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建筑物内抓捕行动记录


本站公告

    事先声明,这是俺前几天的办案记录,不是小说也不是别的啥。

    当然,因为案件还在处理过程中,会泄密的部分都删除了。

    2009年2月24日建筑物内突破抓捕行动记录

    上午9时23分,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某小区出现不明身份男子,其相貌和嫌疑人的一张拼图相当接近。

    9时26分,派出所民警赶到该小区和报案人交流并询问附近居民,证实举报情况属实。

    9时29分,技术小组赶到小区,从小区内的监视系统提取了被举报对象(出入小区大门)的影像资料,经对比和四号拼图相似度达87%以上,列入嫌疑人行列(编号006号)。

    9时30分,通过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询问了解到该嫌疑人的住所,两组便衣人员开始进行隐蔽监视。

    10时15分,在对附近居民进行的走访中得到一条重要情报,006号嫌疑人曾经携带可疑物品出入小区。

    10时22分,通过技术小组调取小区监视录像,证实该嫌疑人确实在案发之前携带可疑物品进出过小区。经请示领导后将之列入重点嫌疑人名单之中,并开始讨论对之进行抓捕的可行性。

    10时48分,技术科报告在案发现场附近发案之前的监视录像中多次发现该嫌疑人活动,由此决定将该嫌疑人列入重大嫌疑人名单。

    11时31分,抓捕行动获批准。武警开始封锁该小区,行动组开始勘察现场并讨论行动方案。

    11时35分,小区封锁完成。同时为避免嫌疑人藏有爆炸物,由小区物业人员配合将嫌疑人所在住宅楼中居民疏散。

    11时36分,机动小组到位,行动方案制定完毕。

    11时37分,开始布置行动方案。因嫌疑人所居住的单元房安装有坚固的金属防盗门,初步考虑使用定向炸药炸开房门之后展开突击。

    11时42分,经爆破组现场勘验之后认为目标房间所在楼道空间较小,无法使用定向爆破破门,否则对己方人员有人身安全上的威胁;若突击队员隐蔽在安全地带待爆炸后展开突击则因距离过远导致耗时过多,无法有效达成突袭效果。

    11时45分,机动小组提出使用吊车将防盗门整体拉掉的行动方案,经讨论后获批准。各小组开始就位。

    11时52分,破障小组到位,开始使用特种无声钻头在防盗门两侧的墙壁上打洞。

    11时58分,吊车到位。

    12时07分,钻孔完成,开始使用钢索固定防盗门。

    12时11分,固定完成,行动开始一分钟倒计时。

    12时12分00秒,行动开始。

    12时12分03秒,吊车将防盗门拉掉。同时行动小组开始突袭。

    12时12分05秒,以本人为首的5+1人行动小组冲进室内,同时开始搜索室内。

    12时12分07秒,行动小组进入卧室,目击到躺在床上的006号嫌疑人和另一裸体女子。

    12时12分10秒,嫌疑人和可疑女子被控制。

    12时12分25秒,嫌疑人和可疑女子被带出住所,由行动小组押送进入大巴。

    12时12分40秒,搜爆小组进入室内开始搜索爆炸物。

    12时24分,嫌疑人住所搜索完毕,未发现可疑爆炸物。

    12时26分,行动小组开始撤退,现场移交给刑事科处理。

    截止到今天的结果是,嫌疑人是在深圳经营一家小装修公司的小老板,常年不回家,被抓捕时是和老婆一起回来过年还没回深圳。长相上确实和四号拼图相似,那个“可疑物品”是给他老丈人送的铸铁取暖炉。

    赔偿事宜正在由本地GA领导和对方商谈之中。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