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作为军队成员的武士中的步战成员,这些剑士的剑法和一般流浪剑士的剑法有所不同。他们使用的都是单手重剑和盾牌,不象民间剑士一般都不用盾牌。
经过威尔逊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些剑盾手是步兵中的精锐和主力,另外作战时还会配备很多初等的长矛手作为辅助兵。
这个到和地球上古代步兵的组成差不多。
在斗气运用方面,无论剑盾手还是长矛手都和骑士一样,十分注重一击的威力,因为在战阵中没有变化的机会。
在威尔逊的城堡里住了将近一个月,我参考骑士和步兵的斗气运用方法,对我长刀刀法的斗气运用进行了改进,使之攻击威力成倍提高。同时,为了保持单挑时的变化需要,我总共编创出了九种斗气击法,这九种斗气击法可以互相头尾相连,不断发动攻击,而不是象军人那样一击之后,得停顿一下才能发动第二次攻击。
这其中的秘诀就是在每次攻击的同时,要为下次攻击作好准备。这种方法这里一般的斗气运用方式就可以实现,而我的内藏式斗气简直能够发动狂风暴雨般的连击!
同时,与之配合,我还编出了一套身步法。这套身步法是利用斗气来发动闪电般的移动扑击,可以一跃数丈!而且,与传统的轻身术不同,这套身法用任何类型的斗气都可以,步依赖风系斗气。当然,缺点是不能用来赶路,只能配合战斗使用。
我为这套刀法命名为“破空九斩”。
威尔逊对于我的长刀和新创立的“破空九斩”十分感兴趣,这套刀法他可以用双手剑使出来,能大大提升他单挑的实力。我很大方地传授给了他。其实我最厉害的就是内藏式斗气和紫色斗气,这个我是不会教给别人的。至于这些武技,我并不认为有太多保密的必要,反正我能发挥的程度别人死活也发挥不出来的。
我准备离开了,于是告诉了他我真正的身份和名字。
我让威尔逊派人去罗曼丝城找了洛伦,带回来了洛伦的一封信。洛伦在信中说,目前四大帮会高手尽出,而且还有不少三大家族的高手,四处寻找我的踪迹。还有就是安培派人送来了封信,建议我去千桦地区暂避一时。
我用魔法药水将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改成了红色,同时威尔逊给我换了匹青色的战马,这马也来自特罗,和我之前的白马是一个等级的。
告别了威尔逊,我换了身红色轻甲和一把双手剑,单人独马又上了路。
这次我在路上遇到了几拨四大帮会的人,不过这些家伙都没有认出我来。
我穿越了半个清南大平原,一直往东南方向而来,期间经过了三座城市和很多庄园。这天我路过一个小村落,想去讨水喝,便进了村子。
刚进村子,便听到一阵哭喊声,我便策马直接奔声音的方向而来,一路上都没有看到人。
循着声音,来到了村中心一个空场边,眼前的情景令我愕然地张大的嘴巴。
只见场地靠里,坐着一个肥胖的家伙,这家伙比我在地球时还要胖得多!身穿华丽的贵族服装,身后有一个跟班帮他打着伞。在他周围,有十几个带剑的大汉,个个面带凶相。
而在场地中间,跪着百十名衣着破旧的农民,男女老少都有。
最恐怖的是,在这些农民前面,躺着一个妇人,这妇人看样子已经死了,她的肚子被剖开,一个已经成形的胎儿被从肚子里拿出来,扔在了地上!
满地都是血。
在妇人的旁边,躺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的脑袋被割了下来,拿在一个带剑大汉的手上!
是强盗?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我的手摸上了剑柄。
这时,那胖子开口了,顿时震得我脑子一乱!
之听这家伙说:“你们这些贱民!还有谁敢拖欠本爵爷的贡粮,这就是下场!”
原来,这家伙不是强盗,而是这村子的领主!
靠!
这么残忍!
现在我对自己过去的恶行早已觉得不妥了,何况这家伙比我过去残忍了何止十倍?
看着哭成了一团的村民们,以及场地上惨无人道的情景,我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妈的!这就是贵族老爷?
这还是人吗?
我怒叱一声,从马上一跃而起,长剑已在手中,犹如闪电般向那胖子劈下!
一道斗气闪现,那个手拿人头的大汉一剑横里向我截来。这家伙居然是个大剑师!
不过他可没有什么秘传剑法,也许有,不过没有来得及使出来,便被我的“破空九斩”斩掉了脑袋!
砍人脑袋者,脑袋恒被砍之。
这时,那胖子受惊翻到在地,他身边的侍卫们纷纷拔剑向我扑来。我展开“破空九斩”,不多时便将这些家伙全部杀死。
胖子这时爬了起来,已经爬上了一匹马,正要逃走,被我一剑掷去,将他当胸贯穿,跌下马来。
杀光了这些家伙后,我没管那些目瞪口呆的村民们,跳上的青鬃马往村外便跑。
一座庄园的城堡里,一般至少有两、三百名武士,再加上庄园全部的乡村武士,不下五、六百,我可没有狂妄到认为凭一己之力便可以对付得了这么多人!
