草场,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森林边缘来了一群牧民,正在四处寻找生命,不用问,一定是找那孩子。在昨天的位置附近找了半天,一无所获之后,族长满意的长出了一口气。“看来狼神已经把他的灵魂带到了天堂,我们也会平安了”族长说道。

    草原人死后是不火葬的,也不土葬,而是天葬。就是把死人放到狼群出没的地点,让狼来食用死者的身体,如果尸体被狼吃掉,就代表狼神把他的灵魂带倒了天堂,如果赶上当晚没有狼群出没,而尸体第二天还在的话,酒说明狼神嫌弃他的灵魂,不肯把他带到天堂,自然就说明他的灵魂去了另外的地方,至于是哪,我也不知道。呵呵!

    不说这些牧民,回头再看看这个男婴吧。

    转眼之间已经5年过去了,从蹒跚走路,到呀呀学语,一切的生活习惯,男婴他学到都是在狼群之中学到的。自然,那男婴,不,应该是男孩了,也不对,还是叫狼孩比较贴切一点。他学到的当然不是走路而是奔跑,虽然和别的狼比起来他倒是感觉像在爬,可是速度却还是不慢的,赶得上成年人的奔跑。语言也学的是狼嗥,虽然他嗥的不伦不类,但至少还有点那么个意思。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