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前来投奔的盗贼团伙不下数百个,人数达到数万。另外还有大陆东南西北各地的一些大盗贼团大部分都派来了使者前来联系,表示愿意投效、听从我们的命令。
没想到最支持我的居然都是盗贼!
盗贼就盗贼吧,比没人支持强。据说各地的盗贼加起来也有几十万人了,这样也算是革命形势一派大好吧?
不过现在我很郁闷。
前些天剑士公会会长里约、魔法师公会会长盖克还有雇兵公会会长艾克拉提这三个来到紫云宫,告诉我三大公会将在紫云城设立分会,而且是总会直属分会!
三大公会的分会遍及大陆,不过从来没有过直属总会的分会。这就意味着三大工会将把紫云城当成他们的中心所在地了。
于是思嘉丽带着蜜雪儿四女跟着里约去了,说是去创办魔剑士职业分会。还有鲁道夫带了几个手下也跟了去,负责创办弓箭手职业分会(说老师话,论起步射,还得数鲁道夫他们。而且紫云宫的守卫现在由潘塞负总责,路德协助,没鲁道夫什么事)。
詹姆斯上山后,跟着谢里夫和波里一头扎进了帝国文明研究会的筹办工作之中,唯一能和我玩的爱丽丝成天围着她家小不点转,很少有时间理会我。而皮特则带着他老婆去了紫云城,参加了紫云城的军队(这家伙有点躲着我的意思)。
于是,没有人和我玩了!
本来我现在已经得到了修真法诀,应该安心修炼,争取早点达到神现期,以便取得大地之神的神格。可是一来静心修炼根本不符合我的性格,二来我怕到时候拿不到神格(因为血脉的原因),造成我身份的穿帮,所以对于修炼懒的很。
好在没有别人知道我们“胖子”家族的修炼是怎么回事,我就骗他们说为了早日晋神,我需要外出修炼。
以修炼需要的名义拒绝了潘塞和路德安排给我的跟班护卫,我独自一个离开了紫云山。
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好好游历一下这个大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我还没有真正好好游历过呢,很快就卷进了一大堆破事里,烦都烦死了。
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自由了!
反正那什么复兴帝国的事情有人操心,我乐得当个甩手掌柜。
其实复兴帝国是他们最希望的事,不是我自己最想的事。就我那点水平,管一个几百人的小帮会就是极限了,再大的摊子我就弄不清楚了,还不如自己一个人逍遥逍遥再说。
下山之后,我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紫西城。
这是一座中等城市,位于罗曼王国的西北角。
进城之后,我见街道上人来人往的蛮热闹。
随便逛了一会儿,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了,便找了家看起来蛮豪华的大餐厅进去吃饭。独自一个坐在桌边,正在品着美酒,忽然听见旁边有人说话。
“这两天城东的大营里很热闹,是要打仗了吗?”
“你还不知道?我表哥在总督府做事,听他说新国王前天下达了旨意,命令总督霍夫曼侯爵集结紫西行省的全部兵力,要联合丰泽国的紫北行省、法兰国的紫东行省联手攻打紫云城了。所以,这两天本省所有骑士和士兵都要前往东大营报到。”
“原来是这样。不过为什么要攻打紫云城呢?那里现在蛮不错的,我有一个朋友在那里开店,说生意很好。而且听说三大公会要联合在紫云城建立总会了!这样的话,恐怕紫云城以后会发展成整个大陆最繁华的城市呢。”
“可能就是因为那里现在太富有了,这三个国家才想占领它。毕竟那里现在还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听说紫云城的城主拉科齐不是贵族,以前就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和咱们一样!你说那些国王和贵族能容忍吗?”
“一个普通的冒险者能当城主?听说紫云城是以前紫云山里的盗贼团出山修建的。这个拉科齐以前是一个大盗贼团的团长!”
“那你说这次三省联兵,能打过紫云城吗?”
“这很难说。虽然是三省联兵,但谁都知道这三个国家都是各怀鬼胎,能不能真正齐心合力不好说。紫云城的军队如果是紫云山的盗贼的话,那还是有相当战斗力的,不然不会这么多年没人敢去紫云山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盗贼是在山里面厉害,真正到了平原上,就是正规的军队厉害了。我哦看这次紫云城有麻烦了。”
“唉!刚刚出现一个好城市,却要这样!听说本来紫云城方面准备开放紫云山的狩猎呢,这下怕是泡汤了。”
“是啊。本来这中原腹地就缺少狩猎的好地点,就一个紫云山,以前还去不了!”
