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当今的标准来衡量,那时的听众具有超常的注意广度。今天有哪一个美国听众能够容忍7个小时的演讲?或者5个小时?甚至3个小时?尤其是在没有任何图片的情况下?其次,那时的听众必须具备非凡的、理解复杂长句的能力。道格拉斯在奥托瓦半个小时的演讲中包括了三个关于废除黑奴制度的决议,这三个决议句法复杂,措辞符合严格的法律行文。林肯的答词更为复杂,他引用了他在另一个场合进行演讲的书面稿。虽然林肯的语言风格一向以简约著称,但在这些同道格拉斯进行的辩论中,他的句子结构却是复杂而微妙的,丝毫不亚于他的对手。在伊利诺伊州的弗里波特进行的第二场辩论中,林肯用以下这段话向道格拉斯作答:
你们很容易意识到,我不能,在半个小时之内,涵盖一个像道格拉斯法官这样的能人在一个半小时里讲到的所有方面;所以,如果有什么是他已经提到的,你们也想听听我的看法,而我却未作任何评论,我希望你们能够明白,要我充分评论他的所有观点是不可能的。1
很难想像,白宫的现任主人能够在类似的情况下组织起这样的句子。如果他能够,恐怕也要让他的听众百思不得其解或精神高度紧张了。电视文化中的人们需要一种对于视觉和听觉都没有过高要求的“平白语言”,有些时候甚至要通过法律规定这样的语言。葛底斯堡演讲对于今天的听众来说,恐怕近乎天书。
林肯和道格拉斯的听众们对于辩论内容显然有着充分的理解,包括历史事件和复杂政治问题的知识。在奥托瓦,道格拉斯一下子抛给林肯七个问题,如果听众不熟悉其中的背景,这些问题就失去了意义。这些背景包括斯科特案判决2、道格拉斯和布坎南总统的争吵、部分###派人士的不满、废除黑奴制度的纲领以及林肯关于“分裂的房子”1的著名演讲。在后来回答道格拉斯的问题时,关于什么是他“有责任”倡导的、什么是他真正wWw.相信的,林肯作了非常微妙的区分。如果他不能确认听众明白他的目的,他是不会作此尝试的。最后,即使两人都到了开始使用简单吵架用语的地步(如对骂和攻击对方),他们仍然不忘利用复杂的修辞手段――讽刺、似是而非的隽语、复杂的隐喻、细微的区别以及寻找对手的自相矛盾,所有这些都只有在听众能完全理解的前提下才能起到各自的作用。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