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美丽得像梦幻,让林征宛的心有些摇曳,所以他再否定自己。
京师里的早晨空气还算不错,虽然少了雾气,但胜在干爽。校道两边都是绿树青草,这时节竟还有着一些花朵,粉紫的,看上去却不怎么好看。
现在已经是日头高照的时分,草叶树叶上早已经没了露水,但那只是一个假象,将手探进草丛根处,顿时就湿了整只手掌。如果你坐上草地去,是会湿了衣裤。
这时的天地已经少了许多大自然的味道,空气中只夹着青草的一丝丝芳香,还能使过往的人还感到心旷神怡。
阳光有些灼人了,这似乎是城市的特征,很不好。
林征宛散着步子,独自一个人在校道上走着,他的目光多留在两边的树木上,不时地伸手招惹已经变黄的树叶,那副神态,说不出的自在和清爽。
宿舍里在十月的时候已经搬来了一台电脑,是在北京本地的李广陵搬来的。宿舍自从有了这台电脑,当真的是热闹了许多,这寝室也才有了几分大学生的颓废模样。
电影,基本上每天一部的电影,每晚的九点以后的时间已经变成了黄金强档。
隔壁寝室的人也熟络了很多,大家不时地相互窜门,不时地在一起看电影。寝室里面有时真的是乌烟瘴气,有些不舒服。林征宛惯于安静,他倒不太跟着他们一起闹,最多是跟着大流一起去学生会还有其它的玩一玩。
只是,林征宛实在不善于推荐自己的家伙,他可以做到自在轻松,但却是完全没表现出别人所要的东西。加入学生会这样的,那样的事,失败一次,林征宛就心死了,再没活动。
他倒是很闲的。
这些时间里,林征宛大多是沉浸在无拘无束的享受中。酒色财气?在林征宛认为,时间才是最好的享受,最要人命的迷幻药。自然,在这些时间里,他的修为也是一日千里。
这是最适合他的方式。勤奋,却不是最合适他的方式,不知是他自己弄成这样还是天生的。他已经将冷世教给他的东西几乎融合贯通,他的心,完成了两次人生最重要的蜕变,那是初初的冷漠,近乎要跳出他的心,他内心的人性的冷漠,俯视世人,仿佛自己就可以亲吻天道。茫茫苍生,皆如蝼蚁,那种一眼便将世情、世道、还有自然的变幻看穿的冷漠,强大得可怕。
可是,他永远不想成为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太不过瘾,人生如果真的就成了这个样子,他会更加的茫然,连堕落世间的乐趣都没有了。
他却又无力,只能将自己回归空空的一片,是要摒弃那颗冷绝世所说的“道心”。时间真的是世上最强大的武器,也许也是他的天赋惊人,随着时间的过去,他的心竟可以回复过来。
只是,只在他的心中知道,不同了,有些东西,已经融进了他的心里面。
但他依旧不知道自己到底到了怎样的层次。跟李沌风的交手,更像是一拳打在了绵花上,不知深浅。他本就茫然,此时,更茫然。
这样的茫然,让他有些不自主地害怕,所以奋进。
林征宛不时地像小孩走路一般在道上歪歪斜斜地走几步,他很随便,踉踉跄跄,神态中有股说不出地放荡与惬意,现在的他已经习惯于不理会别人的想法,哪怕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一个白痴,不知所谓,或者是招摇、疯颠,他也依旧我行我素。
他觉得,他不是一个认认真真就有成就的人,随便,反倒可以让他得到更多,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那一条道的。
可天知道,这其中是否有着他的叛逆,颠覆。
一路走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在他的眼里逐渐变得不重要,越来越不重要,有些模糊。他的脑中凭空又出现那一幕玄奥的星空,那着实是一方极诡异的星空,他仿佛是一个个人的世界,它不是一个自然的星空。你哪怕是看一眼,竟会有种窒息的感觉。
看着它,你是在看着另一个、一群人心中的描绘出来的星空。
冥冥中思索着星辰运行的轨迹,那似乎寻常的轨迹却是蕴含着无边的茫茫天道,包含着无尽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奥妙,还有未来。
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分成了两个,一个依旧故我地在行走,一个却化成了星空中一道道奥妙的轨迹。他的脚步渐渐变得不同寻常,每一步,都充满着无边的奥妙意味。
一步一步,他似乎化成了一道一道的星辰轨迹,那说不出来的近乎极致的圆满,像是平平无奇,但却充满着“天威不可犯”的无边强势。
