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王子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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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仔的家族,在新加坡是很有名的财团,为了家族的生意更加庞大,王父一手安排了他的婚姻。他的妻子玉茹是另一财团懂事长的千金,掌上明珠。她长得非常漂亮,也很有学识,更有望成为家族事业的下一任掌门人,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女强人,当然还带点大小姐的脾气。王仔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对家族经营的实业没有一点兴趣,他自己创办一家杂志社叫“非主流”,做得风生火起。他们的结合,应该说注定是错误的,表面上,他们是金童玉女才子佳人,实际上他们的追求是背道而驰的。王仔浪漫,他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相信爱情是冥冥之中的注定,第一次见美丽的玉茹之时没有倾心之感,在父母的压力之下,当时也没有遇见传说中的那个女子,加上朋友的怂恿,就勉强答应下来。玉茹家境优越,却是个非常现实的人,虚荣心也不是一般的强,当她第一次见到王仔的时候,觉得这个男人长得真帅,而且又门当户对,嫁给他自己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条件比他更好的男人了。

    在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他们闪电结婚,当然这也是双方家长安排的。婚后,曾度过一个非常浪漫的蜜月,他们在美丽悠闲的欧洲转一圈,每天享受着美景佳肴,抛开一切公务的烦扰,他们出现的每一个地方都会引来不小的骚动,简直享受着奥斯卡影帝影后的礼遇。蜜月是短暂的,等待他们的是更长的平淡的生活。王仔觉得玉茹不象女人,作风强硬,野心勃勃,玉茹认为他简直是堕落又不切实际,现成的大生意不管,开什么杂志社,脑子嗅豆。半年不到的婚姻几乎就走到了尽头。王仔想离婚,父母反对,玉茹也不同意,这会有损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望,而且她觉得自己是爱王仔的,可以分居但不能离婚,她相信冷静一段时间,他们还会在一起的。他们的关系就这么拖着,直到王仔遇见格格。

    那是在二零零四年的春天,王仔的杂志社准备开拓中国的市场,中国发展的前沿就是深圳,鬼使神差地,他下完决定就飞往深圳,刚好遇上在那打工的格格。那一年,王仔三十一岁,格格二十岁。那是一个周末,格格准备去赛格电子市场帮一位国外客户调查笔记本的价格,当时人流量特别大,不喜欢拥挤的格格站在外面徘徊,远远地,她看到一个远古的王子朝自己这边走来,她就那么定定地看着,像个花痴,她很后悔自己穿得那么随意,一条黑色吊带裙,一双法国蛇皮凉拖,光着腿,没穿丝袜,她抬头看了看天,祈祷老天爷让这位王子看看自己,看看就好。果然,王子朝她走来,还跟她说话,“你好,公主!”格格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又看看天,表示对上天的感谢,“你好,王子!”

    “小公主,你好聪明,是上天把你派给我的吗?我就叫王仔。”王仔微笑着,嘴角上翘,好迷人。

    “可是你不太聪明哦,我叫格格,不叫公主。你猜错了。”格格一时兴起,想刁难他。

    “我没说错,格格不就是公主吗?你喜欢狡辩,我喜欢跟爱狡辩的人玩。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格格是想答应的,可是一想,不行,她一个人孤身在外,万一被他先奸后杀,岂不完蛋,虽然看上去帅,也难保不是披着羊皮的狼,还是赶紧走。王仔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格格,你怕我把你吃掉?吃饭的地方人那么多,我能把你怎么样?胆小鬼。”“那万一你用迷药把我迷倒,再把我带走,怎么办?”“切,就我这形象还用得着下迷药?我还怕你迷晕我呢。看,这是我的身份证,先放你那,这下放心了吧?”

    格格拿着身份证一看,真叫王仔,1973年生于新加坡。搞半天还是个外国人,算了,看他那样也不象个坏人,就答应他了。

    “看你瘦的,都没吃饱过饭吧?”

    “呀,你的中文水平有限诶,应该说饭都没吃饱过。”

    “是,狡辩格格。想吃什么?去哪吃?”

