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言默的想法和我不约而同,我们一个人占着沙发的一边,把房东挤在中间,据理论争,互不谦让,都有着不得到房子就在沙发坐穿的念头。
其实,言默给我第一印象不错,干净的衣领,细长的手指,温暖的微笑,身上散发着剃须水的青草香气。
但是,当涉及到自身利益问题时,他在我眼里就是一棵狗尾草,甚至连狗尾巴草都不如。
我们从上午坐到下午,喝干了房东放在茶几上的百事可乐,疼的房东只捂着胸口对着半老徐娘的老婆喊宝贝儿。为了,保全另一桶可乐,房东说,不如你们合租吧,我迁就一点,你们一人出一半的房租。
开始我还有些犹豫,记得有一家著名的门户网站向网民征询对异性合租的看法,把这件看似很平常的事情火爆的炒作了一回,同性合租叫做伴,异性合租却容易被人叫成床伴。可是为了不抽干的钱包,我还是勉为其难的同意了。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优点,就是从小就懂得节约用钱,买糖果,一块钱一颗的和一块钱一包的,虽然别人告诉我一分价钱一分货,但是我还是不由自主的买后者。大人很不解,以为是爸爸妈妈委屈我了。妈妈很委屈的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这个样子。现在毕业了,不能再伸手和家里要钱,我是大人了,可以独立了,自己养活自己。现在离开父母的庇佑,衣食住行都需要自食其力。而房价,更有高不可攀之势。
我借着身子瘦小灵活的优势从言默胳膊下钻进房子里,抢先冲到比较大、朝向也好的卧室的。因为,除了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公用,不需要抢。
尽管言默十分不愿意,但也无可奈何,毕竟当着房东的面不能和我抢。其实,我更觉得他是怕我腰间的水果刀,这是麦兜给我防身的。在两元超市,费用口舌,用一块钱买的,看着银光闪闪,但是连苹果皮都削不下。
麦兜说,薏米,你虽然四肢发达,但你不可否认你头脑简单,你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我说,他若敢心怀不轨,我就踢得他断子绝孙。
麦兜说,这个办法效果虽好,但是稍不留神就会踢死人,所以你最好带把刀,他坏,你就捅他的大腿和屁股。麦兜拍着胸膛说,薏米,你可以放心的捅,大腿和屁股上的肉厚,轻易捅不死的。你相信我,我是学护理的,这些我比你清楚。
相处几天后,我发现言默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是很爱干净的人,除了我的卧室他进不得外,家里其他地方都被他打扫的一尘不染。我习惯说家的,虽然言默反复强调他和我不是一家人,他说家必须是有天伦之乐,至少也得有夫妻两人的。因为言默承担了家务,所以我每晚都可以霸占着电视看青春偶像剧,经常一边往嘴里塞零食一边抹眼泪鼻涕,以至于零食常常塞到鼻孔里。
不过,我也很快发现言默不是一般的干净,甚至可以说是洁癖。言默喜欢自己做饭,他不吃外卖的,他说别人做的不干净还很贵。他每天早晨会比我早一个小时起床,用半个小时准备早餐,他喜欢将鲜奶煮沸,加入薏米粉,然后坐在餐桌前搅拌均匀,小口小口的食用。我怀疑他并不爱吃薏米粉,是为了报复我,可是他说常薏米粉食可保持皮肤光泽细腻,消除粉刺。
对于他的说辞,我半信半疑,因为他的皮肤虽然和我不分上下,但是额前的几颗痘痘还是逃不过我的火眼金睛。我问,你妈妈怀你时,是不是捉蛤蟆吃了?他一手遮着额头,一手掐着兰花指说,你真的怀死了。
为了证明,我不是一般的坏死了,我说,猜个谜语,大珠小珠落玉盘。
他红着脸说,去死啦。我又说,沙场秋点兵。我心直口快的结果,是言默三天没有理会我。
