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春天雨水多原本是好事,可多成这样,又反常了,怕是庄稼都要涝了!
“让属下去找,这地儿我熟悉些。”秦福抢先一步拍马前去,他原本做了件龌龊事,这几天正抬不起头来做人,现在车夫的工作还给那大胡子强盗给抢了,正郁闷呢!
他和秦禄秦寿都出自秦府家兵,家兵和家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是附属主人家的,拥有家兵家将的都是大家族或者是贵族,其实最早是有本事的奴隶发展而来的,不同于奴隶的是,他们是奴隶中的翘楚者,有本事的家将甚至能得到受勋,不过,不管是他们如何风光,他们和奴隶有个共同点,没最基本的选择自由。
家将家兵不能背叛主人,最牛叉的大家族也好,皇帝也罢,他们都不敢去收留一个背板主人的家将家兵,会给全天下的贵族和大家族讨伐,这是游戏规则!
有一天会背叛这个主人,也许有一天会背叛自己,这是对家将家兵的约束,他们参与了主人所以的秘密,如果乱了,天下也乱了。
曾经就有过一个很牛叉的家将,他杀了自己的家主造反,他主人家的对手还得意忘形,结果没过多久,他的家将也造反了,那事情闹的很大,全天下的贵族皇族大家族都震动了,他们也开始害怕自己养的狼有一天会咬自己,于是,等这场不成熟的家将造反失败后,这天下的庄家们,共同商议了这个约定,谁也不许接受流盲家兵家将,不仅不许收留使用,还得讨伐!
秦福他们三人倒是没什么伟大的想法,从他们祖辈起,他们就是秦府的家兵,虽然已经打上烙印,可他们混的好了,家人就能享福,除了自己不能出人头地外,本分的家将家兵还是蛮快乐的,主人出息了,他们也跟着水涨船高,他们是一群特殊的存在。
当初秦天朗去从军,带了他们六个人,活下来的就剩下他们三人,五年前,秦天朗把他给了二公子,从此他又换了主子,虽然家族里面换主子是正常的,可秦福内心深处还是比较想跟着大公子,上了战场他才觉得自己还象个男人。
这几年跟着二公子走南闯北,其中的辛苦他倒是不怕,上战场苦的时候还要多呢,可那实在,他也知道自己可能再跟大公子的机会不多了,所以很长时间他都变的漫不经心,不过这次自己上了琴公主,要是主子是大公子,估摸着自己军仗五十少不了,二公子却不说什么,反而让自己觉得内疚,现在赶车的活都给抢了,他有危机感。
秦福跑了没一会儿就下了马,嘴里叼着根细草,牵着马儿往一条小道走去,要是记得没错,这附近就有个大溶洞,三年前,他们路过这里还进去休息过,那溶洞极大,让他们这一行人住下绰绰有余了!
等到了记忆中的那个地方,愕然发现这里竟然有人捷足先登了,红黑相间的旗帜斜挂在一棵大树上,引着雨前的大风哗哗地作响。
“镖局?”秦天朗皱起眉头。
“是的,雄风镖局,他们人进了溶洞,看马蹄和灶台人数大概上百,属下和镖头交涉了下,他们是去清风国的,路过这里避雨。”秦福躬身回答。
风越发的大了,云层也压了下来,这会儿要是想赶到下一个落脚点快马加鞭也要半天功夫,“再去交涉下吧,反正左右我们不急回去,犯不着冒雨赶路。”秦天涯在马车里伸出个脑袋,他看到大哥怀里的小妞又莞尔一笑,自己干坏事了么,老哥要是真能看上她总比一直光棍好吧,他摸摸下巴。
秦天朗感受到他的视线,瞪了他一下,转头和秦福点头,秦福这才转身再回去。
秦天涯无不妒忌,这该死的东西跟自己好几年了,吩咐这点小事情还要看大哥的意思,我就这么没让人信服之地么,郁闷的他缩回脑袋。
秦福再次回到那溶洞,镖局的人自然不想外人一起呆这里,可那天色真要下雨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溶洞又不是自己的,也不好说什么。
领队的大镖头派出了人去外面看了下,发现有两辆马车,一辆还异常华丽,象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另外七八个人,还一个骑马的锦衣公子还抱着个半大女娃,估摸着不会是强盗之类,就如实回去禀告了大镖头。
大镖头估摸着他们可能是那家公子出游吧,这年头,战在打,可世家公子哥乱窜的多了,死的都是小老百姓,他心里对他们没好感,不过自己赚的就是这些人的钱,思附了下,他还是自己亲自出面了。
走到门口,秦天涯那辆乖张的马车就入目,大镖头面色好看了几分,再看那样貌非凡的骑马公子,他不再犹豫,上前就是一大礼,“在下木大力拜见秦公子!”