    “想吃冰激凌,江门有一家很好吃的。”格格本来想去旋转大厅吃的,但那要花不少钱,跟他又不熟不能花太多钱,刚好冰激凌她也很想吃,平时还不舍得吃呢。她在一家中型外贸公司上班,还处于试用期,一个月只有3500块,那里的冰激凌要三十块一杯,一个月的工资才能买一百多杯冰激凌,所以只能偶尔去吃一次。

    “要求这么低呀,你知道怎么去江门吗?我没来过这个城市。”王仔还有点不好意思。

    “我都是跟朋友一起去的,不知道怎么走,坐计程车吧。”

    “还是格格聪明,我在家很少乘别人的车,都忘记了。既然你说好吃,那就给我介绍一下如何好吃,我不喜欢吃甜食,你给我培养一下食欲。”

    “好吧,看在你请客的分上。我呢,只吃一种味道的,香芋味,装在透明的大玻璃杯里面,颜色很好看,最下面是紫紫的,味道特别香,还没拿在手上就能闻到浓浓的香气,中间夹着一层巧克力酱,巧克力特别醇而且柔和,上面再铺一层红红的果酱,最上面就是水果了,樱桃,草莓,猕猴桃,而我最喜欢的是蓝莓。怎么样,是不是想吃了?”格格自己差点流口水。

    “恩,好象不错。”

    “到了,我都有点迫不及待。呵呵。”

    王仔一看,环境不错,非常清洁,服务生干干净净的,地方不大,却布置得非常雅致,就象在自家后花园的感觉。“靓仔,来一杯香芋味的。”王仔朝服务生招手。

    “这里不是大酒店,他们生意太好忙不过来,我们自己过去叫,做好了会送来。香芋味是我的,你给自己叫一杯吧。”

    “我准备看着你吃,或者我们一起吃。”

    “不是吧,这么小气?大不了我请你吃嘛。比我还省。”格格觉得好笑,他身上的服装似乎都价值不菲嘛,干吗那么小气。

    “没听懂吗?我想看着你吃或者我们一起吃,不明白?你不会还没成年吧?看你发育都还正常啊。”王仔语气有点暧昧。

    “你就是小气嘛,不舍得买两杯。靓仔,我要三杯,两杯香芋味的,还一杯随便什么味道都好。”格格边回答边跑去找服务生。“我每次都要吃两杯才过瘾,不然,回去了也睡不着。”

    王仔没说话,好象生气格格没明白他的意思。格格也确实没明白,因为那太唐突了。

    格格果然吃得津津有味,差点把杯子也吃掉。王仔拿着一杯香草味的,觉得没描述的那么好吃,鬼主意又冒出来了。“我的怎么一点都不好吃,好象快过期了,你尝尝看。”

    “过期了就换一杯嘛,你又不是没钱,让我尝,想让我进医院呀。”这点小把戏可骗不了格格,她在大学里捉弄人的方式可多了,但她还装作没识破的样子继续吃。

    “算了,我还是想吃饭。来这之前我查过了,据说这里的旋转餐厅很有名,在那里用餐可以鸟瞰整座城市,你去过吗?”

    “当然去过,在那吃饭可舒服了。现在要去你自己去,我吃饱了。”不早说,等自己吃饱才说,真阴险。格格这么想。

    “那下次我带你去。吃饱了,想去做什么?是不是该运动一下?去一个可以跳舞的酒吧吧。”王仔提议。

    “不去了,我不能太晚回去的,同事会等我。”

    “你有男朋友吗?”

    “暂时还没有。”

    “那我做你男朋友可以吗?”

    “才认识一天而已。”

    “没听过一见钟情?”

    “听过,没见过。”

    “我们就是,做我女朋友吧!”

