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信希望通过静坐能够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是,他的念头是如此之多,根本就做不到。先是将自己莫名其妙来到二十一世纪后的遭遇想了一遍,沈信不由苦笑,一开始还可以说是随遇而安,游戏红尘,虽然什么也不懂,倒也过得挺快乐。但是,当生活中突然出现秋真真之后,沈信的所作所为已经不能用游戏来形容,如果说他原先还是以一个外来人事不关己的态度生活的话,现在他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了。他所困惑的也是这一点,无论怎么说,自己都不应该是这个时代的人,可是自己偏偏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一部分。怎么办?他不知道。
心中喟叹不已,沈信不由想起自己在一千多年前那个时代的生活,简单而单纯,甚至自己了解的世界也就只有生活的小山周围,从来没有想到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更不要说整个世界是个球体,称之为地球。
思绪到此渐渐稳定,沈信忽然想起自己看到过的地球仪,简单一个圆球,勾画出了自己生活的星球的全貌。随着这个想法,沈信脑海中渐渐出现地球仪的样子,而当沈信仔细去看地球仪的时候,地球仪忽然越来越大,渐渐变得像真实的地球一样,山川河流,岛屿海洋,样样历历在目,倒像是沈信临空下望一般。
“咦?”沈信惊讶地叫了一声,发现自己真的身在空中,眼前的地球正在缓缓转动。不暇多思,沈信忽然觉得正转到自己面前的一片区域有着自己熟悉的气息。心中一想,地球马上停止转动,沈信缓缓落到接近地面处。
没错,就是这个地方,虽然历经千年风霜,地形面貌大改,沈信还是马上认出这正是他当年修行的小山。
也不想自己怎么会突然来到这个地方,沈信凌空向自己记忆中的道观飞去,那是他随师傅修行的地方。看准目的地,沈信降落在一片丛林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这里正是道观所在,只是当年沈信的师傅曾经对其下了禁制,寻常人是看不到也进不去的。眼眶有点湿润,沈信心中叫道:“我终于回来了。”
随手破开禁制,沈信步入道观,一切依旧,除了少了自己师傅。时已天黑,但月色明朗,即使不掌灯,以沈信目前的修为也足以看清屋中一切。
书桌,书架,藤椅,木床,瑶琴,所有的一切顿时勾起了沈信的回忆,虽然只是大半年没回来,不知道是不是时空颠倒的缘故,沈信倒觉得像是离家数十年的游子。
心神激荡的沈信扫视着物中的摆设,忽然发现书桌上有一封信,他连忙拿了起来。封皮上是六个大字:沈信吾徒亲启。
“是师傅写的?”沈信心中充满了疑惑,取出了里面的信纸。
信是这样写的:
“臭小子: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不是被天雷劈死,就是已度劫成仙,反正你是看不到我了,想跟我顶嘴也不成,哈哈,乖乖听我说话吧。
修真一道,不外乎斩断尘缘,度劫成仙,我既然准备度劫,也就做好了一切准备。但是,无论结果如何,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这个爱顶嘴的臭小子。我一生独来独往,却对你一见就喜欢,也算是缘,而你表现出来的天赋也不负我一片苦心。按说,你的修行应该不用**心,可我就是觉得不放心。
也许是我错了,但是我总觉得你尘缘未了,尽管你的表现已经达到无欲无求的境界。
说起来我又多嘴了,但是我还是要劝你一句话:不要刻意地避开红尘,也不要刻意地堕入红尘,一切随缘,顺其自然,率性而为。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你我师徒仙界再会可期。(也许我会被天雷劈得粉碎,那么这句话就当是我最后的自吹吧。哈,反正你也反驳不了我了。)
唠叨老头子师傅。”
“师傅!”沈信暗叫一声,忍不住泪如泉涌。虽然他时常跟师傅顶嘴,但他和师傅的感情之深,实在是外人难以了解的。此刻,通过师傅最后的一封信,沈信更是了解到师傅对自己的情深意重,怎能不有感于心?一时间沈信回想着和师傅一起的点点滴滴,情难自禁。
