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和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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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叟吃饭的时候,总是狼吞虎咽的,没有一点智者应有的风度和高雅。千寻更绝,身为未来王爷的他似乎从来都不知道筷子是做什么用的,每次餐桌上他总是挥舞着灵巧的‘两双半’。但这两个人和夕辉比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夕辉用实际行动证明和告诉了两个人什么叫差距。吃饭的时候他都是端起盘子向他那个堪比河马的大嘴里倒。也多亏了那时没有漏斗的产生,要不然千寻和智叟早就成为了一堆白骨了。

    怎么的?废话,当然是饿的了。

    虽然夕辉的饭量让长生谷内的粮食高度紧张,但作为长生谷的第一个主人。智叟还是显现出了一个智者和主人应有的气度。十分慷慨的的接纳了除了吃一无是处的夕辉。他心里的打算是多一个人就有可以和他一起分担千寻这小王八蛋无休止的作弄,毕竟是人多力量大嘛!

    古人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古人又云:蛇鼠一窝。没一个好东西。

    古人还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一个偶然的机会,千寻和夕辉知晓了智叟的不良企图之后,认为这是对他们智慧的级大侮辱,于是本就是同龄人的他们很轻松的就结成了统一战线。把长生谷闹了个鸡犬不宁。

    古人云:偷鸡不成赊把米。

    古人又云:引狼入室,后果自负。

    古人还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智叟一脸沧桑的想着,‘或许我前生正的做错了什么’。只有千寻和夕辉忍不住偷着笑。“等着吧哥们,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转眼间,千寻已经十六岁,夕辉十八岁。

    命运总是在不经意尖发生转折,所以人不得不相信运气的存在。今天你是毛毛虫,明天你或许就会变成翩翩起舞的彩蝶,当然前提是你有了充分的准备还有化茧成蝶的勇气。

    先不说有没有勇气,千寻和夕辉很显然不会没事到时刻准备者的地步。

    那一天千寻和夕辉在森林里忘情的追着一只在他们眼里早就变成了香喷喷的考鸡的野鸡。

    “追不上你,哥哥我以后就变的夕辉一样胖。”千寻这么说。

    “追不上你,老子以后一天只吃三蹲饭。”在吃这方面,夕辉向来不肯落后人一点的。话这么说。是因为他一般情况下一天都吃5顿饭如果不算点心和零食的话。

    瞅准了一个机会,千寻和夕辉同时向野鸡扑了过去,夕辉在后,千寻在前。这一招他们用了无数次而且还屡试不爽。就算眼前跑着的是一只大象,千寻也绝对相信能把他干下来。

    扑是扑住了,但野鸡终究没有变成考鸡。一个千寻生活了六年都没有发现的地洞陡然出现在他们的下面。

    后果,相当的严重

    千寻和夕辉以完美的自由落体的姿势从洞口一起向深不见底的洞里落下去,这一次,千寻在上。夕辉在下。

    在降落这方面,夕辉还是有着很大的先天优势的。

    “我草,着了小鬼子的道了。”千寻凭空挥舞着手臂拼命的想抓住点什么,但这动作只是使他整个人显得更加的滑稽和慌张。歇斯底里的叫声,并没有一点实质性的作用。

    这一刻,千寻突然想到有夕辉这样庞大的人肉垫子在底下自己应该摔不多疼。但事实并没有向他想像的方向发展。他着陆的时候响起一生巨大的声响。

    人肉垫子不见了。

    屁股率先着地,然后整个身子边以无限深情的姿势和大地做了一次亲密接触。激烈的碰撞使他的屁股上瞬间出现了一股酸麻,然后这股酸麻顺着后背一直延伸到了大脑。

    许久之后,千寻试着挪动一下自己的身躯,却发现真个身子都不能动弹,就连手指都想不再属于自己的了一样不能动弹一点。只有后背传来的剧烈的疼痛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

    活着就一切都有可能,活着就比死了好。尽管疼的生不如死。

    映入千寻眼帘的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存在,狭小而古朴。正前方是一个黝黑的古洞。洞上面有快匾,用古体字写着“和氏洞”三个大字。

    “幸亏哥哥我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要不染还真认不出来了。”千寻暗暗的想。

    在这个地方,千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躺了多久。他自己能忍着剧痛站立起来的时候,屁股上还是没有一点知觉。

    哎!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冲动的惩罚吧!这该死的鸡!要不是因为他,哥哥我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种样子。

    在年轻人的心里,好奇永远高于恐惧,或许在他们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恐惧。要不然,聪明绝顶的千寻怎么会贸然进入一个一无所知的黑洞呢。