    “我要考虑一下。”

    “好,我给你一分钟。”

    “太少了,我要多点时间。”

    “只有一分钟,而且时间已经到了,你没反对就是同意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女朋友了。走,送你回去。”

    就这样格格希里糊涂地成了萍水相逢的王仔的女朋友。格格坠入云里雾里。

    王仔原本打算在深圳考察几天就回新加坡的,现在他有点不舍离去,所以又逗留了一个多星期。白天格格上班,王仔考察市场,下班一起吃饭,他们几乎走遍了整个小小的深圳市。周末一起到处去旅行,世界之窗,欢乐谷,大小梅沙。走完深圳,去珠海,广州,香港,澳门。至于玩到什么,格格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知道那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她什么都不用管,只需要放心地把手交给王仔就行。临近王仔回家的前几天,王仔早早地等着格格下班,他们一块在立交桥上坐着看会儿日落,然后去吃晚饭。“王仔,我们今天要吃什么呢?去哪里吃?”在王仔面前,格格像个孩子,没有想法,只有信任。

    “你说呢?随便去哪里吃,吃什么都好,只要我们在一起。去吃日本菜怎样?我记得你很喜欢吃鳗鱼片。”

    “不要,你不喜欢吃日菜,所以我也不想吃。我们随机吧。”

    “随机?吃饭怎么随机?”王仔很惊讶。

    “说你笨吧,随机就是我们上大街,散步,当我们抬头的时候,看到哪家餐厅就进去。”格格其实不想那么快去吃饭,吃完了就要分开,她想与王仔多待一会。

    “这个主意,貌似不错。可如果我们抬头见到公厕怎么办?”

    “那就继续往前走罗。现在怕我把你卖了?呵呵。”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怕女人迷晕我,还记得吧?我可是能卖个好价钱的,你不舍得卖吧?”王仔得意地笑。

    他们俩走在深圳的街头,道路两旁绿树成荫,在霓虹的照射下,显得很妖艳。晚上的七点,路上行人不断,大家都行色匆匆。在这个快节奏的城市里,也只有他们两人悠然地在散步,随机地寻找着吃饭的地点。

    走了大约半小时,穿着高跟鞋的格格有点累了,突然抬头,赫然是一家餐厅“有缘人家”。看到这个店名,王仔说,“我们真的是有缘人诶,你一累,就找到了我们落脚的家,快进去,看有什么好吃的。”

    格格倒是心有感触,他们真的是有缘人吗?他们会成为一家吗?他也许是觉得自己可爱年轻,才谈一场短暂的恋爱吧?不然,去了那么多地方,为什么不带她去新加坡呢?一想到此,格格就感到心口疼痛,有点不悦。这种事情她是不会直接问王仔的,她_4460.htm有自尊心,是个很自爱的女孩。格格满怀心事地进去了。这家餐厅不大,但布置得很雅致,用竹子做装饰,一走进大厅就是一块大大的水帘,水流轻轻地响着,顿时让人感到一阵清凉。他们选了一个靠近水帘的位子坐下。王仔很绅士地照顾格格坐下后才自己坐好。

    他注意到了格格脸上的不快。“格格,怎么不高兴?不喜欢的话,我们换个地方。”

    “哪有不高兴,这里很好啊。”

    “我知道你想多了,请相信我,我会永远让你快乐幸福的。”王仔心里明白她在想什么,有缘人家,一定是因为这个,他巴不得现在就把她娶回家,可是不行,他那名存实亡的婚姻还没结束,他不能让格格受委屈。所以他现在不能给格格任何承诺。

    “嗯。怎么保证?过几天你就回家了,只要你把在深圳的卡换掉,我都根本找不到你的人。”

    “我保证,只要我,王仔,还活着就留着这张卡。至于保证你的快乐幸福呢,以后你就知道了。”

    “你不会走掉就永远不回来吧?然后对别的女人好。”

    “你是个糊涂蛋,有时聪明有时傻,我怎么会喜欢别的女人呢,你就是上天赐给我的,别的女人没法比,美女我是喜欢的,最多看看而已了,不会想更多。我走了,还不放心你呢,除了我,你可不要随便相信男人呀。男人十有九坏,我就是那个唯一不坏的。”

    “我答应你不相信其他男人,你要答应我不看美女。”

    “我尽力吧。要是眼睛不听话就没办法了。”

    “好啊,那我看帅哥。”

    “看,是可以的,但不能喜欢,更不能爱上,除了我这样的型男。”

