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睁开朦胧的双眼,天已微亮,她竟抱着一堆杂草睡了一夜,也许是从马上摔晕下来的。望望四周,凄迷迷的,那匹马早没了影。大难临头,马也知道自跑了。这可是在荒郊野外,举目眺望,前面似有点灯火,就照着那灯走。
她不时的回头,怕后面那群猛虎再跟上来,御林军若此时来,再有十个芊画,也招架不住。她饿得小肚咕咕叫,走路都跟踩水车一样,晕头转向的,还好那个包袱没丢,那里面装着吃饭的本呢。
越走天越亮,越走离镇上越近。她渐渐的发现,这个镇和她家乡有很大的出入,甚至连穿着都变了,身上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挂满了全身,特别是女的,身上玲当叮当叮当的响,或多或少,都有。男的则是脚上挂一个,年轻一点的小伙都挂在左脚上,上了点岁数的,都挂在右脚。不知挂这东西是何用意。这里倒也不富裕,虽没有哀鸿遍地,路边却不乏讨饭的。
只顾看别人身上着火,却没发现火也烧到她屁股上了。她瞧别人,别人也在瞧着她呢,大多是男的,都是一脸的色迷样,跟没见过美女似的。她的花容月貌若再摆个媚态,定能把男子迷倒一大片。但她就是不喜欢别人这样瞧她。瞪别人一眼,别人就不再多看了,她要是疯起来,能和脱僵的野马比比。那些男子,都是马蹄子下的青蛙,若被踩上一脚,那不就一命呜呼了?
找了个客栈安顿下来了,三七二十一,生命本由命,她晚上好好的泡了个澡,躺在床上,差不多是深夜了。人在这个时候最容易想事,也是人感情最清醒最真的时候。她一想到那天的情形,就泪如雨下,本就没了母亲,这样一弄,连父亲也没了,不知他是生是死。人有千千结,节节都是情。一个郡主,现在却流落他乡,成了追捕的对象,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原本觉得学武是枉然,但现在却改变了看法,真到用的时候了,她一个女子,若再没点真本事,那不就完蛋了?到时不就是别人到手的玩物吗?更何况她还有个倾城倾国脸。就怕红颜薄命,有时候美丽不是什么好事,那些一睹她芳容的色狼们,恐怕皆有非分之想了。
她今天可是大鱼大肉的吃了一通,仔细算算盘缠,剩下的也只能苟延残喘了,就这还得悠着点花,说不定再过些时日,就食不果腹了。那就真得去吃泔水了。
过去的已不能挽回,那就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敲一天木鱼是一天,今宵有觉今宵睡,明天被御林军抓了去,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没被抓去,那明月珠的密秘就能多陪她一夜,她也就能多活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