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茫。沐清她们忘了一点,或者说所有人都忘了一点,没有法力的剑歌是无法感应到那丝微弱的引路路标的存在的。
日光透过密林,早已斑驳,已经是第三次走过这里了,林中本就比外面的天色要暗的快一些,对于夜晚,剑歌本能的畏惧,为此没少受沐
清之人的嘲笑,叹了口气,看来是走不出去了,今晚不得不夜宿于此了。
“你是什么人?”突兀地一柄剑横亘在他颈下,背后一阵一阵的寒气袭来。剑歌低头看了看剑,发现挺漂亮,就开始想要是自己手里拿着
这么一把剑,该多有男子气概啊!于是想要有男子气概的剑歌开始考虑用什么方法可以得到这柄剑,武力?否决,自己连他什么时候到的都不
知道。。。实在不行就美色好了,剑歌暗想。打定主意的剑歌很是高兴,一心想着自己拿剑的样子。
身后的清越其实也无奈,自己在这片密林里边已经转了三天了,终于盼到一个人出来,喜不自禁就上前了,如果他知道剑歌所想,只怕剑
歌早已可以回去见娘亲了。“喂。”清越挑了挑剑尖,迫使剑歌转过身来。
清越:“女的?”
剑歌:“美人!”
“我是男的!!”这次到是异口同声了。
清越容貌生的及是绝美妖邪,一头漆黑柔美的黑发散松的束在脑后,身形修长,拿剑时长袍飞舞,颇有仙人之资。他和剑歌同是天人之姿
,却是不同的,剑歌是媚,他,是魅。清越对此,只说了一句话,“你穿了龙袍,人家也会认为是凤袍的。”当然这是后话了。此时的他俩,
只想着可以靠对方带出林子。
当二人走出树林时已是两天后了。后来清越当众表示,如果可以重头选择一次,自己是绝对不会,打死也不会进去那片密林的,这样也就
见不到此生的冤家了。为此,清越睡了一个月的书房。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剑歌是开始赖上他了。用剑歌的话说就是:“我肯跟着他走,我
是损失很大的,所以我当时是纯粹的被他给骗了,绝对不是我自己要求的。”
而清越的说法有两种,“我就当养条狗,况且这条狗还挺养眼的。”一种是后来的官方措词,“我当时带着剑歌,当然是一见钟情呗。”
其实这两种都不是他肯带剑歌走的原因,真实的原因是这样的:清越长的挺像女人的,但是清越本着无论是英雄还是枭雄都应该很是彪悍或是
正气凌然,反正不会被人说成女人,怎么办呢,首先要找一个比自己还要女人的,比如剑歌,相较之下自己自然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
人自动要求跟随,自然是百般应允了。
晨霭迷茫,剑歌笑得那叫一个祸水红颜看着那个身前的清越,“喂,我饿了,饿了饿了饿了!”
清越一头黑线,剑歌长了副娇弱的模样,可是那食量,绝对可以和他的美貌娉美,犹记得第一次给他干粮时,三天的干粮啊,自己还没反
映过来呢,没了。“没了。”
“真的?”剑歌不信,“昨天我看到你半夜偷偷烤了一只鸡哦!”那表情,让清越想到了狐狸。
一把夺回包袱,自己饿了两天终于等剑歌睡着了,偷偷去抓了一只鸡,怎么的还是让这个饿死鬼知道了。“没了,吃完了。”
“吃完了?你说你吃完了?”
“你那什么表情啊!”清越看着他一脸杀父仇人似的表情,心里不悦他对自己作出这般表情,叹了口气,“走吧,前面有个驿站。”
剑歌一脚踹上去,“那还不快走!”话未说完人便一溜烟跑了。
“你是越来越大胆了啊!”提剑上前,“你走错了是左转啊!”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