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千寻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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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寻的老爹有个习惯,总喜欢带着酒在正对大门的地方摆上张桌子独酌。

    这个习惯是在六年之前送千寻去长生谷之后养成的。

    酒这东西是好东西。能让人忘记很多该忘记的东西,也会让想想起该想起的东西。有一种东西叫做思念。凌驾于所有的感情之上。让人神往,同样让人心碎........

    今天孟王爷又坐在了这里,初秋的风吹起了他的长发。几缕白发在中间若隐若现。那个方向,他望了六年。那个人,他同样思念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不太长,但人一生又有几个六年。更何况,守望六年的人已经将要垂垂老矣!

    “海到天边天做岸,山登绝顶我为峰。”门外忽然想起了这么一首诗。王爷多么熟悉的一首诗。记忆里吟念这首诗 的是人很小。声音也充满了稚气。如今又一次在他的耳边想起。有点陌生,却依然那么熟悉。

    杯中的酒因为手的颤抖而洒落在衣襟之上,老王爷却一无所知,紧抓酒杯的手因为用力过渡而关节突现。

    谁说王爷不能失态。王爷也是人.

    千寻几个人因为大雪的关系在路上足足呆了两个月。从烈日炎炎到如今的秋风萧索。终于算是走到了尽头。回到了日思夜想的家。

    站在自家大门外面,以前的一切依然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改变,多少次梦里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家真正到了自己面前的时候,千寻发现自己真的不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泪水顺着脸颊慢慢的流了下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因为未到伤心处。

    千寻缓缓的走到大门前,抚摸那善冰凉的大门,内心却感觉分外温暖。‘海到天边天做岸,山登绝顶我为峰。’千寻念起了自己儿时念的最多的一首诗,同样也是自己最喜欢的一首诗。

    大门缓缓的打开,千寻看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爹娘,那同样是泪流满面的爹娘,六年不见的爹娘,生他养他的爹娘。站在他们的面前,千寻自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表达什么。

    有时候,泪真的是一种很好的表达方式。这中泪,不关男人女人,抑或大人小孩......

    每一个爹娘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永远留在了自己身边,呵护着他成长,认真的珍藏他留下的每一串足迹,尽管知道孩子张大了就要远离......

    古人云:儿行千里母担忧......

    积攒了多少年的泪水,在这一刻全部倾泻而出,连智叟和夕辉着两个被忽略似乎是局外人的人都忍不住热泪盈眶,人世间还有比着亲情更感人肺腑的吗?

    古人云:化蝶双舞,感天动地。 他忘记了母子情深,也忘记了父爱如海。

    古人又云:友情诚挚。 却忘记了亲情更无私。

    今夜,对于孟家来说,无眠。就算有人睡了也是因为喝醉的。孟家无论老少主仆都加入了因为团聚而设的酒宴之中,这是一种狂欢,更是一种幸福......

    夕辉费力的把千寻拉到床上,回想起了千寻路上的那句‘我的家,就是你的家’。看着一脸醉红的千寻。说了句‘我的命;就是你的命’。然后在床沿上义无返顾的趴了下去。

    古人云:千寻的酒量到底还是不如夕辉。

    趴在床沿上的夕辉抬起头了,醉意蒙胧的说:“次话深得我意。”然后有趴了下去。

    这一次,就在也没有抬起过头来。

    有朋友在的时候,你永远不要担心自己喝醉了的时候会躺在地上。

    朋友,便是为你遮风挡雨的伞......

    这一觉,千寻和夕辉睡到日上三杆,甚至忘记了晨练。

    这一觉孟母听见千寻的老爹不停的喊千寻的名字。

    这一觉,千寻不听的喊着爹娘。

    “这一觉,真他妈的爽。”千寻醒来之后第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回家的感觉,真好。

    千寻和夕辉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孟府张灯结彩。像过年一样热闹一样喜庆。昨天没来得及做的事,千寻老爹固执的要在今天补上。

    古人云:人逢喜事精神爽。

    三天以后,孟府所有的人都已经熟悉的千寻夕辉还有小不点。原因是每个人都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捉弄。