“你说官军要是打下了紫云城,会不会开放紫云山?”
“官军就是打下紫云城,也进不了紫云山。这次要是紫云城方面胜了,开放紫云山还有希望,要是官军胜了,就没指望了。”
“呵呵,那就希望紫云城胜利吧!”
这几个人正说得热闹,猛然另外一张桌子上站起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喝道:“你们这几个鸟人!说什么呢?居然希望盗贼胜利?信不信老子把你们抓到总督府去治罪?”
这边几人一听,顿时怒了:“你们是什么东西?管的事情还不少!”
那边一人道:“我们是霍夫曼侯爵府的家族武士!”
这边几人呵呵笑了起来:“原来是老霍夫曼家的看门狗啊!怎么没栓好,跑出来乱咬人了?”
这俩武士一听,刷拉拔出了剑,喝道:“卑贱的平民!竟敢辱骂武士?”
这句话的打击面有点广了,顿时餐厅里的客人纷纷站了起来,有人道:“说什么呢?平民怎么了?平民就该死吗?”
还有人道:“对啊!你以为现在和以前一样呢?告诉你,再想欺压平民,小心你的狗头!”
这边刚开始说话惹祸的几人也站了起来,各自拔出了剑,其中一个道:“听说大地之神就要重新降临世间了,到时候还不知道国王和贵族怎么死的呢,你们这些走狗早晚也是个死!还嚣张个什么?”
这时,餐厅老板慌忙跑了过来:“各位!消消气,消消气好不好?你们要想打,请到外面去,小店经不起折腾啊。我不收你们的饭钱了好不好?各位请吧!”
一个武士道:“你们敢跟我们到光明神殿去,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不?不敢去的才是狗!”
这边说道:“你当我们傻啊?我们又没有主子,怎么会是狗呢?有主子的才是狗!大家说对不对啊?”
整个大厅里顿时轰然,纷纷道:“说得对!”“说得好!”
武士真恼了,一个武士仗剑便要上前,餐厅老板忙张开胳膊拦在他前面:“这位大爷,求你行行好,不要在这里打行吗?”
武士大怒,一巴掌便把老板扇得飞了起来:“滚开!卑贱的家伙!”
老板一直飞到一张餐桌上,轰隆一声将餐桌砸塌,酒水饭菜溅得到处都是!
这张桌子上本来只有一个绿发碧眼的美女,身穿淡绿色法袍,手边靠着根两尺长的法杖,显然是一个一个小小的风系魔法师。
这时酒水溅了这美女一身,美女冷着脸站了起来,将魔法杖抄在了手里,指着那武士娇声叱道:“你!你怎么敢把我的衣服溅成了这样?”
说着,魔法杖上一道风刃发了出来,嗖地将那武士的右胳膊切了下来!
武士出其不意,突然遭受到如此重大的打击,一时间痛晕在地。他的伙伴一楞,然后大叫起来:“你!你怎么敢?”说着轮剑便向这美女魔法师砍了过来,美女魔法师轻轻侧身一闪,让过他的剑,又一个风刃发出,也将他的胳膊切了下来!
这时,整个餐厅的客人们全都静了下来,静得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一样。
美女哼了一声,转身便往门口走。
这位美女不是别人,就是区区在下变的。
刚走到门口,忽然身后响起了一阵拍手的声音,一个男子说道:“小姐的风刃术好厉害!居然能斩断高级剑师的胳膊!”
另一个男子的声音道:“如此犀利的风刃术,在下还真没有见过!”
我回过头来,看见从餐厅的一角走出两个青年男子,一个穿着灰色魔法袍,一个穿着黑色魔法袍。
我冷冷地问道:“怎么?想和我切磋切磋?”
灰袍蓝发青年道:“哪里!在下是不过想帮小姐清洗一下污渍而已。”说着,手中魔法杖一指,就见一片晶莹的水珠将我全身笼罩住了。下一刻,我的全身果然被清洗的干干净净!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现在我浑身象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还不错,居然也是瞬间默发!
我被他气笑了:“这位先生,我要谢谢你。可是你把我全身都弄湿了!”
