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别逗我乐。关于突然改用第三人称写的原因我在此跟大家说一下。(感觉总象做错事似的,呵呵)
昨天看到天逸的评论斑竹对我本书的意见就是关于这个问题。我把原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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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都是“我”的自言自语,极度自我中心,仿佛游戏就是为了“我”而存在。根本无法使人感受到游戏的魅力。
多描写环境,多描写配角,顺便看看这两个帖子:
临近岁末,各个网站也都在搞些什么年终总结一类的东西,肥肥限于水平,那样的东西
自然是整不出来的,而最近论坛有人发了个第一人称写作的讨论帖,叫嚷着要砸胖胖出
来,偶本想让他们郁闷一把,就不出现了,但是想想做人要厚道的老话,我还是呕心沥
血收集整理了这么一篇烂砖头,希望抛出去能带回一大车的良材美玉吧。
从游戏看写作,这个题目似乎本身就有些问题,试问一个玩物丧志的东西,如何诠释神
圣的文学写作呢?但是肥肥却以为,这两者之间在今天却存在着某些神秘的联系,是网
络?是娱乐性?还是遍及大众的宽广呢?不得而知了。游戏里有一种类型叫做第一人称
视角游戏,而网络小说里也有一类叫做第一人称写作。第一人称的游戏好玩,第一人称
的小说却不好写,肥肥今天就是想通过游戏的角度说说第一人称的写作。(废话结束,
热身完毕,终于转入正题了,大家鼓掌……但见眼前,红艳的番茄,纯黄的鸡蛋,
漫天飞舞,直奔肥肥而来……)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
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
特警呢?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
连的感觉呢?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
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
优势――代入感。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
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
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
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
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未知的未来和我
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
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_^ 当然,这是开玩笑
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
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
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
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
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
生景仰的心情。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
wWw.
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
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
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
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
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
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过关。但是要是切换到
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
纵的傀儡。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
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
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
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
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
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
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
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
么地方?要看到什么?要完成什么事情?得到什么思考?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
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
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
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
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
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
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
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同样面对着我,我如何
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
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
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所以我们能
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
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
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
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
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
,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
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
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
。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
,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
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
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肥肥看见最多的
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
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
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
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
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
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
,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虽然“
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
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
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
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WWW.soudu.org青、温宝裕、小郭(我吗?)、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
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
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
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
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
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
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
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
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我”如
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
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
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
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简单
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
《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
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
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
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
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
以不论。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
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
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
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
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
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家里遭贼了么?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
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
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
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
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
还要劫色!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
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
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
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
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
偏见“。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
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
,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
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
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
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
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为
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
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
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
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
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
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
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
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最好能在
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
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
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
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
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
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
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
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
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字因为成文甚急,难免挂一漏万,也希望肥肥这块烂砖头丢出去后,能得到各位
大大的回响,抛出良材美玉。
最后对给予肥肥大力帮助和指导的文成,糖姐,琉璃,老黑,还有旗子以及各位启发我
的大大以最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龙的天空论坛的整理帖子的斑竹和撰写帖子的大大们
,这篇文字中有不少观点来自他们的思想和创作。
在这新年之际。肥肥给各位大大拜年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写书的书都能出,看书的书皆正版,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肥肥上
2005年2 月1 日下午19:10
正文:
傻熊笨笨:
昨天在奇幻武侠版评论的时候,和兄小小的交了一下火。因为是新人的帖子,不好讲太多,干脆移到这里来和兄讨论一下。
前天或者是大前天,在奇幻版闲逛,看到一个失业遭雷劈的老套小说,一时手痒,忍不住恶搞了一下。后来想想,做的不对,对新人未免是个打击,要是他从此断了写作的念头,我可就真是罪莫大焉。后来可能是哪位版主看了觉得不好吧,就删了,删的好,我双手赞成。昨天上去一看,又是这位作者,新写了一章,觉得上次恶搞了他一次,很过意不去,这次应该认真给点评论,于是就写了四条:
哇……真的是外星人啊!笑!
