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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森特敏捷地在树丛中穿行,一刻不停地向公园里最黑暗的角落前进——公园与西区高速公路交界处,那片在茂密树丛遮掩下的灌木丛。他匆忙地向身后瞥了一眼,看到两个人影正跟在他身后,手中的枪支在月色下闪闪发光。

    文森特一边弯着腰在树丛中穿行,一边解开了格布拉德手枪的皮套。他抽出枪,松开了滑套。格布拉德手枪是大多数现代化警察局都很中意的武器,而且无论当差与否,文森特从来都没机会带着它。虽然它的攻击性不如他自己那把.45型手枪,但格布拉德手枪的重量要轻得多,而且也非常可靠。它最大的优点在于格布拉德手枪可以一次装十五发子弹,但他今天早上把另外一个子弹夹扔在了办公桌的抽屉里——只是出门做采访,带两夹子弹又有什么用呢?

    那两个人也钻进了树丛,行进的速度也非常快。文森特继续向前跑,根本顾不上跑动时发出的响声——这些灌木丛长得太稀疏,最多也只能帮他隐蔽一两分钟。他朝南面跑去,任随小树枝在脚下咔咔作响。如果他能甩掉他们,哪怕是一会儿,他也许就能再跑回河滨路,然后朝百老汇大街的方向跑。他们一定不敢跟到那么繁华的街道上去。他迅速地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最近的住宅区在百老汇大街和阿姆斯特丹路中间的95街——他决定去那儿。

    他能听见后面两个人的脚步声。其中一个对另外一个人大声说了一句,接着传来一声微弱的回应。文森特马上意识到那是怎么回事:他们决定分头追赶自己,打算从公园两侧的小路进行夹攻。

    该死的。

    他拿着枪,继续俯身在树丛中穿行。现在没时间停下来想什么脱身的计策;没时间用对讲机;没时间做其他任何事情,只能拼命地向前跑。在他左侧,河滨路透过擦身而过的树影泛出微弱的光;在他右侧,长满灌木的陡坡一直通往下方的西区高速公路。他能清楚地听见一辆辆车从他身下飞驰而过的嗡嗡声。他只想冲下右侧的路堤,争取跑到高速公路上以便脱身,但他也很可能被盘踞在陡坡上那些缠杂不清的羊齿草绊倒。

    如果那样的话,他就只能束手待毙,任由那两个人从上面开枪。

    周围的树丛突然消失,文森特跑到一排沐浴在月光下的人行道上,静静的河水从脚下横穿而过。人行道两边分别是树林和花园,虽然自己现在成了一个暴露的目标,但是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继续向前跑。

    谁他妈的在追我?杀人的强盗?痛恨警察的人?想这些毫无用处。这两个人绝不是一时兴起来追杀他,他们是铁了心要这么做的。他们一直跟着他来到居民区。他们跟着他是别有用心的。

    他弯着腰,躲在一排排金属长凳后面穿过第一个花园。突然,他看见左边有个东西在动:一个红点WWW.soudu.org正在他身旁晃动,就像一只兴奋的萤火虫。

    激光瞄准器。

    枪声响起的一刹那,他赶紧向右边扑倒。子弹打在金属长凳上,又反弹了一下,才嗡嗡着消失在黑暗中。文森特跌进花圃,笨拙地做了一个侧滚翻,然后站起身做出了射击的姿势。在泛着微光的草地上,他看到了一个正在快速移动的身影,然后他开了枪——一发、两发——然后一个翻身,躲到一旁,站起身继续向前跑,不断地诅咒自己这些年荒废了射击训练。然而,即便他没有打中,还是带来了一定的好处——那两个人变得更加小心,追击的速度也有所减慢。至少,理论上是这样的。他穿过花园的wWw.另一端,一头钻进了树林中。

    又是那个摇摆不定的红点。枪声响起,他赶忙扑倒在柏油路上,一个转身,在人行道上擦破了膝盖,又站起身继续跑。开枪的人一定在用某种大口径的手枪,而且他心里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文森特刚才的射击丝毫没有让他们慢下来。

    这些家伙是职业杀手。

    他穿过一个运动场,用力一跳跃过了跷跷板,然后跳过了沙箱,接着又穿过了一个设有喷泉的小广场。此刻,他已经是气喘吁吁了。天哪,他已经浑身是伤,衣服也变得破破烂烂。他当年整天泡在纽约警察局健身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那时候,他可是个体格精壮,整洁干练的小伙子。