    “是啊,型男,吃饭。”格格的快活起来。

    王仔不停往格格碗里装菜,“多吃点,我喜欢丰满点的,太瘦一点都不好看。”格格也懂得体贴人,她知道王仔怕辣,点菜都点不辣的,尽管她自己超喜欢辣。他们吃吃聊聊,一顿饭吃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吃完将近十点。这个时候夜生活还没正式开始,但格格第二天还要上班,准备回公寓。快到门口的时候,王仔拉住格格的手,“今晚去我那里住吧,我的房间很大,我们可以把空调开得很大,会很舒服的。”

    格格心头一热,谈恋爱也快两星期了,王仔带她去了很多地方,但都当天回来,他们没在一起住过。对于贞操,格格受妈妈的影响,她是保守的,但她与王仔相处,似乎有所期待,哪怕失去女人最珍贵的东西。所以格格什么都没说,拿了衣服就跟王仔走。王仔住的酒店离格格住处很近。她不知道,每次送完自己,王仔都在楼下站很久才回酒店。这是一家星级酒店,走进大厅,踏上软绵绵的地毯,真舒服,就像踩在厚厚的松叶上。王仔的房间在七楼,真的很大,是个套间,一个大卧室,一间会客室,还有很大的卫生间。果然里面的空调开得很低,有点凉。单独的两个人处在这样的空间里,让格格既期待又紧张。王仔似乎是刻意的,跟她保持距离。“格格,你先去洗,洗了早点休息,明天还上班呢。我处理点文件。”

    格格很听话,洗了好久才出来,“你去洗吧。”

    “不用管我了,你先睡。”处理事务时的王仔很是严肃认真。格格觉得有点陌生。

    格格有点后悔自己的决定,王仔的行为让她莫名其妙,突然对自己那么冷漠,为什么要邀请自己来嘛?所以她悻悻地一个人占据一张大床,穿着睡衣,把第二天要穿的衣服随便丢在床头,鞋子乱踢。过了好久,她开始迷糊,快进入梦乡了,看到王仔坐在床沿看着自己,帮她捋清额头的乱发,轻轻吻了一下把灯关了。格格睡着了,她睡得很安稳。第二天一早,她醒来寻找王仔,发现床上空空如也,下床,发现自己的鞋整齐地排在床前。在会客室看见王仔躺在沙发上睡得正香。轻轻地寻找自己昨晚乱丢的衣服,没找到,最后在衣柜里看到挂得好好的自己的裙子。格格突然很感动,眼睛里一层雾气,这个男人,虽然有时油腔滑调,但他在用心爱护着自己。她悄悄地去领来两人的早餐,没叫醒王仔,留下他那一份就走了。用娟秀的字留了言,“亲爱的王子,我上班去了,昨晚没睡好吧?早餐记得热过再吃。我会想你一整天的。格格。”王仔醒来,看见留言,心里一股暖暖的东西像溪水般流过。他有点后悔昨晚把格格带来,万一自己按奈不住,做错了什么,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知道,格格在一副无所谓的外衣下包裹着一颗纯洁的心灵,她一定不是个随便的女孩子,每次握着她手的时候,都能感觉她的悸动和微颤,像个还没长大的小女孩,正经历着初恋,她需要他的保护和疼爱。可是,还没过几分钟,他就开始想她了,她上班是不是很累?会不会有很多事情是单纯的她应付不来的?最重要的,她年轻的老板会不会像自己一样没理由地爱上她?还有两天自己就要离开了,工作处理得差不多了,他应该先去把吃饭的餐厅找好,然后到公司楼下等她,要让那些男人知道,格格是有男朋友的,而且有世界上最好的男朋友。

    王仔坐在咖啡厅喝了一杯,透过巨大的玻璃门朝格格上班的地方张望,时间还早,他不能一直傻傻地站那,要找点事情消遣。那就观察行人吧,这个时候,接近正午,太阳已经很强烈了,行人不是很多,但车水马龙,让人感到紧张,这儿的生活节奏太快了,格格那么懒真不适合这个城市,等那边的事情处理完,要把她带走,也许是新加坡,也许是欧洲某个小国,让她像一只懒猫那样自在地生活,她不是一直渴望每天睡到自然醒吗,自己有这样的能力给她提供无忧的生活。快到下班时间了,远远地看见格格跟一个男人一起出来,有说有笑,男人对格格很关切,他知道那是格格的老板,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人。王仔冲过马路,拉着格格的手,“我是格格的男朋友,谢谢你对格格工作上的关心,至于其他事,我会照顾好她的。”然后对格格说,“很累了吧,饭已经订好了,我们走。”格格被他搞得不太好意思,回头跟老板说再见。她小声嘀咕道,“你干嘛?想我被炒鱿鱼吗?现在找工作多难呀,老板刚答应给我加薪呢。”