如果你真有心于小说写作,那么给你提几点意见。
第一,把所有括号去掉,把括号里想表达的内容融合到文章里。
第二,把所有不规范的符号都去掉,XXX改成某某某,HOHO,改成哈哈,~~~~~~~~~改成……,PLMM改成漂亮妹妹。聊天用语不要带到小说里来。
第三,注意分段,一个人的话一段,不要将两个人的对话放在一起,尤其在不加主语的时候。
第四,“你醒了,看来你的身体素质还蛮不错的!”从雾里突然走出个人来,哇!美女啊!她的气质真是独一无二,让人百看不厌。再配以钟天地灵秀之气的清丽玉容,那垂肩潇洒如飘瀑的乌黑柔软秀发,冰肌肉骨似透明般而又吹弹得破的健康皮肤,婀娜苗条纤瘦合度的修长体型,清莹皎洁的神采,简直就是审美学最高的理想美和象征,万民的典范。面对如此美色,我身体上的某部分不由自主地倍感振奋,嘴角口水如小溪般流淌而不自知。
描写不是这样的,老实说,我宁愿看到:某某,二十岁,女,身高一米七零,黑发,黑眼睛,健康无传染病。我宁愿看到这样的简历,也不愿看上面的马屁,因为从简历上至少可以想像那个女人的样子,而从你的描写中,完全无法想像。
描写的作用在于区别,描写一个女人,不一定要用许多美丽的形容词,只要能将她和别的女人区别开就可以。
以此类推,描写武功,招数,景物等等都是如此,不在乎形容词的多少,而在于区别。
_________________后来兄回复,说我前三条是洁癖,是要求千人一面,以自己的喜好要求别人。我承认应该把话说的更婉转一些,应该多鼓励,少挑刺。我也承认自己多少有些洁癖,我接受兄的批评。不过洁癖也是有原因的,并不是神经质发作,我自己来剖析一下吧。
第一,我有严重的括号厌恶症,再好的小说,如果在一章里出现了三个以上的括号,或者连续几章都出现括号,我绝对看不下去。我觉得,小说最上乘的技巧是用语言行动来刻画人物,其次是用心理描写来剖析人物,再次用陈述性的文字来交代人物,当然,三者要分场合适当的运用。不过我们写东西的时候都有这种感觉,对话动作最难写;心理描写其次;真的没办法了,就只好用作者的特权,陈述性的交代。在这里面,无论如何是没有括号存在的余地的。在网络上流行的作品里,尤其是玄幻小说里,括号主要起到三个作用:A,帮作者插入人物介绍,比如两个人在擂台上一站,眼神一个交锋,括号就来了,东边的某某,会什么什么武功,有什么什么战绩,西边的某某会什么什么魔法,击败过什么什么名人等等。
B,方便作者插入设定,比如某大魔法师出场,后面跟一堆括号,魔法师的分类啊,魔法师的等级啊,魔法师的待遇啊等等。
这两种,往轻了说,是不会适当安排情节,不注意描写。往重了说,就是偷懒,不肯花费心思把设定和人物介绍融入小说里去,以粗糙的设定代替详细的人物刻画。既然作者偷懒,我也乐得偷懒,咱不看了行不?
C,就是现在特流行的“画外音”,写着写着,作者出来讲话了(某某演员,你们演戏不用功,小心我扣你们工资!)某某演员也讲话(看我天马流星拳……然后作者就捂着满头肿包退场)老实讲,我对这个深恶痛绝,这个类似于要掌声,作品一点都不好笑,就让作者出来蹦达几下搞笑。小说要凭曲折的情节和深挚的感情打动人,靠作品以外的功夫,都是歪门邪道!这方面温瑞安先生就是个榜样,他开始的小说学金庸,学古龙,内容都比较充实,渐渐的有了名气,也有了自己的风格,在他全盛时期的《会京师》《逆水寒》《布衣神相》等都叫好又叫座。但是后来他不满足于写这样踏踏实实的小说,要求新,求变。求新求变本来是件好事,但他不去雕琢语言文字,却一味追求形式美,到了后期,弄出一大堆谁也看不懂的句子,如惊艳一枪枪枪枪枪枪枪枪枪枪枪……结果谁也欣赏不了,慢慢的没落了。温先生那样才华横溢的天才都因为走错了道路,最后黯然收场,何况不如他者?又何况温先生为的是求新求变,而很多网络作者根本是误入歧途。
许多作者用括号根本不是有什么特别需要,而是觉得这样很酷很新潮,大家都在用,我为什么不用?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使用括号,使用画外音,已经损害了小说本身。我觉得,作为一个评论者,作为一个读了太多类似作品的读者,我把自己的这一点认识讲出来,比什么具体到情节人物的评论都重要。人物情节慢慢磨练总会越写越好,但是路子走错了却会越写越糟糕。
第二,我有轻度的拼音厌恶症。所谓轻度,就是你用了我也能看,但是印象分会减少一些,原因同上,就是这些东西都是“盘外招”。
第三,我有标点符号强迫症。见到不标准的标点符号,总想替人家纠正过来,当然,事实上办不到。标点符号的重要性在所有论坛都在讲,而且不知道讲了多少次,但是错误还是很多,我自己就老是打错,往往出现把引号打反之类的错误。这有网络写手打字不熟练的原因,加上一般都是打了就发,没有校对,错误在所难免。但是我们总应该向好的方向努力,不能随意乱用标点,该用省略号的地方就不要打成。。。或者~~~
第四,对话不分段是令人头疼的事,尤其在没有主语的时候,简直就是在猜谜。
这些都是在心中憋了很久的话,但是一直没说,因为这些话多少有些教训人的味道,以我的资历,实在不适合说。正好今天兄为了这个和我讨论,就顺便说了出来,与大家共勉吧。
_________________
路人甲
说起标点符号啊。我不知道有多少写手注意到这个帖子。我觉得是值得大家细读的。
标点符号的正确用法
路人乙
在我看来,一本好的小说,不管是以什么为背景,它自身都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世界,不论主角配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灵魂,不同的性格相互碰撞产生火花,也就是剧情,作者只要向旁观者一样记录下一切就行。
一本好的小说,是感觉不到作者本人的存在。
对于那些作者刻意安排的话外音,我实在是深恶痛绝!
