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莎摇摇头。
“苏晋,我和金丽莎出去有点事,你自己先吃吧。”
“唔,好……”苏晋怎么也弄不明白怎么他们俩才认识没两天,倒像比自己还熟。
“我带你去现场――”金丽莎出来后的第一句话。
两人连晚饭都没顾上吃,就直奔市郊的一幢别墅区了,那名死者就是这众多别墅里的其中一所的主人,做古董生意的――但据说古董生意做的并不好,真正发财的原因却是因为赌博,最近几年赢了不少钱,就在这里买了一栋别墅。
出租车开到了别墅区门前的公路上金丽莎便喊停了,两人正要踏门进去的时候,旁边走来一个男人,拦住他们说:“你们是记者吧?能带我也进去看一看行不啦?”
卫明和金丽莎很惊讶,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留着八字胡的肤色黝黑的男人双手抱在胸口站在他们面前,金丽莎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家伙肯定是个混混无赖之类的角色,当即不予理睬,仍然向里面走去。
谁知那个人竟人涎着脸,死皮赖脸的跟着进来了,金丽莎很生气,但又找不到什么理由去呵斥他,只能任由他跟着自己,心想到了那里会有警察摆平他的。
走到一幢门口停着几辆警车的欧美风格的庭院式建筑前,金丽莎说:“到了,就是这里了。”
果然里面已经有几个警察在站岗,门口也被拉起了禁止入内的黄色布条,看来警方正在现场勘察,暂时封锁了这幢建筑物,金丽莎出示了记者证,对一个值班警察说:“我是市电视台的记者,想来采访一下案情进展的情况。”
那个警察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说:“对不起,里面还在调查,关于案件情况暂时无可奉告。”
金丽莎有点失望,但还是说:“我听说死者在案发前曾经收到过一封恐吓信?”
那个警察说:“是的,但是那封恐吓信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莫名其妙的落款,对案情丝毫没有帮助。”
“让我进去,我说不定能知道一点什么。”这时候,几乎快被金丽莎他们遗忘了的那个男人开口说话了。
“哦,是你啊,我们上司正在等你呢,快请进。”这时候,那个警察忽然换了一幅殷勤的姿态对那个男人说。
“哈哈,我的车半路上坏了,不得不自己走过来,你知道,这条路上很难找到车的。”那个男人边说话边得意的看了金丽莎他们一眼,向房子里走去。
“你打个电话来,我们可以去接你啊。”那个警察跟他说话时简直像是判若两人。
“那倒不必了,有时候走路的话会对身体比较有好处,再说也可以好好的思考一下问题――开车的时候,你总没法这么专心,搞不好要出车祸的――美女帅哥,你们在外面等我一会,等下出来我还有事要找你们呢。”最后一句话是对金丽莎和卫明说的。
过了许久之后,那个男人才由两个级别较高的警官亲自送了出来:“你慢走,有什么情况的话我会马上通知你的。”
那男人却像是没听到一般,紧蹙着眉头向外走着。
“有什么发现吗?”那站岗的警察一见他出来,就殷勤的问道。
那个男人还是像没听到一般,依旧紧蹙着眉头走着,弄的那个警察倒有点尴尬。
“你们跟我来。”金丽莎和卫明见他刚才那个样子,还以为他也像对待那几个警察似的把自己给忘了呢,听见这一生,得不的跟在他后面朝别墅区外走去。
“你们是不是对这个案子也很有兴趣,我想你们该不会有什么关联吧?”三个人徒步走着,那个男人突然对金丽莎和卫明问出这一句。
见到警察尚且对他恭敬有加,金丽莎知道他肯定不是什么等闲之辈,但听他说话的语气,似乎是以为他们有嫌疑,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估计也意识到了,补充一句:“我是说,你们也收到了恐吓信吧?”
卫明大为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那个男人却并不因为他如此惊讶而露出什么得意的神色,只是说:“在别墅门口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而且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这位小姐是个记者。”
金丽莎简直想不通仅仅见了一面就知道她的职业这种离奇的事情,但事情摆在面前又由不得不相信,只能笑说:“你怎么知道的,你又不是福尔摩斯。”在她印象当中,像这样的事情,恐怕也只有永远存在于小说里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才有这样的本领。
那个男人听见她把自己比作福尔摩斯,很是高兴,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胸前挂着一支录音笔,而且你手上提着一个装笔记本的包,笔记本的包可是很重的――对于你们女性来说,而你却没有拜托你身边的这位先生,很显然它很重要,因为它是你的职业工具之一。综合上面几点,很容易就能知道你是一个记者。”
卫明听了他说出原因,心里倒有点不以为然了,原以为有多神奇,其实也不过如此而已,于是说:“那么关于我们和这案子有关联的事情,恐怕你也是猜出来的吧?”
那个男人有点不高兴的说:“我判断一个事情,可从来不会是用猜的,假如没有任何依据来支持我的观点的话,我是从来wWw.不作这种假设的。我知道你肯定认为关于我方才说过是怎么判断出这位小姐的职业的原因似乎是非常简单,那么你就错了,事实上,所有表面的东西人人都可以看到,但却不是人人都会看到的,这就是我和你们的区别,有些细微的东西,你们很可能不以为然,但是我却能一瞬间把它和某些很重要的事物关联起来。打个比方说,你刚才问我为什么知道你关心这个案子的原因,那就是你那不自然的表情露出来的――你的眼神里带着期待,却又带着一些恐惧,而你走路的步伐也很明显的出卖了你!一个身体健壮的青年男子走路的跨度竟然还不如你身边的这位女士大,而很显然你又需要跟上她的走路的速度,所以你的步伐时快时慢,显得既混乱又软弱无力。”
卫明觉得这一席话还是不能更好的说服自己,于是他又问道:“那你猜猜我是做什么的呢?”
