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家在陕西路上有家面包店,做生日蛋糕的,和我家的花店靠得很近。以后我们就常在一起了。由于上学的缘故,家里给我买了一辆山地车,她也买了,但她怕摔跤,学了一段时间还是不敢上街,放在那里一直没有用。开始一段时间,我骑车,她走跑,我带着书包,每骑一段路就停下等她,每次看她走得很慢跑起来又很吃力累的脸通红,明明很心痛,可嘴上却说这样好呀,又锻炼身体又减肥了,一举两得吗!她对我怒目而视撅着嘴想辩驳,可我早已潇洒而去,空留她在原地又累又气又无奈只能干跺脚。哈哈,最终她还是放下了矜持的虚假外衣,在她的威逼利诱下我还是被迫屈服了,每次上学都要用车载着她。
虽然载着个美女可是我连一点好处都没捞着,总是在快到学校门口时她要下车,然后再步行着去学校,匆忙的跟我打声招呼后就走了,生怕别人看到了会说三道四,装作不认识我似的,这一点让我很不爽而且很郁闷。弄得好像她的贞洁无价而像我们这些臭男生根本就没有贞洁、清誉可言。自从载她之后,我前面她后面,她倒是爽了,把我可苦惨了,要是骑快了她在后面又是尖叫又是拎我耳朵再不就是揉头发、掐肉,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上坡骑慢了她就扇着后背叫道“快呀,你是乌龟呀!爬这么慢”。真个能把人气死,而她像是屁股长在后座上了,都懒得下来推一把只知道死命嚷嚷。在后面她不是举镜描眉就是薯条虾片的狂啃,把我眼馋的都快要发疯了,她还戏弄道“你要是听话的话,姑奶奶我还可以赏你一块尝尝,嘿嘿,要不然―”,这种没有下文的恐吓让人直冒冷汗。见我半天不说话,赶快又把一根薯条塞在我嘴里假惺惺的安慰道“好了好了,本小姐就饶了你不跟你计较了,嘿嘿,装死玩深沉这一招在我面前是徒劳的哈哈”。最疯狂的几次居然从后面蒙着我的眼睛以示惩罚,结果就撞到树上了,我们都受了伤,她还厚着脸笑个不行。每次我们就这样无边无际的还侃,拌起嘴来谁都不服谁,原本很长的路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到了,有时觉得很庆幸,有时又觉得意犹未尽,甚至有时看到她下车走了还总有些不舍。虽然我们同桌,但她总是没理由的要我必须迟她十分钟方可进教室,说是让别人看到后毁她清白的话,就有我好看,然后就是一幅咬牙切齿的表情。真让人有苦难言又委屈又冤枉又爱又恨得不行。
在她去教室的那段时间,我则可怜兮兮的骑着车子去车库存车,有时不幸晚老师一步进教室,被老师批评。更不幸的是,一次,由于我经常迟到,老师惩罚我要罚站,可怜的我没听上课只是在门外站到下课,别人看着我戏弄嘲笑倒罢了,她居然也跟着一块掺和,还用恶毒的话刺激我“你呀,咋这么笨呢?你存了车不会跑快点嘛,哼,活该!害得我跟你一块受羞辱••••••”靠,我再也受不了,本能的反应让我受到了极限,“你说什么?都是因为你才害得我老是迟到,你有没有良心呀?我是你的同桌,跟你做邻居真是倒了血霉了,我不是你的奴隶不是你的玩物,你凭啥对我总是指东指西挑三拣四,以后上学自己想办法,离我远点••••••”气愤之余我一脚踹门而入,留下一群诧异的学生和同样诧异的她。不知道为何我会有那么大的火,在她面前从没有的冲动暴露无遗。
之后还是在她的讨好求饶之下饶了她,一切照旧,只是上学时间提早了一些,她和我开玩笑谨慎了许多。她和我逗乐总是无惧无束没心没肺的口无遮拦,每天在一起时都无话不说,活脱脱疯丫头一个。
06
日子就这样悄悄的流失了,我们像清澈溪流中的小鱼,躲在落在水面的树叶下,遥望蓝蓝的天,享受生活的乐趣。
每天我会停着车子在窗外学鬼叫似的喊她起床,哈哈,与其说是把她叫起来的不如说是把她吓起来的。这样让她身心备受折磨,只听她一下蹦起来嚷嚷道“妈呀!你个王八蛋想吓死我呀”我则意犹未尽的阴笑个不停。有时她会给我带小糕点,我则调侃道“该不是你们店里变卖不掉剩下的吧?这么殷情,呵呵,非奸即盗••••••”她会毫不留情一把夺过去鄙视道“你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爱吃不吃,现在没了,闪一边去”然后假惺惺的拿去给别人吃,还不时白我几眼。“我不过是说着玩的吗,你干嘛••••••哎哎••••••给我留点呀••••••”。她总是要我分享她的快乐,但从不告诉我她的悲伤。每当看到她把我送给她的各种花草整齐的摆在洒满了阳光的窗台上,而且让它们生长的特别茂盛时,心里就会特别温暖。
07