秦天朗咦了一声,上下打量了下这中年大汉,又把目光投向秦福,秦福摇摇头,他可不敢随便做主说主子的身份。
“公子里面请吧,这天眼看要下雨了,在下来带路?”木大力殷勤地道。
秦天朗点点头,“如此,有劳壮士了!”
他抱着唐糖飞身下马,动作极为潇洒,看的在场的镖师个个眼露钦佩和诧异,他们没大镖头怎么好眼力,仅仅凭借那马车和人就能猜出他们身份。
不过,马上大镖头又面色古怪了,那马车里又钻出一个年青俊美的锦衣公子,面带微笑地走过来。
身为老江湖的他很快就调整心态,让出一片平整的空地,吩咐手下帮忙他们扎营,在看到那大马车上变法戏似的取出帐篷、锦被、席子、甚至还有大锅小锅精巧的小桌等等,他又觉得这应该没看错,传说中的秦家二公子就那派头。
唐糖在一进溶洞就醒过来了,上百号人待在同一空间下,那嘈杂的人声震耳欲聋,秦天朗见她醒了,面无表情的放下她,牵了自己的宝贝马儿去周围吃草。
唐糖有点懵,不知道自己干嘛好,一百多双眼睛看向她,呃,好吧,一百多双眼睛看向那俩兄弟,顺带看向她,她也觉得受不了。
这辈子没见过什么世面,上辈子她好歹也在几十号人面前演讲过,虽然那只是朗读检讨书!可好歹也算是皮粗肉燥之流不是?可现在被这么多成年男人探射,她还是觉得吃不消,那眼神还很不单纯,啥意味都有。
过去帮忙扎营吧,似乎根本插不上手,他们几个有在搭帐篷的,支锅子整土灶的,去捡柴火的,割草喂马的,反正都没她这未成年人的什么事!
除了秦天涯这无聊人,看不到闲人。平时野外扎营,她都是那闲人的小尾巴,可今天,唐糖撇了撇嘴,刚刚“莫名其妙”给他丢出车子,她还在生气呢,原本以为他是好脾气的优秀男人,原来还会不定时抽风!还相当危险!
还是离开他远点吧,唐糖嘴嘟嘟起来,皱了皱鼻子,抬脚去追秦天朗。
秦天朗放开马儿让它自己去吃草,刚刚想找个地儿解决下生理问题,就发现后面多了个尾巴,他没好气地道;“你跟着我干嘛?回去!”
唐糖顿足,一脸委屈,见那一号几个闪身消失在森林中,她郁闷死了,你以为我爱跟着你吗,我这不是无聊嘛。
垂头丧气拖着脚回溶洞,洞里依旧繁忙一片,抬眼还看到那中年的大镖头躬着身子和二号在说什么,唐糖撇了下嘴,看到有人从洞穴里面提水,她有点好奇,就跟了过去。
人还没走到,一阵阵寒气就扑面而来,唐糖一喜,难道是传说中的寒潭?
