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回 我是出来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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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的休息了一下,我们才从刚才紧张的气氛中挣脱出来。

    我喝了一口水壶里的水,把它给了那个陌生的男人。“给你,喝点水吧。”

    他冲我感激的笑了笑,接了过来,仰头将水壶里的水倒进了嘴里,样子颇豪迈。

    喝完了水,他拿袖子将嘴一擦,把水壶还给了我。

    “刚才多谢你们相救,这位仁兄功夫真是了得,若不是他出手,今日我就真的命丧于此了。”

    我看了断枭一眼,对于别人这样的感激,他还是面无表情的,连看都没有看一眼人家。

    我有点尴尬,好歹现在我算是和他一路人了,于是对那男的说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

    我们两人同时相视一笑。

    “我叫林小贝,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姓许名清风。”许清风对我抱了抱拳头,左手上缠着的绷带异常醒目。

    “哦,你好你好。”我也学着他的样,不伦不类的抱拳回礼,引得许清风和一旁的断枭奇怪以视之。我窘迫的放下两手,轻咳了一下以掩饰自己的不自然,心里叮嘱自己不要做什么奇怪的事情。

    “嗯……许兄真是好胆量,这片猛鬼林很危险的,你居然只身一人就敢进来,实在是令我佩服。”

    我大声说着这句这段思考一下后的话,假装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常的。

    “呵呵呵呵,林姑娘你见笑了。在下从小就喜欢到处游玩,生平志愿就是走遍名山大川,近来到达这附近的一座小城,偶闻这片猛鬼林,便兴起了进来一wWw.探的念头。刚才不慎,引起了这里这些凶物的攻击,让两位笑话了。”

    我听了他的这番解释,心里顿时感兴趣起来。看不出来啊,眼前这个眉清目秀斯文有礼的人,居然是个有些理想的冒险家。

    “原来如此,许兄你是从林子那边的小城里来的?我正想要去那里。”

    “哦?林姑娘正要前往那座奉化城吗?为何wWw.不绕过这座林子从外围的那条官道走,反而进了这猛鬼林中。”

    许清风听了我的话,不解的问我,带上了一丝疑惑。

    咦?这林子的附近怎么还有一条官道吗?那断枭这家伙为什么把我带进着诡异无比的猛鬼林!我转头不满的朝他看去,这家伙不会是诚心欺诈我,想要把我扔进林子里进行迫害吧!

    断枭察觉到我的目光,朝我看来,眼里分明闪着――再瞎想,我就不客气了。

    我愤懑的转回头来,看向许清风的一瞬间,又恢复正常的表情。

    “哦,我是走入这片林子里以后迷了路的,半道碰上了这位断枭断大侠,所以恳请他为我带路,送我去往那边的奉化城。”

    “断大侠?”许清风若有所思的朝断枭看了一眼,微笑的说道:“不知林姑娘你为何会走入林中的?看姑娘你并无武学修为,若是孤身一人在这林子里,可是十分危险的。”

    我“呵呵”干笑两声,心道我被扔到哪里这不是不由我说的算的么,我还倒想那台穿越机一下子把我投放到这里的都城的呢……

    “呃……我从小就在一处偏僻的山里长大,没见过什么世面。唉……无奈前不久爹娘双双染病撒手西去,留下我一个人,想着出外闯荡一番,就独自一人出得山来。没想到人生地不熟的,走了不多久,就入了这片林子,迷了路,实非我自己所愿啊~~”我装出一副万般无奈的表情,脸不红气不喘演起戏撒起慌来。

    许清风听后,立即转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后有带点同情的说道:“没想到姑娘是个苦命人,只身一人在外讨生活实非不易,何况姑娘又是女儿身。”

    断枭在一旁,若有所思的看向我,瞧他那眼神也不知道是信我这段胡话还是不信。我没心情理他,这男人的心思可不是我可以参透的,索性专心忽悠起许清风来。

    “可不是么,自古以来,男尊女卑,我们姑娘家的在外讨生活确实不容易。让人带个路还险情百出的,前不久,我还大病了一场,险些死掉!”

    我假装哀怨的皱起眉头,微低着头,整出一副林妹妹的病容残花相,向许清风投诉着某人的恶劣行径。

    许清风闻言微微一愣,又看了一眼一边脸色变得不好的断枭,怕是有点猜到我话里的意思,脸色也有点不自然起来。

    “呃……林姑娘的衣着打扮好是怪异啊……”

    许清风将话题一转,转到了我的衣着服侍上面来。

    我低头审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断枭那件旧青衣随意的包裹在身上,脏乱不堪,保护着里面那件我最爱的短袖T恤衫。下身的那条牛仔裤露在青衣下摆的缝隙里,紧紧裹着我的两条大腿。运动鞋也因为长时间在泥地里打滚,鞋底和鞋面周围糊满泥巴。我这样的装扮要是出现在现代城市街头,说不准就被城管揪住送往救助站了。可是看看另外两位的穿着,虽然没我这么脏,可也不显的我怎么突兀,主要就是我的球鞋,引起了许清风的注意。

    用脚在一边的小石块上磨了磨,刮下了一圈厚泥巴,露出了一边耐克的小标志,又在许清风面前蹬了蹬,果然引来他好奇的注目礼。

    “嗨,乡下人的玩意儿,就只会做这种下地种田方便一点的鞋子,许兄看了可别见笑。”我嘴里说着谦虚话,可脸上分明就是一脸自豪的样子。谁是乡巴佬还不一定呢~~

    许清风观察了我的鞋子一会儿,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一下子移开了目光,投往了别处。期间扫到断枭看他的眼神,不由让他后背一抖。

    我看他不看我的耐克鞋了,也就把脚收了回来。

    只听许清风说道:“姑娘果然手巧,这鞋看起来似乎颇为舒适,想必也废了姑娘的一番心思。”

    哇!岂止一番心思,为了这鞋,我硬是两个月没怎么舍得花钱,才攒够了它的钱,痛留着心血才买下的。

    正打算昧着良心谦虚几句,又听许清风说道:“假如姑娘你以做这样的鞋子为生,在下保证将来定会大受欢迎。光是这皮面,在下就从没有见过,就连其上的花纹,也是新颖的紧。若是能够多做一些拿去卖,姑娘指不定就白手起家,成为一代巧手鞋匠了。”

    我不由冷汗直流,耐克鞋咱可做不来……

    “这些鞋可不能大批量生产,它的每一个步骤都极其复杂,材料也宝贵难寻,目前为止,我也只是做了这么一双而已,呵呵……”

    我摸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对许清风对于耐克鞋的执着有点紧张,真是不应该拿鞋炫耀,要是让他知道这些我是买的,还不笑话死我。

    就这样聊天胡侃的休息了一会儿,我们又起身出发了。

    许清风和我们同行,他经过了刚才的生死一刻,显然对于自己的生命更加珍爱了一分,所以决定和我们一起行动,往回走,回到那个他来的奉化城。

    我欣然同意。和他聊了这么就的天,两人之间也逐渐熟悉起来,于是决定互相叫名字,这样,我和他之间的相处更加自然。

    多了这么一个许清风,不用一个人面对断枭的冰块脸,我心里轻松下来,接下来的旅途一下子光明了起来。

    许清风走过许多地方,常常侃侃而谈,为我介绍着这里的一切,让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到了这异世。<>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