    “你真被fire就好了soudu.org,那样你就会赖着我,赶都赶不走。”

    “你都要走了,怎么赖呀?”想到这,格格就有点沮丧。

    “傻瓜,我当然会过来接你的,只是那边有些事情要处理,我怕没时间照顾你,我答应你,一处理完马上来接你,而且在此之前,我会每天通电话。相信我。”王仔满怀深情信誓旦旦地说。

    “好吧。”格格无奈地答道。

    “有些事,我知道你想了解,以后我会告诉你的,小家伙不要那么心事重重的,那样就不漂亮了。”

    “人总是会变老的,变丑的。”

    “你不会,我会好好疼你,让你每天心情愉悦,给你买世界上最好的化妆品,再过四十年五十年,你依然是我的白雪公主,那个时候,你的王仔一定老得不能动了,我们的小王子会接替我照顾好你的。”

    “哈,说得跟童话似的。不过,我喜欢听。”

    “童话不也来源于生活吗?也许写童话故事的人是个预言者,他在几百年前,遇见了几百年后我们的爱情。不是吗?我们才相处短短的十几天,在我似乎是几百年了。让我想想,我们都做了些什么,一起吃东西,一起逛街,一起喝酒,牵着彼此的手。真正的爱情应该就像我们这样,从见到彼此的第一眼就深深爱上,从此离不开。我们不要惊涛骇浪,不要生离死别,不要悲剧,但是一定要有玫瑰。我特意没送玫瑰花给你,因为那根本代表不了我的情意,我要把亲手种的玫瑰花送给你,那可是我劳作了很多年的结晶,今天终于等来了鲜花的主人。数数,我们在一起多少天了?”王仔说起话来就跟个情圣似的,但比情圣认真。

    “大概十五天吧?”格格掰着手指数着。

    “什么大概啊?要确切的数字,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园子里我种的那些玫瑰花托运给你,每天补偿一支,鲜艳欲滴的,最好是带着露珠,她们会把我的思念告诉你,提醒你不要把我忘了。”

    格格真的很开心。第一次,她踮起脚轻轻在他额头吻了一下。王仔心里甜甜地,但他警告格格,“一点玫瑰就让你感动成这样,你也太容易满足了,可不要趁我不在期间,被某个多金的男人骗走。就算别人给你全世界,也要记得拒绝,现在你属于我,不能接受我之外的男人的任何东西。记住!!”

    “是,小气鬼。”她心里偷偷乐着呢。

    这天的饭真香,几年以后还让格格回味无穷。

    离别的日子,还是来了。刚好是周末,深圳的夏天一般都是滂沱大雨,但那天老天很识趣地飘着毛毛细雨,增添不少愁绪。王仔先乘巴士去香港,再飞往新加坡。在车站,王仔握着格格的手不忍放开,直到最后一刻,才决然地离去。他不敢回头看格格一眼,害怕自己忍不住会把她一起带走,让她受委屈。最后在雨幕中透过车窗,偷偷看木然站着的格格,她那瘦削的身体,使王仔的心隐隐生痛。

