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衣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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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与余刚通过QQ联系了很久。他们经常在本地一家论坛玩。刘艳称余刚为诗人,_4460.htm因为余刚写的那些诗歌她根本看不懂,正因为这点,她非常佩服余刚。
最近刘艳一直邀请余刚出来吃饭,因为余刚有首诗终于登上了市晚报,是晚报举办的“民工诗歌”大赛。虽然余刚最终没获奖,但毕竟是见了报。
刘艳说庆祝一下,其实她也一直想见见余刚本人。
见到余刚时,刘艳有点失望。余刚看起来有三十多岁,不仅黑,身高不高,长相也普通。衣服有点陈旧,头发看起来特意整理过,但还是有点乱糟糟。
余刚第一眼看到刘艳简直有点吃惊,刘艳年轻漂亮,皮肤好,衣着时尚,纯粹的都市女孩。他瞬间自卑。
席间,余刚开始谈论诗歌,谈论如何坚持自己的文学梦想。刘艳又慢慢回归当初对他的崇拜。看到刘艳的眼神,余刚也慢慢找到些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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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自小就崇拜作家崇拜文人,但出身商人家庭,大学毕业,父母直接安排进一家公司当文员。男朋友专业是工商管理,高大帅气,家庭出身优越,毕业后进家族企业帮忙。对自己也非常好,但刘艳总是觉得身边人都缺乏文人的气质,正因为此,经常去本地一家文学论坛写写小散文,在那她认识了余刚。
那次吃过饭后,与余刚联系更多。也愿意不厌其烦的听余刚讲自己的文学梦,讲自己的不屈服。
余刚出身贫穷的农村,高中未毕业就跟老乡来到这座城市当建筑工。他说他从来没放弃文学梦想,他说他家乡人都不理解这些。
刘艳开始同情这个男人,同时更崇拜这个男人,她认为这个男人一定要有个人去理解去支持。
她开始频繁约余刚出来吃饭,更痴迷余刚谈诗歌时的表情。在这种情况下,她早模糊了余刚的身高、长相与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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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余刚发生关系是在宾馆,也是刘艳主动的。余刚是住在工棚,刘艳只能到宾馆开房。完事后,余刚抱着刘艳说,这是他的第一次。刘艳紧紧抱着他,说一辈子守着他,支持他。
其实余刚的第一次是给了妓女,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他的条件无法让他找到女友,只能跟工友到市区最便宜的地方解决。正当壮年的余刚,对那个地方也上了瘾,每个月的大部分钱都花到那个地方。
刘艳跟男友秦龙雨提出分手。她觉得要爱就要完整的爱,不能再有其它任何情感。秦龙雨问她那个人是谁,刘艳说是一位诗人,也是我崇拜的男人。秦龙雨只是跟她说了一句,你一定会后悔。
刘艳父母知道她喜欢上一个农民工后,气得对她又骂又训,让她赶紧结束这段荒唐的感情,说再也找不到像秦龙雨这样优秀的男孩子。
此时的刘艳根本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父母最后说,你要还跟他来往,那你就离开这个家,我们也不认你这个女儿。她最终还是跟父母闹翻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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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跟余刚正式同居。租房的钱是刘艳出的,平时在一起的开支也都是刘艳在承担。刘艳把自己的笔记本给余刚用,说这样就不用再到网吧。
刘艳下班后偶尔还会去工地看看余刚,她看着余刚一身脏呼呼在工地不停忙碌,反而觉得很幸福,这样的男人才是心中追想的梦想。她甚至想,余刚若干年后从艰苦环境中成长为作家、诗人,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
刘艳开始学着做饭,但慢慢觉得做饭并不是很有意思的事,就经常带着余刚到饭店吃,甚至偶尔还带他去去酒吧,她希望余刚多接触接触都市生活。
但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因为刘艳帐户里的钱很快就要用光,而她又不会张口去跟父母要,他想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就一定要父母看到自己是对。
刘艳的文员工资并不高,余刚的工资就更低。
慢慢他们减少去饭店的次数,增加自己做饭的次数,最后不得不放弃去饭店,以及其它的娱乐活动。晚上两人要不就是无聊看电视,要不就是刘艳看电视,余刚写诗歌。
余刚除了诗歌其它什么都不会写。有一点余刚一直不敢说,那就是他根本不懂诗歌,最初写诗歌就是因为看不懂,于是模仿着写些拼凑出来的奇怪诗歌,结果论坛一些看不懂诗歌的网友觉得他诗歌写的好,于是他就增加了勇气按这种自己看不懂的方式写。
写了这么多年,投了无数稿,就这次市晚报举办的“民工诗歌”初选了自己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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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些刘艳并不知道,余刚还是要装下去。更主要的是,有了刘艳,他再也不用花钱到那些低俗的地方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而且刘艳实在漂亮,又是大学生,又有都市味道,真是意外的惊喜。
朋友们约刘艳出去玩,刘艳再也不敢去,更不敢把余刚带出去给朋友们看。
她知道现在的余刚只会让朋友们笑话,她要等余刚成名的那天,她要让朋友们羡慕自己。
但刘艳慢慢觉得生活有点不对,毕竟自己习惯了都市的生活,现在却像来这座城市打工外乡妹,下班就回到租的房间,吃自己做的饭,买便宜的钱。
刘艳开始跟余刚说,希望他换个工作环境,试着到一些公司应聘,不仅能换环境,还能增加一点收入。刘艳始终相信余刚的能力,说能力比文凭更重要,说很多公司都是重视实际能力。
