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意外的惊喜


本站公告

    千寻灵动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了几圈,终于发现了案子上原来还有一快笋。这个平常他看都不看,一般情况下都会拿来用做烧火棍的东西,今天却成了救命稻草。

    古人云: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古人又云:粮食是第一生产力。

    古人还云:水是渴时甜,饭是饿时香。

    千寻极为温柔的就把这截紫色的笋吃了下去,连渣都没有剩下。

    不是什么东西都是可以吃的,千寻吃下笋后不久就感觉到了肚脐眼处好像放上了一快木炭一样,热的难受。其实他不知道,他吃的东西是上古神物紫竹笋,是和处女的初夜一样珍贵的上古神物,然而他却把他当成了添饱肚皮的口粮。

    处女没了初夜找个江湖大夫修理一下还可以糊弄糊弄愚蠢的男人,但这紫竹笋没了上哪里去再找一个。

    古人云: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古人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滴!

    古人又云:不听古人云,吃亏在眼前。

    古人还云: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和夕辉一样,千寻现在需要的就是发泄,因为误食宝物产生的庞大的动力如果不发泄出来,会在短时间内搞爆他的白花花的大肚皮。于是乎千寻在感到万分压抑的情况下,顺手抄起了案子上那柄他同样感到熟悉的剑。

    这柄剑,不轻.不重.不长.不短,像为千寻量身定做的一样合适......

    千寻从没有像今天一般精力这么旺盛,像吃了兴奋剂一样,有使不完的劲。一朵朵紫色的剑花从他挥舞的长剑中显现。整个空间里充斥的都是紫色的光芒,他从来都没有练习过什么武功,但现在舞起剑来同样有板有眼的,,横向.纵向;上面.下面。甚至跳跃起来配合自己的剑进行攻击都那样的合适......

    分不清是人还是剑,一团团紫色的剑影把千寻已经稍显修长的身影团团包围。每一剑都从不同的角度刺处,又在匪夷所思的角度消逝,空余片片紫色的剑芒......

    如果说夕辉的刀法简单实用,干净利索的话,千寻的剑法就显得雍容华贵,眩目夺人。

    两种不同的风格,却有着同样的震撼效果。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千寻终于停了下来。因为他又感觉到饿了。千寻‘饭漏’的名号那也不是白叫的,千寻吃饭的周期从来都是很短的。

    饿了怎么办?废话,当然是吃了。

    千寻在寻找食物方面的天赋纵然是吃尽天下无敌手的夕辉也不能匹敌,不论是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就算是撅地三尺他都能找出吃的东西来。这一次,千寻的目光有停留在了案子上那个光滑的蛋上去。

    能下蛋的鸟就是好鸟,能逮老鼠的猫就是好猫,当然,能吃的蛋也绝对是好蛋。在千寻的眼里一个蛋的好坏要取决于他的个头有多大,很显然,眼前的蛋令千寻十分满意。

    千寻几乎用尽了他能想到的所有的办法,火烧.剑砍.石头砸,但眼前的蛋依然稳坐钓鱼台,任而东西南北风,我自巍然不动。

    千寻懊恼的挥了下手,浑然没有觉得由于刚才砸蛋而使手上产生了一个小伤口。一滴鲜血正顺着伤口滴了下来,恰巧滴在了光滑的蛋上,继而迅速被蛋吸收,一丝一毫都没有遗留在表面上。

    “咔嚓”一声声响将千寻的注意力重新又拉回到了蛋上,随着这声清脆的响声,原本光滑的蛋上出现了一条裂缝,并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古人云:有心种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千寻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无法撼动一分的蛋因为千寻不经意间的一滴血产生了变化。

    难道真的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千寻心里在得意的笑,他笑的得意。没有蛋吃,但吃鸟的滋味总比蛋好吧,千寻乐的鼻子都歪了。伸长了脖子看着蛋的继续发展。

    仿佛应了千寻的心思一般,一个头从蛋壳里伸了出来,禁闭着的眼睛似乎未睡醒一般。不过从这个头上千寻可以十分确定这不是一只鸟。具体是什么还有待于继续考察。不一会,小东西的整个身子都冒了出来,刚出生的他还显得十分的瘦弱。

