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板总有过人之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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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关于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政策法规并不完善,很多做法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只要体改办同意你搞股份制改造了,企业就可以对外公开募股,包括对个人溢价出售一张一张实打实的“股票”。那时候人们称这种股票为“原始股”,公司一旦上市成功,原始股价值就会翻几番,很多人就是在这上面发了财,因此,当时这种股票十分抢手,就是现在,也还是有许多人手里持有这种股票,他们还在耐心地等待政府有朝一日会突然一揽子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基于这个背景,杨东升的顺达股份有限公司还真募集了不少钱,包括保险公司、银行、国营企业的法人股和社会个人认购的“原始股”。当时海口金山大厦门口地摊上顺达公司的股票最高卖到每股十几元。尽管还没有上市,杨东升和他的顺达公司已经是财大气粗了,否则也不会在南洋大厦办公,更不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如果那样,我也就不认识杨东升了。

    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未必都能获得上市。上市是有指标控制的,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企业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并不能获得上市指标,也就是说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上市公司,顺达公司就是其中之一。不知是时间差没打好还是杨东升本人在这方面认识滞后了半拍,或者是他当时没有及时招聘到这方面的得力高手,总之,顺达没有跻身于第一批上市公司之列,等到杨东升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时,国家政策面已经有了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国家不鼓励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市,而顺达公司在做股份化改造的同时,就将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出租车运营转向房地产开发,并且投资了红城湖国际大厦、新时代广场等大项目。我作为公司发展部经理,到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这些项目寻找一条出路。这时候是1993年的夏天,海南的房地产刚刚经过一个空前绝后的大高潮,国家银根紧缩政策已经出台,但由于高潮刚过,根据牛顿的惯性定律,人们的热情还没有那么快退下去,落杉矶城、华盛顿城还红旗招展,仿佛是东方不亮西方亮,但西方人并没有向海南的房地产注入多少真金白银,更多的“外资公司”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只不过如果这里把“羊”换成“洋”就更贴切。

    为了尽快地胜任新的工作,我按照文人的思路行事,首先是日以继夜地学习房地产知识,研究房地产政策,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旧病复发,居然觉得自己应该马上着手写一本关于房地产基础知识方面的书籍,如果写了,不仅自己名利双收,可能对海南乃至整个中国的房地产也是一大贡献,因为那时候房地产方面的专业书籍实在是太少太差了,比如什么叫“容积率”,我们居然在两本书上找到不同的答案。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的思路不对,其实这时候房地产的知识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知识,我觉得应该找一个大律师来接手我们的房地产项目,因为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几乎全是扯皮打官司的事。顺达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几乎没有一个是自己开发的,事实上我们也没有开发房地产的专门人才和足够耐心,要是从批地设计报建开始做,那么一个项目得要多长时间?这在当年房地产高潮的时候是不可想象的。事实上,顺达公司的全部房地产项目都是在1992年底至1993年初那段时期从别人手里接过来的,有些已经又卖出去了,有些没有来得及卖出去套在自己的手中,还有的虽然已经卖出去了,但下家并没有付足全款,现在我们找下家要钱,下家不肯付了,或者是根本没钱付了,不但没钱付,还要求我们退钱,因为他们挑出这些项目中的许多毛病。另外有些项目恰好相反,比如红城湖国际大厦,是我们从上家手里买过来的,刚付了首期就赶上银根紧缩,中国的房地产一泻千里,海南更是首当其冲,剩下的大头当然是不能再付了,于是对方就来找我们讨钱,我们是肯定不会再付的,事实上根本就付不起,这个项目与我们手里其他项目一样,原本就准备炒一把,如果有下家接手,并且下家付给我们钱,我们当然就会付给上家,现在没找到下家,我们没有入账,哪来出账?于是就扯皮,就说他这个项目有问题,手续不全,等等等等,不打官司能解决吗?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