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紧皱着眉头,瞪着我,半惊半恼的说:“我再不醒,我怕我的手都保不住了。”
又看了一眼那手,才猛然发现,那手脏兮兮的,粘着泥土,混着血迹,难辨颜色。想到刚才自己口中咬的是这样的手,心中不由一阵反胃,干呕几下,一头冲了出去,边跑边恼道:“恶心死了,就你那臭手,那么用劲才咬下一层厚灰。”
一口气跑到灶间,取水漱了口,又打了盆清水,端去给他擦洗。
他却只让我帮他净了手,死活不让洗脸,说现在有好几批人都在找他,洗干净了脸,让人看清,会死的更快。
我白了他一眼,撇嘴说道:“昨天没洗脸,不也差点挂了,要死也得做个干净鬼才行。”
他想了想,没再说什么,任由我将他擦的白白净净,露出一张略带红肿,清秀绝美的脸。我的天呀,看看那剑眉,那星眸,那挺鼻,那薄唇,配上那瘦削的脸型,如果再大个几岁,标准的女人的克星。
见了他的脸,我有些自惭起来,亏我还对他说自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看来以后得改词了。
我喜滋滋的说道:“哇,赚到了,没想到捡到个漂亮的弟弟来。”
“漂亮?你再说一次试试?”
听到他咬牙切齿的低吼,我忙改口说道:“不是漂亮,是美丽,错了,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俊俏少年,是……”
“够了!闭嘴!”
看了看他脸色,乖乖的闭上了嘴,想了一会,wWw.又问道:“对了,那些人为什么追杀你?”
……
“你不告诉我,等他们再杀来,我岂不做了枉死鬼,死不瞑目的。”
“你现在逃走还来得及,他们不会那么快再来的。”
我断然拒绝道:“不行,我不能丢下你自己逃跑。我决定了,以后你就是我弟弟,我会永远照顾你的!”
“你不怕死?”
“怕!可还是不能丢下你,大不了我们姐弟俩一起死。说不定,下辈子就成了亲姐弟。”
……
“对了,还没告诉我,他们为什么追杀你?”
“……争夺继承权。”
“看来你家很有钱了。”
……
又是不回答,我无趣的说道:“唉,真无聊啊,又是老一套,都不会换点新鲜的剧情。那家业有什么好,为它争得头破血流,性命不保。即使争来又如何,一个人管理一大家子,可不是轻松的事,忙死忙活的,挣的再多财富,自己又能花掉多少?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到底是为谁辛苦为谁忙?”
说完,轻轻的哼唱起来:……
流金岁月人去楼空人生渺渺在其中荣华富贵呀飞呀飞世上的人他追呀追荣华富贵呀飞呀飞何时放下歇一歇能不能愿周吉祥夜吉祥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
越唱越有感慨,反复唱着后半段,看他闭着眼睛,似是睡着了,我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渐止无音。他却睁开了眼,问道:“很好听,怎么不唱了?”
我站起身,说道:“我得做饭去了,要不,我们都要饿肚子。对了,要不先给你请个医生,呃,我是说请个大夫替你看看伤势。”
“不用,我怀里的瓷瓶呢?”
我想了想,从怀里掏出那个翠绿色的瓶子,递给他,他从里面掏出一颗黑色的药丸,张口吞下,又问我:“那个黑色的瓶子呢?”
“那个扔了,里面的药粉全倒你伤口上了。怎么,你若要,我再捡回来。”
说着便扭身出门,却听里面一声咒骂,回头看他,却见他脸色铁青,心里一惊,忙问道:“怎么,那药有什么问题?”
他气急败坏的说:“笨蛋,你知不知道那药有多珍贵,任你多大的伤口,倒上少许就能止血化瘀清毒。多少江湖人士千金难求,你倒好,一下子给用完了。”
啊,我哪知道这小子身上有这么值钱的东西,早知道留下一半卖了,也够我吃下半辈子了。心下一转,就冲他身边,伸手就要去解他伤口上的布条,他一手推过我,问道:“你又做什么?”
“我看看你伤口的上药还能刮下来一点不能,能的话,拿去卖了也发财了。”
“你……你敢!”
看他一副想也别想的怒容,我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又把注意打到那个翠绿色的小瓶身上。他却像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看着自己手中滴溜溜的把玩着的瓶子,慢吞吞的说道:“这瓶里面是内丹,寻常人吃一颗可以补充体力,提升内力。重伤之人,哪怕只剩下一口气,只要吃下一颗,也可以吊住半条性命,就死不了那么快。”
一席话说得我双眼发亮,眼前好像好多的银票在向我招手,他看了我一眼,又继续说道:“现在还有三颗,卖了之后,会有很多的人来找你买药,你若没有,他们也不会相信。还有,若是以后我们再受伤了,就只能等死了。”
一句话彻底打消了我以药换钱的美梦,垂头丧气的做饭去。
吃过饭,我面色难看的指了指院中的四个尸体,问卫七该如何解决,先表明我是不会挖坑埋他们。
他沉吟了一下,说要不烧了吧,说完便睡去了。
于是我便用粗木棍把那些尸体推做一堆,周围放了干柴,用火点了。看着熊熊的火焰,心中一片麻木,这应该就是毁尸灭迹吧。
随后又想到米粮已所剩不多,而那十两银子,已所剩无几,卫七又伤重在身,失血过多,极需要大补,我该怎么办?
顺着小路,走出树林,看见一条东西大路,而我却不知往哪走,才是通往城中的方向。所幸遇到一老汉赶着骡车,要去城中最大的富商宋家送柴,我便搭了顺风车。坐在堆得高高的干柴上,心下一片茫然。兜里这点银子,是买伤药,买补品,还是买米粮?
正沉思中,那老汉停了骡车,原来是到了宋家后门,我和老汉道了一声谢,又和他约好时间,在城门口会合,请他再帮我载回去,那老汉很爽快的应了。
我在街上转了几圈,进了几家医馆,被告知,最近世道不太平,金疮药奇缺,价格暴涨,我那点银子根本买不了三天的药量。而补品,想都不用想了,米粮倒是够。
转来转去,竟然转到了卫七曾说过的聚福德酒楼,隔着一条街,呆呆的看着对面,看着店小二殷勤的招待那些衣着鲜亮从容踏进大门的客人,看着店小二横眉怒赶衣衫褴褛在门外企图乞讨的乞丐,随口发出一声叹息,感慨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说得好!”
扭头却见我的前方不远处,一个身着浅青儒衫,清瘦隽秀,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神态温和,清澈明亮又仿佛隐含一丝激赏的双眸正看着我。见我略带茫然的看着他,略一颔首便又前行,方向正是聚福德。
心下一动,忽然想起好像,曾经,在潇湘看过一本小说,女主没钱偶遇一书生,就对其上演一套剧情,如愿骗得银子。如今……
暗自一笑,书生,对不起了!
,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