至于这些村民的死活,我管不了了。也许他们会被领主家族全部杀死,也许他们托辞说领主是被盗贼所杀,能侥幸逃出一命。
这些都和我没有了关系。我现在最需要的是早点离开这个庄园,离得越远越好。
不知道那个庄园的武士们有没有追我,我昼夜兼程,连续飞奔了两天,又穿过了两座城市,来到了清南大平原的东南边缘的一座中小城市――蓝月城。
我在城外,找了个没有人的地方,用魔法药水将头发和眼睛恢复换成了紫色,进城后找了家客栈,好好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上街来逛。
蓝月城的得名,与其形状和建筑风格有关。这座城市右靠一座小山,整体上呈现为新月一弯的形状,城市里有不少建筑都是蓝色色调,大概和本地的特有的外装饰材料有关吧。城里的弧形主街到也繁华,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我信步走着,前面来到了一座广场,却发现广场上聚集了不少的人,好象正在围观着什么。我仔细一看,发现广场边上有一座高台,高台上此刻站着一些人。
我便向旁边一人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本城城主的一个奴隶逃跑被抓了回来,马上就要在这里行刑。
按照大陆各国的法律,奴隶逃跑被抓回来,便交由主人随意处置。不过我还没有见过贵族是如何处置逃奴的,便找了个角落,站定观看。
只见高台上有几个武士打扮的人,以及一个被绑在木架上的奴隶。
一个武士高声对着广场喊了几声,意思就是说遵照城主大人的意思,要将这名逃奴砍断双腿,作为其他想逃跑的奴隶的榜样。
喊完之后,一名武士抡起一把大斧,一斧便将那奴隶的双腿砍断,顿时鲜血四溅!那奴隶惨叫一声,昏了过去。
那几个武士便走了高台,扬长而去,却没有人去管那断腿的奴隶。
我便问旁边一个商人打扮的老者:“这些武士怎么不带这奴隶回去了?”
老者道:“带他回去,不能干活了,难道白白养活他啊?这些贵族精得很呢!”
我问:“那这奴隶还能活吗?”
老者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了眼我道:“你看他还能活吗?”
我道:“要是现在有人去救,也许还能活下来。”
老者道:“城主的逃奴,谁敢去救?就是救下来,他以后靠什么活?”
说完,老者摇着头走了。
我也没有去救那奴隶,而是离开了广场。
就我现在的情形,确实也没有办法救他,就是救了,难道带着他一起逃亡?
这时,我发现自己以前其实接触这个世界的社会阴暗面并不多。现在想起来,这里毕竟都是农奴制,想想以前西藏农奴主的种种暴行,就知道这里每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了。
我突然有了一种从现代社会掉落到中世纪的不适感。
跟这些残暴的中世纪贵族相比,我们这些黑社会要仁慈得多了。
可是我们是犯法的,而这些贵族却是合法的。
我没有什么推翻农奴主反动统治、实现社会变革的野心,连一点想法都没有。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
不过亲眼目睹了贵族的暴行之后,我更深刻地感觉到了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是多么不合适,也感觉到了世界上人与人之间似乎还是应该有更和缓平等的关系。
我漫步在街上走着,却没有心思欣赏两边琳琅满目的店铺展示的商品。
突然,有人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从胡思乱想中惊醒过来,看到了两个混混。
没有染黄了头发,也没有前卫的服装打扮。但是,这就是两个混混。
这种人我在罗曼丝城见多了。
一个混混嬉皮笑脸地看着我道:“这位妹妹真漂亮啊,跟哥哥去玩玩吧?”
“滚!”我怒了,一脚一个,将两个混混踢出了十几步远。
搁在以前,我也许还“将计就计”一番,但是我现在一看见这俩家伙就是一肚子火。
呸!都是社会垃圾!
我刚要起步离开,却发现我的去路又被人截住了。
靠!还真有不怕踢的!
可是我生生地把骂人的话吞回了嘴里。
因为我发现面前的家伙居然是位高手!
而在他身后数步远的地方,一左一右,还有两名高手。
同时,又有七、八个人不动声色地从两侧和后面向我围了过来。
在所有这些人身上,我都嗅出了高手的味道。
这些人都是大剑师,但他们不仅仅是是大剑师而已。
他们每个人都给我一种真正高手的感觉。
我摸上了长刀到柄,紧张地判断着周围的形势。
“呵呵,紫韵小姐!找到你还真不容易啊!其实你只要跟我们回去,未必便会丢了性命,何必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呢?”我面前那人看着我说道。
我感觉他的目光罩住了我周身上下的所有关键的地方。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