好不容易稳定心神,沈信不由喃喃自语起来:“顺其自然,率性而为。师傅,你难道已经预先看到徒弟的困境,所以才这么说吗?”当然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沈信也不需要回答,通过这两句话,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不需要考虑太多,只要自己喜欢的事就可以去做。就像对秋真真的爱恋,管它与修行的心法有何冲突,只要自己愿意,有何不可?沈信的心一下子豁然开朗,再没有半分阴影。
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之后,沈信不再迷茫,同时也确定了自己确实是来到了一千多年以后,要不然,不会见到自己师傅的信。
“怎么会这样?玩笑也开得有点太大了。”沈信苦笑着暗想。
虽然曾在这道观度过不少日月,但沈信既然知道外面世界大而精彩,可想而知,他此时已不愿留在这里度日了。也许这就是沈信师傅所谓的“堕入红尘”吧,不过沈信既然被命运抛到眼前的境地,似乎也不需要刻意地逃避。
沈信缓缓地折好师傅的信,同时又发现桌上还有一个师傅修炼好的百宝囊。所谓“百宝囊”,只是俗称,其实是道家修炼的盛物法宝,其容量相当于一个仓库。而且沈信师傅修炼的这个百宝囊,还具有变换形体的功能。
“变成什么样子好呢?按现在人的习惯,我总不能在腰间挂个布囊上街吧?”想想自己提个布囊上街的样子,沈信自己也觉得好笑。最后,沈信决定将百宝囊的外形变成一个普通的皮夹子,这是很普遍的一个东西,完全不惹人注目。当然,外表的改变完全不影响百宝囊可装万物的特性。
将百宝囊的外形变成一个皮夹子,沈信先将师傅的信郑重其事地收好,这才放眼四顾。因为禁制的作用,虽然历经千年,屋中的一切都完好,就像沈信当日陪师傅离开时一样。沈信的师傅是一个奇人,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关于字画乐谱之类的收藏是多不胜数,还有他自己的作品也不在少数。沈信现在更知道,很多他师傅的收藏,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完全失传。像字画这种孤本的情况不论,光是沈信师傅收藏的乐谱拿出去就足以震撼考古界。
沈信知道,在当今的现代社会,这种小道观已经完全被排斥在正常生活之外,他既然决定不在这里生活,也就决心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带走。除了自己师傅的遗物之外,其他东西都可以捐给博物馆,尤其是乐谱,现代社会音乐已经发展一大行业,能够将这些乐谱让更多热爱音乐的人欣赏,也是一件好事。
沈信这样想着,将所有的东西都收进皮夹子。在皮夹子里另有天地,即使是字画也可以保存完好,不用担心被破坏。至于那架瑶琴,是沈信师傅最喜欢的,沈信当然也要拿走,作为师傅最后的记念。
将一切收好,看看实在没有什么要拿的了,沈信这才最后留恋地看了小道观一眼,准备离去。
也就在这时,沈信才想起:“咦?我怎么能够瞬间飞遁千里?”
其实,早在沈信被传送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他已经具备一个仙人的能力了,飞遁千里只是小事情一件。不过一个人的能力有时还是受知识的限制,沈信既然从来没有想到这方面的事,也就不知道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其实他还有更多方面的能力自己一无所知,可谓身入宝山不自知,如果被一个真正的仙人看见,只怕要笑破肚皮。说起来沈信其实是一个意外流落人间的仙人,不过没有人知道。
沈信一想到这一点,思绪马上回到自己原先呆着的屋子,只是一动念,他忽然就恢复了在那屋子里静坐的姿势。沈信虽然惊讶,但很快就明白了,他现在的能力已经能够达到空间转移了,太远不敢说,在地球上,只要他想,没有地方是他一下子去不了的。
沈信这时明白了,将他带到二十一世纪的那道白光非同小可,肯定让他脱胎换骨了,不过这时的沈信对成仙的兴趣不大,也懒得深究,既然想通,准备率性而为,他脑中唯一的想法是,明天一定要拍好最后一幕戏。
将最后一幕戏在自己脑中放过数十遍,沈信确定自己可以完美地演好这一幕戏后,这才放弃一切思虑,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这一静坐足足持续了七八个小时,沈信睁开眼时,天已经大亮。
(第三十一章 完)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