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店长的苦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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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3.

    我是想告诉余小明,做人要轻松点,你忙来忙去谁看见了?他始终是经理,你就是做出成绩了,也首先是经理的功劳,要是出不了成绩,那你这个店长责无旁贷。没看每次林总到公司来,刘松总是会提前找出两样问题,摆在桌面上谈给老总看,一面打击别人,一面提升自己。因为他没亲自做过一样事情,当然任何事情都跟他没有关系。

    我忍住没说,这些权利上的事情,跟我似乎遥远了些。哪知余小明看得透彻得很,自己说:“在这里我不图什么,别看刘松现在呼风唤雨神气活现的,他以前就是一厨师,毕竟高中都没毕业的人,目光短浅,一遭得志什么都忘了。现在房地产市场是不错,随便开个店拉两个业务员都能赚钱,但是以后呢?”

    余小明说自己是因为觉得黄姐人好,当初来杭州一时找不到好的工作,是她收留并教会一身本领,现在正好有需要当然义不容辞,同时在这里也可以学更多东西(指店长一职),毕竟自己还年轻,不能只看眼前,将来怎么样谁也不知道,多经历一些事情,走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一席话听得我直冒冷汗,嘘唏不已。这世界没有真正的笨人,傻子都知道把东西往自己家里搬,我想起以前村里非常著名的一个笑话,很简短,反复被人引用过。大意是这样的:说有个年轻的傻子很傻,属于大舌头口齿不清那种,平常穿得破破烂烂在街上捡垃圾,也有好心人不时地扔一些东西给他。某天有个漂亮姑娘路过,把一块钱放到他手里。傻子睁着沾满眼屎的大眼睛怔怔地看着她,半晌才一字一字地对姑娘说,姐姐,我...不要钱,我要..吃奶奶...。

    当然,这也许只是一个无聊之人编出来的黄色笑话,但也从侧面说出了人的本性――人是自私的,无论说得多么天花乱坠,人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生存和欲望。为了一个“利”字,许多人把脑筋动到了极致,为了一个“情”字,无端生出好些扰乱社会治安的事情。不信去看看“潘高寿”纪实,那里面的故事个个离奇古怪有血有肉,看得人心惊胆战毛骨悚然。可这就是现实,这就是我们多彩丰富的生活!某些坐在屋子里编故事的作家该无地自容,汗颜致死,因为相比这些活生生的例子,他们写出来的东西,想象力真是太贫乏太苍白了。

    纠缠几天,像是一场博弈,较量了好几个来回,周维明的客户终于答应到公司与房东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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