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也许不会吧,因为这文实在太——难看了!
也许有一天我心血来潮,良心发现会做一些修改和调整,而现在…太懒太忙太没空太爱清闲太不想碰键盘这东西了!
你说我没事在网上泡着看看小说就好,何必要自己上来码字,脑细胞死了N多N多再加一个N平方多,我是罪人哪!第一次写小说,我想我是以失败告终的,写出来的东西没有想象中的唯美动人,相反,文笔稚气,中心不明,人物形象有偏差,有些东西想写又不敢写——懦夫!先抽自己两巴掌!
不过话虽如此,我依然要感谢“浪漫旅程”,忘不了多少个夜晚躲在被窝里亮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偷偷写写写,忘不了多少个夜自修舍弃山一般的作业,徒留一本粉色的精美笔记本在上面写写写,写文让我赶走了空虚与无聊,小小的铅笔在雪白的纸上流泻出的文字,让我尽情遨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管它成功与否,我都爱她。
虽然打字是辛苦的,我承认,我太怕麻烦,我懒!但是还是忍不住想和更多的人分享属于我的文线,这占用了我几本笔记本,近10多万字的小说,相比纭纭众小说,只能算是中短篇,但在我心中,她是长篇的!很早就开始写,写写停停,有几年了吧所以才会觉得:10万字,挺长!
记得初次笔写第一章时,我很小,当时纯粹是个孩子,受仙幻电视剧的影响,及其羡慕那些变来变去叫做法术的东西,于是开始幻想,也就有了第一章,才几百字,当时还感觉——“哇塞!我写了一篇这么长的作文!”后来是鬼使神差般的写了下来,还搞定了第一卷,接下啊,我放弃了,以为游戏结束了,可不知为什么,隔了一段时间,又继续写了下去,第二卷,第三卷完成了,我以为完稿了,这是一短篇小说,于是笔记本被我锁进了箱子,好久好久不曾打开,久得,过了五年。
五年后的我是一名初三的学生,逃不开中考的压力,拼命抽空上网轻松一下,于是,我选择了看小说,穿越小说横行的年代啊,让我也有跃跃一试的冲动,突然想起了那被我尘封在小箱子里的笔记本。
打开箱子,想起这个词——“尘封”于是我决定把男主角的名字换成“晨风”,正好和他姐姐“夜雨”形成对偶,后面想想,又改了个“辰”,也不知道,单纯是喜欢吧。
翻开笔记本,上面稚气的文句而让我觉得有些好笑,又是莫名的亲切,于是,我没有改前面的,只是继续写,加点穿越的引子,时隔5年,分成上下两“部”,各三卷,字数差异很大,只是那小时候的稚嫩文笔,亲切记忆,我依然不想去改。
此刻,我茫然了,今后,要不要改?我想,我不会吧,算了,以后再说把
现在的我是一名高中生,高一,我没想到学习如此紧张,可能我比较幸运,上了重点高中吧,这人才济济的学府wWw.啊!竞争太大,但是我喜欢悠闲世外,也不想被淘汰!所以,小说的更新就放边上了,好在现在,完稿了,最后,感谢我所有的读者,感谢“浪漫旅程”————
告别了,“浪漫旅程”
“也许你并不是一优秀的作品,我心目中的男女主角形象没有出现在你的故事里,你少的可怜的人气…说不在乎,那是假的…”
“可是,我依然谢谢你,你是我的心血,寂寞有你,无聊有你,空虚有你,你是我的宝~暂别了,我亲爱的朋友,我爱你!”
再次向各位读者大人们鞠躬!敬礼!道谢!
Zly路之遥留于2009年1月19日19`58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