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欢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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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进入1991年,一个长得很似自画像里的凡高的样子的流浪诗人瓦瓦来南京找我和诗人大哥伟地。他还带了他情人,漂亮性感的女诗人辛红红。几年后,我才知道辛红红是瓦瓦的情人。他们早在北京就上过床了。当时,瓦瓦不顾以后可能要去讨饭的危险,用卖江苏民间画家他老婆丝丝的三张画换来的钱,当然也几乎是他所有的钱,在北京饭店开了一个套房,住了三天。

    第一天,瓦瓦睡在外面的沙发上,第二天,瓦瓦睡在卧房里地毯上,第三天,终于感动了辛红红,睡在了辛红红诗歌般美妙的裸体的上下以及周围。

    瓦瓦说:“那天的她,真的让我吃不消。不过以后的她,对性的要求也同样是很高。”来南京时,辛红红却和瓦瓦约好了,不说他们俩的关系已是上过床并还会上床的情人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做过爱,是纯洁的友谊。她不想暴露这一点。也许,她想保持她在男人面前的魅力,这是她单身生活的一个动力。

    大家刚开始的时候只知道辛红红以前是另一个因写西藏问题小说而跑到香港的小说家的女朋友。在北京,还有一个当画家的干哥哥。的确,我还从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女诗人。有一次,和他们去郊游,我一边听辛红红读自己的诗,一边通过她的无袖的衣服口子看见她美妙的微微翘起的乳房,以及一粒暗黑色的**。看来,辛红红和何羊一样,都有不喜欢戴胸罩的癖好。也许,因为她们都热爱艺术,所以不喜欢有东西束缚她们身体上最艺术的地方。

    那无意中的窥见让我不觉有了沉醉的感觉。女人,**,张开的唇,诗歌,有云的天空,郊外的风,让我认为这就是艺术的衣服正穿在大地女人的身上。管她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我眯着眼看着辛红红,感觉她也是一句毒诗化成的毒毛毛虫再化成的五彩蝴蝶。据说她迷倒了北京很多二十岁以上男诗人。我想这绝对可能。

    辛红红说:“过去我为了男朋友、买衣服和一千块钱一个月的工作而活着,现在为诗歌。”

    我说:“你这是诗歌式的大话。”

    瓦瓦说:“我看辛红红的诗,缺少点沧桑感,但还有潜力。只要她找到真正的爱情,就会找到那真正的生活的感觉和方向。也许,她就是中国诗歌界未来的普拉斯。”

    辛红红说:“我写过献给美国女诗人普拉斯的诗歌。我喜欢自白和自白派诗歌。不过,我可不认为死亡就是一种艺术,死亡就是死亡,最简单不过。我也不会白白死给你们看。”

    我说:“我看辛红红将来一定比瓦瓦写得好。”

    夜里,我们就一起到诗歌大哥也会画点油画的伟地那里蹭饭。每当见了美女,伟地都会很高兴。他会变得活跃和有幽默感。平时他则不喜欢说话,阴着脸让生人害怕。

    到了那一年,诗人的社会地位已经很低。美女们开始远离伟地和诗歌。以为写出了南京这里很伟大诗歌的伟地和一个小书店的相貌平常的收银员谈恋爱都没有成功。他说他把她请到宿舍里,摸了她的全身后就放她离去,结束了他们三个月的谈婚论嫁。他孤独了几乎一年。然后,他决定不做老师了,去新华社当了记者,搬到了新街口去居住。

    后来的那段时间,他唯一的艳遇是在出差的时候,和一个有男朋友的电视台女记者在外地黑夜的公园里相互抚摸亲吻,在满地的星光下,伟地还隔着裤子拱了她十几下,让她如真的进入般喘息了起来。

    最后,那女人对伟地说:“你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当年,我失恋了,很痛苦,所以就跟了现在的这个没有啥有关爱的感觉的男朋友。但他是我男人。”

    伟地说:“你有男朋友或是有丈夫,也还是可以来找我呀。我不在乎你有。”

    那女人笑了:“我也不在乎。我男朋友在乎。”

    2

    瓦瓦那时在北京认识了一个年纪老一点画却挺前卫并能在东南亚卖点钱的画家。那老画家给了瓦瓦点钱,让他去民间寻访真正的诗人。老画家本来还想多给些。他说:“我起码还可以多给你二十万。”条件是美丽女诗人辛红红要陪他一夜。