    王仔依依不舍地告别格格,回国立刻跟玉茹协议离婚,与格格相处的那段日子让他感到很幸福,尽管格格还小,但他相信她对自己的感情是真挚的,告别的时强忍着的泪花,表明了她对自己的依恋,只要他当时说一句“跟我走吧”,格格一定会抛下一切跟他走的,但他什么都没说,甚至都没告诉她他会何时回来带她走。不是不想,因为他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是不会允许自己跟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结婚的,不管他们在一起会有多么幸福,绝对不会允许;再者,以格格的个性,断然不能接受自己是个有妇之夫,自己也不能那样委屈她,而玉茹也不会容忍自己没离婚就带别的女人回家,那样做也是不道德的。所以他要先回家,让自己恢复自由之身,再光明正大地把格格带回家,父母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他一定要娶格格为妻。以玉茹的学识和修养,她应该不会无理取闹,离婚应该是很快的事,王仔是这么想的。结果事与愿违,离婚困难重重,自己父母不同意,玉茹本人不同意,玉茹父母要找他麻烦。最后他众叛亲离,通过法律手段,经历几个月的时间才终于办好。在这期间,他从没间断过给格格的电话,没间断过每天一支玫瑰花,彼此倾诉着思念,但他从没给过格格承诺,他是个浪漫的人,他希望给格格一个惊喜,他甚至都计划好了先两个人去巴塞罗纳一家小教堂结婚,然后再按照格格家的风俗办一次隆重的婚礼。

    终于拿到离婚证了,他兴奋地拨电话给格格,传来“您拨的号码是空号”,他的心顿时就凉了半截,他非常担心,担心格格可能出事了。立刻乘当晚的飞机飞往深圳,半夜敲响了格格跟她同事一起住的公寓的门,开门的是她同事,“格格呢?格格在哪里?”他非常焦急。“格格几天前就回家了,你不知道吗?”女孩答道。“怎么可能,我昨天还给她打电话了呢,怎没告诉我?你骗人。”他不相信,他推开那女孩去房间找,那本属于格格的房间空空如也,甚至她的一点气息都没留下。“你告诉我,格格到底去哪里了?她家在哪里?”他摇晃着女孩的手臂。那女孩很气愤,“神经病,自己女朋友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大半夜的,你给我出去!”就这样他被人轰出来,在深圳的盛夏,他感到冷。他跑了中国很多城市,就是没有遇上朝思慕想的格格。最后,只好回国,但他遵守诺言,一直留着跟格格联系的那个号码,希望有一天,格格怜悯他,给他一个电话,告诉他,她不辞而别的理由。

    几年过去了,那天他要开一个重要的会议,关机,错过一个重要的电话,是从中国打来的,而且拨的是中国那个号码,他知道一定是她打来的,他非常激动,他要给格格回电话,拿起来又放下,他害怕,几年了,格格还是单身吗?最后,熬到半夜,终于按奈不住内心的思念,电话响了一阵,终于有人接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嫩嫩的带点冷,她的声音一点都没变,真好,终于找到她了。他问了她很多问题,却只听到她的哭声,听到她说她已结婚,原本他是有心里准备的,几年了,应该会有无数的男人追求她的,可是,心却那么痛,痛彻心扉。他该怎么办?一直带着希望度过了那么多个孤独的日夜,现在,一切宣告破灭,不行,他王仔是不能就这样放弃的,至少他要确保她是幸福的,通过号码,他可以找到格格所在的城市,他一定能找到格格的。

    就是在这样的信念下,他来到了格格工作的城市,他没有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格格面前,而是在偷偷地观察,从学校到她的家,他发现格格似乎很快乐,也见到了每天接送她上班的先生,看上去似乎是一对幸福的恋人,她先生长得很阳光,很有气质风度,目光灼灼,但面对格格的时候,却是无限温柔与呵护。他非常嫉妒这个男人。他想起了在深圳一次要吃两个冰激凌的小姑娘,那么可爱无邪,她本该属于他的,如今却成了别人的妻子。那时候,她才二十岁,已如出水芙蓉,如今二十五岁了,比之前更添了一份女人味,他多想走到她的面前,拥抱她,把她带走,五年的时间,剥夺了他的权利。绝望,痛苦,绝望,在这两种感情中徘徊,沉沦,心死。他没有了一丝希望,只能选择回自己的国家。此后的王仔,少了过去的猖狂与意气风发,更多了份男人的沉稳和内敛,加上他天生的王者之气,那是一种蛊惑人心的致命的魅力,吸引了无数女人的青睐,有天后,最热的model,偶尔也会带些不烫手的女人进酒店,那只是满足某一部分的需要,他的心全放在了事业上,没用多久的时间,“非主流”杂志社享誉全球。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