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霓虹三陪 远走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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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不单行。是自己祸不单行,还是肖伶祸不单行?胡奚碰上了孟先河。

    孟先河原本瘦瘦的,现在发福了,大腹便便。原先就油头粉面,现在一头长发油光锃亮,原先的洒脱不羁变成了不可一世。打眼一瞧,这个纨绔子弟眨眼间完成了从昔wWw.日稚嫩到绝对纨绔的转变。他发达了。

    期货友谊有些特别,两人相见分外热情。两年了,胡奚早已忘记当年他抛弃肖伶的过节,那算什么过节啊,他把肖伶抛到自己床上来了。

    寒暄着,不免回忆起从前。孟先河很爽快,自己的事情一股脑往外倒。他父亲是一家钢管公司的副总,授意儿子倒卖钢材,注册了一个物资购销公司,生意做大了。

    他把胡奚带去公司。所谓公司,只是一间办公室而已,连工作人员都没有。胡奚想,这应该就是现下社会上广为人道的皮包公司了。能开皮包公司的人,恰恰是神通广大之人,空手套白狼,倒买倒卖,倒来倒去发大财。

    “胡奚,人生得意需尽欢。我早说过我会发,就这么发了。你也会的。”

    “哈哈,我会发?你这生意我连想都不敢想。”

    “你和何醇、肖伶他们有联系吗?”

    问点儿上了。胡奚据实相告。

    “咳。我知道你们当初对我有看法。现在看,我父母坚决反对我和肖伶结婚是对的。怪了,我父母死活认定了她不是个正经女人。姜是老的辣,果不其然,不服不行。你知道肖伶现在做什么吗?小姐!三陪!”

    “小姐?三陪?什么三陪?”

    不要以为这个问题问得天真可笑。许多拥有中国特色的新鲜名词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变迁神不知鬼不觉才被发明或死灰复燃并流传开来的。什么“黄道”、“白道”、“黑道”,什么“小姐”、“三陪”,现在当然是早已路人皆知,甚至太多的人当作猎奇当作噱头津津乐道,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前期,也还只是处于潜流涌动的状态,后来就象岩浆迸发一样滚滚向前了。只不过黄红白黑道道不通、循规蹈矩、孤陋寡闻的胡奚听说并懂得这些名词的含义滞后于这些现象的萌发和蓬勃发展就是了。财富的先行者,混混,最先懂得这些。如果编一部中国新鲜术语、街头俚语,后来还有官场新世说新语、手机短信演变之语等等,堪称新版现代中国之变形记。

    孟先河哈哈一笑。“兄弟,不懂了是吧?小姐,就是吃青春饭的,陪唱、陪跳、陪聊,就叫三陪。大多也陪吃,陪睡。”

    胡奚听得屁股快要离开沙发。“那肖伶?”

    “她就是三陪小姐。前天晚上我在梦娜丽莎夜总会碰上她。天都冷了,她穿得象夏天,正陪我的客户唱歌跳舞。连我自己也不信,她竟然出台。”

    “出台?”

    “呵呵。陪客人吃喝,唱歌,跳舞,收小费,叫坐台。出台嘛,就是跟客人走,开房间,赚大钱啦。哈哈。”

    开房间还是明白的,和暮雪不就开过房间嘛,可是胡奚真的震惊了。“那不成了妓女吗?”

    “对啊,不是妓女是什么?幸亏没娶她。她做梦也想不到她过夜的人里面会有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一夜给她三百。”

    “我说孟先河,是你抛弃了她,她才会这样的吧?”

    “不全是。我承认我有责任,也觉得很对不住她。可你想想,一个受过教育的正经女子,哪怕失恋了,离婚了,就应该去做鸡吗?工作好好的,吃不饱,还是穿不暖?老辈看人就是准,那是骨子里根儿上带着的。娶了她,即使不做鸡,也会红杏出墙,我可不带绿帽子。”

    胡奚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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