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话 曹雪芹和脂砚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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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吧,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罗茜哂笑了一下。她盯着玻璃上火红的窗花,眼神忽然幽深,双手捧着茶杯,仿佛在暖手,语调宛如轻吟,“我是从十几岁那会儿就喜欢上他的。不过,我一直都知道呀,他不喜欢我嘛,嫌我麻烦,嫌我黏着他,嫌我老狗腿他爸,反正在他眼里,我不是他的知心人,搞不好连个老说浑话劝他沾染俗物的宝姐姐都算不上,只是个成日里给上头通风报信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麝月啊秋雯什么的……那就算了呗,我生得贱啊。”说到此处,她扭过头来看着方从心,扬起眉弯,“你跟他说吧,我不是以前那个没脸没皮的丫头了,不会还老那么惦记着他缠他的,犯不着编那么多谎话骗我,也不嫌累……”

    这一番话下来,方从心手一抖,差点砸了盛甜酒的碗,“这话你自己以后跟他说吧。”她赶紧扶了一把,顺便撑了撑桌沿儿,省得自己摔椅子下头去。

    罗茜说:“那你告诉他,他也不是以前那个没心没肺的愣小子了,该回家了。”

    “……你还有什么想要我转告的吗?”方从心问。

    罗茜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他那个小说呀……我看了,挺好看的……没告诉他爸……”

    只听这最后一句,方从心真差一点摔到椅子下头去。可她觉得,其实这个小姑娘依然在喜欢任寻,这一切看似否认的说辞,以及竭力想在情敌面前挽回一些颜面,好让自己看起来不至于败得太狼狈的倔犟,恰恰将那份化不开的心情倒映得如此清晰。

    一顿饭罢了,罗茜坚持开车送方从心回去。道别的时候,方从心很想对罗茜说,好好的一个姑娘犯不着为这个把自己说成那样,可又觉得此情此景这话由她说出来无异于风凉。她想了好一会儿,最终只是缓声说:“其实……任寻不是个宝二爷嘛……”

    已经系好安全带的罗茜穿过车窗看着她,静了好一会儿,展开一个春华初露的笑脸,“是呀,他是曹雪芹呗,他需要的是一个脂砚斋,不是跟着爸爸卖房子的罗茜。”她一面说着,一面拧钥匙打火,仰面将长发甩到肩后,冲方从心摆了摆手,没再说别的,驱车而去。

    那时的街道已然有些空旷冷清,冬日的树木格外清瘦,冷冷的路灯光淡淡洒落,将没有落叶的路面衬得愈发萧索。

    方从心忽地有些心酸。她觉得自己开始欣赏罗茜了。这个小女孩儿远比她想象的要坚韧、率真。

    她的确知道罗茜最初时那些话所包含的真正意味。罗茜只是在责怪她,责怪她对任寻的不了解,责怪她的粗心与放任。而她却仗着年长者惯于厮混世事的虚伪和手腕,强行为自己占领了一个貌似自信、豁达又正直的制高点。

    大概她真的算不上一个称职的女友。这条两个人的路她才只站在起点,该如何走下去并不是只有某一瞬间的火花,或是某种尚只存在于脑海中的构想、某种虚无的精神交集,就足够支撑的。

    罗茜那一句曹雪芹和脂砚斋犹如一瓢冷水当头浇下,刺得她一个激灵。如果她对任寻的了解仅限于写作,仅限于他对理想的执著与追求,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或可以是知己,或可以是挚友,或可以是同道,但绝不能WWW.soudu.owWw.rg是恋人,不能在柴米油盐的天长日久中默契地成为彼此的另一半。

    也许她真的应该和任寻好好聊一聊,这次不聊写文,不聊理想,只是单纯地聊一聊他,还有他们,那些看起来很俗很细碎,却又不可或缺地构筑了生活的事情。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