    那年头,二十万,都没有买到一个美丽女诗人的一夜。这是我迄今为止为中国女性诗歌最感自豪的一回。

    有一天,诗人大哥伟地请我们大家去他新街口的宿舍吃咸水鸭和旺鸡蛋。那天,去了很多人,有吉他薛薛,流浪诗人瓦瓦和美丽女诗人辛红红。另外还有两个口语诗人。其中一个拿着一个砖头大的手机,这使日益平常化的诗人也有了一股豪情般的财气。还有就是英英。英英的二外的俄语,她还翻译了不少俄国小说和诗歌。知道诗人大哥伟地喜欢俄国文学,所以赶来凑热闹。但她的到来使我心里自感非常狼狈。因为,现在的她属于另一个男人,但别人却都以为我和她有一手!于是,我开始隐藏那狼狈。

    先喝了几口酒后,大家开始用快板的节奏读了北岛的诗歌,又在薛薛的吉他曲《彝族舞曲》的伴奏下,让英英用俄语读普希金的诗歌。在座的估计除了她自己谁也听不懂。当英英吃到旺鸡蛋里的小鸡的屎时,英英没叫,倒是瓦瓦尖叫soudu.org了起来。

    他说:“美女吃了鸡屎!”

    我则一直非常拘束,好像别人都知道了我的第一次手淫是想了这个美丽的南大女研究生英英。如今却是别人的女朋友。那夜英英很少和我说过话。我的脑子乱乱的。心里则一直想赶快逃离那里。其实那天后面的故事还有比较精彩的。

    多年后,辛红红在美国和我在一个文学网站上奇遇,她在聊天室和我说到那夜,说,在另一个房间里,当只有诗人大哥伟地和她时,伟地居然去脱她的鞋去摸她的脚,是那是诗歌的结晶,并还想进一步往上摸,说是找诗歌结晶的上半部分。而看起来还算老实的薛薛更厉害,居然追进厕所里去解她的衣服和胸罩。辛红红说:“你们都说薛薛是你们里面最纯洁的男孩子,我看最猛。他都快成功了。”我听了辛红红的故事后,打出笑的符号,说:“那天你居然戴了胸罩给他解?我印象里你一惯不带的呀。谁让你没说和瓦瓦有一手?他们以为你是单身、饥渴、远方而来的美丽女诗人呀。”

    辛红红也打出笑的符号,说:“和谁不行,我怎么会和瓦瓦有一手?是不是那一年做梦了。或者是你们所说的心灵创伤让我的心灵既受伤又迷惑了。”

    她还说:“在美国,我没有再写作,因为我必须学习用英语思考和生活,为了生存,我也放弃了用中文写诗。就是现在,我也不能用中文和你聊得太长,不然我会难受。”

    我又说:“我印象里的过去的你,美丽,有趣,有艺术直觉,才是我们那个诗歌时代的真正回忆。”

    辛红红说:“我看美国也没啥诗歌。”

    我最后说:“你也不从帝国大厦顶上一头栽下来,真做我们中国的普拉斯。”

    辛红红又打了一个笑的符号,说:“帝国大厦顶上,早圈起来了,没法跳了。”

    我说:“那你,回我们上海跳吧,那里也有世界排名前五的高楼了。”

    她则很久没有回音,沉默了。

    3?

    有一个礼拜,青岛的老友毛毛每天在夜里两点钟给我打电话。白天他还把他的日记传真给我看。那时候,还没有互联网。我们这些卖电脑的也就是给别人装装区域网。毛毛知道我最近拿着老龙的手机玩。通话的时间几乎都是一个小时。弄得月底手机缴费的时候,老龙肯定要骂我。

    在青岛的时候,有段时间,我和毛毛个人住在四方区错不岭堆电脑的仓库里。那里是好几路公共汽车的终点站。属四方区,在青岛算三等公民居住区。沿海的则是一等公民居住区。我快离开的时候才搬去了那里,离大海很近。而住在那仓库里时,老鼠经常会在半夜掠过我们的鼻尖。

