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阳,却心情阴霾。
礼服,捧,人潮涌动。
站在门口迎宾,望向会堂,一切似乎轮奂,但我始终觉得有点压抑,说不出的胸闷。这是我第三次做伴娘,依稀第一次的时候,是何其兴奋,第二次的时候,是何其自信,走到第三次,29岁!我只能发誓,没有下一次。
蔡敏敏挽着我的手,笑意盈盈,“佳语,我真的没有想到我能和林奇结婚。我真的感觉到什么是幸福了。”说罢,接过来宾的红包塞进我的伴娘包里。
说实话,我不能忍受她的一言一语,文艺腔得令我每每有殴打她的冲动。“我好幸福啊,我真的好幸福啊!”五年了,我不想,不愿,不喜欢听她发表任何感慨。
我挪动脚步,站了接近一个半小时,换个姿势,看看她。凭良心说,蔡敏敏从头到尾,从大学到现在,一直是那种平平孩,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格是毫无格,毫无闪光点。就算是披上嫁衣,也看不出,有何特别之处。曾一度,“蔡敏敏”勾上“王子奇”荣升生八卦一号主题。
八卦的受害者,不是林奇,不是蔡敏敏,是我!原因在于,明明当年是我挽着林奇的手臂,骄傲向全世界宣布,他是我的男朋友;明明当年是我怜悯似地指指蔡敏敏的行李,告诉他,这是我的室友;明明当年是我假仁假义,拜托他好好照顾与他同路返乡的她。他真的是信守诺言,好好照顾她!期限从一小时,变成了一辈子。而我,从此被贴上灰姑娘恶的标签,咎由自取。
蔡敏敏哭哭啼啼口口声声对不起我;林奇思前想后,语重心长,“小语,我觉得,你没有我,可以继续好好下去,但是,敏敏没有我……你知道的。”
呵,林先生果然是大义凛然,委曲求全。
我还能如何。但至少让我明白一件事,幸灾乐、落井下石,并不只是偶像剧里的桥段。被人指指点点、暗中议论的感觉,至此之后,我不想再去体会!
至于究竟是蔡敏敏勾引了林奇,还是林奇耐不住寂寞,勾引了蔡敏敏,又或者两个人狼狈为奸,互相勾引。不得而知,对我来说,结果只有一个,我被抛弃,那个叫莫佳语的自不量力的人,被“王子奇”抛弃,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另一个人……
我清楚男人的见异思迁,只是输给蔡敏敏,就像流言所说,让我很不甘心,失眠两,付出冒痘痘的代价,终于想通“男人”和“缘分”这两样东西,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捉摸不透。他在爱恋你的时候,海枯石烂;他在离开你的时候,毅然决然。
那是二零零三年的夏天,大三结束。伊拉克的战火漫天,我,一个人在图书馆度过了一整个和空调相伴的空虚暑假。
我回过神,下意识看一眼蔡敏敏身边的林奇,白的西装,越发衬出他向来有点孤傲的格。考究的发型、服帖的领结……回想当年大家给他取的绰号万人迷“王子奇”。如今想来虽有可笑,却也不无道理。他与水仙少年的区别仅仅在于,他娶了蔡敏敏!!!
他似乎感觉到了我颇有深意的目光,他转过头看我,我匆忙撇过。
“佳语,看,是严雅两口子!”蔡敏敏莫名抓紧我的手,她的头纱一颤一颤,刺到我的脸颊,有点难受。我拨过,无奈。一惊一乍是她的另一大特。曾今为破个丝袜,忧郁许多天。往往屁大的事,在她眼里都能成为世界某日的导火索。
“恭喜,恭喜。”严雅士甩着她的LV,踩着高跟鞋,着一身红礼服,扭动腰肢,缓缓走来,满脸堆笑,向着敏敏作揖。她转过身看到我,下意识去抓她老公的手,“原来今天佳语是伴娘,好久不见了!……”她颇有用意得打住。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笑了笑,点点头,“好久不见。”
严雅没有应声,倒是她身边的徐志巍朝我回应,却被娇不满地拉进会场。
我想大笑,因为觉得可笑。人的友谊,有时候很虚浮,廉价,经不起风吹雨打。表面上看着两人如胶似漆,却是暗中较劲。猜疑和妒忌都是我们的致命伤。作为从高中到大学的同学,我们深深了解着彼此。谁都不是服输的人。读书时争名次;学生会中争职位;社团里争人气。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弃……以此循环,不停地比较,直到分道扬镳。风平浪静之下暗波汹涌,却是因为一个男人,火山爆发。
