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年兽族的魔法小天才埃蒙亲自研发的法术。若论研究的动机,还得从兽族的天赋说起。
虽然兽族天生体格强健,是天生的战士,但修习魔法、斗气需以血为媒,比人类、精灵族多费不少周折,而且进境缓慢,十分熬人。
埃蒙是个不太勤奋的家伙,熬没多久就熬不住了,想通过自己聪明的脑袋瓜,寻个比勤奋更好的惫懒方法。所以不得不说,搞发明创造,有创新精神的多是埃蒙之辈……
一次偶然的机会,埃蒙结识了正牛气冲天的刘风鹏,闲谈之中,了解到刘风鹏老家的输血救人之说。据言,只要找到同类型的血, 便不会排斥,就能拿来为已所用。
埃蒙顿时大喜,立马拉着刘风鹏去了精灵森林。
原来这家伙阅读面极广,从书中得知,精灵族中有一种‘魂归自然’的魔法,看得他忍不住叹息,这些精灵很是……浪费啊。
这‘魂归自然’非是取魂摄魄,只是散去尸体中残存魔法元素的法术。追根溯源,还是与精灵族信奉自然有关。他们认为一切源于自然,生,得于自然,死,还于自然。而修士们(俗称的魔法师、战士)体内聚集的魔法元素死后不回归自然,有背天则,所以便开发出这‘魂归自然’的魔法,以驱散死尸中积存的ObOOkO.cn魔法元素,还于天地。
如此魔法,被苦熬着的埃蒙瞧见,怎能不印象深刻。你们精灵修习魔法容易,但也不能这样浪费吧,散于天地干嘛,散我身上多好。
由于种族的血限,人族,精灵族,兽族的魔法各不相通,不能互学,所以埃蒙只能眼巴巴的流口水。若是我能学会‘魂归自然’,在施展它的同时,就能以我的血为媒,将尸体上的魔法元素赶至媒血之上,从而收为我用,那效率该多高啊,比搜刮周身稀薄的魔法元素快太多了。
如今听了刘风鹏老家之人的奇思妙想,让不可能有了可能。如果找到和我埃蒙匹配的精灵血,就能突破血限,学精灵魔法,那以后修习的速度岂不直接从走变成飞啦!
刘风鹏听了埃蒙的想法,也颇为兴奋,只练人类魔法确实挺无聊,要是我也能找到匹配的血型,学些精灵族魔法,先别讲威力如何,起码拉风啊……
于是俩人怀着崇高的理想,踏进精灵森林。
过程就不细说了,晓理动情,坑蒙拐骗,威逼利诱,拳打脚踢,反正能使的招俩人全用上了。数年后,在精灵森林已臭名昭著的俩人,仍没丝毫收获。
眼看再不走就要被灭口的俩人,终于决定放弃这崇高的理想,拼命地往外逃……
可天生的魔法种族――精灵族,岂是好欺负的,他俩逃了几个月,还是没逃掉,最后落在了一位漂亮的女祭师手中。
精灵很高傲,别说瞧不起人类和兽族,就算在族内也是互相瞧不起。而这位漂亮的女祭师更是高傲中的高傲,族内男子根本没人值得她瞄第二眼,所以几百年了,仍旧单身一人,颇为寂寥。
恰巧此刻,俩外族男性落入她的掌心,他们很不精致的长相与随意谦和的气质勾起了她那芬芳的好奇心。
感情经历颇为丰富的刘风鹏,没几天就瞧出了苗头。为了早日脱身,他使出浑身解数,哄得这个看不出年龄的老精灵像怀春少女一般,芳心砰动,欲拒还迎。
溶化在刘风鹏甜言蜜语、柔情蜜意中的女祭师,不顾身边人的反对,将二人奉为上宾。好吃,好喝,好玩尽情招待。
日子过舒服了,崇高的理想也复活了,这次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只是偷偷摸摸地试来试去,而且还试到女祭师的身上。巧合的是,埃蒙居然和女祭师的血型配对成功了。
最大的难题一经解决,学‘魂归自然’就轻而易举,埃蒙凭借他的手段,从一位女侍者嘴里套来那段咒语。可在试练时,被女 祭师瞧个正着。
高贵的精灵魔法被一兽族的傻小子学会了,这是任何精灵族人都无法接受的事儿,更别说高傲中的高傲――女祭师了。
女祭师在感情方面很单纯,且一心一意 ,所以她也不允许自己的另一半不专心,甚至另有所图。于是乎,爱变恨,喜变怒,情人变仇人。
不过这毕竟是女祭师的初体验,虽然不能原谅刘风鹏,但也不忍痛下杀手,只是将他俩逐出了精灵森林。
事后,埃蒙很是自责,毁了一对儿璧人的美好姻缘。甚至在统一兽族各个部落之后,为这掰成两半的姻缘,定下不再侵占人类地盘的契约,并将一块不小的土地赠给刘风鹏。这也使刘风鹏成为史上第一个受封人类公爵,坐拥兽族封地的人。
其实埃蒙大可不必如此自责,那女祭师在事发当日就将大半的罪责归给他这个兽族小子了,刘风鹏在其心中只不过是受兽蛊惑而已。但当时她正被愤怒推着,高傲牵着,根本拉不下脸接受刘风鹏的道歉,所以结果就变成了那样……
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刘风鹏身上的缪错早已全部移嫁到埃蒙身上,女祭师的心也已恢复如初,可以说,只要刘风鹏回去,不必认错,只需一个微笑,破镜即能重圆。
可惜,刘风鹏信守着当初的诺言,再没踏进过精灵森林。而女祭师有着精灵的高傲,大祭师的高傲,漂亮女人的高傲,这三重高傲使得她不愿踏出精灵森林去寻他……
只能说,幸好他们都是长寿之人,还有机会……
埃蒙死前将自己的血液储存在一个具有保鲜作用的魔法瓶中,并用精神魔法将‘吸尸大法’的咒语写在一张羊皮纸上。告诉继任者,哈特部落出生的婴孩,都可取鲜血滴于瓶外,若有反应,将有缘者抱至瓶边即可。切记,孩童年龄不能超过五岁。(因为精灵族的精神控制魔法,只能控制智力未完全发育的五岁以下孩童或普通野兽。据说,森林里有种黑猩猩,智力水平能达到人类的八、九岁,就无法控制。)
唉,跨种族配血很难,而且现在要同时和两个人的血相配,更难,所以多少年来,直至哈特族被灭,也没找着继承者。
无巧不成书,跨俩种族配血的不可能之事,居然在一个人类婴孩――云诺.贝克身上成功了。58xs8.com