    毛毛比我小一岁的,但他却是经理。他读了科技大学的少年班,后来读计算机软件,记忆好得可以倒背中学课本上的古文。

    我还和毛毛一起去练过健身舞,因为他说那里可以遇见漂亮的青岛姑娘。青岛姑娘在我印象里一直很好。就是她们化妆太浓太烈,又不注意细节,所以有时候会看见脖子那里有一道分界线,脸上抹了粉而脖子下沿没抹到。在健身舞班,我们认识了不少青岛姑娘。还和其中一个叫李红的到二体的舞场跳舞。我们的公司就租青岛二体的门面。我们?就轮流和她跳贴面舞。有一回,从李红的脸上我都闻到了毛毛的味道,汗汗的,毛烘烘的。我们俩还一起去李红家,她妈妈正在等去香港定居的手续,李红的爸爸在香港扫大街。

    那时候,未来国家队的主力中场李宵鹏也在二体练球,我和他爸爸还一起坐在球场边看他打高射炮,然后听带他那前山东队球员的爸爸用青岛话对他怒斥。

    有一天,为了在街上找一找青岛有没有美丽的暗娼,并以第一感觉选一个最美丽的暗娼,我和毛毛,也不去和客户谈业务,却在青岛的中山路上来来回回走了一白天。毛毛说,他很想知道从事性交易活动的女人看起来有没有美感或者有特殊的美感。我们看见了不少眼神比较热烈穿着比较妖艳的漂亮女人,却不能确定她们是不是做那个生意的。我还学着当年张林、牛京马路边插“潘西”的样子,去拉她们的手,让毛毛非常惊讶我的色胆。“南大的,真是厉害。”他还总是问:“她们怎么不骂你流氓?有的还朝你笑?”最后,我们走不动了,就坐在大街的栏杆上,看着青岛的夜色从大海里一点一点涨进这个城市。我们终于被发源于蓝色大海的猖狂的夜色淹没了。

    4

    毛毛的电话内容永远就是关于两个女人。一个是总公司的交际花宝宝。他和那个女人在圆明圆旧址拉过手。还在天安门城楼下接过吻。但毛毛只有回北京才能见到宝宝。宝宝有的是男友。第一号男友则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在大街上打她的耳光。

    后来,毛毛终于爱上了另一个女孩,一个北大的漂亮女生,叫贝子。被我则叫为“被子”或“杯子”。他一回北京就陪她去打网球。尽管他的网球水平绝不能和他的记忆力同日而语。

    一连七天,毛毛其实都在说同一件事,那就是他们做爱了。他感觉很好,因为他们?都是第一次。毛毛说:“过去我让你看我的日记。现在是真的了。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对自己说,老天给你的爱情正式开始了。”他还说:“我在里面,一开始只微微地动,好像在发芽,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动。我喜欢看着她潮红的脸,那感觉就像看着老天采给自己的一朵大红花。”一个月后,毛毛被派去了香港,当香港联想的技术工人。香港的女人绝对看不上穷得发涩的这个大陆仔,所以,他以看一打一打的毛片和想念和“被子”做爱的时刻度日。有一天夜里,我点了蜡烛,起来给毛毛写信,只写了开头:“至今感觉还是和你走在青岛无尽的夜色里。”就写不下去了。我落了泪,滴在了信纸上,把字弄得模糊。

    那老天给我了什么?一个诗人需要怎样的生活,可以比他自己的诗歌更奇妙?

    5

    一个傍晚,瓦瓦来找我去大学生俱乐部跳舞。辛红红去了上海,去见一个从欧州回来的上山下乡时就有过流浪生涯的朦胧诗人。瓦瓦说:“我找了几个月,还没发现中国有特别纯粹符合那老画家的思路的诗人。也许隐藏在南京大学的女大学生里。今天我有这个感觉。就像以前我感觉谁,当然是我,是屈原再生一样。所以我们去跳舞,去寻找。”

    那夜,我们也没找到啥女大学生诗人。只找到两个外文系穿着拖鞋来跳舞的女生,过几天,她们就要毕业了。和瓦瓦跳的叫陈早,个子矮一点,神情也忧郁一点,她说她还会写小说。第一章就是从一个少女第一次来例假开始,感觉很有点想法,也很有点写作天才。她还说,一个作家班的诗人约她出去就是想在黑暗里对着她手淫。

    和我跳的叫朱茱,她一边头发厚一边薄,所以她老歪着脸,使厚那边的头发能盖住歪着的一半的脸。我都感觉她老这样子脖子都习惯性地歪了。和她们跳舞,拖鞋就在后边哒哒哒地响。