    他从一个带喷泉的小广场斜穿而过,跳过一堵矮墙,背对着陡坡,长满杂草的路基下方便是高速公路。他蹲在石墙后,等待着敌人的身影。他们必须得穿过开阔的人行道,到时候他就朝他们射击。文森特两只手紧握住枪,稳住身体,试着平复他狂乱的呼吸。别扣扳机。只要开枪,就一定要给他们来个突袭。要弹无虚发。

    就是现在。两个黑影从树丛中闪出,飞快地向前移动。他开火:一发、两发、三发。

    那个红点又在文森特头顶的树枝上摇来晃去,他气急败坏地骂了句脏话,一看到那些晃动的黑影,他就仿佛失去控制般连连开枪,完全忘记了之前自己对自己的忠告。虽然枪声震得他听不到其他声音,但是文森特却清楚地感觉到一颗子弹划过面颊那火辣辣的感觉,好像是打在他面前石墙上,文森特想,这些杂种还真是弹无虚发啊。

    而他呢,相比之下,枪法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这一点也不奇怪。最近三年来,他从未跨进过射击场一步,他的枪法也变得像墙上那些射击奖状一样又老又臭。

    他从墙上翻下来,沿着墙边向前跑,祈祷他的后背没有暴露在外面。文森特边跑边打开子弹夹,借着微弱的亮光往里看了看。空的。枪膛里只剩下两发子弹了……已经浪费了十三发。

    透过前方树林间的空隙,一样东西跃入了文森特的眼帘:架在110街下匝道上的一座防护桥。整座桥看上去就像是个锁链结成的笼子,如果他被困在那儿,他就会和谚语“瓮中捉鳖”里的那只乌龟的下场一样了。

    但是,如果他再往回跑——翻过石墙,然后穿过那条毫无遮掩的人行道——就意味着向追击者的怀里跑,那无疑是在自寻死路。

    他向右边看了一眼,只剩下这最后一条路了。跑到高速公路上去或是坐以待毙。想办法跑到西区高速公路上,制造一片混乱,然后用对讲机求救。在高速公路上,他们就不会再追踪他,当然也不会朝他射击。

    来不及多想,他便朝连着陡坡的路基跑去。文森特连滚带爬地穿过一丛丛荆棘,漆树和那些有毒的常春藤,带刺的枝条无情地撕破了他的制服,路基上锋利的石块更是在他的肩膀和膝盖上留下了累累的伤痕。

    砰!传来一声枪响。

    前面的路基变得越来越陡。他跌倒在地,尽快向下翻滚了一段距离,又强迫自己站起来,向后瞥了一眼,继续向前跑。灌木丛的沙沙声从身后三十英寸远的地方传来,文森特冒险转身朝离他最近的一个身影开了一枪。那个身影先向旁边扑倒,然后又站起身追了上来。文森特憋足全身力气向前跑,他觉得心就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公路上的车声突然变得大起来,路上的灯光穿过树林,在他脸上停留了一会儿。

    砰!砰!

    他立即弯下身,左右闪躲着子弹。距离高速公路只有五十英尺了,路上的车灯从他身上一闪而过,形成一个清晰的目标。

    还有三十英尺。树林逐渐变得稀疏,而垃圾和杂草则占据了绝大部分地盘。

    砰!

    路基逐渐趋于平缓,距离树林和高速公路的边界只有二十英尺了。他选了条捷径,竭尽全力向前一冲——

    轰隆一声,他又被弹了回来。

    文森特躺在那,愣了一会,以为自己中枪了,那他就死定了。接着他又意识到是自己完全跳偏了,撞到了高速公路上方的铁丝围墙上。文森特利用喘息的功夫看了看四周:围墙上面缠着铁丝网,支离破碎的围墙早已经被小商贩绞得不成样子,远处还有几辆汽车的钢骨。当然了。从前,他曾无数次开车经过这些高速公路,每次都能看到这些围墙挂满了垃圾和腐败的树叶,在头顶上摇摇欲坠。看来他在英属哥伦比亚呆的这几年又让他忘了一件事。他被困住了。

    就是这样。他支起一边的膝盖,使自己站起来。一发子弹,两个人。

    数学真不是个好东西。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