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实上,由多也没有追上来。
于是,我只是匆匆快走了两三步,便停在了楼道的转口。
捏在手上的手机适时地震动了起来,我靠在楼梯扶手旁,拇指动动看见褚司言简意赅的短信,“一起回去。”
索然的把手机塞进装着耳机,钱包,钥匙像是百宝箱的校服外套里,手指无意识的被什么什么刮痛。
顺手拿出来的时候,我怔在了第四级楼梯那里。
阿尔卑斯的,草莓味的棒棒糖。
片刻,我缓过了神来,无谓地笑笑,我又不喜欢吃甜食,大概不注意的时候顺手塞进来的吧。
只要再顺手……丢掉就好了。
我松开手指,向上一抛,粉红色的棒棒糖落在了水泥地上,却并未发出太大的声响。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它的尸首看了很久,最终视而不见地走下来,离它越来越远。
我从来不吃棒棒糖的。
不喜欢吃甜食。
我从来……不喜欢……
可是我为什么会戴着它呢?
为什么会戴着它?
再次重复的时候,眼眶却湿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