    第二天夜里,我们相约去南园的小松林唱歌,我带了薛薛的古典吉他。我会点弹唱,而且尼龙弦的古典吉他用于弹唱的效果也不错。尼龙弦打起节奏来就像沙哑着嗓子唱歌,很有质感。我们点燃在小卖部买的白蜡烛。大学年代,我们老是这样在小松林和女生唱歌。唱着唱着,朱茱就靠在了我身上,我记得那夜唱的最后一曲是?豹乐队的《无地自容》,还反复唱了三遍,直至嗓子都有点哑。从肺里冒出的力气大得都把蜡烛弄熄了。后来的故事我想仔细说一下,因为在朱茱的同学们之间流传的一直是另一个版本。

    后来,她们一起去了我住的地方,瓦瓦搂住陈早,我搂住了朱茱,各躺在一张床上。一开始,大家都很安静。然后,我就开始吻黑夜中的朱茱,我先是吻到她的头发,然后是嘴,最后是胸,中间的距离一擦就过。我先用手把那对东西从胸罩里小心地取出来,而后用嘴轻轻地吻那**,最后用手心按着。她的**很小,很快就很硬,给我一种肿涨凹凸的感觉。于是,她则用手去摸我下面。

    我说:“我坚强起来了。”她则对我说:“大学四年,我还没有碰过男人,你是我最后的纪念。我会永远记住你,无论到天涯海角。因为这样我就记住了自己在南大最后的时光,有一点美好就可以了。”她说这话时正轻轻地握着我的手。我感觉在她的手指里,我的手死了。她说:“我感觉它发光了。”我说:“你当它是手电筒?”她说:“我觉得它在跳动。”我说:“它被你摸得想飞!还要咬人。它是活的。”她说:“那我不摸了,上了四年大学,也算摸过了。”

    那刻,我感觉我的手就那么被她抚摸的感觉非常美妙,我感觉到她的热情正一点一点从我那里渗进我的身体,这感觉甚至好过了去给它寻找一个巢穴,去来回地飞动。

    然后,我叹息一声,压在她身上,隔着她的裙子,继续吻她,还吻到肩部的肩窝里。她的皮肤给我一种细腻但又曲折的感受。我把嘴唇久久地停在那里。一只手则顺着大腿摸上去,穿越裙子的感受真好,但快到根部碰到内裤的时候就退了出来,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瓦瓦那边,则一直是寂静,或者他们在听我们的动作,或者是我没有注意听到他们的。一切都很宁静,好像黑暗里奇怪的爱情真的乘着月光来过在于南大六舍的这间房间。

    那天的南京大学南园里面的夜,静得像让人在夜半想用去猴子爬树的方法接近月亮或月光。

    一早,朱茱就要坐车离开南大,我在早上的南大南北园连接地带找到似乎还没睡醒的朱茱,她眼圈发黑,嘴唇好像都有点肿。被我吻多了?我和她一起喝了酸奶吃了肉包。她的头发零乱但还是有一边盖住着一部分脸,一只眼睛藏在里面。另一只眼似乎也不在看我。面对着她,我很难找到有关情爱的感觉,估计她也是一样。我送了她一件白色的棉体恤,上面有“无地自容”四个字和一把黑色的吉他。这廉价的衣服才是她真正的大学生活里除我之外的最后的纪念品。

    6

    送走朱茱的第三天,我依然收到牛京来自美国的信。

    他写道:“老鱼,我很想你呀。现在回过头来,和你说说我和米是如何开始的。那一次是她丈夫回国。她又要搬家,自然想到了我。其实他们也没几件是自己的东西,还有搬家公司。米说:‘做搬家这样的事,我需要信的过的男人在场。’

    那天,一切结束后,我在他们新租住的地方,坐在地板上,感觉有点累。米在那里摆花瓶,那两个花瓶她换了七八个位置也不满意。她,也许就是那么个挑剔的女人。然后她问:‘吴博和你说他回国去干啥?’我说:‘看他家里人去了呀。’

    米说:‘算了吧。他回去看他原来导师的女儿。那人得重病了,快死了。以前他们是一对,被老导师反对,最后这老婆才成了我。老导师撞见他们在他的实验室里做爱,他女儿还在上面,他受不了那刺激,所以不同意他们。给他毕业已经是那女孩三四次要自杀弄来的了。’

    我说:‘这老教授。我看吴博不差呀。’米看看突然我说:‘我不爱他。嫁他是为了出国。现在我们两三个月做一次爱。也不知是谁不想。’