良秀,或许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笨蛋,笨到无可救药,甚至有时我也这么认为。二十多年的生活让人经历的太多,感受的太多,或多或少的有些改变。我总是孤单,我需要朋友,希望摆脱这种无助的滋味。可我又怕受到伤害,同时怕带给别人尽是些不愉快的事情,轻易的接近一个人是非常不安全的,渴求和怯懦是一颗满是矛盾的植物,在我的心里疯狂的生长,那些长长的刺,一寸寸的让我的心破碎,它使我年轻的生命开出颓靡的花。浩瀚_38605.html的海洋像我无尽的忧伤,一点点的冲蚀青春那仅有的一点点土壤。
看到自己从很优秀到很悲惨,却无能为力,十几年的寒窗在我看来除了长白发、成绩坠落,就别无它物。或许我在别人看来很无能很白痴,那些下滑的路线究竟要走向哪里,而那些如樱花般美好的理想,早已在转瞬的暴雨里飘零满地。
良秀,我想你,可是你已经离开了我,已经早已不在我身旁,却在以后的日子里凭多的给了我那么多寂寞的时光。
08
我常常到汇丰喝咖啡,已经很少吃冰激凌了,我渐渐的爱上了这种成熟的方式。我换掉了所有在学校里穿的衣服,那些年少时活泼的的色彩已经流离的不知去向。那些和你在一起时常穿的衣服,现在已经落满了灰尘。我买了西装、剃须刀、领带、花露水,男人用的那些东西。试着成熟起来,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少年了,我找不到自己,认不出自己。或许他永远的死在了过去,连同那些有你的记忆。
我努力的逃脱过去,不愿再穿那时的衣服,不愿再去以前那些常去的地方,包括那时常说的话都勾起我的回想。你送的那些衣服都放在了底层的衣柜里,偶尔看看还是会心痛,不敢打开它,怕一打开所有的往事就会如烟雾般飘得不见踪迹,尘封的思念,时光也变得沧桑。
咖啡加糖与不加糖,有苦有甜,就像生活,太过甜或者苦都会让一个人麻木掉。
清晨的阳光如流水一样倾泻在我的桌上、手上、键盘上,整个屋子里都是寂静的花香。我喜欢这里,喜欢窗外的梧桐,还有那漏下树叶的阳光,它们总是将叶子的脉络照的透亮,脉络交织在一起像一个个小房子。
这里人不多,可能是因为早晨吧。店主是一个很懂品味的人,优雅的厅室、精装的壁画,如水般清纯灵动。他人很和善,时长和客友们聊天,偶尔一个人静静的上网。这里有个小小的局域网,主机是店主,因为店主的随和,所以我常来,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他说上大学时,和一个北方的姑娘恋爱了三年,毕业后她去了西藏,被一场雪崩淹没了,再也没有回来,所以他现在一直单身,和我一样,这么多年了,其实本可就此忘却,可终究不知自己坚守的是什么。他说,开家茶店,不是要赚很多钱,够用就行,交很多的朋友,知道很多事情,过闲适的生活,这一直是他的理想。
我没有过多追问他爱情里的究竟,每个人都是有伤痕的,知道的越多为别人守口的必要就越多,且终究是不敢尝试的。他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他一定是会娶她的。我只是笑笑,也不是出于完全的怀疑,毕竟一个人是永远也不知别人爱的有多深。即便是至死相爱的人。只是我不知那个女孩为何要去朝拜圣洁,而那个爱她的人却将带着相爱的可能耗尽自己足足的一生。
时常会在这里坐上一个小时,这是我生活的一部分。通常我都是一边喝咖啡一边写东西,然后就去上班。这样很好。一行行的文字从键盘里敲出来,哪些诗句总有清纯的花香,又略带忧伤。窗子是隔音的,听不到外面的嘈杂。那些作品偶尔会出现在时尚杂志里,在商业的漩涡里,逃避荒茫,酷似我少年的某样。
09
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毕业前的实习,很没劲,纯粹是为了生计。于是就有了兼职写手这个业余职务。以前初中时总和良秀在浦东那一带的夜市上闲逛,在地摊上淘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新奇小玩意,对那一带很熟悉,那种有轨的大巴士长长的连着两节车厢,会带你穿越无边的繁华。上海,二十多年了,我见证着它的成长,而衡山路上的梧桐也被我画上了20多圈年轮。
高三时总在深夜里写作,听重金属乐,渴望在无边的喧嚣里得到慰寄,以便不至于太寂寞像一次次自杀,蔓延绝望的文字,滋生触笔即碎的年华。
偶尔会回家,爸妈还是那么慈祥。他们见到我总说我在外待瘦了,怕他们难过,多少年来,他们老了许多。良秀的家早已搬走,现在哪里是一个很大的商城,买啥有啥。周围高楼林立,周边的发展已使我们的店面显得异常渺小了,门前的那条街已经窄的快成小胡同了,听说不久我们这一片也要被征走,我们那家店在夕阳里佝偻的像街对面的那个老人。
看到这些我会想起良秀,想起那些破碎的时光,它们早已成了我生命中最鲜活的记忆,如诗的年纪,如梦的岁月。
10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学习,一起玩游戏。她说她不学车了,以后会开最漂亮的车来带我去永远的风尘或者不远万里的天涯。这些我都记得。