黑袍青年生着一头红发,闻言忙笑道:“就是!这家伙真是孟浪!看我的!”说着举起法杖,念念有词,就见一股火焰从杖端喷出,化为一条火蛇,绕着我的身体转啊转啊,不一会儿,就将我浑身烤干了!
说起来,这家伙这份控制魔法元素的能力还真是不错。
灰袍青年在一边直瞪他,黑袍青年视若无睹,笑着对我说道:“小姐,这里太乱了!不如在下请小姐换家餐厅去吃饭吧?”
想泡我?又点意思!
我似笑非笑地道:“那怎么好意思?我又不认识你们。”
这时,旁边窜出来一人,道:“不如由我们来请客,请三位赏光如何?毕竟这位小姐也算是帮了我们。”
我一看,原来是方才和那两个武士发生口角的几个冒险者。
灰泡魔法师忙道:“这里没有你们什么事,该去哪儿去哪儿!”
我道:“可以呀,反正我还没有吃饱呢。”说完转身便走出了餐厅。
几个冒险者顿时喜上眉梢,跟着我就走了出来。我用眼角偷偷一看,却发现那两个魔法师居然也跟在后面!
嘿嘿!贼心不死啊?
换了家餐馆,这次没坐大厅,要了个雅间,大家一齐坐了进去,两个魔法师抢着坐在了我两边,几个冒险者不好跟他们争,只好随便坐下。
在这个世界,魔法师还有比较有地位的。
黑袍魔法师刚一坐定,便自我介绍道:“我叫达尔文,这个傻傻的家伙叫赫胥黎。不知道小姐芳名?”
我估计这会儿嘴里要是含着酒的话,一定会喷出来!这都什么名字啊!
我只好随便编了个名字:“我叫格琳娜。不知道这几位大哥都叫什么?”
其实,这个世界的名字都不是随便起的,都是有意思的(在这里为了方便,全部用了音译)。比如,这“格琳娜”就是“绿发女孩”的意思。“达尔文”是“阴暗的风”,“赫胥黎”是“热的海贝”。
冒险者有四个人,分别叫布莱克、海顿、威廉和唐努。其中布莱克是大剑师,其他三个都是高级剑师。
至于两个魔法师,我一眼就看出来都是大魔法师了。
赫胥黎抢着道:“格琳娜小姐的名字真好听,和你的人一样美丽!不象某个家伙,和他的名字一样阴暗!”
达尔文看着侍者,问:“有没有热的海贝,来一份!”
大家都忍不住笑,弄得侍者莫名其妙的。
好容易点好了饭菜,开吃以后,达尔文问我:“格琳娜小姐是什么等级?”
我道:“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等级,没评过。”
达尔文奇怪道:“那你都学过什么魔法?”
我道:“就学过三个魔法,一个风刃,一个小旋风,一个飘浮术。”我是真的只会这三个风系魔法。
达尔文道:“你学了多长时间?我看你操纵魔法的能力很强啊!”
我随口胡诌道:“学了十几年了。”
达尔文和赫胥黎点头道:“怪不得!”
风刃和小旋风是风系魔法士学的头两个魔法,象我方才能用风刃把大剑师的胳膊切断,那可不是一般的功力。要知道,大剑师的身体通常都经过很多年的斗气淬炼,就是没有放出斗气护罩,也不是小小的风刃能够伤害到的。当然,如果有人练,一直练上个十几年,凭着对这个小魔法的无与伦比的控制能力,完全有可能将它强化到这样厉害的程度。
不过,任何一个正常的魔法师,都不会将一个一级小魔法练上十几年。因为魔法师真正有用处的本事是那些大中型魔法,光练上两、三个小魔法,就是练得再厉害,也没有国家或者大家族肯聘用你!而且,只会这两、三个魔法,也没有办法评级的。
除非有什么大家族或者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反正不靠魔法吃饭,随着性子才有可能这么练的。估计他们现在把我当成了逃家出来的大小姐了。
布莱克忙替我打圆场:“格琳娜小姐的魔法虽然少了点,但是贵在专精嘛!我看很好很强大!”
几个剑师也跟着猛点头。
我偷眼看去,明明看见达尔文和赫胥黎眼中都露出笑意!
靠!在心里笑话本小姐是不是?
要是你们知道本小姐这三个小魔法有多么厉害,眼珠子还不得掉出来?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