    有些感觉来的很突然,也很无聊。然后我们俩就去看了一场美国电影。我们步行去,步行回。要走一个多小时。回家的路上,是她先拉了我的手,她诱惑我在先。女人一拉我的手,就给我爱情的感觉。然后我搂了一下她的腰。要知道,那一搂花去了我所有的勇气,我过去以为的那一切都不存在或改变了。

    我进入了新的思维空间。我不再恐惧极端的羞愧。然后,我又把手放在她屁股上,那里真柔软。她的腰和她的屁股都给了我温暖的感觉。我到美国几乎没有近过几次女性呀。实际上我充满了任何形态的渴望。我感觉有点疯狂的意思了。我,喜欢这感觉,于是开始吻她,很专注地,或者说她专注地开始吻我。我说:‘一吻我就停不住了。我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男人。你这么美丽,让我无法自控,我和吴博不同。我其实是一个无所谓的男人对你,对我,对未来和现在。’

    米问我:‘只对过去认真?你呀,是对我无所谓还是对吴博无所谓?你也不怕吴博知道?我是你朋友的妻子呀!’我故意说:‘想他?这刻说不定他和他的旧情人在床上翻滚呢。’人性的恶,让我这么说。米笑了:‘那女人都快病死了,能行吗?你想让我嫉妒呀。不过说实话,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有感觉,也不怕你笑我,我下面都潮了,我有感觉呀。’米的笑让我感觉她很天真,也让我觉得她真的很可爱。我说:‘不想那么多,这里是美国。爱情的自由区。说干就干,不管那么多。’

    然后,我们就在米的新家里,做爱一直到天亮。我想一共有六次吧。我从没有表现这么好过。中间,我也想起过吴博,那是个好男人。所以第三次的时候,我哭了,我说以后要找机会回报那哥们。也许,正是这种感觉,让我的欲望出奇的强。或者说在床上,我和这女人是天生的一对。我甚至说:‘米,不管别人怎么想了,你离婚吧。我们结婚。’米说:‘不行,那我们过不了几年,肯定弄死在床上了。我还想多活几年呀。’

    米是一个可爱的女人,也是个奇怪的女人。有一次,她听说你是我的好友,看了你的照片后,说她发梦和我们俩一起做爱。也许她真这么想。她喜欢说她心里真正想的东西。过去,她喜欢忧郁的男人。你就是呀。你看,我们是不是真的疯狂了?现在,我看什么,都有疯狂的意味。下次我把我们两家四人的合照寄给你。让你看看米。说不定,哪天,我三人就在一张床上了。我不反对和你一起和米在一起。只你和米也可以。只要你喜欢,米喜欢。这个女人能让你飞上美丽的云端。真正的快乐属于你我真正的这样的朋友们。

    来美国吧?或者我们回去找你。让你也疯一夜或者一个月。这年头,不疯反而让我觉得不正常。时代前进了或者在后退?所以,关于我们之间的秘密的革命一定要成功。要启发后人。”

    7

    有的夜晚,我也会带女人回我的那个永远很黑很乱很脏的宿舍。

    而骆易是那段时间里和我交往最长的女性。我和她几乎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都做爱。

    我们公司隔壁公司的小肥没有钱买舞票,就带上了我和老龙。他想把我们当长期舞票。于是通过这爱跳贴面舞的小肥就认识了骆易姐妹。她妹妹骆君还在上海一个大学读服装设计,由于身材高,也做做时装模特。

    一开始,是老龙和骆易跳,我则和身材高跳但似乎有点平胸的骆君。小肥则在我和老龙上洗手间的时候和她们跳。后来放“老的”的时候,当时,群魔乱舞,骆易却自然地甩动头发,让我对她有点惊讶。

    回去的时候,老龙就要带骆易去我那里。骆易没有同意。老龙就扬长而去。只有我,觉得这样做太猴急。老龙还是研究生学历呢。他喜欢立竿见影。我叫了一辆马自达,一种电动三轮车,送她们姐妹回去。我们底下叫那些比较开放和混乱的女人也是“马自达”,另一种叫法就是“阿乱”。

    骆易坐在我和骆君之间。在车颠簸的时候,我就摸了骆易。我隔着衣服摸她的胸,还摸她的裙子。我本来想摸骆君的,只是没有那么长的手。我的手没有停很长时间,只表示了个摸的意思。