四周的空气无声无息地排开,却又在他的身后形成道道小卷风。
林WWW.soudu.org征宛在这时却突然想起冷世最后的一拳,那时他的强悍与现在的星空一般无二。
这样玄而又玄,奥妙无双的心境却突然被打断。林征宛的心湖像是给人轻轻地拂了一下,他一下子由遥远的星空回到这红尘俗世里,鼻息间再次充满小草清爽的气息。
体内血河泛着点点星光缓缓流动,林征宛可以感觉到这诡异莫名的修行方法带来的好处,修为提升带来的变化,血流纵横宛转,竟是说不出来是疾是缓。
天视地听!修真界里的许多诡异玄乎的神通,是用语言无法描摹出它的威力。在林征宛神识泛滥之处,哪怕是关联到他的思想也会被他所捕捉。
林征宛转眼望去,那是三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人在不远处的草坪上,这时,眼睛不时地看一眼他。
那是三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虽然与这周围的学生一样的年龄,但眉宇间的恣肆,有几分鹤立鸡群的味道。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站在中间的那个英俊的青年,他的手上叼着一根烟,一身极为入流时尚的装束,眉宇间有着极明显的贵家子弟的味道,但他的脸庞很干净,或者说是白净。
三人中,数他的神态最为闲散,他的嘴角总是无时无刻地咪咪地笑着,极是迷人、俊气。林征宛看到那笑容中透着一丝丝的傲气,但他的眼睛迷离变幻,那点傲气被隐得极深。
站在右边的是一个胖子。那也不能说是一个标准的胖子,只是他的身材较常人要胖了许多,但又与传统意义上的胖子差了几分,再更加上脸上虽然不是很鲜明,但依旧透着几分硬朗的轮廓,
准确地说,他是一个胖中夹着几分壮实的人。
他的脸上像是总是笑着,嘻嘻哈哈,一眼看上去,他像是什么也不放在心上,很有一副不良青年的味道,而且是很标准那种。也是他的目光频频地落在林征宛的身上,里头不时地泛过不良的笑意。
站在左边的是一个像极了黑社会模样的青年,一双眼睛放着极为不善的光芒,那是一种眼睛亮得过分而显得不善,凌利非常,让人想起草原上的狼,无时无刻不在警戒着;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衬衣,凸出里面健硕的肌肉,身子有些微微地弯曲,择人而噬。这人的样子不算英俊,身材也不壮实或高大,但脸上的线条很硬朗,面容是异常的明朗,带着一种异样的魅力,竟不点也不弱于中间的英俊青年。
这个人的身上就有着一股强烈地危险气息,让路人不敢多看一眼。
林征宛在心里带着一分好笑地摇了摇头,他的心神却像是千年的死水,平静得出奇。
这便是他心性与以前的不同,有时,它是太过的死寂,有时,是太过的泛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这是属于春天的灿烂,虽然秋天没有春天的那份艳丽,但却是有着一份独特的美。
四季中,没有哪个季节能有如此之多的感慨悲歌,它便像是大自然里生与死的纽带,带着一点残酷,大地便从此由夏日的酷热灿烂走向冬天的枯寂落寞。
林征宛伸出手臂,展开修长的食指,便像是抚过这些已经变黄的草地。要说最喜欢的季节,林征宛最喜欢的是秋季。
脚步缓缓地迈着,慢不了别人多少,但却给人一种像是与这天地融在一起的感觉,那一双眼睛里像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永远也看不到底。
他的样子,落在凡人眼里,却是一个瘦瘦弱弱的乡下少年,身上带着再明显不过的小心,小心地将自己融入外界。这样的人,会让人大生好感,
也会让人将他当成取闹的对象。
那三个人中的那个胖子这个时候慢慢地向着林征宛走过来了,他的脸庞也不知道什么换去了那付嘻皮的笑脸,变得坦荡,那样纯的坦荡涩,显得那样的真,一点也看不出刚才那一副嘴脸。
那张脸上似乎还揣着几分忐忑,他的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仿佛就瞬间让他变成一个这样的人。这个胖子,变得实在够快、够真,若没看到刚才那一幕,十有八九会被他骗过去。
那样的人,只看过一眼,你就会知道眼前的这个假得很。
林征宛的眼睛更多的是留在青草坪上,倒没有理会渐渐走近来的胖子。他只是等着身子撞上了,发现在他的前面,那个胖子已经一脸的学生青涩模样定定地站在那。着实是那个胖子!