下雪了,我们在雪地里,聊着一起走,不停的追逐。冬天里我会经常在早晨带热的包子给她,她也会毫不犹豫的接过来大口大口的吃掉,我们总是在一起,对彼此太熟悉了,熟悉到她买衣服时不用试穿我就会告诉她适不适合。那时我感觉冬天的阳光很温暖,像她的手。
我会约她去晨练,我们一起跑很远很远,跑到看见冰雪和山川,跑到可以看到生起的太阳,然后相视而笑,再一起回家。
有一次我们在外滩上,说好都背对着对方然后在雪地上写给对方一句话。我很认真的写了,当我们互相交看时,我看到的是一片空白,原来她没有写,但是我不懂这无痕的白雪代表了什么。而她则看到了我写的话。
那一次我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庸俗,我在那份纯洁的友谊里掺杂了其他的什么。我以为她欺骗了我,以为她考验我,或许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许她不曾在意过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总之那次我很难过,很失落。
从那以后,我觉得她变了,真的变了。
她不爱说笑了,不爱像以前一样整天没命的傻疯,不爱和我说话,不仅故意找人换了座位,而且还总是找借口躲着我。
她也知道班里的流言,所以她就那样做,也许她把那些当作都是我的错。我们初步的涉足青春,在芳心萌动的季节里不懂得什么。有几次班里的学生借我名给她扔了纸条,她误会了我,我很恼火,其实她根本没懂,我留给海滩的是什么。
在我生日那天,我请了她。很多人在我家里玩,那晚我等了她很久,。她请人送来了蛋糕,说有事来不了,可是我好多天之前就给过她通知了呀?我知道这明显是个借口。在贺卡上她说“余杨我们永远是朋友。”当时我就哭了,为什么,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让我们几年的感情就只抵得上这个,我不该说些什么。已经是陌生人了,已经都断了已经都忘了彼此已经从过去的“杨”变成现在的“余杨”了,还有什么好说。还有什么好留念。那次我很难过,在雨天的后花园里烂醉了一宿。
我撕毁了贺卡却留下了礼物,正如现在的我,忘记了过去,却留下了照片,留下可能的回忆。
11
我们已经很陌生了,那些日子我空缺了一半的生活。既然知道了别人的用意,我也不便多说,以后的日子我一个人过。
初三的下半年,我们都各干各的事,她也忙碌着准备中考。我则带着队友到处去打比赛。那些日子是活得最悠闲也最绝望的,只知道自己没有未来,和着心碎的日子走过了一段漫长。
中考前一个周,学校被我们闹翻了天,教室里到处都是废纸屑、撕破的课本之类的东西。我也彻底放弃了重点的希望,一两个月内没有翻过书本。
我的成绩一路狂跌,保送的重点没有考上,后来她家出钱给卖了重点。我则去了普中。
她走那天早晨,我去送她(当然出乎她的意料,纯粹自作多情),追上班车后,我送给她一簇玫瑰,说“我终于知道玫瑰代表什么了,我也知道你留给海滩的空白代表了什么,但是,我不会放弃的,请你记得我。”
然后在车上众人诧异的眼光里走下了车。我被汽车的浓烟呛出了泪,蹲在地上哭了起来。然后车开走了。这就成了初中时代最后的一次见面,竟成了最终的离别。后来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也没有见过。
良秀,我想,这就是注定的你我。
黄立志
初稿于2004年9月23日03.48..中 文首发57完成
腹稿于2008年11月8日订正
关于作者:
黄立志,男,汉族,生于1986.9.23,处于处女座和天平座中间的那一天,安逸的性格里有叛逆的成分。从小爱好文学,除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里的各项征文大赛外基本没得什么大奖,呵呵,是谦辞或无才也罢总之我觉得若真是对于纯文学的话,那些都不重要。
大学主修理科,也修一些文科类的课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爱好颇多,旅游、运动、文学、吃喝,呵呵,不胜枚举,当然在所有的这些里,舞文弄墨是首当其冲的。
喜欢尝试各种风格的写作手法,渐渐地找到适合自己、属于自己的文风,渴望有一天也能在这方面有不错的建树。
好了,原本就是个简单的人,说长了估计一本长篇也说不完,岁月里狂奔而来,前面的年月里一片空白,寥无辉煌,不谈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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