    以后,我就开始约骆易。第一次她还试图带上她妹妹。我在电话里说:“一手搂一个?你别让我太幸福。”当我白天在鼓楼公园门口看见她时,发现她有_4460.htm一双似乎会说话或者说会放电的眼睛。让感觉她似乎是一个绝对的南京美女。

    然后,我们在鼓楼电影院看电影。骆易穿了一套全红的裙子。看到一半的时候开始吻身边的骆易。她把舌头伸得很长,好像可以绕弯,让我感觉这女人嘴里好像有条短短的蛇。

    然后我们就去中山东路新华书店旁的工人文化宫。先在那里玩一个大转盘,到了惊险的地方,她就猛烈地抓住我。从转盘上下来后,她就已经习惯抓出我或者搂着我大摇大摆地走过南京的大街小巷了。

    以后的两个星期,我几乎没有去上班。因为骆易白天才有时间来和我约会。每天,我就从六舍伸长了脖子望窗外看,等她来。然后我们就坐在床沿接吻。接吻成了我们俩之间最多的行为。我们在一起这样玩了两个星期后才正式上床。两个星期,那是骆易感觉得比较恰当的时间。太短,让她觉得自己太随便。太长,又让她没有那耐心。

    有一次,她让我把手伸进了她裙子里。我知道那是一个信号。然后我就脱光了她的衣服。也许是抚摸时太激动。爱情传说很快就完了。然后我去公司忙点事。忙完后又赶快骑自行车望往回赶。怕自己身体不行,路上买了一包西洋参共十个胶囊。一口气全吞了下去。

    回去后,在我那破烂的地方,我就坐在床沿,看着骆易在白天暗淡的光线下脱衣服。我看着她身体的轮廓,感觉着生活的内容。那些衣服飞落下来,最后轻轻地落在地上。比窗外的那些落叶下降得快。我放起了音乐,抱住她,从后面进入另一个世界。她的双乳是她全身最美的地方,腰则被人工勒得很细,有一道突陷的痕迹。后来,我有转过来,跪在了床上,就和她开始了马拉松长跑。

    那次,似乎走出很远很远。我的膝盖都跪破了。过程中,我突然感觉有点爱她,就拼命地吻她的嘴。骆易似乎没有多少经验,她大声地喘息但不呻吟。有一次,当她过了最激动的时刻居然一把就把我推开,然后,又拉我开始。最后,她光着身子在有着微微已经黑下来的房间里走来走去。

    骆易对我说:“我的身材绝对棒吧?我喜欢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裸体。我常想,谁得到我就是得到了南京的春天。”

    我说:“是呀。但我还是觉得你眼睛漂亮。”

    我又问她:“不是第一次吧?”

    她说:“不是,以前在玄武饭店被人诱奸过,那人说第二天要出国,就把我带到了女人的行列。”

    我说:“你不伤心?”

    她说:“我伤心的时候,你在哪里?”

    然后她扬起了她的手指,说她这里应该戴一只钻戒,但她想三十岁的时候再结婚。我想,我也不想和这所谓南京的春天结婚。季节里,我更喜欢秋天,那是冬天的前奏。

    我还问她:“不信爱情了?”

    她抬起头,那双眼睛依然美丽和茫然,说:“爱情,我信呀。你不信?”

    我没有回答。

    有一次很晚了,大概十二点,我送了她回家。没想到她半夜四点还没进家门。闹得她家人满世界找她,并顺着她的通讯录打电话,还打了我的电话,以为我就是那罪人。第二天才知道,她和一个与她神交了很久的英俊邻居在花园里坐到了几乎天亮。

    还有一次,因为听我说老龙在南京的鼓楼公园、梅花山、十中校园的槐树下、紫霞湖这些露天场所和女人乱来,骆易也有了这念头。所以我们曾经试图在她家门外不远的地方相爱。结果忙了半天,又担心她家人会突然开门出来,还就是大概是因为方法不对,没有能够成功。

    一个月后,骆易就离开了我。她说:“我不想再去你那个狗窝。虽然,它就在我比较喜欢的南京大学里面。”我说:“我感觉那里还好呀。”她还说过,她以后几个月换一个男朋友。但决不会同时和两个男人上床。她想让她的爱情生活很有规律。因为她相信爱情,和我不同。