    “是四只脚的。”千寻挖空心思,苦思冥想。实在是没有想到什么东西是从蛋里出来却长着四只脚的,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刚出生的小不点给千寻的惊喜还远不止于次呢!此刻的小不点正以违背自然成长规律的速度疯狂的成长着。不一会儿就张到了牛犊大小,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千寻这个在他面前唯一一个可以喘气的东西看了半天,眼神最后落了了千寻左手中指上的和氏戒上,接着变像处于发情期的公猪一样向千寻的怀里钻去。

    “等下哥们,哥哥我是个公的,不产奶,你不要认错了对象啊!”千寻惊慌失措口不择言的喊道,刚刚他还像是一个狩猎者,为了自己的口粮而淫荡的笑着,而此刻却成为鱼肉,任人宰割。这变化有点快,以至于让千寻还极度的不适应这个脚色的转变。

    相信不管是谁,都不会适应这个脚色的转变的。

    事实证明,反抗是无效的。千寻终究还是被小不点压在了身子地下。只露出一双手在凭空挥舞着试图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千寻并没有像想像中的那样受到任何的伤害,相反他倒是感觉到了小不点对他的那种类似于血脉相连的亲近感。在平静了之后,思来想去,他终于明白了个中原因。

    在大陆上,有很多不同于普通兽类的动物,人们习惯称他们为灵兽或凶兽。这些灵兽或凶兽有的产子有的下蛋。他们都是高于普通兽类的存在,就像将军和士兵一样。任何人得到这样的动物作为宠物都可以极大的增强自己的实力。而驯服这种宠物的主要手段有两个,一是凭借自己的势力挫败他们,强迫他们作为自己的宠物,这中做法相对危险,而且成功系数不大,相信整个大陆上敢于用这种方法的人掰着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另一种方法相对安全一些,而且得到的宠物也会更加忠诚。就是找这些兽类的孩子或蛋进行滴血认亲的仪式,只不过这中方法实在是属于那种可遇而不可求的方法。像千寻这样能走狗屎运搞到一个宠物的,大陆上总共没有几个人。

    人有时候是不得不相信运气的存在的,就像千寻,他这两天的运气好地连老天爷都会嫉妒!

    千寻无聊的抱着酒坛子喝着美酒充饥,虽然得到了一个宠物是见十分可喜的事,但温饱问题总还是要解决的,千寻还没有狠到连自己的宠物也吃的地步,况且他也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宠物。所以他只有饿着肚子喝酒充饥

    整个山洞里除了千寻,也就只有小不点能喘气了。小不点是千寻给自己的宠物起的名字。尽管他体型已经很庞大,但千寻还是喜欢叫他小不点。

    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不点似乎对什么都是新鲜的。东逛逛,西逛逛的找东西望千寻身前丢,长枪.酒坛子.甚至连千寻踮脚用的板砖都弄了过来。

    千寻试着拿了下从前自己用尽九牛二虎之力都无法撼动一丝一毫的长枪,却发现现在的他已经能轻而易举的用这黑色的长枪挥舞出漂亮的剑花。千寻瞪着的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双手。这一切似乎都是在做梦一般,却有那么的真实。也就是在此时此地,千寻学会了适时的推翻自己以前下的结论,因为这个世界总是变化着的。

    小不点又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给他叼过来一大快金砖,这可是好东西。千寻把他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他疯狂呢?有人为了它不择手段锒铛入狱,有人为了他用尽心计身败名裂,有人为了它六亲不认妻离子散,也有人为了他奔波劳碌凄苦一生。肮脏和血腥的金钱!

    “这也太不公平了吧,老子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连跟毛都没有发现,而小不点初来乍到就什么都能找的到。同是生活在一个山洞里,这差距咋几那么大呢?”千寻在心里暗暗的想,于是乎他决定跟随小不点看个究竟。

    古人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古人又云:有钱能使贵推磨。

    古人还云:人无钱不行,活没钱不干。

    尽管千寻小时候生活在纸金迷醉富丽奢华的皇城,尽管千寻将来是一个荣华富贵锦衣玉带的王爷,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见过如此的场面。

    这到底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呢?能让千寻如此震惊......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