说言默有洁癖是因为他做饭时,一定会先备菜,把预备做的菜择好,洗好,配好,一个个碟子的放好。然后将择菜的垃圾扔掉,切菜的工具全部洗好,放回原处。做好这一切,他才做菜,他说这样做菜比较有感觉。做完菜,他会把菜锅、菜铲洗好然后放回原处,灶台擦干净,甚至地板都要重拖一次。直到厨房可以当镜子照时,他才上菜,剩饭。他说,这样吃的舒服。他是舒服了,可是蹭饭的我却经常饿的啃筷子。但是,我虽然看不惯但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我还要挤出笑脸说,我也是这样想的。同时,心里下决心我明天就去上补习班学做饭,但是一觉醒来就忘的一干二净了。
※ ※ ※
说言默会比我早一个小时起床,半个小时做饭,剩下半个小时则是言默的美丽时间,言默是我见过的最爱美的男人陈新。无论上班还是在家,他都要尽力保持自己美好的一面,白天绝不允许自己披散着头发,穿着睡衣是时候,说这样是对自己负责,不说别人,自己看了也舒服。
因为他是个同性恋。
搬进来的第一天,他就告诉我他喜欢裸睡,理由是裸睡可以让全身紧绷的神经完全放松,以达到真正休息的境界;喜欢敞着浴室门边洗澡边听歌,但是,他信誓旦旦的说,他绝对不会对我的搓衣板身材和大众化的脸蛋有兴趣。
因为他只喜欢男人。
为了证明他是个同性恋,他还带着他的小宝贝陈新给我看,一个有着褐色的长发,蓬松光亮。柔软的腰肢,潮湿的眼睛,天真无邪的笑容的男人,他们说如果我不信,他们可以当着我的面亲吻。
我虽然不歧视同性恋,但是心里开始还是有些芥蒂,甚至想过要搬回家里住。但是没几天就想通了,除了言默可以做好吃的饭菜外,就是他会和我像姐妹一样坐在一起讨论穿什么好看,怎么打扮好看。比如说,我以前是不喜欢穿高跟鞋的,怕崴脚。但是言默说我应该穿,因为穿高跟鞋的女子需要衬托起某种高度,坚强与韧度,这样的女子是积极的是努力的,时刻不能放松,就像穿着高跟鞋的状态;一不小心就会摔的很惨;这样的女子美丽需要张扬,渴望别人的认可,是社会的女子;而穿平底鞋的女子,对生活没有多大要求,很容易满足,或者被男人呵护的很好或者是甘于平庸,这类女子是居家的。
言默说,其实你的腿很长,穿高跟鞋会更加漂亮。
在言默的怂恿下,我买了好几双高跟鞋,花去我大半个月的工资。
我穿着高跟鞋在家里踱来踱去,言默瞅了我几秒说,你的腿也不是很直嘛!
言默说,我和他住在一起,即使我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他的面子考虑,所以和他一起出去买家用品时,我必须按照他的想法打扮自己,否则我晚上就没得吃。言默用铁锅鲶鱼诱惑我,买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我一向是不喜欢穿裙子的,曾为了此事和一年四季穿裙子的妈妈通宵达旦的辩论。但那日买衣服的老板嘴很甜,不住的夸我身材好。尽管言默一直在旁边露出质疑的神色,虽然我也觉得她的夸奖是不切实际的,但人都是有虚荣心的。而且她说话时喜欢扶额前的头发,很像我妈妈。人都是感性大于理性的,所以我一时冲动就买下了。付完钱便后悔了,想退货,又怕看到的不再是笑容可掬。
每次上街时,言默都要我穿这裙子,宽宽的腰带紧紧束着我还算细致的腰身,扎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长发披散在脸旁。言默说,如果别人不仔细看的话,会觉得我这样很妩媚动人。
我不服,但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当有些距离时,男生看到我,都是一愣,但一靠近就迅速走开了。
其实,我是不愿逛街的。除了不愿意打击自己,自己本身也不喜欢逛街外,很大部分是因为言默喜欢看帅哥的。碰见帅哥时言默就心花怒放,恨不得能把“我喜欢你”四个字写在脸上。他会一直目不转睛的目送人家远去,只差像动物看到食物口水那样。他说比起那些人为的建筑,这是自然的,比较生动的。
言默说我缺少发现美和欣赏美的眼睛。
我说,不是我缺少,是我被工作蒙住了眼睛。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