    离开她后,我有时很想她。就给她打电话。几次,都是她妹妹接的电话。我问了问骆易的情况,就挂了。

    最后一次打电话,我对她妹妹说:“下次我们俩去跳舞?”电话那头的骆君吃吃地笑了。她说:“你忘了我姐姐了?”我说:“是她忘了我。”

    最后一次见骆易是给她两张五台山摇滚音乐会的票。顺便还送了她一个很大的玩具。她拿了票和玩具后,对我笑了一下,她的笑很甜很美丽,然后就远去了,在我视野里没有再回一次头。

    8

    另外,我也带过一个出卖自己肉体的女人回我南大住的地方。有段时间,老龙做了一单大生意,吃了不少倒回扣,就连着一两个星期请我去金陵饭店跳舞听歌。

    我记得那歌厅的乐队里有一个唱歌的女人,长长的脸,挺漂亮的,长得让我感觉到一种奇怪的微微的动人。我迷上了听她唱歌。她最喜欢唱的一首歌,而我同样也是最喜欢听这一首。那歌开头的第一句是:“是什么让我忍住了眼中的泪水,是天上的星星还是霓红灯?”几年后,我才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叫《心痛的感觉》,也是一首港台的泊来品。

    我最喜欢听她唱这首歌。她一张口,我的心就会沉到肠子下面去。老龙认识她,她在一个很脏乱差的中学当政治老师。所以通过老龙,我也在她唱歌休息的间隙和她跳过一两支舞,她很高,让我搂着她时特别紧张。我还曾骑自行车在深夜送她回过她住在部队大院里的家。我有天还写了歌词,说要送给她,并和她通过长达五个小时的电话,讨论流行歌在南京的发展趋势。那应该是当时还比较少见的电话煲粥了。

    值得一提的是,几年后,这美丽的老师歌手也嫁了一个取得了美国身份的中国大款男人,漂去了那个让我嫉恨的异国他乡。

    在听歌的同时,后来,我在那歌厅里又注意到了一个高大性感的女人,她也是每天都来。在放“老的”的时候,身子仰着,跳得十分幽雅,平缓。我对老龙说,那女人很漂亮。老龙凑过去,那女人一听他说南京话,理也不理。后来,看见她和一个老外搭上了,拿老龙的话,两个人搂在一起跳舞的时候,贴得肉都要长一起了。

    有一个白天,我在太平南路上又碰见这高女人,发现她脸上有雀斑,没有夜里看得那么漂亮。当时她在打公用电话,我向她一笑,她也向我一笑。然后,她就向我招手,叫我过去。

    我在杨公井的一个素菜馆请她吃饭。半个小时间内,我们几乎没啥话可讲。她对我说,她和她的姐妹们都不喜欢搭理南京人。她们的主要客人是住金陵饭店的客人。我说,我不是南京当地人,但喜欢南京。她笑了,说不理南京人也不表示她不喜欢南京呀。

    后来,天黑后,我依然用破单车走街穿巷带她回南大的宿舍。她坐在车后面,腿长得脚老挂到地上。她说:“我是第一次这么去一个朋友家做生意。”

    然后,我叫了一辆的,把单车扔在了出租车屁股后面。等我到了我那窝,她就一腿躺在我床上。等我去走廊上了厕所回来,她已脱了个精光。当我上去,她突然说:“要借我两百块钱。”她说借这个字让我吃了一小惊。于是,我说:“行。”然后,就几秒钟,完成了那个交易。当时,她的手指在我背上像敲鼓一样轻轻地敲着。

    我给了她一百块。因为当时身上只有这点钱。一个月后,她在金陵饭店的歌厅里又遇见我,就对我说:“给我点钱,我要去买烟。”我从口袋里掏出钱,她手很快,一下子就抽走了一张一百块。

    后来,她还被抓进去过。几天后又出来了。还回到了金陵饭店这里。我也因为和她打过招呼,被便衣拉到一边的房间盘问我,那公安以为我是帮她拉皮条的。

    还是大个子走了进来,对那便衣公安说:“王哥,今天你喝多了?没这小子事。他是正经人,还是个大学生。”她看我住在南大,以为我就是一个真正在读的大学生。

    于是,我,这个所谓的正经人,才又能在苍茫、荒唐的夜色里,在长长脸歌手美丽的歌唱夜色里的星星和霓红灯和那歌声的余音里,骑着我那破单车,想着上述的那几个故事,也许都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些短暂的片段,可有可无。我歪歪扭扭地,被夜色驱赶着,回我南大的窝去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