林征宛微微笑了笑,显得他实在有点不好意思。轻轻地侧过身,他就想要从胖子身边走过。胖子却突然“诶”了一声,掉转着身子,看向林征宛。林征宛眼睛一眨,眉毛也跟着轻轻地一皱,却像是已经将意思交待在出来:怎么?
那一双灵气的眼睛就有这样的本事。
林征宛的心就是不想理会这三个人,有些想避开,到不是害怕,早已经没了那样的心思,他就想彻彻底底地不理会他们。
他想得越来越多了。
胖子吱唔了几声,微微握着的双手猛地放开,眼睛看着林征宛说道:“同学,可不可以帮个忙啊?”
他看到林征宛脸上没露出什么不耐烦的神色,胖子脸上闪过一道喜色,继续说道:“就是呢……嗯,我和两个同学过来这边找高中的同学,但没找到。就是到现在我们也还没有找到。我们昨天晚上已经在这里玩了一夜了,本来我们就是想着开这个同学一个玩笑,让他报销了我们的饭钱还有回去的车费,所以,弄到现在,我们身上也没了钱。”
胖子的语气显得苍促,一副心中实在不好意思的模样,他接着还说道:“嗯,你……可不可以借我们一点钱吃个饭?”说完,更是拿着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林征宛,很期待,就不放弃那一点希望。
嗯?
林征宛实在想不到会是这样,他觉得不对,但懒懒的,又不想去想明白是为什么不对。像是无奈摊上这样子一档子事,这样的事,他也从来没遇到过,至少像这样的一个跟自己一样的青年,没遇到过。
林征宛脸上笑了笑,还啧吧一下嘴,将舌头抹了一下嘴唇,还是马上伸手在裤兜里摸索一阵。他兜里是有些钱,但是大张的,要他神圣得贡献出来,倒真的不过瘾。
他像是无奈一般地呼了一口气,递过去一张二十的,“也就这么多了,我也就是一个学生而已。”
胖子接过去,脸上更是连连笑着,对林征宛说了一句“谢谢啊”,就快步向站在不远处的那两个人走去。
林征宛此时却不自觉地露出一丝像是小孩子做了好事后露出来的一点甜蜜的笑容,给人看上去,更多的像是一种无奈。
不羁、骄傲,林征宛从小到大从来就没有服过什么,没有信过什么。父母、老师、朋友,教他的,他知道这里头许多是对的,但他的心就是奇怪地不敢相信。他更愿意一点一点地自己看清这世界,一点一点地自己进行领悟,有时候,他哪怕自己的是错的,也要在自己撞到头了自己改过来。
随着年龄的越来越大,林征宛反而觉得似乎自己在小学课本里学到的东西才是最正确的、最宝贵的,近似于真理一样。好与坏,值不值当,就以前的他,分不清,也不愿分得太清楚。
现在的世界已经是一个黑白模糊的世界,在这像是一个染缸的社会里,林征宛更想简简单单地生活。有时候,最怕的是连自己的一wWw.颗心也保不住,随着这个社会染缸被搅作一起,最后只能悲哀受着天地的愚弄。人,最重要的是一颗心。
是非成败转头空,潮起潮落终有头;无论一个人生前多么的显赫,多么的平凡,死后只能归于尘土,哪怕青史留名,但也是一掊黄土。人更重要的是找到自己的那颗心,找到了它,坚持它,人到死那天才会发现自己活过。
人的一生最大的意义也许根本就不是什么建功立业,什么荣华富贵,只是活过一次,只是活过而已!!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