十五岁那年,徐志巍以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带着优等生特有的光环,熠熠生辉。若能与如此风云的人物走近,无疑是件很荣幸的事情,就算两个人真的君子之交淡如水,流言蜚语也能让暧昧滋生出懵懵懂懂的爱情。
我想,这辈子做的最愚蠢的事,就是告诉严雅,自己和徐志巍的旧事。那些作为邻家伙伴,穿梭在田埂里放风筝,池塘边钓龙虾,五六个记忆里烈日炎炎的夏季。她从未对我说过对徐的感觉,使我误会她对他的毫无兴趣,于是整日唧唧歪歪,像个痴一样在她面前倾诉对徐的仰慕之情。直到高中毕业,才从别人的口中得知他们两个一早便有的关系,那时候才发觉,全世界唯独我十足小丑。何止笨,实在是蠢不可耐。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严雅对我的态度转变在他们结婚前夕。老家的房子要准备拆迁,乘此,徐志巍同我又聚在一起,那一日,鬼使神差般,严雅来电,在听筒里认出了我同他父亲聊天的声音,他以为多年后与我再相聚是件值得与未婚分享的事情,但事实呢?不得不说,有时候,不是人小心眼,而是男人缺心眼。事情的结果很显然,严士对我的态度何止阴阳怪气了得。
在严雅心里,我除了扮演小丑,还扮演着潜在小三的角。她以为我此时此刻还会喜欢着她那个被她看得严严实实的小绵羊?这个人的心眼比针眼大不了多少。当然,也许,在某些时候,我也没有自己想象得这么清高,也许,在某个时候,我同样会这么神经兮兮。
我陪敏敏去换礼服,准备敬酒,这是传统婚礼里最繁琐、最耗时、最劳累的一部分。同样是我讨厌婚礼的原因所在。
蔡敏敏之所以找到我做她的伴娘,原因有二,一则,我的挚友岑晓璐经营全城知名的婚庆公司;二则,也是最主要的,在她的圈子里,唯独只有我贴着“单身”标签。
讽刺、更是悲哀。
在陪伴她筹办婚礼,我常常面对着他们想过一万次,如果没有那一个插曲,那今天,着一身婚纱的是不是我?如果没有那一次自作聪明的介绍,那今天,是不是我也嫁得好人家,膝下儿一双?
我忽而想起李碧华的《青蛇》来,男人归男人,归,没尘埃落定前,交叉不得。所以,数百年后,素贞选择对小青隐瞒男人的存在,因为许仙一事,她怕了!
“怎么?又在触景生情?”LULU拍我肩膀,站在我身边,从三十二楼的落地玻璃窗望向这个城市的霓虹闪烁与车水马龙……
“触什么景!生什么情!”我冷哼一声,有点颓然,“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又何苦去强求。”
“莫哲人,如果,你真能说服你自己,congratulation!但是,如果你只是在对我遮遮掩掩,那大可不必了。”她一脸严肃。
我看着她,“LULU,为什么你不是男人!”
“天下男人何其多,何苦你就对我一往情深……可我也是成了家,有了子的人,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你回头是岸吧。”LULU讪笑。
我选择不理她,她向来没点正经。
恰时,敏敏换好旗袍从衣帽间里出来,让我们眼前一亮,至少让我对她有所改观,唇红齿白,青丝发髻,凹凸有致。她传统的典雅,一直埋没在这个城市不伦不类的时尚里。
“你现在明白了吗?”LULU似有所指地小声说。
“岑大妈,谢谢你的提醒!”我回她,语气有点不屑,因为不想真正承认自己输了。
LULU看我一眼,嘴角露一抹狡黠,就快步迎上去,替敏敏张罗妆容。
矛盾无处不在。一直想知道的答案真的来了,又突然做起鸵鸟来!
我们都是追着时尚跑的俗人,而敏敏有自己独特的风韵。吃多了山珍海味的人难免对萝卜咸菜有别样情怀。这话,自己听着,都酸意浓浓。
门铃响,我去应门,猫眼里望出去,是林奇。
“还没弄好,再等一下。”我开门见山。
“行。”他顿了顿,“谢谢你了,小语。敏敏朋友圈子窄,有你这个朋友,她也算幸运。辛苦你了。”
讽刺!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被我打住。我回以笑容,“别这么客气,进来看看你的新娘。”
他笑,我有一丝晕眩。这么多年,他还是像抹阳光。
脑子里突然闪过那句什么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之类不是什么什么,而是什么什么的话来。为什么此刻有这样的想法,只能解释,我神经搭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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