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有大姑姐临走时充满记恨的眼神,也有女儿体谅的感动。但最多的是晚上在街边那瞬间经过的一幕,那个横冲直撞的画面,刹车失灵时那人的大叫“闪开!”像过电影一样,看似平淡,却有点心酸。这是整个晚上让她心不在焉的原因,那个瞬间让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的影子及他快速的那个转身……是啊,很远了,许多年前就是那样一个相似的情节,让她与他形成陌路。
他叫杜峰――不像高冶平那样玉树临风,不像高冶平那样侃侃而谈,总是坐在班里最容易忽视的角落,毕业后提起他的名字都会有人迟疑几分钟,可是他偏偏和高冶平是最好的朋友。
一个张扬,一个内敛,一个随意,一个拘束,两个人性格截然不同,却同时迈进她日后的人生。
他肤色较黑,平凡、沉默、甚至有点木讷,衣袖裤腿总是缩短一块,而且皱皱巴巴。可就是这样一个人,让她的心从未有过的平静、踏实、依恋。很奇怪,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竟然不是心动,而是极度的心安。她一看到他,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农村家里的那一亩三分地,想起崭新而蹩脚的家具,想着有一天可以像家乡当地的迎娶风俗穿着新娘的嫁衣,和他并肩走家窜户……想着这辈子都要和他在一起,平平静静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哪怕是有一天穷困潦倒回老家种地她也愿意。
他就是家居型男人,宽容博爱,对于她的争强好胜,永远都是付之一笑。
他是家,对于一个从小就在别人的屋檐下长大的于文雅来说,有他的地方可以安心睡觉,说话不用察言观色,做真实的自己。
谁说女人天生喜欢帅气耀眼的男人,不是,至少她不是,可最后还是阴错阳差的嫁给了高冶平,赌气也好,随缘也罢,生活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只因为那次小小的意外――
在今天看来,再微不足道,可当时,的确是惊天动地的在意。
那是毕业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天,他们去净月郊游,风和日丽,一整天玩得很愉快,就在他们说笑着返回时,从左侧的山坡突然冲下一个卖粘糕的的老农,他骑着破旧自行车横冲直撞,由于山坡很陡根本来不及收轧,只是一瞬间的事,眼看要撞向他们,他猛得向一旁闪开,将所有的危险转嫁了她,尖叫、慌恐,不偏不倚,正好迎上了所有锋芒,整个人被弹出三米多远,连人带车栽进路旁的山沟里,她被垫在最底下,头部轰得一响,全身僵硬,在沟里躺了半晌感觉到刻骨的疼痛。
他是那样傻傻的站在一边,不知是忘了,还是愧疚,竟也是过了很久才将她扶起,躲避着她审视的眼神。
那个老农头上满是淤青的大包,流着鼻血,战战兢兢的,又是磕头又是做揖的,翻遍了全身只摸出了十三块钱,颤动着递到她的面前,她麻木的摇摇头让他离开,那时,她只在意的是――他本来是站在她身前的。
在最关键的时刻,他扔下她自己。
自那天起,他们心照不宣的分了手。
年轻时总以为爱情是纯粹的,认定了那个人爱你就必然要为你赴汤蹈火,理所应当为你生为你死,指天示地爱你一人天打雷劈也不动摇。感情的世界不容许有一丝一毫的胆怯与迟疑。
她努力不去想他所有的好,他给她洗过衣服,给她做过饭,给她买好吃的零食,给她梳头发缝扣子,甚至打毛衣……都没有用,一个瞬间足以够成对爱的亵渎,那脆弱得不堪一击的感情她不要。
可这世上有一种人,你可能爱他不起,却也不易忘掉。杜峰也许就是这种人,一个普通看不出哪里好的人,却总是隐藏在心底里最深的角落。无论过多少年,想起他,心总是惆怅的,就那么一件小事就成了心底的一道坎怎么也过不去,你说自己对他感情很深,又不甘心,你说自己不爱他,又偏偏记恨。
也许那就是命吧,活了三十多岁的于文雅相信,她也许就不该有人心疼她体贴她给她平静的生活,她那从小被苦难磨练的肩膀就得撑起日后繁重的家务,那高亢的大嗓门必须要有人时不时的跟她吵跟她斗,她那么习惯的操心就活该为高冶平当使唤丫头。
身后有人给她掖了掖被角然后将她裹住,那只大手很温暖很细腻,那是从没干过家务的手,曾经在她最痛苦时,也是这只大手及时的扶住了她的肩……
这个男人心里什么都明白,只是从不肯说明。
她被回忆唤醒,早该想到他没有睡,早该知道他虽然不会温柔细语,不会洗衣做饭,甚至不会在父母面前帮她说一句好话,他把他的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可是在最紧要的关头,他不会扔下自己独自跑掉,在短短的那一霎那,他最先想到的是抓住她的手。
人的本能又如何,心里终究是计较的,与年龄无关。
女人眼里的世界有时只是狭小的片段,当一切成为过眼云烟时,只剩下一个细节被取代,这个细节就在心底永远定位了一个人的好与坏。
生活已经变成这个样子,那就让它继续吧。
重新选择能怎么样,心底仍不肯容下那一点点“瑕疵”,她可以嫁个懒男人,可以嫁个蠢男人,甚至可以一天揍她八遍,唯独不能接受他在关键时刻对自己的“遗弃”,这是女人的固执。
她想着,嘴角终于微微露出苦笑,然后缩着身子小心的向后蹭了蹭依偎在他的怀里。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