“你只是个公司的职员而已,不过或许这时候不是了――因为你确确实实的遇到极大的麻烦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是收到了同样的一封信。”男人说到这里,又顿了一顿,“为什么说你是个职员?你看起来打扮得还算清楚,应该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皮肤白皙,手上的皮肤也很光滑,那么肯定不是做什么体力劳动的工作,而你说话的方式让人觉得你毫无魄力,犹疑不决,显然并不是处于领导层的人所应该表现出来的气质。”
这几句话出来,且不说令卫明如何,金丽莎早已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对那个男人说:“有你的帮助那真是太好了,他确实收到了一封那样的恐吓信,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哩――还没请教你的名字。”
“你不知道向人讨要名字之前先要自我介绍的吗?”
“你,我可是女孩子……”金丽莎好容易对他的一点好感让这句话给打消的无影无踪了。
“所以说,女士优先嘛。”男人得意的笑着说。
“没见过你这种男人……好吧,我叫金丽莎,你呢?”
“我啊,大家都管我叫做破轮大帝,因为我很崇拜拿破仑,不过你要注意,我那个破轮的意思是破掉的轮子的意思。”
“为什么不是成吉思汗而是拿破仑呢?”
“成吉思汗的才能根本就不能跟拿破仑想比。”破轮大帝显然对成吉思汗并不是很感冒。
卫明刚才因为被讥讽没有什么魄力和气质,正想借机报复,于是说:“拿破仑连欧洲都没有征服完,而成吉思汗征服的地方横跨欧亚大陆,光凭这点,拿破仑就没有成吉思汗的本领大。”
“你以为人的才能跟征服的地域大小有关联吗?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拿破仑的伟大之处并非作为征服者,而是作为民主革命的开创者。”
卫明被一顿话说得哑口无言,但仍要为自己找回一点面子:“这些个历史人物,也不是咱们争得过来的。不过看来你并不受你的朋友们WWW.soudu.org的尊重啊,竟然叫你破轮子,你没有告诉他们不要这么叫吗?”
“我对名字怎么叫是没有什么的,再说了你如果要别人尊重你的话,那你最好是拿出叫别人尊重你的本钱出来,否则的话,人家即使叫你玉皇大帝也是徒然。”
金丽莎大笑道:“说的真是太好了,太有道理了。”
破轮大帝接着对卫明说:“朋友,我只能告诉你我无谓冒犯你。”
金丽莎代卫明回答说:“我知道,这个事情还得拜托你呢。”
破轮大帝说:“谈什么拜托,我还希望你的这个朋友把关于那个王警官的事情详细点的告诉我呢。”
卫明冷汗淋漓,说:“你……你怎么知道我认识他?”
破轮大帝轻轻一笑说:“这很简单,你刚从南方的那个城市回来的是不是?”接着他说出了那个城市的名称。
卫明吃惊道:“这你都知道,我们都没有跟你说起过啊。”
破轮大帝说:“我要是告诉你的话,你又该嘲笑我不过是故弄玄虚罢了。”
金丽莎说:“不要卖关子了,我们现在可是彻底的服了你了,你简直就跟福尔摩斯一样。”确实福尔摩斯探案集里,当福尔摩斯和华生第一次见面时就知道他是个军医,而且刚从阿富汗回来的情节。
破轮大帝说:“他手臂上的伤痕告诉我的。”
卫明看了看自己手臂上那条从肱骨头一直延伸到小臂中段的伤疤,但觉得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从那伤疤的形状可以看出是由什么植物的刺给划伤的,创口比较新鲜所以时间还不长,通过它的颜色又可以让我知道它是由一种荨麻族的植物所划伤的,这种荨麻的刺是带有毒性的,所以现在看起来有点红肿而且发暗。而那种荨麻只是在南部几个省份才有的,不巧的是,你告诉我你曾经收到过Cassandra的信,据我所知,前几天南方的那个城市刚好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件,而且也是与Cassandra有关。所以我能得出你去过那里,而且和那个死者王警官一定认识――顺便告诉你,那个山脚下的凶杀案你应该也知道点什么吧?因为这种植物在那座山上很多,你多半就是在那里被这种植物划伤手臂的。”
“真是太厉害了!”金丽莎不禁感叹道。
卫明听完他的这一长篇大论,想起了自己手上的那条伤疤确实是那天因为看到凶案而太过于紧张,不小心被树林旁边茂密的植物的刺所划伤,但像他这般竟然连那里的两件凶杀案都能丝丝入扣的严密联系起来,由不得他不由衷的佩服起来:“是的,你所说的都是对的。”
“那么,我有一个极其简单的找到那个给你寄信的Cassandra的罪犯的办法,你想不想知道呢?”破轮大帝捻着八字胡翘起来的一角眯着眼睛对卫明说,“不过你先得告诉我关于你知道的这两桩案子的详情,以确认我的一些想法。”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