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刻意的初遇 无心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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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惠金区木兰花新月街

    夕阳时分,这条街道安静的令人心凉,毕竟还没开春,我裹了裹身上的羽绒服。虽然使个取暖术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但我不敢冒险这个世界的踪丝的能否探查一切魔法波动,所以还是小心为妙,况且这是在麻瓜的街道上。

    徘徊在木兰花路,我终于发现了原著中提到的那个游乐场。看来达力和他那帮狐朋狗友还没完全洗劫这一片地区,至少三架秋千都还完好无损,除去锈锈的铁链外。

    “Bingo!”我低呼一声,不得不承认我今天运气很好,一个戴着破眼镜的消瘦男孩正坐在秋千上。甚至不用仔细分辨,我就确定那时我要找的人,真正的主角。

    “嗨,你好。”我抛下背包荡上旁边的秋千,晃着铁链打了声招呼。

    男孩明显吃了一惊,翠绿的眼眸直直地盯住我,这是我才发现他其实相当英俊,难道找错人了?我心下嘀咕,一直以为他相貌平平的。

    “你好。”半晌他才回过神,略显尴尬地回应了我,碧玉般的瞳中满是好奇。

    “我是银琦,银琦沙雅,旅行到这儿的。你呢?”我抛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搭讪借口。

    “哈利波特。”他指了指身后,“就住在女贞路。”说到这里,他脸上露出难过的神情。

    我自然知道他的境况,但还是故意问:“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我看着他身上松松垮垮的衣服,满是胶带的眼镜,还有脸颊上的道道伤口,心中就是一酸。中国老话说得不错,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个男孩本该得到最好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哈利摇摇头,略带羞涩地微笑:“你这么小就可以自己旅游了?”看的出来,他很羡慕我,能离开女贞路估计是他现在最迫切的愿望。

    “啊,我可以照顾自己的。”我笑着回答,又问:“你脸上的伤?”

    “不小心。”他含糊地说,略显尴尬,我也没有点破他,除了达力还有谁干的出?

    “这样啊。”我忍着笑,拿出一沓OK绷递给他,“看来你很需要这个。”

    “谢谢。”他不好意思地结果,但我看的出他为这少有的关怀感动。

    我的心情也一下子明朗起来,笑着邀请他:“明天是周末,看你的样子也有空,跟我一起去游乐场怎么样?”

    哈利的表情一下子为难起来,嗫嚅道:“这恐怕不行。”

    我这才想起自己确实唐突了,于是摆摆手:“是我不好,你得征得亲人同意吧。”我特意用了亲人这个词,而放弃了父母。不过以德思礼一家来看,这事十有八九是成不了。

    “他们不会同意的,抱歉。”哈利歉意地望着我。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我没关系啦,反正自己一个人习惯了。”这倒是没说谎,原先从小老爸老妈就没怎么管过我,还不是过的自得其乐。只是希望哈利开心些罢了,我的主角情节可是相当深呢。

    哈利闻言沉默。的确,我们两个都没有经历十岁孩子应得的经历。

    “好啦,那么我又要启程了。”我伸伸懒腰,拎起背包,“再见,哈利。”

    “你要去哪儿?”他着急地追问。

    “会再见的,相信我。”我并不回头,只是挥挥手,快步离开。

    作为一个平常人,周游世界,这是我上辈子就想干的,可惜刚刚要上大学就很倒霉的挂了。用了一年时间,我酣畅淋漓地游遍了欧洲,当真是大开眼界。法兰西的风情,凡尔赛与枫丹白露,我徜徉镜厅,见证《凡尔赛和约》;千湖之国芬兰,冰碛美景心旷神怡;火热的西班牙,托莱多古城,行云流水的多明戈舞……希腊、罗马、爱琴海,风光旖旎,醉人心神。经过这次游历,我才了解到这个世界的魔法印记无处不在,只不过掩藏的十分巧妙罢了。

    第二年的一月九日,我回到了沙雅庄园,迎接我的第十一个生日。

    “银琦,你终于回来了。”刚到门口我就被抱了个满怀,“我可是解释了半天呢。”

    我好笑地拉出怀里的大男孩,他有一双蜜色的大眼睛,可爱的娃娃脸,难以想象他居然和我同岁。

    “郝斯,我不是给你我的族徽了么?”我疑惑地问,蓦地想到一个极有可能发生的可能,“你又给丢了?”