    洞里面的风景要远好于外面的,俨然一个小皇宫一样。虽然规模上不如皇宫宏大雄伟,但其小巧和别致有远好于皇宫。

    洞的最前方是一个宽大的案子,案子上摆了及格盒子。装的什么千寻不知道,现在他的兴趣已经被案子两旁的武士雕像所吸引,威武而有栩栩如生,各自手里提着一把黝黑的长枪。

    “吆喝,兄弟,挺拉风啊。”千寻一瘸一拐的用手反撑着自己的后腰走向这两个雕像,却不料没脚下一个东西给放倒了。屋漏偏逢连阴雨。疼的两个眼里直冒火的千寻差点没晕过去,还没转头就开始破口大骂,“我草。”一天摔了两次,让他很不爽。但转过头来看清绊倒他的东西时,才发现这个东西原来也不算太讨厌。

    在长生谷的时候,千寻和夕辉偷着把智叟珍藏了多年的美酒喝了个底朝天。那酒味至今难以忘怀,而绊倒千寻的正是一个已经摔破了口的酒坛子,溢出来的酒香怎么能让千寻不眉开眼笑。

    “想不到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方还有这中好东西,老天爷带我不薄啊。哥们在这里谢了。”千寻一脸淫荡的说,然后抱起酒坛子就一通狂饮乱饮。直到自己不能在喝下去。

    带着三分醉意,还有七分疼痛,千寻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好酒都上头,临睡前千寻忽然想起了夕辉。很担心他。很想再听下他的声音。睡了之后的内容就儿童不宜了,反正千寻醒来之后觉得自己做了个很绚丽很刺激的梦,直到现在自己的裤裆里还湿漉漉黏糊糊的。

    十六岁,应该到年龄了。

    此刻的夕辉还是那个胖的足以让所有人见了他之后都为自己的体型骄傲的夕辉。唯一的不同便是手里拎着把黑黝黝的大砍刀,身边一堆白森森的骨架,还有一只被压的成了饼的野鸡。

    “刀名斩风,昔年铸刀大师王大砍刀所铸。”

    “人名刀圣,朝晖国开国皇帝左膀,”

    夕辉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闪过了刀原来的主人遗留在刀里的信息,像是自己的记忆一样清晰。蓦然见他突然不可思议的给地上的骨架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了响头,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说了句:“晚辈此生定当不负先生所托。”

    地上的骨架突然间散落,然后消失。留下一个包袱。

    夕辉庄重的拿起来包袱。打开,里面放着一本书,一枚丹药,还有一枚玉扳指。他把扳指和书揣进怀里,毫不迟疑的吞下了那枚丹药。脸上瞬间显现一片潮红。

    东西吃多了总会有吃错的时候,但这一次夕辉却走了狗屎运。他吃的是万年朱果所炼制的烈焰丹。这烈焰丹用在别人身上或许只是一种养颜护肤的良药,但用在他身上却不一样。夕辉这么胖的原因不是因为能吃。就算不吃,他也会如此的胖。该胖的人喝凉水也长肉。夕辉胖的原因是他身怀烈阳脉。烈阳脉未通。他一直都会如此的胖,直到死。但烈焰丹的出现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烈焰丹其实就是为身怀烈阳脉的人量身定做的。

    夕辉并不知道这么多的巧合为什么会发生在他身上。他现在只想睡觉,永远都不要醒来。

    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沉睡了多久,夕辉悠悠的醒来。习惯性的挪动了下身子,却发觉有点不适应。自己什么时候也可以变的这么灵活呢。习惯了旁人的生活,他也就习惯了旁人的笨拙。

    “哥哥我的身体什么时候变的这么苗条了。”夕辉一脸惊讶的喊到,目光里充满了不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啊,哥哥我终于减肥成功了。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他老妈,感谢上帝的大舅子哥。”尽管自己从来都没怎么努力减肥。但他的心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自己瘦身成功的幻想。

    这一天真的来到了的时候,却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情。

    或许每个旁人都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减肥成功。在生活中他们受尽了别人的风言风语,看惯了别人的异样眼神。心里的苦楚只有自己的心才最清楚。

    人和人都一样的,却分了胖瘦。有了胖瘦之后,人和人就不一样了。

    这也是一种悲哀。

    经过很长一端时间,夕辉的心情终于由亢奋变成了兴奋的时候才想起刚才发生了什么。他先拿出那枚玉扳指,珍重的贴身藏了起来。一想到骨架老人的心愿。夕辉暗暗发誓,一定要完成,而且要完成的漂亮。

    他是一个一诺千金的男人,是男人,就应该一诺千金。

    当夕辉的手碰到那本书的时候,兴奋的心情有立马变成了亢奋。他知道那是刀圣遗留在人间的刀谱。或许他无意做一个叱姹江湖的武林人。但却拒绝不了心地的那份诱惑。整个山洞里充满了他那淫荡的笑声。

    与那些高超的武功相比,或许他的笑声杀伤力更大一些。

    夕辉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看书里的内容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