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国父穆罕默德·阿里·真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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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Muhammad‘Ali Jannah,乌尔都语∶   ???    ,在巴基斯坦也被正式称为∶      ,即“伟大领袖”,1876年12月25日出生于卡拉奇,1948年9月11日逝世于卡拉奇)

    巴基斯坦国家缔造者、政治活动家。生于卡拉奇古吉拉特人一虔诚的穆斯林富商家庭。其父真纳巴纳·蓬迦巴依属伊斯兰教伊斯玛仪派分支霍加派(I**a ‘il Khuja),母亲米蒂·贝伊也出身于霍加派长老家庭。真纳从6岁起,先后在信德伊斯兰学校、孟买伊斯兰协会和卡拉奇教会中学学习。16岁考入孟买大学。1892年1月真纳赴英国伦敦学习。临行前与埃米·贝伊结婚。在伦敦进wWw.入林肯律师学院攻读法律。他博览群书,刻苦学习,同时研究英国政治制度。1895年取得律师资格。1896年回国后加入“印度国民大会党”,在孟买高等法院注册任律师,被誉为法律界的泰坦(Titan,即希腊神话人物)。他经常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发表演说,投身印度民族独立运动。印度著名政治家瑙罗吉、戈帕尔、克里希纳等人的自由主义思想对真纳政治观点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1906年他以国大党领袖瑙罗吉的私人秘书身份参加国大党加尔各答会议,把印度分治的政治主张写进瑙罗吉报告中,形成“自治决议案”。1910年,被孟买穆斯林选为中央立法议会议员。1913年加入“全印穆斯林联盟”,1916年和1920年两任该联盟主席。他积极支持穆斯林争取在立法议会中占有代表席位的斗争,并致力于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政治团结,提出团结就能得救的口号。在促进印度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合作,谋求印度自治的活动中,成为著名的政治领导人之一。

    1921年,因不同意国大党领导人甘地的不合作纲领,退出国大党。1929年提出要求穆斯林在中央立法会议中应占议席的1/3等“十四点计划”。1930~1932年,参加伦敦讨论印度问题的圆桌会议。1934年被选为“全印穆斯林联盟”终身主席。1940年他提出“巴基斯坦”计划,首先提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为“两个民族”,只有坚持政治上的平等,才能实现印度的安定和穆斯林自治。主张在穆斯林聚居地区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此后,“全印穆斯林联盟”在政治上控制了旁遮普以外的穆斯林占多数的省份。1945年,“全印穆斯林联盟”参加了中央立法议会选举,赢得了穆斯林的所有席位。1947年5月,英国政府接受了穆斯林关于印度、巴基斯坦分治的政治要求,同年8月正式成立巴基斯坦自治领,真纳WWW.soudu.org就任第一任总督。他在巴基斯坦制宪会议上发表演说,重述先知穆罕默德的遗训,强调穆斯林之间团结、平等和坚持信仰的重要性。著有《在巴基斯坦总督任内演讲集》。1948年9月,真纳因劳累过度,病逝于卡拉奇。被尊为“巴基斯坦国父”。巴基斯坦政府在卡拉奇修建了真纳陵墓,供后人瞻仰。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