走近了,又微微失望,那水还有人在洗衣服洗脸,压根不可能是什么寒潭,估摸着是终日不见阳光才温度低了些,唐糖试着手伸到水里,果然如此,取了手帕洗了洗脸,虽然冷了些,却异常的清爽。
借着潭子边镖头们插着的火把,依稀还能看到水里一群群小鱼,或许是受到惊吓,它们时而好奇的游近,时而又快速的逃开,激起水面层层微波,唐糖觉得挺有趣,傻呵呵地笑了几声,却引了原本就偷偷在张望她的那些民夫和镖师的侧目。
感受到那目光扫来,唐糖有些不快,在那世界里她已经22岁了,要是有十几个男人这么注视着她,她会觉得自己受到侵犯,现在的她都有些双重人格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还是个十二岁的小孩,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成年人,虽然她常常是十二岁的时候比较成熟,二十二岁的时候比较天真,两世的记忆和感情交错着,让她觉得自己现在有病。
唐糖摇了摇头,她觉得自己该找个心静的办法了,要不然真把自己折腾成神经病了,望着水里快活游来游去的小鱼儿,她灵光一闪,“钓鱼吧,反正现在到晚上睡觉还早呢,刚刚好有没事情做,钓鱼又能锻炼耐心,又能饱口福,而且自己小时候在外婆家就和乡下的小朋友一起做过简易的鱼杆,只要根拇指大的竹竿,再找点线和弄个鱼钩就成!”
唐糖兴冲冲往回走,好像就鱼钩麻烦了点,不过她记得秦寿那里有缝衣针,借根来再求他掰弯就没问题吧,嗯,顺带问他借把刀去砍颗竹子。
“你拿的动那刀吗?你会钓鱼吗?”
唐糖去问秦寿借刀,人家秦大哥还没说什么呢,一边在和木大镖头聊天的秦天涯就抬头接话了,还是没好话!带着长长的鼻音说的!
唐糖鼻孔哼了声当作回礼,不过看着秦寿腰上那刀都差不多有自己个子高,也苦了脸。
一边的木大力目光闪了闪,他刚刚可是亲眼见到秦大公子抱着她的,虽然他那时候还误会秦大公子是秦二公子,可这无所谓,一样代表这个小姑娘身份不简单,也许是秦大公子的妹妹或者女儿,他心思一动,探手入靴取出一把小匕首,绽开笑容,“小妹妹,小老儿这匕首怎么样?”
唐糖呆了呆,心里盘算着靴子里掏出的东西会不会有香港脚之类,不敢伸手过去。
倒是秦天涯又误会了,还以为这丫头长进了,自己没发话她不敢拿东西!
对于这点小东西有人孝敬,他秦公子不觉得什么,见那丫头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他心里好笑,抬手清咳了一声,“既然是木镖头给你玩的,你就收了罢!”
“哦。”唐糖皱了下眉头,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接了过去,虽然怕脏,不过还是出于礼貌,她还是很客气的对木大力说了谢谢!
“好孩子啊!”木大力眼里都是感动,还是皇族的人呢,自己不过是送了把还能见人的匕首,人家给足了面子,竟然还用手帕去包,他差点没老泪纵横。
“嗯,是乖孩子。”秦天涯难得看到唐糖这么会做人,也夸了句。
唐糖转身就往外面走,边走边使劲地用手帕去擦那匕首,最后还是把它包了起来,准备着砍完竹子去好好洗洗!
ps;因为不是宫斗宅斗,前文涉及介绍类的东西会多一些,其实我也知道慢热文很不适合去pk,最近都流行种田文,可我自己在看书的时候也会觉得疲累,再则也不觉得以我的功力能超越她们,所以写了这四不像的书。
关于多少pk分加更之类我就不说了,基本上传的都是3000的更,那个,其实,是存稿快没了,加不出来,哈哈,要是拆了发2000的也不厚道,咔咔,有票地同学们还请赞助个!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