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结禄公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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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日浮华。

    沉寂多年的利辛城,仿佛突然从多年的噩梦中醒过来,一夜之间,大街小巷人头攒动。

    客栈内,酒楼里,饭馆上,到处都是精神十足的吆喝声,穿堂跑菜的小厮们,脸上笑意十足,热情得能把冬天的太阳融化。黑粗的汉子们三五一群谈天说地,不时嚷嚷着吼上两声,把那半人高的大酒坛子举起来就直往嘴里灌,香醇的酒气从楼上溢开,一路飘散,直熏得整个利辛城都醉了。

    这哪里是打探情况,分明是土匪赶集嘛!

    那些个乐呵呵地议论江湖八卦的汉子,爽快利落的小娘子,捏胡子眯眼堪比老狐狸的老头,神情傲慢的少年剑客,好像只是同来城里游玩,恰巧碰到的老熟人一样,相互间热情洋溢地打着招呼。

    狐狸与黄鼠狼的笑容,在街头街尾随处可见。

    客栈外,马儿嘶鸣,马车轰隆,分外热闹。

    按理说,吉祥客栈出了这么桩凶案,不仅客人断手断脚,连衙门也折损了人手,生意应该是无论如何也做不下去。甭说开门迎客,便是冲着雪线虫,那些商人也绝对没胆子留在这里。就算他们敢留下,衙门也应该为了查案,先封掉这家客栈才对。

    可实际上,直到现在,衙门也并没有上门封店。

    许多商人明明害怕,却十分诡异地要留下来,不仅如此,从今天早晨起,已经接连来了好几拨儿客人,坚持要以贵上数倍的价格把客栈包下来。

    那白花花的银子往柜台一放,许多站在大厅里的人,当场眼睛就直了。

    当然,出于生意人的信誉问题,也同样因为客栈内刚刚闹了一场“虫灾”,考虑到客人的安全,李叔都一一拒绝了。

    那些人也并不强求,虽然他们人多势众,又都带着刀,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却并没有出口威胁,甚至李叔一表示拒绝,他们几乎是立刻就包好银子离开了。

    这种做法,更加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即便如此,短短一个上午,客栈内所有的房间也已经被订完了。甚至那些因为昨晚清除雪线虫,而被火把将木壁烧得坑坑洼洼,又被糟蹋得一塌糊涂的房间,也同样被人订了下来。

    这热闹的吆喝声,箱子的搬运声,可不就是那些财大气粗的人正在整理房间么。

    天字四号房。

    宁歌拈起青色的长针,放在眼前打量片刻后,将它轻轻放入茶杯。

    漂亮的青花小杯子里,原本装的是小厮特意送上来的井水,冰凉甘甜清澈见底。这青色长针刚伸进去,却只听“嗤”一声轻响,一小团白色的水汽突然升起,小杯子里已经变成了一片粉红。

    醇厚的妖媚的粉红色,艳若桃花。

    “我说怎么叫灼华散呢……”宁歌嘟噜一声,泄气地趴在桌子上:“化学反应啊……搞错没有,我是文科生哎……要命啊……”

    虽然知道一些验毒的手段,可是宁歌却完全看不出这种毒药的成分。

    之所以会认识这种毒,是因为以前囚神谷几个老鬼聊天时,宁歌偶尔听到过。

    这种毒药,没人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那几个老鬼只隐隐约约提到说,似乎是前朝一个妒妇,为了除掉丈夫的小妾,而饱含怨恨地制出这种毒药。

    前朝,也就是西乾帝国时期,那些老鬼死了都有四五百年了,所以,这毒至少出现在四五百年前。

    毒名出自“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据说,这时当年定情时,那位丈夫对小妾吟的诗。

    而灼华散之所以遇水见红,据说是因为毒药配成时,那个妒妇心中哀伤绝望,双目流下的血泪滴进了药里。此后数百年,药方几经辗转,不管后人怎样研制,都无法改变灼华散遇水见红的特点。

    这当然只是传说,宁歌猜测,实际上这毒药之所以叫“灼华散”,就是因为它在水中会变得艳若桃花。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宁歌挠挠头,一脸困惑地自言自语:“我记得这个好像出自《诗经》吧?”

    她前世小小孤儿,时间都花在打工赚钱上,哪里有时间读这些古典文籍,高中的语文课本也不教这个,要说《诗经》,她还真不知道多少。

    但是这两句诗太出名,在网上被用的尤其频繁。不说别的,网上有很多女孩子取名“夭夭”,就是出自这个典故。

    耳濡目染之下,宁歌想不知道都难。

    可是,前世有,这个世界上没有啊!

    宁歌这几年读了不少书。她性子懒,又不用考状元,纯粹出于兴趣,所以看的都是些野史杂记,奇闻怪传,经常是看一本换一本,所以短短几年差不多把卢国的古本翻了个遍。

    这番看下来,她至少确定了两件事情:一,这个世界,绝对不属于她原来那个时空,虽然这里在风俗习惯上有许多与中国古代相似的地方,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二,既然世界不相同,那么文化自然也不相同,卢国的古籍里面,没有提到任何与宁歌前世有关的事情。至少她看过的书里面没有。

    不过,并不能就因此排除宁歌前面没有穿越者。

    这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就是最好的证明。

    时空穿梭也罢,灵魂出窍也罢,投胎转世也罢,这宇宙之间本来就无奇不有,既然她来了,别人又为什么不能来呢?

    也许那位穿越人士平时非常低调,生活十分小心谨慎,所以才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什么痕迹吧。

    “唉……”宁歌叹了口气,她突然有种强烈的直觉,那个对着小妾吟诗的男人应该就是她的老乡,可这人若真是老乡的话……

    “为什么是个种马男呢?”宁歌摇晃着杯子,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十分失败。

    两世加起来都四十了,她竟然还没有恋爱过,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她叹口气,随手将杯子放进茶盘里,红色的液体随着杯子的移动轻轻荡漾,如粉色的桃瓣,娇艳妖冶。

    看着看着,宁歌就不由自主想起昨晚的事情来。

    那样冒冒失失地去城主府,她果然还是缺少经验哪!

    即使傻子也看得出来,她昨晚碰上周桉主仆还有那红衣少年,绝不是巧合。

    就连那紫衣少女,也并不是一味地跟踪宁歌。她昨晚一番或明或暗地讲解,其实也就是隐晦地告诉了宁歌,她是有意去城主府查探的。

    周桉主仆想必也是,但他们主仆明明狂妄自大,做事不知轻重,若是知道雪线虫的事,怎么可能不进城主府一探,反而在外面埋伏下来?

    宁歌皱眉,她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那个红衣少年。还有他手中那朵小小的白花,那细线一样的花瓣,实在是看得她心惊肉跳。

    这一晚上她已经怀疑了无数次――那到底是不是雪线花?

    如果不是,那么城主府里到底有什么东西,会吸引那红衣少年半夜窥探,还丢了同伴。

    如果是,那么这利辛城里,真的会马上迎来一场浩劫。

    宁歌暗叹,她之前那种纯粹寻找孩子的想法,果然还是太单纯了。

    周桉主仆或者正是因为跟踪这少年,才会埋伏在城主府外。这一对贪欲十足的主仆,如果知道少年要去城主府找一件十分重要的东西,肯定会想方设法伺机偷袭。可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遇到宁歌与紫衣少女,贪心不足,自作自受丢了性命。

    也正是因为这红衣少年,宁歌放弃了进入城主府一探的想法。有了雪线虫,有了雪线花,有了这些来历不明的人,城主府的浑水比她想象的要深得多。

    现在,还不是进去的时候。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