    三个月后,孟府所在的那条街上所有的都认识了千寻夕辉。孟府的人相对来说有点少,所以千寻和夕辉把战火延伸到了街上的人身上。

    一年以后,京城出现了两个混混,人见人怕谁见谁躲。

    智叟高兴的喝着酒,整天都美滋滋的。具体原因不明。

    孟府的管家此刻正在匆忙的打着算盘。本来工作很清闲的他自从千寻大少爷回来之后就忙了许多。为什么?千寻他就不是个安宁的主,更何况还有个帮凶夕辉。这两个人除了没闹出人命,该闯的祸一件没拉下,不该闯的祸也给他们闯下了。这管家正天忙着跟在他们两个的后面给人陪礼道歉。但陪礼道歉总不能空着手吧,正想着呢,家丁过来告诉他“老爷吩咐让你找个泥瓦匠给街头的王大爷家补房子去。”

    “为什么?”管家拧起眉头问到。

    “少爷把人家房子给拆了,他说一只鸟飞进了王大爷家里面。所以他就把人家放房上的瓦都给揭了。现在人家正在大门口等着呢!”

    “鸟非进人家家里面也不至于把人家屋都给拆了吧!”

    “那只鸟在少爷头上拉了一撮屎。”家丁留下一句话边忙他的去了,留下张着嘴说不出话来的管家.......

    “鸟和人,都不是什么好鸟。”管家狠很的说道。

    幸亏千寻的老爹拿的是王爷和将军的双料工资,要不然还真不够千寻这个小祖宗败坏的。

    “真他妈的晦气。哥哥我招谁惹谁了,出门被鸟把屎拉在头上,上帝,你的玩笑是否开的有点大呢?”千寻不三不四的站在街道上,仰着头说道。

    “拉屎关我什么事啊,你拆人家房子还拉上我。坏事做多了要遭报应滴!’夕辉拍打着身上的泥土说到。

    这样的事,一年之内他们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以前人们吓唬自己小孩的时候说‘再不听话打你屁股/’现在好了,变成了‘再不听话,把你送到千寻和夕辉的身边去。’

    ”去你的,王大爷的屋子再不补补就漏雨成河了。我拆他房子叫为人民服务,还省了拆迁费呢!我容易吗我?”千寻转过身来对身边一个虎背熊腰的人说道:“幸亏有你,要不染这房子拆起来可就真费事了。”这个人是千寻的老爹半年前收养的一个孤儿,名字就叫大壮。

    为人民服务,这句话用不过时。

    “但你老是这样也不是个办法啊。咱们的钱早晚都有用完的时候啊。”

    “走一步看一步吧!”千寻默默的说。

    千寻和夕辉现在在皇城里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了。整条街上跟着他混的混混有几百个,这大壮就是他手下最富盛名的打手之一。千寻现在正打算着怎么扩大底盘,多收几个小弟呢。

    其实也就是为了多几个人手,干起活来方便。千寻和夕辉虽然是个混世魔王。但在大多数人眼里,他就是一个活菩萨,很多人都的到了他的变相资助,虽然他从来都不自己出面,但人人都知道他的心地善良虽然人人都避着他。

    帮王大爷补房子的事只是他做的无数件好事之中的一件。虽然他用的方法有点出乎人的意料。

    “少爷,可找着您了,老爷叫你回去,说有急事。”一个家丁满脸大汗的跑到千寻面前说到。

    “哦,知道了,你先回去,我马上就到。”千寻转过头来接着对大壮说到:“大壮哥,你去告诉大毛二毛兄弟,让他帮街上的刘奶奶买点米送过去,钱让这小子付,反正这孙子家里现在穷的就剩下钱了。”

    “好。”大壮人有点单纯,也就是有点笨。

    “那我先回去了。”千寻说下这句话后和夕辉还有小不点大摇大摆一步三晃的望家里走去。

    上街为什么带小不点去,废话。现在小不点可说的上是千寻的标志性随从了。不带他能行吗?

    千寻和夕辉的背影里显得分外高大,回头率那叫一百分之百。行人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敬佩和感激。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