在刘艳的鼓励下,余刚信心满满的去一些公司应聘。结果连高中毕业证书都拿不出的余刚全部被拒绝,甚至受到不少公司的暗讽。
余刚开始抱怨这个社会,抱怨人们的势利,抱怨那些人不懂得欣赏。然后说自己还是坚持文学梦,不向低俗的势利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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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开始重新审视余刚。在她心中,一直认为余刚是优秀的,是出类拔萃的,但通过这些应聘,她发现余刚并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出色。
这时她也发现余刚除了诗歌其它什么体裁都不会。难道自己选择错误?刘艳仔细打量这个男人。头发长年乱糟糟,衣服也一直脏呼呼,有时刚回来手都没洗就直接有性需要。
她一直把这些看成诗人的另类特质,soudu.org而且她承认余刚的这些平常看起来又脏又乱还带点粗暴的性过程,反而让她有了另一种性满足。
她跟秦龙雨以前也经常有性生活,但秦龙雨是个处处讲究的男孩子,先要洗澡,要把房间的气氛布置好,放些柔和音乐,性过程一直斯斯文文,怕弄伤什么似的。
刘艳现在怀疑,当初之所以坚决要跟秦龙雨分手,而选择跟余刚同居,到底是因为看中余刚会写诗歌还是潜意识里喜欢上与余刚性爱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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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父母找过她,问她过的好不好,需不需要钱,最后说现在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早点回家。
刘艳最怕后面的那句话。她从来性格就倔强,从不妥协。她现在宁愿苦一些,也不愿意父母看笑话。于是她笑着说不需要钱,自己过的很好。
转身离去的时候,刘艳第一次流下了泪水。
刘艳怀孕了。当她用验孕棒测试出结果时,复杂的心情实在无法表述。余刚却高兴说,那我们结婚吧,结婚了,你父母肯定原谅你。
刘艳觉得也只能这样,还能有什么办法。
于是她想办法回家把户口本偷了出来,然后跟余刚回他老家办结婚证。
那是一个贫穷而封闭的村子,从来没人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差不多全村人都来看,余刚觉得很有面子。
老家简单的办了几桌,请了些亲戚与邻居。看着破旧的房屋,老式破损的床,刘艳实在住不下去,办完证第二天就赶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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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知道她偷偷办了结婚证,并已经怀孕,不仅没有原谅,反而气得发疯,父亲甚至跟她说要断绝父女关系,让她以后再也别回家。
刘艳与余刚不得不换了地方住,因为以前住的地方租金比较高。新换的地方有点小,而且有点破旧,光线也不好。
日子也更艰苦,余刚再也不写诗歌,刘艳也没要求他写。
余刚继续干他的建筑工,到是刘艳先辞职了,她去了一家商场当销售人员,因为那工资要高点,而且有销售提成。
当时的刘艳刚怀孕不到三个月,还看不出来。所以应聘也算顺利。销售工作分早中晚,有时半夜才回家。
有次夜班肚子不舒服就提前请假回去。回到家没看到余刚,她就先上床睡了。过了一会,听到外面有两个男人的声音,其中一个男人说,没认识刘艳以前,你跟我们经常去嫖嫖还说的过去,现在有这么漂亮的老婆你还去嫖,真是想不通。另一个男人说,你不知道,她现在怀孕不到三个月,不能做。是余刚的声音,接着就是开门的声音。
刘艳忍着痛从床上爬起来,这时余刚正好把灯打开。另外那人看着刘艳,赶紧说,我先走了。
接着就是争吵,刘艳没想到自己也能像个泼妇。余刚跪在地下请刘艳原谅,说以后再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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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与余刚冷战了好多天,但最后还是选择了妥协,毕竟有了孩子,又结了婚,还能怎样。
每次夜班后坐公交回家,刘艳看着窗外就莫名伤感。为什么当初就认定余刚是诗人呢。这样的人除了能干建筑,好象就没有会做的事。
她不由想起了秦龙雨,他是父亲朋友的儿子,自小就成绩优秀,会弹吉他,会吹口琴,气质优雅。毕业后进入家族企业很快就展现自己的外交与管理能力,年纪轻轻就担任家族企业的重要管理岗位。
但她却轻易就把他放弃了。刘艳现在仔细想想,或许就是因为秦龙雨从小就喜欢自己,什么都迁就她,让着她,所以一直看不到他的优点。
回到那间小小的房间,看着一直有点邋遢的余刚,刘艳只能面对现实。现在再去想秦龙雨没有任何的意义,毕竟肚子都已经大起来,几个月后就会有一个新的生命诞生。为了孩子,一切只能这样。
也许她的潜意识里,还一直希望父母某天能够原谅自己。
她看看余刚,这个男人脱离自己以前一直冠上的“诗人”头衔后,真的什么都不是,他仅仅是这个城市里无数农民工之一。即使父母真的原谅自己,余刚又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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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班是下午四点才上班,所以中午刘艳做了饭送到工地给余刚吃。
余刚脏呼呼的没洗手就直接拿着饭吃。刘艳也习惯了,没说什么,就等着他吃完,好把饭盒带回去。
一辆宝马开到了工地旁边。余刚看到那辆车,对刘艳说,有钱人家的孩子真好,听说是这家大楼主人的儿子,不仅高大帅气,连女朋友也漂亮洋气。
刘艳哦了一声,转头看去。宝马停了下来,出来的居然是秦龙雨,跟着出来一位漂亮洋气的女孩,刘艳认识,正是追秦龙雨很久的马晴晴。
马晴晴紧紧挽着秦龙雨的胳膊,一边与他说笑着。
余刚坐在水泥管上一边吃着一边说,俩人很帅很漂亮吧,经常一起来看工程进度。
刘艳赶紧扭头,怕被他们看见。余刚问她怎么啦。
刘艳说没什么,我先走了,饭盒你晚上自己带去回去。
说完,她就往回走,慢慢就跑起来。泪水也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