路人丙
赞一下!
兄这篇贴子,我是深有同感。出现这样的问题,我想无外乎三个原因:基本功不扎实,偷懒和恶搞。
说到底,我还是最欣赏传统白描文字,寥寥数语,形神兼备。这才是功夫最深的文字。
路人丁
话是没错,可是太吃工夫,没有十年的功力能做到吗?
路人戊
花笔力和阅历的事情,的确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路人巳
相对的,我反对楼主所说第三点。
断句分段是为了表达文章结构,每个人的话一段难免造成大量的单句分段。对于上网看书的来说我认为这对pagedown键的磨损实在浪费。
傻熊笨笨
这个看情况,如果有明确的主语,不分段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如果是光突突的一句话,两边加个引号,那不分段就让人看不懂了。
路人庚
我想应该有一种人是可以基本无视文学写作基本规则,任意而行的。那就是已经把那些基本功融化到血液中,成为一种本能的作者。
这就像毕加索,在一般人眼里,他的画里没有任何规则和基本法则,但真正懂画的人却明白,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根本不要想看懂那些画。
路人辛
网络上的写作和传统纸媒不同,句子和段落的节奏也应适当变化。
最典型的例子是GIDDENS的作品。我想大家对他应该不会陌生。他的小说在网上是很出色的了。台湾有两个很会讲故事的网络作家,一个是GIDDENS,另一个是LUMINUS。扯远了。。。GIDDENS是在真正的BBS上写作的,所谓真正的BBS不是现在铺天概地的WEB论坛,而是TELNET的纯字符界面。如果大家有机会看到他在BBS上的原版,就会发现他的分句分段很特别,经常用超短的句子和段落,营造出紧张的气氛。很多时候他还会在段间插入十几行空行,仿佛是特写和定格,画面感极强。
短而快的节奏,正适合网络阅读。同时网络阅读时屏幕需要滚动才能看到下文,插入空行无形中增加了读者的期待度。如果是纸媒,这种写法就不成立了。
段落和分句,是属于一招一式的基本功了。
句子如何分才能保证含意完整,标点如何加才能保证文法正确,段落如何划才能保证阅读顺畅,这应该都是中学语文课所教导的东西。
毕竟是白话文发展到现在的一套规范,前辈高手琢磨出的招式,认真练成了,在江湖上行走也可有一技傍身。。。
网上绝大多数胡乱断句、文法不畅的同学,并不是到了无招胜有招的境界,而是连简简单单的马步都扎不动罢了。
可以不顾分段文法的高手,必须至少到达“文气”的境界。简单的说,就是不管段落是长是短,七八个字就换行还是一连数十个短句全用逗号不加句号,只要能达到文气通贯就无所谓了。只要能抓住并控制读者的阅读节奏,气脉生动,文法招数才可以不被当作束缚。网上这样的幻想小说作者可能只有10个左右吧。
这个境界需要文字领悟力,如老汤所说,基本功融化到血液中。一般对文字敏感的人,经训练后都可逐渐体会到这个境界。有时候强烈的情感也能帮助贯通文气。或者以极其扎实的基本功,有意识地控制分句的长短字数,句子中词语的重心,甚至若隐若现的韵脚,也能达到相同效果。等到完全掌握了这种写法,随手写一段文字都能叫人沉醉其中一口气读完。这时就可以开始修练文章的下一个境界“神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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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费了好半天劲仔细通透研究的文章,觉得的确如此,于是开始从新给我的书定位。由于起用第三人称一下子要加入很多东西,和之前写作的时候考虑的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所以我现在真的是绞尽脑汁在构思了。朋友也给我出了很多主意。呵呵,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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