    男孩委屈地点头,让我哭笑不得。郝斯密狄拉,纯种的希腊人,和我在法国相识,成天赖着要和我一同旅行,没办法之下,我只好给了他家徽,邀请他我生日来家里玩,没想到他丢了还敢一个人跑来,真是让我替他捏把汗。

    “又联系不到你,我就只好先来了。”郝斯撇嘴诉苦。

    “我爸妈让你进来的?”我不确定地问,这家伙破禁制的水平令人望尘莫及,难保不是动用了魔法闯进去的。

    “当然啦,我好歹也是密狄拉家族的继承人,又说是你的朋友,你爸妈就开心地让我进去了。”郝斯不满意地瞪了我一眼,“你居然比我还晚!”

    “切,有礼物没,没有可不让你进门。”我笑道,肩上的火狐也配合地龇了龇小小的尖牙。

    郝斯不自觉地缩了缩身子,他当初可是吃了这只火狐不少苦头。

    “当然带了,在屋里呢。”郝斯悻悻地回答。

    “这还差不多。”我率先进了门。

    一进大厅就听到老头子的抱怨:“银琦,爷爷还以为你不打算回来了!两个多月都不来个信儿!”

    “苏格兰的风笛简直太迷人了,所以晚了几天,反正那么近。”我扔下包摊手道,示意自己是身不由己。

    “啊啊,的确,我年轻时也被迷住过一阵呢,真是令人怀念啊。”老头子向往地叹了一声,旋即笑道,“既然你和爷爷坚持同样的追求,这次就放过你了。快上楼看看吧,来了不少你的小朋友呢。”

    三个哥哥自然全部到齐,不过我现在根本没时间听齐沃宣扬他在霍格沃茨的光辉事迹。德拉科马尔福,他果然是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

    “银琦,我给你准备了一份大礼。”德拉科讨好地凑上来。

    “谢谢。”我礼貌地穿过他身边,看到了一个个熟人。除了郝斯,还有纳威隆巴顿,局促地站在拐角,他奶奶和老头子是旧交;爱黎西蒙斯坦,眼高于顶的聪明女孩,总是爱和我比较;凯伊,爱黎的弟弟,相当温文有礼,学识渊博;卡尔宾奥利,这个和漫画中的喜玛拉雅猫同名的男孩,同样出身斯莱特林家族,开朗热情;最后就是马丁萨顿和他的双胞胎哥哥皮耶萨顿,两个高挑的大男孩,都在霍格沃茨上二年级。谢天谢地,德拉科没把克拉布和高尔那两头蠢猪一块带来,我稍稍松了口气。

    说起来我还是异性朋友多一些,这和前世恰恰相反。和几个人一一招呼完,我才有空坐下来喝杯茶,加少许鲜奶的红茶是我的最爱。说起来今年纳威、德拉科、凯伊、卡尔宾和我都要上霍格沃茨了,纳威和马尔福自然无需多说,我们三个却不知命运如何呢,但看他们几个兴奋地追着齐沃问东问西,我也不由充满了期待。

    “我肯定会进斯莱特林,我爸妈早就说了!”德拉科滔滔不绝地说着斯莱特林有多么伟大,倒真引起了几个人的共鸣。

    “没有出众的头脑是不可能得到拉文克劳的认可的。”爱黎高傲地接口,显然为自己的智慧感到满意。

    纳威犹豫了一下才小声开口:“我奶奶希望我能去格兰芬多……”

    大家都陷入了激烈的讨论,每个人都毫不退让,渐渐迸出一丝火药味儿。

    “哦哦,银琦,放任你的朋友们吵架可不是好习惯啊。”老头子来到我身旁,笑眯眯地说道,“你的交友真广泛呢,让我瞧瞧,嗯……斯莱特林,显然,拉文克劳、赫奇帕奇,嗯嗯,哦,还有一位格兰芬多,是么?”老头子指着纳威。

    老头子的眼力果然很毒,我点点头,悄声问:“我要是进了格兰芬多你要怎么办,不会把我扫地出门吧?”

