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人知的奏斩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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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时期,针对统一战线问题,毛主席曾提出了四项基本对策,即先奏后斩、先斩后奏、奏而不斩、不奏不斩。如果这四项对策再加上一条“只奏不斩”,那就是成了职场做事的“奏斩秘笈”了。

    有人说了,在职场做事,下级以服从上级为天职,应该是有令就斩、无令歇着,还奏哪门子事啊?这话对也不对。作为下属,一般情况下确实是处于被动从属的听喝状态,上司让抓鸡就抓鸡,上司让打狗就打狗,把让干该干的事干好就行了。但如果真是按此操作,那么可能一辈子只能做职业下属,不会有什么出头之日了。为了奔更好的前程,除了得令而斩之外,还得运用和把握好“奏斩秘笈”。

    1、先奏后斩。这种下属很有工作主动性,除了听喝之外,还能自觉地琢磨事,是很受上司欢迎的。很多下属得到上司的赏识,往往不是因为非常漂亮地完成了上司布置的工作,而是能够出乎上司意料地想事、干事。所以在职场中,先奏后斩的事应该多做,多多益善。

    2、先斩后奏。一般来说,当下属的做任何事都得有令箭在身,不可以先斩后奏。先斩后奏等于越权,是犯大忌的。但也有些情况下,下属还必须先斩后奏,否则会置上司于难堪之中。简单的例子:上司来了朋友让你出面接待。有些人拿不太准到底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招待,于是就会当面去请示。如果这样“问客杀鸡”,肯定会把上司搞烦。这种事,只能先斩后奏,把客人哄高兴了再说钱的事,绝不能事前汇报“逼”上司表态。

    3、斩而不奏。这一条主要应用于一些外部矛盾的处理中。只斩不奏有什么好处呢?就是可以把矛盾限制在更低一级的层面上,万一有问题可以让上司有更大的回旋余地。举个例子:大刘是某局的业务科长,经常接到上面一些部门的通知,要求他们买书、买光盘甚至买纪念品什么的。按照程序呢,有了这种事他应该一事一报局长,让局长定夺。但由于这种事太多,也闹不清搞摊派的人到底有什么来头,并不好表态办与不办。为此,大刘凡是遇到此类事,都自作主张一概回绝。碰到来头大的,责问到局长那里,局长装作很生气把大刘骂一顿再照单办理,反而还能落个人情。

    4、不斩不奏。有时候,上司打招呼,特别是当着求他之人的面要求下属办某某事,其实并不是真要求下属马上去办。很多时候是使个缓兵之计,把矛盾暂时转移一下。对于这种事,得令的下属可以先应着而不着急去做,能拖就拖。如果事情真的非办不可,上司自然会再次明确要求。在这些事上,千万积极不得。最典型的就是学校校长面对挤破门的条子,大多采用此招。条子照收,一概不办。

    5、只奏不斩。这招主要用于应对复杂的人际关系。比如,你有两个上司,一个正的,一个副的。副上司私底下让你做某件事,你感觉正上司可能不太同意这么做,但你又不想硬拒而得罪副上司,怎么办?找个机会,比如开部门会议,当着正副上司的面,把副上司交待的事汇报一次,当然不能说是副上司让干的,而要说是自己的主意。如果正上司没表态,那么就不能再斩了。由于当着正副上司的面奏请了此事,正上司又没表态,副上司也就不会追究你得令不斩的“罪过”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