    葛利微笑,但我怎么看都觉得那双清澈的眸子里有一丝了然。

    “那可真是我们家族的骄傲了。”老头子似笑非笑的回答,让我摸不清头脑。

    开学在即。

    飞路粉旅行的滋味很不愉快,但和跟在我身边的德拉科马尔福比起来,我敢说那真是美妙了。

    穿紫色soudu.org袍子的摩金夫人矮矮胖胖,笑容可亲。不过我还不想这么早和哈利见面,如果他真是在这和马尔福相遇的话。于是我摆脱了德拉科,饶有兴致地踱进一家神奇生物商店。

    店内的空间并不大,又臭又闹,柜台后的女巫微笑着向我走来。

    “需要什么?雪枭,或是一只猫?”

    我耸耸肩,环顾四周,说:“还没决定。”

    我对猫头鹰没有任何兴趣,也懒得拎着笼子晃来晃去。而且我已经有了“美人”(我给火狐起的名字,曾遭遇了老头子的强烈抵制,因为这是只雄性火狐),猫也不是好的选择。

    橱_4460.htm窗边,一只硬壳上有碎钻的乌龟正自得地睡着,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原著里提到的那只宝石乌龟的亲戚。有着变色功能的五彩蜥蜴,正愉快地享用午餐。一箱粘糊糊的紫色蟾蜍,亮着紫色的大眼。

    终于,我在角落里发现了一篮子芥末色软毛球,十分可爱。

    “这是什么?”

    “咕噜球,可以隐形,很可爱的小东西,但有点害羞。”女巫托起一只放在我手心里,不及巴掌大小,软乎乎的十分舒服。她将身子团成一个圆球,只露出一对小小的灰钻眼珠,怯怯地打量着我。

    “平时都喂什么吃的?”我用指尖轻轻触碰这个小东西,居然听到她发出咯咯的笑声。

    “杂食,当然有芥末草根最好。”女巫好奇地打量着我,毕竟喜欢这种没用的小玩意的人不多,但她还是尽心地为我介绍。

    我满意地点点头,付了一个银可西将一篮子咕噜球都买了下来,一共是六只。

    买好了锅子、水晶药瓶、黄铜天平和可伸缩望远镜,在药店配了两份标准剂量的药粉,又挑了不少我感兴趣的药品,这才来到奥利凡德。

    店里光线昏暗,空气混浊,一排排狭长的盒子堆到了天花板,正静静地等待着主人的领取。

    “银琦沙雅。”背后忽然响起了一个飘忽的声音,幸好我早有心理准备,镇定自若地转过身子,微笑道:“你好。”

    奥利凡德银白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喃喃说道:“你和你母亲很像。她是个极有天赋的女巫,光彩夺人。”

    我耐心地等他罗嗦地感叹完,已经完全确定这个家伙有怀旧的毛病,见到人就要怀念一番,其沉浸的状态之深令人敬佩。虽然我不用魔杖就可以施法,但还是入乡随俗吧,尝试一下这个世界的不同。

    量完尺寸,奥利凡德挑出一个长匣子,递给我:“试试这一根,枫木和龙神经做的,九又四分之一英寸长。不错,柔韧度极佳,挥一下看看。”

    指尖刚一触到魔杖,我就觉魔力一动,似乎找到了极通畅的发泄处,优雅地划出一道银弧,杖尖迸出耀目的银色火花。这份感觉,如指臂使,原先极困难的魔法现在仿佛都是轻而易举。对于我这种天生魔力纯正的人来说,利用良好的魔法物质传导,可以充分发挥体内的潜力。

    “太神奇了……难以置信……”奥利凡德大声喊道,银白的眼睛瞪得更圆。

    我被他的反应弄晕了,我用的又不是伏地魔的孪生魔杖,你激动个什么劲儿?

    “有什么不对么?”我挑眉询问。

    “魔杖选择巫师。”老土,这台词我都会说,奥利凡德注视着我,“一眼就选中自己魔杖的巫师,被视为魔法的驾驭者,你会成就天才的事业的……”

    这句话可真耳熟,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沙雅小姐,请别轻视它。”奥利凡德冲我点头道,“邓布利多,格林德沃,还有那个我不能提名的神秘人……不可否认,他们注定被人记住,不管是以光荣或野心……沙雅小姐,你是第四个。”

    走出店门沐浴在阳光下,我一下子把在那个灰暗屋子里听到的话抛在了脑后。以我的资质,倒可以算的上驾驭者,但和邓布利多和伏地魔相提并论,连我都觉得夸张。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